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思想中“忠”“孝”“友” 的关系探赜
2024-11-21刘泽靖王姝淇
【摘要】孔子的伦理观以孝为起点,外推到政治为忠,再扩展到社会人际关系为友,三者维护了社会稳定,也在交织中充满了矛盾。本文认为,需要深刻理解“忠”“孝”“友”的概念层次,结合真挚情感的阐发,以及“在其位,谋其政”的思想,整体把握孝为“为仁之本”的优先性与绝对性,事君以忠的双向性,以及“主忠信”以友的原则性,厘清三者的伦理边界,才能不被复杂的现实情况所迷惑。
【关键词】孔子;伦理观;“忠”;“孝”;“友”
【中图分类号】B8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4)42-0071-04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4.42.020
孔子的仁道思想是中国哲学思想的源流之一,他在关于“忠”“孝”“友”的伦理观中表现出明显的高尚道德情怀,《论语》中孔子的弟子曾子就明确说明:“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1]72弟子有子也强调:“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也与!”[1]48孔子自己则说道:“主忠信,毋友不如己者,过则勿惮改。”[1]115可见,此三者在孔子思想中都占有重要地位,是为“仁”的关键所在。在儒家的发展中,“孝”成了伤害自身的“愚孝”,“忠”逐渐成为单向度的政治关系,“友”则淡化为普通的人际关系,但是,在孔子那里,“忠”“孝”“友”不仅有着丰富内涵,相互之间还存在复杂的交织,对三者的矛盾关系的处理,体现着孔子对人伦道德的界定与追求。就目前学界来看,众多学者对“忠孝”之道和交“友”之道研究颇多,对其三者之间的关系研究还鲜有探讨。就此笔者尝试从“忠”“孝”“友”三者的关系与矛盾中入手,探究孔子的伦理观思想以及处理人伦矛盾的“一以贯之”之道。
一、“忠”“孝”“友”的内涵
(一)尽己之谓忠
《说文解字》记载:“忠,敬也。从心,中声。”[2]1501宋代儒者朱熹在给《论语》中的“忠”做批注时说,“尽己之谓忠”[1]48。考察《论语》中,明确记载“忠”共有16章,就词意来看,主要都是待人尽心竭力的意思。孔子的“忠”常与“信”并提,“主忠信,徙义,崇德也。”[1]137“信”是主体的外在准则,“忠”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真挚情感,是对主体的内在要求,就内容来看,大致可分为三个类别:修身、交友、事君,这三者的向外扩展,体现了“忠”从个人伦理到政治伦理的转变。
在修身层面,曾子就明确指出:“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这虽不是孔子亲口表述,但离孔子之道必不远矣。由此可见,在孔子这里,“忠”首先并不是下位者对上位者的“忠君”“效忠”,而是一种下落到人际关系和普遍处事的道德原则,这种“尽心”的内在修养,在《论语》里还有另一种表述,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1]92。在交友层面,在子贡问友时,孔子回答:“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则止,毋自辱也。”[1]141忠心地劝告并善意地引导他,他不听就立刻停止,不要自找侮辱。这里的“忠”不仅是“尽心”的真挚情感,还包含了理性,要做到“不可则止”,这就说明,虽然“忠”于友的内在道德要求是双向度的,在具体的处事中,不仅要以“忠信”为原则,也需要加入理性的权衡。在事君层面,孔子在回答鲁定公使臣事君的问题时,提出:“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1]66君主任用臣子要依照礼的规则办事,臣下事奉君主要忠心尽力。孔子的“忠君”思想并不是后世儒者单向度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死忠”“愚忠”,而是以君主以礼相待为前提的双向度的恪尽职守。
