拣选之法 : 唐朝军队征兵标准探析
2024-12-18展保春
【摘要】唐朝军队主要兵员有府兵、彍骑、禁军、方镇兵、兵募、团结兵等名称,各种兵员的建制沿革各不相同,征兵标准也各有侧重。唐朝中央军队征兵时注重士兵的地域来源和身份等级,地方部队招募时关注士兵的家庭条件和身体素质,分析二者的异同,可以看出唐朝征兵标准的变化反映出兵役制度的演变过程。这一兵役制度变革对唐朝社会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也对后世征兵制度和军队建设提供了参考。
【关键词】唐朝军队;主要兵员;征兵标准;兵役制度
【中图分类号】K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4)47-0069-05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4.47.018
唐朝立国两百余年,军队数量非常庞大,中央有警卫军(前期禁军、彍骑,后期神策军),地方有镇戍部队、方镇兵及少数民族军队等,步兵、骑兵、水军诸兵种都发展较快。唐朝军队发展主要历经三个阶段:“其始盛时有府兵,府兵后废而为彍骑,彍骑又废,而方镇之兵盛矣。”[1]长期以来,学界对唐朝军队的研究重点在于府兵制的研究,以陈寅恪[2]、唐长孺[3]、岑仲勉[4]、谷霁光[5]等人致力最深,成果显耀。近者如蒙曼[6]、张国刚[7]、王寿南[8]、黄楼[9]等人则关注唐朝军队中的中央禁军与藩镇兵,成果颇多。大多数专家学者多关注探讨军队发展中的制度问题,聚焦于上层建筑的科学合理性,往往忽略唐朝军队中最基础最下层普通士兵的具体情况,孙继民[10]研究了唐代行军制度,论述了军队行军时的兵员构成、武器装备、后勤保障等问题,更在《唐前期诸兵员的来源、拣选准则及其分析比较》一文中对府兵、子弟、健儿、义征等兵员的来源、拣选标准做了分析比较,概括其特点,考察了唐代兵役制度总体变化情况[11],但在具体问题上未能深入探究。本文在前辈学者的研究基础之上,通过对唐朝中央军队和地方部队主要兵员的征兵标准展开具体分析,进一步了解唐代兵役制度的变革对整个唐朝社会发展的影响。
一、中央军队主要兵员的拣选标准
军队的核心是士卒,士兵的素质是检验军队战力强弱的关键。唐朝继承西魏、北周、隋朝的府兵制,并加以完善发展。最著名的兵员是府兵、彍骑、方镇兵,后来又有兵募、团结兵、子弟、义征、番兵、健儿、丁防、乡兵等兵员名号种类的出现和发展。中央军队的主要兵员有府兵(内府兵)、彍骑、禁军等名号种类,担任中央宿卫之职,保卫京畿重地安全。各种兵员的征兵标准都有严格的要求,对于士兵的地域来源、入伍年龄、身份等级、身体素质等因素都作了严格细致地考量。
(一)府兵
唐朝前期设置的主要兵员名称,兼有中央禁卫军和地方驻军的双重特点。自唐高祖李渊起兵反隋,“发自太原,有兵三万人。及诸起义以相属与降群盗,得兵二十万。”[12]从兵源所属来看,有隋朝时李渊所辖太原官兵,附属起义属下部众以及投降盗匪等;从地域来看,这些府兵多来自山西和关中地区,兵员素质可谓参差不齐。武德初年,分关中之地为十二道,三年,改道为军,置军府设军将统兵耕战,随着统治区域的扩大,府兵的设置不仅限于关中一地,而逐渐遍置天下州县。府兵不仅承担宿卫中央、保卫关中的军事职责,也要负责对外征伐统一天下的军事任务。府兵的拣选来源从关中一个地区逐渐扩展到关外未服之地,尤其随着对外征伐统一大业的深入,收降各地的反隋军队成为唐府兵壮大的重要来源。六年,以天下平定废除十二军,不久又复置军坊。武德一朝虽置府兵为官军,各军名号所改,但军队正规化建设有所欠缺。
