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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履粹白”的曹于汴

2024-11-22董剑云

文史月刊 2024年11期

曹于汴(1558—1634),明代山西解州安邑县(今运城市盐湖区)人,字自梁,号贞予。万历进士,历任淮安府推官、吏科给事中、太常寺少卿、大理寺少卿、左都御史等,去世后追赠太子太保。在明代后期的官场上,曹于汴以直言敢谏、志行高洁、风节凛然著称。

山西解元

曹于汴自幼聪颖,少年读书时,见到明代河东大儒薛瑄、心学大师王阳明两位圣贤的语录,便认为圣贤之事,人人都能做到,于是就刻了一块吊牌,上面写着“谨言慎行”四字,系在自己的手腕上,时刻提醒自己,要以圣贤为榜样,探究天人、性命的奥理,兼通经世之学。

在读书期间,曹于汴潜心求学,知识渊博,理学造诣达到一个很高水平,但因为家庭贫寒,为养家糊口,先当了十几年私塾教师,直到万历十九年(1591年),已经33岁时,才到太原参加乡试,结果一鸣惊人,考取了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这给安邑乃至整个河东地区带来很大荣誉,河东盐运使非常高兴,特别奖励了他10车超掣的盐引。但曹于汴“端方不苟”,不接受任何贺礼,婉言谢绝。

《明史》中所载的曹于汴的资料

平反冤狱

曹于汴考中举人的第二年春天,到北京参加全国的会试,又考中进士,被授为江苏淮安府推官。推官是知府衙门的佐贰官,协助知府审理案件,考核官吏,教化百姓。

淮安府所属的山阳县有一位姓章的男子,娶了清河县一位姓邹的女子为妻。一次,邹氏回娘家探亲,要回来的时候,章某因为有事,就派他的弟弟前去妻子的娘家迎接。叔嫂二人回来的路上,需要乘船过河,上岸后,邹氏要在路边小憩一会,小叔子便抱着侄儿先回家。章某在家左等右等,一直不见妻子回来,便和弟弟原路返回寻找,找到岸边也不见妻子,老丈人怀疑女儿是被章某的弟弟在接回的路上所谋害,便告到山阳县衙。章某的弟弟受不了山阳县令的严讯逼供,只好承认是他所杀。不久,案件定谳,章某的弟弟被处斩。

第二年,章某的邻居在外地的一个客栈偶然看见了邹氏,才得知她那天在回来的路上,上岸小憩时,被一个过路的男子所劫持,流落到此。章某的邻居随后将劫人的男子扭送到官府。章某得知消息后,便到山阳县衙喊冤。县令心里有鬼,便一直压住案子不审。案子拖了两年,犹如石沉大海。曹于汴接手后,仔细复核,层层审问,逐一查证,最终将劫人的男子依照刑律处以斩刑,山阳县令被免职,将邹氏归还给她的丈夫。

褒扬孝行

曹于汴是理学家,注重以孝化人,以孝治政。他曾教导学生说:“人生只是一个孝,孝则蔼,蔼若春……凡不孝者,其心惨如秋。”担任推官后,凡是与社会教化有关的事情,他都愿意倾全力帮助。比如下乡期间、公差之余,他搜集、记录烈士、节妇、烈女的事迹。

山阳县有一位19岁的女子谢氏,姿容秀美,嫁给生员孔椿仅半年时间,孔椿就因病去世。不久,谢氏生下遗腹子孔金,有亲友劝她改嫁,谢氏断发明志,决心为夫守节。此时,淮安府有个叫杜言的大盐商,浪荡无形,听说谢氏年轻貌美,正在守寡,就想强娶为小妾,谢氏被逼无奈,投淮河自尽。孔金长大以后,知道了母亲的遭遇,决心为母亲伸冤,于是沿街乞讨,几次到县衙、府衙、巡抚衙门投递冤状。但因为杜言上下打点,四处贿赂,导致案子久拖不决。而且,杜言还想借机谋害孔金的性命,彻底解除后患。孔金见投告无门,只得回到家乡,在父母墓旁搭建了一间小棚,住在里面,昼夜涕泣。到了万历年间,淮安知府张守约受理并查实了此案,事情刚有眉目,不料张公因病去世,杜言再次通过行贿得以逃脱。孔金继续哭讼,反而被衙役打得体无完肤,后来江苏巡抚过问此事,才彻查此案,将杜言处斩。

