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尤溪县水资源强监管改革的财税政策分析
2024-11-27杨小妹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实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费,按照取之于水用之于水的原则,纳入地方财政,作为开发利用水资源和进行水管理的专项资金。水资源费征收目的是运用经济手段来促进节约用水,特别是控制地下水的开采量。尤溪县水资源相对丰富,然而存在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衡,季节性缺水等问题。本文旨在通过分析研究尤溪县水资源强监管综合改革,着力构建水资源管理创新体系,进一步提升水资源强监管能力,打造节水型社会等举措,进而更好地保护水资源,促进水生态环境良性发展,增加财政收入,促进本地经济发展。
为保障政府财政收入,促进水生态环境良性发展,需加强水资源监管。尤溪县虽然属于水资源相对比较丰富的地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是全国的4.1倍,但同时也存在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衡、季节性缺水等问题。这些年来,尤溪县不断探索加强水资源管理新路径,推进水资源监管改革,水资源利用效率及效益得到大幅度提高。
一、尤溪县水资源强监管综合改革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根据福建省水利厅批复的《尤溪县水资源强监管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尤溪县计划用三年时间,实施水资源强监管综合改革,着力构建水资源管理创新体系“四体系一平台”,进一步提升水资源强监管能力。“四体系一平台”包括:水资源双控指标体系、取用水管理工作体系、水资源科学配置体系、水源地安全保障体系,水资源智慧管理平台。
在福建省水利厅和三明市水利局的支持下,以及尤溪县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改革进度按时推进,并取得显著成效。尤其是水资源强监管区域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制度改革,得到了国家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等部门的充分肯定。2022年5月17日,在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福建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组织学习借鉴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闽职转办〔2022〕1号),将《三明市尤溪县首推“区域水资源论证”改革实现取水许可“收即办零成本”》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典型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2023年7月19—21日全省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培训活动在尤溪县举行,活动就水资源管理和节水问题进行了深入探索和经验交流,从提升政治站位坚持“四水四定”原则,立足新发展阶段,超前谋划水资源配置工作,贯彻地下水管理条例,规范地下水开发利用,补短板还欠账,全面夯实水资源管理基础,保质保量推进节水载体建设,持续探索创新节水体制机制,提升全省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工作水平。
(二)水资源强监管“区域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改革典型经验
1.背景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要求,使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全面推进节约用水工作,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在省内外多次调研的基础上,福建省水利厅出台了《关于加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尤溪县水资源强监管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在尤溪县首创推行“区域水资源论证”改革,为全省实现取水许可办证“收即办、零成本”提供示范。
2.主要做法
一是注重顶层设计,强化技术政策支撑。尤溪县统筹协调取水许可“区域水资源论证+承诺备案制”改革,组织编制技术支撑文件《尤溪县水量分配方案报告》《尤溪县乡镇水资源区域评估报告》。同时,尤溪县政府出台《尤溪县全面推行“区域水资源论证+承诺备案制”改革实施意见》,对适用承诺备案制管理的项目,取水许可由审批制改为承诺备案制,取5ea3d6f27ef273ff516043a8b4b631d681218566890a5f91c5a252ff8b0f0604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工程(设施)验收,实行区域水资源评估论证、用水单位的取水工程(设施)自主验收。
二是注重宏观管控,简化审批流程。尤溪县在水资源管理“双控”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的基础上,对河道外年取用地表水年小于1000万立方米的以及年取用地下水小于50万立方米的建设项目,取水单位只需填写《建设项目取水备案表(试行)》,在取水工程(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后,由取水单位自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取水承诺核验表(试行)》、取水工程(设施)的试运行情况和验收结论报告,并按全国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统一格式填报表格,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取水许可电子证照。
三是注重时限效率,优化取水办证模式。全面推广应用“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快递送达”办理模式,制订实施标准化的办事流程,简化申报材料,明确承诺时限等,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是注重宣传推广,指导服务取水主体。尤溪县通过电视、智慧尤溪、微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承诺备案制办证流程和承诺备案制的优点,指导服务取水主体做好承诺备案工作。同时,成立水利技术服务队,联合各乡镇水利站,主动上门服务,第一时间解释政策,协助企业主体办理相关手续,实现取水许可证办理零上门、零中介、最多跑一次。
五是注重事后监管,保障改革试点成效。尤溪县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已批准的取水单位开展全过程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指导取水主体规范安装取水口标识牌,公开取水单位、取水许可量等信息,多部门联合巡查监管,查处无证等非法取水行为。
3.主要成效