贞观十年,太宗李世民更改统军名称,设折冲府,天下十道,遍置军府以隶诸卫,其军队编制,指挥系统更加完备。在兵役征集上:“凡民年二十为兵,六十而免。”[13]所有成年男子参军入伍的年龄标准为二十岁,弱冠之年当兵,男性的身体发育较为完全,可以确保选取身体素质较高的百姓成为府兵。但义务兵役制带有强制性,百姓服兵役年限四十年,时间过长而田地无人耕种,加剧了均田制之下小农经济的崩溃。官府曾想改变此情况,缩短百姓服兵役的期限。先天二年,玄宗李隆基下诏:“往者分建府卫,计户充兵,裁足周事,二十一入募,六十一出军,多惮劳以规避匿。今宜取年二十五以上,五十而免。”[14]征兵的范围从所有成年男性到每户出丁当兵,征兵的年龄提升至二十五岁,百姓服兵役减至二十五年,征兵年龄的改变提高了参军入伍百姓素质,裁汰军中五十以上老弱之兵,增强军队战斗力的同时减轻百姓负担。但往往事与愿违,终未能实施。高宗武后统治时期,天下承平日久,府兵制度遭到破坏,士兵番上宿卫不能按时完成,以至于出现宿卫不足的情况,府兵的中央宿卫任务逐渐被彍骑所担任,府兵制不得不被募兵制所取代。
府兵制之下,内有中郎将府,外有折冲府,并分为上中下三类,军府之内,府兵卫士各不相同,其选取标准和征兵要求也等级分明。《唐六典》记载:“凡左、右卫亲卫·勋卫·翊卫……通谓之三卫。择其资荫高者为亲卫。”[15]根据资荫高低为选拔卫士的标准,高级卫士的拣选更重要的选择政治身份而非经济条件抑或是才能高低,高级官员的子孙可以在政治身份上确定高级卫士对于国家和君主的忠诚度。亲卫、勋卫、翊卫所对应的充任者身份等级也各有不同,充任者地位等级有着严格细致的划分,参考张国刚的《府兵出身资历表》[16],按照唐朝法令规定,充任高级卫士的必须是五品以上官员子第或者功臣勋爵的子孙,尤其是亲卫则必须是勋贵子弟。孙继民认为“三卫不同于一般的兵员,它实际是一种仕途出身”[17],即以军职入仕途,通过侍从皇帝及太子,谋求官场升迁之道,同时又可作为军官武职,储备军事人才。同书记载“凡兵士隶卫,各有其名……总名为卫士;皆取六品已下子孙及白丁无职役者点充”[18]。由此可见,普通卫士或者低级卫士的拣选标准相对于三卫来说等级差异在最底层,显示出唐初府兵卫士的征兵标准更加关注府兵卫士的政治身份等级。《唐律疏议》记载:“拣点之法,财均者取强,力均者取富,财力又均,先取多丁。”[19]对于普通卫士的选拔则在家庭条件、身体状况、丁口多寡三个方面制定标准选拔卫士。如果在卫士选拔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的状况,选拔官吏则从重惩处,这使得从制度层面确保卫士选拔更加公正合理,能够选拔出各项条件优越、素质过硬的士兵。
(二)彍骑
彍骑是唐玄宗时期由宰相张说提议招募士兵宿卫中央而设立的禁军名称。为解决府兵制之下宿卫不足的问题,宰相张说奏请募士宿卫。开元十一年,“取京兆、蒲、同、岐、华府兵及白丁,而益以潞州长从兵,共十二万,号‘从宿卫’……明年,更号曰‘彍骑’”[14]。府兵制之下,军马短缺,士兵兵额虽多未能补齐,吃空饷现象突出,军官升迁无望,士人百姓耻当府兵。故而招募彍骑以代替府兵充当禁卫之任。彍骑是禁军兵员,招募原则和拣选标准也要求严格,对于应募者的地区范围、身份要求、身体情况等因素考核细致。“其制:皆择下户白丁、宗丁、品子强壮五尺七寸以上,不足则兼以户八等五尺以上。”[20]在地区范围上仅限于长安周围和邻近京师周围的州县,身份要求取下户白丁、宗丁、品子,也就是大多数的编户百姓。户等要求则是八等以上。身体情况要求身高在五尺七寸以上的身强体壮者,招募不足时以身高五尺以上的强壮者。唐代的尺步标准相对于今天来说较小,“一尺大约29.5厘米左右。”[21]五尺七寸以上即为168厘米以上的人,确保兵员的素质过硬,尤其是身高体壮这一硬性要求,就淘汰了身材矮小者。确保充当禁军彍骑的士兵,都是仪表端正,姿态挺拔,身强体壮的健硕男丁。