曹于汴到了淮安府,听说了孔金的事情,他意识到这正是一个在民间提倡孝行的机会,于是大力宣传孔金的孝行,并且特别推举孔金担任了乡饮宾。那个时候,每年的正月十五、十月初一,官府要召集当地有名望的地方士绅,由知府、知州、知县亲自主持,在文庙的明伦堂举行隆重集会,称为乡饮酒礼。有资格参加乡饮酒礼的贵宾,称为乡饮宾。乡饮宾有规定的名额限制,而且事先要向巡抚、总督报告批准,代表着一定的社会地位和身份。由于曹于汴对孔金的推崇和褒奖,孔金去世以后,被作为孝行的典范,被供奉进当地的乡贤祠,受到后人礼敬。

振兴文教

曹于汴是进士出身,从政以后特别重视振兴地方的文化教育。他到淮安府的时候,当地教化不兴,社会上普遍存在“苟趋禄利”,重“取士”、轻“教化”的风气。曹于汴从“致天下之治”的理念出发,常常步行到郊野或市井学馆,周济穷困的学生,鼓励学生用功苦读。晚上出来巡夜时,如果碰见学生在三更以后还在秉烛苦读,他要么进去和学生谈话鼓励,要么就在第二天将学生招到府里,勉励他们矢志不移,学德学文,德才并进。

淮安府没有书院,曹于汴就动员乡绅、官吏,筹集资金,在府学旁边创建了一所书院,取名为“志道书院”,聘请当地的知名学者到书院讲学。曹于汴也在每月的初一、十五两天里,到书院为学生讲授实学,考试阅卷,风雨无阻。

曹于汴还组织修缮了供奉着北宋理学大师胡瑗的安定祠,亲撰《安定祠会约》,定期组织士绅、学生在安定祠集会讲学,告诫他们要身体力行先贤教诲,勉励他们“谦尊而光,心虚能受”,从而达到“人善即我善”的境界。他将自己在安定祠讲学时与学生的问答交流,整理写成《共发编》。

整饬吏治

曹于汴担任淮安府推官6年,其间5次代理知府。《淮安府志》载,明代淮安府有52任推官,最有建树的就是曹于汴。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七月,曹于汴以考绩卓异,被提拔为吏科给事中,后调任刑科给事中。给事中负有监察官吏的职责。曹于汴恪尽职守,凡是违法乱纪的,不称职不合格的,无论其多么权高位显,一律上奏处置。两京兵部尚书田乐、邢玠及云南巡抚陈用宾都因为曹于汴的上疏斥责而罢官,陈用宾被下狱治罪。

吏部稽勋司郎中赵邦清刚介清正,执法如山,两袖清风,但因得罪奸佞而遭受诽谤。万历三十年(1602年),赵邦清被贬官三级。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因南北党事之争,被削职回乡。赵邦清遭贬之事,朝野震惊,民怨沸腾。天启二年(1622年),在曹于汴的力争下,赵邦清得以平反昭雪。《明史》称:“吏部郎赵邦清被诬,(曹)于汴疏雪之。”

乾隆《淮安府志·曹于汴传》
乾隆《解州安邑县运城志》书影

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四月,辽东镇守总兵李成梁放弃宽甸等六堡八百里疆土,强行将六万多户居民迁到内地,诬称他们为逃亡户,以召回逃亡有功,向朝廷邀赏,并请求增兵。曹于汴首先上书反对,认为国家连年检阅边防,重奖边将,边防却废弛到如此地步,应该严惩有关将领、官员。李成梁等人最终被弹劾罢免。

万历三十八年、三十九年(1610—1611),曹于汴负责京察,国子监祭酒汤宾尹、监察御史刘国缙等一批在京官员被汰除,太常少卿王绍徽等官员被以年例不称职驱逐出京,史称“小人敛迹,正人扬眉”。

参劾阉党

万历年间,京官给皇帝上奏的本章,要在会极门先交给太监,由太监进宫呈交皇帝。经手的太监往往会在中途偷阅奏章,以便掌握机密,干预朝政。曹于汴认为这种做法有违祖制,容易泄露事机,力请禁止,得到明神宗支持。当时太监的权势还不像后来那样大,虽然气得咬牙切齿,但在行为上只得有所收敛。

明熹宗天启年间,司礼监秉笔太监魏忠贤与明熹宗的乳母客氏勾结在一起,培植私党,大兴冤狱,专权不法。朝中一批直臣与之进行了殊死的较量和斗争,曹于汴眼见阉党势力日益膨胀,不顾随时可能遭到杀身之祸,多次在朝上参奏阉党紊乱朝纲、陷害忠良、专权不法的罪行,并敢于同阉党进行面对面斗争,受到朝中直臣的推崇,成为反阉党的代表人物。