孔子的“忠”伦理思想是积极的,内容丰富,在政治伦理中指明了忠君之要,开始从主体的内在道德WrvHOEhW/DG3e0/pfXUCzQ==层面进行阐发,给予了君与臣之间的人伦关系一个内在的双向度联系。同时,“忠”也是复杂的,在具体的人际关系和政治伦理中,不仅要真挚的情感,也需要理性的权衡。
(二)夫孝,德之本也
“孝”从起源上看,本是祭祀先祖,由于春秋时期宗法制度的崩坏、家庭结构的变化以及生产力的提高,导致宗族追孝先祖的观念削弱,并随着社会意识开始进一步发展,追孝祭祀先祖开始转向善事父母。《说文解字》记载:“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老省亦声。”[2]1208“孝”不仅有《论语》中明确记载的14章,还有专门记载孔子为其弟子曾子传授孝道的《孝经》,孔子在给曾子传授“先王至德要道”时,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3]2由此可见,“孝”在儒家伦理思想中的地位之高。在《孝经》中,孔子将“孝”分为三个阶段:事亲、事君、立身。这就将“事君”变成了贯穿“孝之始终”的纽带,把家庭伦理与政治伦理紧密结合了起来。
在事亲层面,孔子回答子游问孝时,明确指出“孝”不能仅限于“能养”,还须事父母以“敬”,这样才能与养犬马有别。如何做到“敬”,按《论语》记载,须做到“无违”“色难”“几谏不违不怨”“不远游,游必有方”“知父母之年”“三年无改于父之道”等。可以看出物质的口体之养只是孝道的第一步,“孝”最重要的精神核心是“敬”,“敬”并非在言行上完全顺从父母,而是在浓厚真挚的情感之上真正地为父母着想,既要做到子承父志、无违于礼,又要能够委婉地指出父母之过,然后包容父母。孝亲来源于血缘,这就决定了孝亲是单向度的,并不取决于父母是否慈爱,舜与瞽叟就是典范。在事君层面,孔子云:“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3]22要求士人侍奉国君要如同侍奉父亲般的崇敬。孔子把作为家庭伦理规范的“孝”和作为社会伦理规范的“忠”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强调了家庭伦理是社会伦理的基础,对父母之“孝”是对君国之“忠”的前提,从而揭示出“孝”对于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现实意义。[4]在立身层面,有子总结,“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1]48在孔子这里修身的最高目的是达到“仁”的境界,只有在人的一生盖棺定论的时候才能达到,而行仁必须以孝悌为根本,这就决定了,孝是“为仁”的第一步,不孝敬父母的人不仅达不到“仁”的境界,而且是一个不仁的人,这一点从孔子训斥宰我不守三年之丧和批评曾子委身以待父暴怒不难看出。
孔子把根基于血缘、亲情之上的孝作为道德的起点,通过维护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秩序,同时倡导人们把孝亲敬兄的情感推广开来,形成“泛爱众”的社会氛围,最终达到“仁”这一至高的道德原则。[5]孔子将“孝”的内涵拓展到了社会的方方面面,消极来看,是孔子希望重新恢复血缘纽带之下的宗法制社会,积极来看,可以促进社会和谐,化解社会矛盾,引导人们忠君报国。
(三)同志为友
“友”字在甲骨文中已经出现,其形象两手相牵,无论它在当时的含义如何,用以表示一种亲密的人际关系则无疑问。[6]《说文解字》记载:“友,同志为友。从二又,相交友也。”[2]412在《论语》中,“友”出现了18章,同义的“朋”出现了8章,可见,在孔门弟子与孔子的问答中,问“友”是一个高频的话题。在对“友”的探讨中,孔子提出了以“忠信”为根本的交友原则,并将“友”分为益友和损友;并且认为“友于兄弟”与政治活动密切相关;更重要的是“以友辅仁”,通过与朋友交往提升彼此的道德境界。总的来看,孔子的“友”不仅是对人与人关系的一种伦理规范,也是与政治、道德修养紧密相关的伦理原则。