彍骑士兵的训练则是在擅长弩射的番头教练之下,学习掌握各种弩箭的使用,同时能够通过四发二中的射箭考核,激励士卒提高战斗力。故而,彍骑的设立不仅解决了开元之际府兵无法宿卫宫禁的问题,而且提高了宿卫兵士的军事作战能力。但天宝以后,彍骑制和府兵制一样日渐崩溃。八年,折冲诸府至无兵可交,李林甫奏请停上下鱼书。府兵番上宿卫的制度遍被废止,虽有将领官吏、编制名额等形式上存在,但军队生存所必需的武器装备、粮食马匹、后勤用具等都荒废了。天下承平日久,社会风气改变,番上宿卫者社会地位下降,老百姓相互辱骂必称侍官。彍骑士兵大多来自市井白丁阶层,“富者贩缯彩、食粱肉,壮者为拔河、翘木、扛铁之戏,及禄山反,皆不能受甲矣。”[22]彍骑的设立虽解决了府兵制崩溃之下无人番上宿卫的问题,但其战斗力在安史之乱中可见一斑,实为乌合之众,无战斗力。
(三)禁军
唐朝中央禁军是南北衙兵,禁军的发展变革名号不一,士兵的选拔标准也因时代的发展各有不同。唐高祖设元从禁军,兵源选自功臣子弟,号为父子军。太宗设百骑,选善射者百人,设北衙七营,取身强体壮者。贞观十二年,设飞骑,兵源选拔以“取户二等以上、长六尺阔壮者,试弓马四次上、翘关举五、负米五斛行三十步者”[23]为标准,户口等级二等上,身高六尺(约177厘米)以上的雄壮者为飞骑,其身体素质和军事战斗能力可见一斑。高宗时设左右羽林军,取府兵中的越骑、步射。武则天改百骑为千骑,中宗改千骑为万骑,玄宗改万骑为左右龙武军,都选自唐初功臣子弟。开元十二年,禁军兵额缺少,取京旁州府士,以户部印印其臂。安史之乱后,设神武天骑,士兵取自补元从、扈从官员子弟,不足则取它色,待遇编制和四军、羽林军一样,总称北衙六军。又选拔供奉射生官,称殿前射生,分为左右厢,总称左右龙武军。在神策军出现以前,唐前期中央禁军的选拔标准有三个特点:一是政治身份上选用唐初功臣子弟,二是军事技能上选择射艺精湛者,三是兵源地域上多选自关中之人。
唐肃宗时期,以北衙军使卫伯玉所部陕州兵为神策军。代宗时,以射生军为宝应军,广德元年,代宗避难,鱼朝恩将在陕兵与神策军迎卫扈从,都称之为神策军。齐勇锋认为神策军的基本成分是安史之乱后唐中央内ed7e5020be2a88b35e659e10e13695d2b1945a5e6b2c7a88e96040edd1b4f336调中原的部分西北、东北地区的边军,以及收编的某些藩镇军队。[24]永泰元年,吐蕃入寇,神策军屯苑中,军容严整,军势浸盛,遂成为天子禁军。后来,京兆、凤翔等地军兵转隶属神策军,神策军的兵员来源则不限于陕州一地之兵。到李希烈造反之时,神策军多伤亡者,兵员不足。建中四年,下诏募兵,功臣子弟、世家子弟及他们的马奴装铠从军。神策军数出征伐,损耗殆尽,征兵困难,不得已之下以市人补齐兵额隶兵籍而身居市肆,空有禁军之名而战力低下,到泾原兵变时,成为乌合之众,无法担任保卫天子的重任。肃宗以后,禁军增设威武、长兴等军,名号虽多,废置不一。德宗时,禁军兵员多是三辅人、长安奸人,兵员素质可谓低下不堪,战斗力更是无从谈起,但恃强凌弱,欺辱百姓,民间苦之。为改变此等乱象,“京兆尹杨于陵请置挟名敕,五丁许二丁居军,余差以条限,繇是豪强少畏。”顺宗即位后,省神武军,废左右神威军,合为天威军。僖宗幸蜀,田令孜募神策新军为五十四都,此时来看,神策新军多为蜀地之人。唐昭宗时议宗室典禁兵,后经数次动乱,设殿后四军,兵员来自神策军亡散之人。后罢四军两万多人,复置左右神策军,兵员编制为六千人。后累经动乱,左右神策军又废,禁军虽有诸多名号,却无其实。到朱全忠掌权之时,禁军皆汴卒。到昭宗被弑,唐亡之时,天子无一人之卫。