自2021年11月改革试点实施以来,尤溪县办理承诺备案制取水许可124件,累计节约许可时间4836个工作日,节约费用620万元;办结行政许可申请54件,行政处罚3件,处罚金额68728元;办理人大建议10件,办理后满意度达100%;集中普法3场次、“以案释法”4场次。全县水事矛盾纠纷平稳解决,无重大突发事件。
尤溪县改革试点实施以来,大幅提高了许可服务效率,增强了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是简化了许可环节。取水许可环节由原来的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申请审批、取水工程(设施)验收、取水许可证核发,简化为取水备案、取水许可证核发。取水许可证核发应提交的材料由原来的7项减少至4项,即“三表一报告”。
二是缩短了办证时间。取水许可整个流程办证时间由原来的法定时限取水申请20个工作日与取水许可证核发20个工作日共计40工作日,缩短至1天,同时提升了时限效率,优化了办证模式,让数据跑起来,实现了最多跑一趟。
三是减轻了企业负担。实施区域水资源论证,实现了零费用办证,每个建设项目将减少水资源论证费用达3~5万元以上。
四是促进了节水增效。采用单位产品用水量或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作为区域水效指标,倒逼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加强非常规水利用,促进企业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益,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五是提升了监管能力。尤溪县全面落实了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水资源保障能力稳步提升,水环境得到不断改善,有效保障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023年以来尤溪县共办理有效取水许可电子证15本,现有效取水许可证376本。通过开展鳗鱼养殖取用水、生猪养殖取用水和取水计量在线化三个专项整治,有效强化了水资源刚性约束,提升了水资源管理水平。同时“区域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改革,实现数字赋能、智慧管水目标,多次被人民网和《三明日报》报导,在中共尤溪县党委的建设领导工作小组2022年度“最佳服务举措”评选中,尤溪县水利局荣获第一名。
尤溪县在推进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方面,2023年9月29日,尤溪县被水利部认定为全国第六批323个县(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之一;在培育水权交易市场方面,2023年12月25日,尤溪县首宗水权交易成功签约,有效解决企业临时用水需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盘活水资源,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二、尤溪县水资源强监管综合改革存在的问题
尤溪县水资源强监管综合改革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如:水资源配置骨干工程不完善、供水保证率较低。农村人饮提升工程尚未完成,饮用水质量不高,构建尤溪水网任重道远;河湖“四乱”依然存在,依法治理和有效打击存在难度;水资源管理的智能化、信息化、标准化水平有待提高等。
三、尤溪县深化水资源监管改革工作的财政税收政策建议
按照取之于水用之于水的原则,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下一步,尤溪县应根据《尤溪县水资源强监管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对标对表,全面抓好落实工作。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财政对水工程增加投入。多渠道保障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发挥政府投资主渠道作用,积极创新投融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加大水资源配置工程投资力度,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项目建设进度,逐步构建完善的尤溪水网,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水资源支撑和保障。
二是实施水资源税改革。税收是一种有效手段,通过对水资源征税,可以增强单位和个人节约用水意识,通过水资源税的征收,使浪费和污染水的行为付出代价,促进绿色发展,实现经济和生态协调发展。
三是多部门联动强化水环境再整治。深入开展水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在小流域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整治、规模养殖污染整治、河湖水环境整治、农村小水电整治、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水源地保护等方面加大整治力度,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全县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质量提升到一个新高度,加快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目标。
四是充分发挥系统平台优势,深化监管成果。深入推进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以水功能区和取水许可监督管理为重点,切实加强水资源智慧管理平台和计量监控等体系建设,为提高水资源智慧化、信息化管理提供基础性支撑。同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眼薄弱环节和短板,探索创新管理机制,完善监督考核制度,持续提升水资源管理水平,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结语:
为保护好水资源,优化水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利益,确保水资源费收入,尤溪县进行了水资源强监管“区域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改革。改革创新提升了节水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本次改革不仅简化了取水许可办证环节等,还形成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的新格局。本次改革为全省首创,采用单位产品用水量或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作为区域水效指标,倒逼企业推进技术改造。尤溪县通过推进水资源改革,提高了水资源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提高了事后监管能力,强化了取用水管理。通过改革,达到了高效、便民、节约成本的目的,同时为水资源费的征收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增加了财政非税收入,优化了本地营商环境,促进了本地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