在人与人之间的交友上,孔子明确了交友原则:“主忠信,毋友不如己者,过则勿惮改。”[1]115交友必须以忠厚诚信为根本原则,而“毋友不如己者”最易被后人断章取义,孔子并非要人与不如自己的人划清界限,而是不与在“忠信”方面比不上自己的人交朋友。同时,孔子将朋友做了区分:“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1]172有益的朋友有三种,有害的朋友也有三种。与真诚正直的人、坚守信义的人、知识广博的人交朋友,是有益的。与道貌岸然的人、虚伪谄媚的人、花言巧语的人交朋友,是有害的。友伦虽然与人并无血缘关系,但是对人的影响却是深刻且长远的。在政治活动层面,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1]59受血缘宗法制影响,孔子认为家国同构,参与政治,不一定要身在朝廷,使兄弟友善和睦,也是一种影响政治的方式。并且,先秦儒士间所论之学,主要指的是以礼乐文化为核心的知识,而这些知识是与政治制度密切相关的。依此而论,为政之道,不一定要高居官位,即便与友人以讲学而推明大道,亦是一种间接的参政方式。[7]在道德修养层面,曾子曰:“君子以文会友,以友辅仁。”[1]141朱熹做注:“学以会友,则道益明;取善以辅仁,则德日进。”[1]141朋友之间通过礼乐文化的交流,可以使心中的“道”愈发明晰。钱穆先生认为,“不言辅德而言辅仁,仁者人道,不止于自进己德而已。”[8]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孔子对待交友是非常严格的,不仅是在择友上要“勿友不如己者”,而且在交友的方式上必须“以文会友”,因为“友”不仅是人际往来,还有内团结家族兄弟,外影响国家政治的作用。并且,“友”不以血缘为纽带,在交往中承认双方是相互平等的,可以互相促进,提升道德境界,这是对“忠孝”功能的扩充。
二、“忠”“孝”“友”在孔子思想中的相互关系
(一)忠与孝的关系:社会责任与家庭责任的交织
自古忠孝两难全。这也是儒家经久不衰的焦点问题,虽然孔子在回答叶公的提问时,给出了“父子相隐”的回答,在后世儒者的解释来看,这是追求最大程度的合乎情理,是“天理人情之至”,是“道不远于人情”的彰显。那么,当忠孝冲突时,孔子的“一以贯之之道”为什么选择“亲亲相隐”呢?可以先来看看原文: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1]147
首先,在孔子的回答中,孔子并没有直接批评“证父者”是“不直”,而是提出了另一种行为相反的“直”,即“子为父隐,父为子隐”。同时,我们很难指责一个大义灭亲的人是不正直的人,但是“直”是否符合“仁”的价值取向,还需要有具体的前提条件。
子曰:“……直而无礼则绞。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1]103
此处孔子认为“直”要以“礼”为前提,否则只会尖刻伤人,并且君子须厚待亲人,仁才能在民中兴起。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1]61孔子的“礼”是以“仁”为核心,互为表里,而非浮于形式的礼节,因此,“直”须以仁为核心,以礼为形式,而《中庸》讲“仁者人也,亲亲为大”,前面我们提到过儒家认为“孝弟其为仁之本”,且孔子要求士人侍奉君主要像侍奉父亲一样崇敬,由此可见,在孔子这里,符合“仁道”的“直”一定是以“孝”为前提。其次,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1]106此处的“直躬者”身份是儿子,并非司法者,其首先应行的责任是为人子的孝道,对父亲的生命与名誉负责,而非为法律负责。这也与后世孟子所说的“舜视弃天下犹弃敝蹝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然,乐而忘天下”[1]367。相吻合,舜应放弃自己天子之位,这样不在天子之位,就没有天子的责任,而儿子的身份是血缘决定的,是不可舍弃的,舜就应该尽人子之孝。再次,子曰:“弑父与君,亦不从也。”[1]130当忠与孝真的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一个有血有肉、心怀仁义的人也不会去牺牲父亲换取忠臣的名声。