总的来看,唐朝中央部队府兵、彍骑、禁军的发展变革,虽然名号多有改变,但士兵的选拔都是优中选优,多选自功臣子弟,重视士兵的身份等级。安史之乱以后,唐朝历经无数次动荡变革,神策军成为中央禁军的主力,兵源多选自陕州、京畿之地,后又有其他藩镇兵隶属,边军直属之下战力较强。穆宗以后,军纪败坏士兵多选自工商豪富之家,战斗力低下。朱全忠乱政之时,禁军虽有其名,却成为朱全忠挟天子以令诸侯的私兵,士兵皆汴卒,唐朝皇帝成为政治傀儡,朱全忠却以汴卒弑唐昭宗,废唐哀帝,唐乃亡。
二、地方部队主要兵员的征募要求
唐朝地方部队中最著名的兵员是方镇兵,其次是府兵(外府兵)、兵募、团结兵,还有健儿、猛士、义征、番兵、乡兵等。为了应对不同的战争需要而设置的兵员种类多样,废置时间不一,但他们都担负对内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对外保卫边疆抵御外族侵略的重任。唐初,地方部队主要是府兵和边境屯防兵,节度使设立以来,边防兵逐渐改制为方镇兵,根据战争形势的发展和军队建设的需要,又出现了兵募、团结兵等兵员种类,以解决地方防卫不足的问题。开元天宝以后,方镇兵势力壮大,强臣悍将兵布天下,而天子兵弱以致唐亡。府兵的拣选标准前文已述,关于健儿,孙继民在《唐代健儿制溯源》一文中已经详细分析了健儿制的来源、征兵标准和集兵方式,认为健儿取代兵募完成了由募兵制取代征兵制的唐代兵役制度的变革。[25]观点明确分析细致,因此不再过多赘述。而猛士、义征、番兵、乡兵等兵员与兵募、团结兵联系紧密,征募要求近似,也不再分析,故而只考察了方镇、兵募、团结兵的征募要求。
(一)方镇兵
唐朝中后期设置节度使所统辖下的地方兵员。由于节度使从边疆逐渐设立至关中之地,唐朝军队主力部队府兵、彍骑逐渐被方镇兵所取代。方镇兵由唐初边防兵改制而来,从武德到天宝年间,边防兵的设置有道、军、守捉、城、镇五级,各级编制都有官吏统领,而各道有大将统领,称大总管、大都督。唐玄宗正式设置节度使以来,边防兵由节度使所统辖,戍边兵成为地方节度使的私兵。安史之乱以来,天子禁军病弱,而诸镇之兵战斗力强,不得已之下,肃宗命李光弼率领各地方镇兵对抗安史叛军。安史之乱后,方镇之兵势力更加强劲,地方割据愈演愈烈。王赛时认为各方镇节度使取得了自行募兵职权,还自行决定士兵的征兵标准,同时将帅可以以私财募兵。[26]武夫悍将成为节度使,占据军事重地,统率战将劲卒,不仅拥有统兵权,还拥有征兵权,拥有节度统辖区域的土地、人民、军队、财赋等权利,节度使取得了士兵招募之权,实力更加强大。唐中央无力管控而地方割据势力日益强大,方镇兵日益骄制天下。诸方镇之兵势力最强者无外乎河朔三镇。方镇兵的地域来源更加明显,例如唐末朱全忠的梁兵、李克用的晋兵、李茂贞的岐州兵等,方镇之兵强而中央兵弱,天下分裂也。方镇兵来源于各方镇统领之地,其兵源和素质不一,地域性明显,同时藩镇之间为了争权夺利不断扩充军队数量,不得不屡次降低征兵标准,不再重视士兵的身份要求,反而更加注重士兵的身体素质和作战潜能,大量的亡命无赖、暴乱之徒、山中猎户、蕃蛮将士充斥于方镇军队,士兵成分的多样性导致士兵素质更是参差不齐,骄兵悍卒起于行伍,战斗力强大的同时也成为动摇唐王朝统治的重要力量。