魏忠贤权倾朝野,为了巩固自己的势力,将朝堂上一批依附于他的党羽收为干儿子、干孙子,安插到要害部门,把持朝政,其中最出名的有五虎、十狗、十孩儿、四十孙。一次,魏忠贤因为一个干儿子的事,找曹于汴通融说情,但曹于汴搬出太祖皇帝“内臣不得干预政事,预者斩”的祖训,严词拒绝。从此,曹于汴遭到魏忠贤接二连三的打击报复。天启三年(1623年),魏忠贤利用整肃东林党的机会,给曹于汴扣上“东林党”的帽子,将他削职,逐回了原籍。

天启七年(1627年),明熹宗驾崩,崇祯皇帝继位后,阉党失去了靠山,朝中的正派大臣纷纷上书弹劾。崇祯皇帝下令逮捕魏忠贤,并对阉党进行大清洗。但阉党势力遍布朝野,尾大难掉,必须选择能力强威望高办事干练的大臣负责审理此案,才能做到除恶务尽。

崇祯皇帝先是选派大学士韩爌、李标和钱龙锡负责这一专案。三人虽是正派朝臣,但对阉党权势心存余悸,不敢树敌太多,只准备处理40余人,而且顾忌朝政不稳,准备将魏忠贤关押到凤阳皇陵,终身监禁。此议一出,朝野上下都认为处理太轻,不足以平民愤、振朝纲。

正在此时,崇祯皇帝接到了曹于汴关于处理阉党的奏章,深感曹于汴的意见恰当可行,立即任命他和吏部尚书乔允升为钦差大臣,专门负责阉党专案。曹于汴等经过认真调查取证及深入细致的审讯,提出对阉党首领及其党羽共计261人的处理意见:首逆魏忠贤、客氏二人凌迟;兵部尚书崔呈秀等6人为首逆同谋,斩立决;提督刘志选等19人交结近侍,秋后处决;礼部尚书魏广微等11人交结近侍,充军;吏部尚书顾秉谦等129人交结近侍,论徒三年,输赎为民;东阁大学士黄立极等44人,交结近侍,免职;魏忠贤亲属及内宫党附者50人,斩首。

这261人中,包括了魏忠贤的心腹干将“五虎”“五彪”和“十狗”“十孩儿”“四十孙”等爪牙,其中有大学士5人,尚书以上者32人。崇祯皇帝对奏章只字未改,当即作为讨罪檄文颁行全国。魏忠贤畏罪自杀,客氏被乱棍打死。全部261人得到应有惩处。

清廉一生

曹于汴在担任淮安府推官时,就在官场上树立了清廉的典范,他衣着十分简朴,每天仅吃一盂糙米、一匙粥糜、一碟青菜,终年不知肉味。他的同僚下属深感他生活得太清苦,请他稍微改善一下生活。他笑着说:“我生来没有别的,就喜欢布衣蔬食。”又有人问他为何不收人钱财,他回答说:“我不知道天下有什么是享受的事情,也不懂交往的时候人们为什么要馈赠东西。我的俸禄让我完全可以衣食自给,要钱对我来说还有什么用?”

曹于汴从淮安府离任的时候,除了身边有一个仆人曹宁相伴,他的随身行李只有一簏(装书的竹箱)、一幞(衣服包袱)。临行当天,淮安数万百姓顶香泣送,到清河边船前叩别曹于汴。事后,百姓在淮安府的节孝祠中供奉了曹于汴的画像,岁时祭祀。

曹于汴不仅不受官场上钱财,对家乡人也是这样。他的母亲去世后,在丁忧回乡守孝期间,深居简出,不收礼,不待客,而且还慷慨解囊,在运城文庙隔壁他家祠堂里创办了一所“宏运书院”。曹于汴除了给学生授课,还潜心钻研理学,“考记载于群书,访遗踪于耆老,听评驳于舆论”,精心编撰了《安邑县志》。

崇祯七年(1634年)正月,曹于汴病重,交代后事,叮咛家人,丧事必须从简,不得收礼。次日,曹于汴正襟危坐而逝,享年76岁。床头孤灯茕茕,只有绨袍一件、布被一床。

崇祯皇帝得知曹于汴病逝,“十分震悼”,下诏追赠他为太子太保,追封其祖父曹司民、父亲曹希舜为左都御史,其长子荫袭工部侍郎,并亲撰敕文,派鸿胪寺少卿到安邑主持祭奠。

曹于汴的浩然正气和高风亮节赢得了乡里的敬仰,他去世后,乡里特制了一块“大德望曹”的匾额,悬挂在他家大门上,以昭后人。他的学生们将宏运书院改作纪念先生的祠堂,由曹家后人轮值组织春秋两祭,一直延续到20世纪30年代因战乱才终止。

曹于汴一生博览群书,勤于著述,著有《共发编》四卷、《仰节堂集》十四卷、《自渡语》一卷。《明史》评价曹于汴:“笃志正学,操履粹白,立朝正色不阿,崇奖名教,有古大臣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