由于春秋时期还处于家国同构的社会之下,忠与孝必然存在联系与冲突,在“忠”与“孝”的碰撞、社会责任与家庭责任的交织中,孔子认为,为父行孝有着高于为国尽忠的地位,为了尽忠而放弃孝道的行为并不是“仁”,且行孝道是尽忠道的前提,这既是“仁”的内在要求,也是血缘纽带之下的“人情之至”。
(二)忠与友的关系:恪尽职守与个人关系的协调
随着血缘制度的淡化,士阶层的崛起,友伦不仅在人与人的日常交际中存在重要影响,也在政治活动中产生巨大的作用,这样的变化使得忠与友也产生了联系。后世在政治上,有与朋友结党营私者,也有恪尽职守的大臣,那么,在孔子那里最符合“仁道”的忠友关系是什么样的呢?在《春秋左传》中记载:
鲍叔帅师来言曰:“子纠,亲也,请君讨之。管、召,雠也,请受而甘心焉。”乃杀子纠于生窦,召忽死之。管仲请囚,鲍叔受之,及堂阜而税之。归而以告曰:“管夷吾治于高,使相可也。”公从之。[9]179
鲍叔牙与管仲是有共同志向的好友,在政治上,却因为效忠的君主不同而成为政治对手。在齐国的政治斗争中,公子小白战胜了公子纠,管仲没有为君主自杀殉忠,而沦为了阶下囚。在对管仲处理上,鲍叔牙既是公子小白的臣子,也是管仲的好友,在忠与友的双重角色中,鲍叔牙选择了阻止齐桓公将管仲醢刑,并举荐其为相,并不是因为朋友私情而为管仲开脱谋富贵,而是为臣尽忠。从列传的记载中还可以看出,管仲的“忠”思想,并不是为某个统治者,而是为了国家社稷,接受鲍叔牙的举荐也是为了国家尽忠,并非因为朋友交情。
孔子认为管仲虽然为政敌效力,但有“仁之功”,“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1]130从孔子对管仲治国的认可,可以看出孔子认可鲍叔牙与管仲对“友”与“忠”关系的处理。
忠和友的矛盾即是政治活动中公职与私情的矛盾,在儒家眼中为国尽忠要高于朋友私情,不仅要尽忠无私,也要举贤不避私,同时,忠与友的对待也有相通之处,子游曰:“事君数,斯辱矣。朋友数,斯疏矣。”[1]74事君劝谏多了,会受辱,交友烦琐多了,会疏远。可见,尽忠与交友既要分清主次,也要把握好各自的分寸,不可太逼促。
(三)孝与友的关系:家庭伦理与社会关系的延伸
“孝”源于父子一伦,本于自然,古称以天合,“友”属于社会关系,是以人合。孔子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3]2先秦时期有许多损伤身体的刑罚,如劓刑、膑刑。因此,行孝道的第一步就是要保护好自身,既是为了自身性命安全,也是不让父母的名誉受损。而同时期,也存在许多以性命相交的朋友,如刎颈之交、舍命之交,将自身性命交付于朋友的千古绝唱。这就必然会出现孝与友的一种矛盾,当两者都与性命相关时,该如何处理呢?《礼记》中有明确记载:“父母存,不许友以死。”[10]这句话也体现了中华民族基因中对父母的尊重与对生命的珍视。在生死大事上,遵循周礼,孝高于友,血亲重于朋友是人之常情,这样才是符合孔子的思想。
《论语》中有一处亦体现孔子孝友关系:
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1]161
原壤,孔子旧友,老氏之流。在《礼记》中记载,他的母亲死了,却大声唱歌,孔子认为这有违孝道,但身为故友也不应抛弃他。尽管是和自己一起长大的好友,但其不知孝悌之道,是“德之贼”,必须训斥,不可为了维持朋友关系,而奉承赞同朋友的所作所为。同时,多年的朋友情谊,也应该珍视,不能因为对方的行为不符合自己的要求,就与之绝交断义。
孔子的“仁”是推己及人,由内向外推开,为仁之本自然是由血缘相连的事亲孝悌,而“友”随着宗法制的淡化,从“友兄弟”外扩到无血缘关系的朋友,是家庭伦理向社会关系的延伸。在孔子的仁道之下,“友”应是在交往中互相促进、辅仁进德。那么,朋友不尽孝道而未“忠告而善道之”,就是没有尽到朋友的义务,不是为友之道,忽略尽孝事亲而去友于人,也绝不是为仁之道。
三、“忠”“孝”“友”三者之间的动态平衡和相互作用
“忠”“孝”“友”三者是孔子“仁”道落在政治、家庭、社会三个层次中的表现,孔子四处宣扬“仁”的思想,期望通过教化使人掌握并运用这种传统伦理精神和原则,并能唤起人们的良知和善性,进而达到“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论语·学而》)的崇高境界。[11]但这三者并不是彼此独立存在的,而是相互摩荡,相互作用的。