(二)兵募
唐朝前期从民间百姓中临时征募的无固定编制数量的地方性兵员,又称为募人、征人、募兵。《旧唐书》记载:“发梁、益等一十八州兵募五千三百人。”[27]除此之外,还记载岭南、河陇、朔方等地兵募情况,“州县发遣兵募”[28],兵募的征集以州为单位,由州县官吏负责,以应对临时的战争需要。兵募的选拔条件相对于卫士来说较为宽泛,在身份要求上没有卫士那么高等级的要求,身份等级上主要是普通州县的编户百姓。在拣选原则上则与普通府兵卫士的选拔条件相同,都是财均者取强,力均者取富,财力又均,先取多丁。选拔士兵时都极为重视家庭条件、身体素质、丁口多寡三个重要因素。而对于兵募的选拔,《唐六典》记载:“凡天下诸州差兵募,取户殷丁多,人才骁勇,选前资官、勋官、部分强明堪统摄者,节级擢补主帅,以领之。”[18]由此可知,兵募的选拔条件,以家庭殷实、丁口较多、身体强壮、勇猛无畏等条件为选拔标准。选取卫士中有资历、有功勋、有统率能力的卫士,提拔为军官统领兵募士兵。在选拔招募兵募时也有制度规定与选拔卫士相同,在《唐律疏议》中同样记载:“征人亦同”“征人,谓非卫士,临时募行者”[19]。选拔卫士、兵募,取舍不平时,惩罚相同,确保士兵选拔能够做到公正平允,优胜劣汰。
(三)团结兵
武则天时期设置的不长期脱离生产的地方兵员。在士兵来源和等级差异上没有明确规定,根据地方各自的条件和所担负不同的作战任务,征发、训练、统领、考核等没有卫士和兵募严格。士兵来源与兵募相同,主要为编户百姓。拣选原则上,相较于卫士和兵募选拔条件也较为宽松。谷霁光先生考察:“团结兵在唐代发生的年代、地点不详,武则天时期开始广泛建立。”[29]在《唐会要》记载:“万岁通天元年九月,令山东近境州置武骑团兵。至圣历元年腊月二十五日,河南、河北置武骑团,以备默啜。每一百五十户,共出兵十五人,马一匹。”[30]山东、河南、河北设置武琦团,是因为根据邻近边境的战时需要而设置的团结兵,以应对少数民族的侵扰,每十户出兵一人,选拔基数大,选出士兵条件也较为优异,百姓负担也较轻。而团结兵的征发、训练、管理、考试,在《唐六典》记载关内诸州团结兵:“选丁户殷赡,身材强壮者充之,免其征赋,仍许在家常习弓矢,每年差使依时就试。”[18]团结兵的选拔标准是家庭条件富裕、人口状况多丁、身体素质强壮的成年男子,根据需求征兵,且需要担负一定的临时任务,且十户选一人,兵员素质有良好的保证,允许在家练习弓弩,具有一定的军事素养,更容易培养士兵战斗力。
三、唐朝征兵标准的变化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唐朝中央军队的拣选标准从着重关注士兵的地域来源和身份等级到不检色役注重士兵的身体条件和财力多寡,征兵标准一降再降,这就导致唐中央政府无力组建政治、经济条件双优的中央军队。士兵选拔时法律制度的破坏,贩夫走卒充斥于中央禁军,他们借官军之名行商贾之实,贩缯彩、食粱肉,不从事军事训练,反而做摔跤、拔河、翘木、扛铁等游戏,破坏军纪的同时导致军队战斗力低下,唐初举关中之众以临四方的战略格局和内重外轻的军事战略布局,逐渐被地方方镇兵分裂天下形成外重内轻的军事格局所取代。征兵标准的降低导致市井商民充斥于军,军队腐败的盛行,地方豪富之人假比于军,恃强凌弱,污染了唐朝社会的风气,底层百姓通过参军入伍,打仗立功,获取勋阶,入仕当官的途径被掐断。到唐朝后期,当兵不再为了争夺军功,谋取当官资格,反而更加注重当兵所能带来的经济利益,故而豪富之家争先恐后地参军入伍,而贫困者饱受兵灾战乱之苦。
地方军队的征兵标准注重家庭条件和身体素质而不是百姓的政治身份等级,征兵范围要比中央军队士兵的拣选范围广阔得多,在士兵的征集方式上不等同于征兵制下按时按地的强制性义务兵役制,转为募兵制下随时随地的志愿性雇佣兵役制。地方军队中方镇兵、兵募、团结兵的设置加强了唐朝的边防力量,节度使权力不断增强之下,地方军队被各地节度使把控,征兵的标准一降再降,征兵的范围一扩再扩,地方军队数量不断增加,同时注重士兵的身体素质和军事训练,地方军队质量逐渐加强。安史之乱充分暴露出地方军队战斗力超越中央军队,造成了骄兵悍将遍布天下分裂中央的军事格局和中央政府无力控制地方藩镇的政治形势。地方兵员征募条件的变化让曾经在唐朝社会底层的市井商贾、亡命无赖、暴乱之徒等不同阶层的人能够参军入伍争权夺利,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曾经固定的士农工商阶层在藩镇割据的形势之下,社会急剧动荡,关陇贵族集团政治势力不得不让位于新兴崛起的地方藩镇力量,士兵不再效忠天子反而效忠于节度使,导致军队的国家集体属性变成藩镇节度使的私人卫兵,地方武人以兵卒战争起家,没有政治身份背景,通过自己拥有的武装力量来争取荣华富贵,导致唐末乱世之时社会风气的极大转变和社会阶层的剧烈变革。
四、结语
综上所述,唐朝征兵标准的变化显示出唐朝征兵制度经历了从府兵制到兵募制再到募兵制的演变过程。这一演变是唐代社会政治、经济、军事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府兵制在唐代前期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国家提供了稳定的兵源和强大的军事力量。然而,随着均田制的破坏和战争形势的变化,府兵制逐渐衰落,兵募制和募兵制相继兴起。募兵制的实施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保障了军事行动的持续性,但也带来了财政压力增大等问题。唐代征兵制度的发展与演变,不仅对唐代的军事、经济和政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为后世的征兵制度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和启示。然而,唐代征兵制度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如募兵制下军队与将领之间形成过于紧密的关系,引发军阀割据等问题。在研究唐代征兵制度时,我们需要全面客观地分析其优点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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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展保春,男,汉族,甘肃白银人,渤海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隋唐史、宋辽金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