首先,父子关系来自血缘,孝即是天生的,在血缘宗法制的社会,“孝”就是一切伦理关系的起点基石。在孔子及其弟子的思想中,只有做好了“孝”才有进一步完善其他伦理德目的可能。
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1]49
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1]48
其次,从“孝”向外推开,才有与君忠、与人友。“忠”在伦理关系中,专指事君,子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3]68忠是孝的伦常在政治上的体现和延伸,这样“忠”不仅是“尽心”的为人原则,还有了“尊上”的含义。“友”则是“孝弟”向社会关系的泛化,“主忠信,无友不如己者”,孔子将忠信并提,可见“信”是“友”的原则,是“忠孝”在社会关系上的推进和发展。就这样,“孝”作为伦理起点也贯穿了一切伦理关系。
最后,“忠”“友”伦理关系,又将影响“孝”的具体实现。在“移孝作忠”后,对孝的要求就不再局限于血亲,还要在政治中做到忠心尽职,在社会关系中做到诚实守信,不使父母的名誉受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3]2才能完成孝道。
当明白孔子仁道思想的出发点与目的后,对于“忠”“孝”“友”三者的冲突,就能把握伦理关系的原则,通过明确自身所处的位置而“谋其政”,做到“叩其两端而竭焉”的“中道”。
孔子仁道思想的出发点,首先体现在家庭伦理的孝道上,是人真挚情感的自然阐发,再通过推己及人的方式,扩展到政治与人际关系中,从而形成了忠、友之道,三者的交织维护了社会稳定,但三者的碰撞也带来了伦理的冲突。对此,孔子做了许多的阐释,“直”不仅在“证”而更在“隐”中,一个人首先要孝亲,然后才会忠君、友人,这才是出自真实情感的道德行为。仁是礼的根本,孝是为仁的根本,孔子将自然天成的家庭亲情的孝悌,推广到政治伦理的忠心,再延伸至社会人际的友信,所以,“孝”不仅是个人和家庭的必须,还是社会全体的必须,在伦理原则中置于首位。确定了“孝”的地位后,“忠”与“友”方可明晰,《孝经》虽有“移孝作忠”,但孝是单向度的、绝对的,而忠是双向度的,且“事亲有隐而无犯”“事君有犯而无隐”[10],两者相处模式也有不同。而“忠信”是交友的根本原则,“施于有政”是“友于兄弟”“以友辅仁”的目的,忠于国家社稷,以国家利益高于朋友私情,才符合仁义的伦理秩序。
总之,孔子的“忠”“孝”“友”思想具有道德自觉性,我们在日用伦常中需要明辨三者的伦理边界,才能不被复杂的现实情况所迷惑。
参考文献:
[1]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2.
[2]汤可敬注.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2023.
[3]汪受宽.孝经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4]郭杰.孔孟“孝”论的历史渊源和伦理内涵[J].中国文化研究,2019,(04):127-136.
[5]魏永琛.孔子“孝”思想研究[D].西北师范大学,
2017.
[6]王利华.周秦社会变迁与“友”的衍化[J].江西社会科学,2004,(10):48-53.
[7]单虹泽.以友辅仁:论儒家的友伦与政治传统[J].理论与现代化,2018,(06):85-93.
[8]钱穆.论语新解[M].天津:九州出版社,2011.
[9]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卷一[M].北京:中华书局,2018.
[10]胡平生,张萌译注.礼记[M].北京:中华书局,2022.
[11]陈学凯.孔子伦理思想的体系与结构[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02):4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