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日新感觉派的古代故事看女性觉醒
2024-11-21马乐
【摘要】20世纪20、30年代新旧观念激烈冲突,中日新感觉派作家在此期间书写的古代故事皆体现了明显的男女二元对立,塑造了以欲望为载体的女性形象。横光利一的《太阳》中,主人公卑弥呼从被男性掠夺的他者,逐渐萌生反抗意识,最终转变为猎杀男性、统一国家的女王,正是近代女权主义思想的具象化。而施蛰存在《石秀》里塑造的“妖妇”潘巧云拥有被性欲所推动而产生的自由意志,她的死意味着封建伦理的胜利,说明女性即便开始觉醒,短时间内也无法摆脱男权中心的影响,更不能撼动长久以来的父权制结构。
【关键词】中日新感觉派;古代故事;欲望;女性觉醒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4)42-0052-04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4.42.015
基金项目:本文为2022度江汉大学校级学科特色专项项目“女权主义视角下中日新感觉派代表作中的女性形象研究”(项目编号:2022XKZX24)的阶段性成果。
全世界范畴下对男女平等人权的呼吁已成主流。自封建社会至今,男女二元对立经历了承认与认识——控制——达到平衡的过程,事实上处于对立之下的男性与女性同样是受害者,男女二元对立达到平衡,不仅有利于女性,对男性也有正面影响。通过分析文学作品,正视男女二元对立并摸清其发展过程,对于现今及未来的女性主义甚至人权的发展都有极大意义。
20世纪20、30年代的中国和日本同处新旧交替时期,新旧观念的冲突激烈碰撞,社会表层性苦闷之下情感乃至信仰的危机层出不穷,而男女二元对立尤为明显。中日新感觉派作家敏锐地关注到这一点并进行创作,其中一些古代故事虽然以历史上的真实人物或者古典名著中的经典人物为主角,但是实际上从中可窥见这些作家受时代洪流影响而发觉当时女性的觉醒并体现于自己的创作之中。
一、日本古代故事中的“太阳”女王
横光利一的初期代表作中篇小说《太阳》,1923年发表于杂志《新小说》5月号。这篇处女作以古代日本不弥国王女卑弥呼为主人公,但并未追求历史事实,而是围绕卑弥呼的爱憎关系去描写,展开不弥国、奴国和耶马台国这三国间壮大的杀戮画卷。
主人公卑弥呼与未婚夫卑狗长兄平日交谈时便显露出她高傲不驯的性格,如“你的勾玉脏得像野猪爪子那样” “出去”等话语,还有“默不作声地瞪眼望着”[3]15等行为,虽然可看作女性在恋爱中的小脾气,但也能解读为女性试图在恋爱关系中掌控男性对象的野心。她与卑狗私会之夜,偶遇迷路的年轻人并主动解救施舍饭食,甚至得知这位年轻男子是与不弥国有世仇的奴国王子长罗后,面对不弥国战士们与他持剑对峙,卑弥呼依然沉着冷静地对本国战士们宣称“他是我带进来的人”,让他们“把剑放下”,让这个年轻人“立即回到你的国家吧”[3]22,最后兵不血刃地阻止了双方的战斗。这一系列行动既源自王女的尊贵与善良,同时也体现了女性尝试控制男性(无论是对方是战士还是王子)的骄傲。
在传统的封建社会,男性代表了家庭乃至社会权威,可不愿完全地顺服于男性的女性,在承认与认识男女二元对立的阶段有了不接受传统范式的自我想法,试图通过控制男性去实现反抗。在卑狗口中,不够谦卑顺从的卑弥呼“像月亮那样不吭声。冷冰冰的月亮就要缺了”[3]18。在长罗眼里,初次见到的卑弥呼则“仿佛在月光中开放的夜间花朵般”[3]19,即男性将女性看作无法与太阳争辉、只能在夜间发出光的月亮,或是娇弱的花朵之流,再美的女性也不过是男性的附庸,供其观赏而没有自主意识的玩物。
而在卑弥呼大婚之夜,长罗率领奴国攻打不弥国,杀死她的新婚丈夫卑狗、父母和百姓。因自己的绝世容颜遭此横祸,卑弥呼刚开始的反应是无法接受、昏厥甚至求死。其后她被掳至奴国,长罗为争夺她竟拔剑砍死自己的父亲即奴国国王,卑弥呼趁乱和奴国宿祢之子诃和郎出逃。诃和郎的父亲为长罗所杀,他同样被卑弥呼的美貌吸引想得到她,但卑弥呼不畏威胁,直到诃和郎以二人同病相怜、杀死长罗报仇为前提求娶,卑弥呼才同意与其结婚。卑弥呼与第一任丈夫卑狗情投意合,符合她自己的意愿;第二次的婚姻虽带有被胁迫的成分,但更多的是利益一致下她主动做出的选择。两次婚姻都能体现卑弥呼的自我意志,女性在婚姻选择中并非完全地服从男性的安排。
在奴国追兵的追捕下卑弥呼夫妻一路逃亡,不巧遇上耶马台国狩猎鹿群的军队,面对耶马台国国王反耶,“卑弥呼脑海里突然浮现的是她自己的美貌,举世罕见的美貌。她在心中策划着要把耶马台国王变成自己这边的人立刻去攻打奴国。”[3]44她利用自己的美貌驱使反耶为其复仇的计策,却导致第二任丈夫诃和郎被同样垂涎自己美貌的反耶之弟反绘一箭射死,短短几天内两任丈夫皆因她而亡,她悲痛之极,已无法落泪,“迄今充满在她心中的悲哀突然变为愤怒爆发了。这是她对于暴虐的男性握有地上特权的反叛和怨恨。”最终她站起并发出呼喊,“啊!天父碰到了我的手。我将升到广大的天空。啊,大地之主看看我吧。我将在你上面如同太阳那样闪耀,光芒万丈。”“不论是卑狗还是诃和郎,都从石窟格子门的空隙露出来的卑弥呼的微笑中消失。取而代之的唯有潜藏在微笑中的,含着怨恨的残忍的征服欲之光。”[3]50-51
大婚之夜侍女曾恭维卑弥呼,称“大地上的太阳便是我的公主”[3]32,但事实上在她第二任丈夫死去之前,虽然在婚姻选择上窥见她些许的个人意志,可在婚姻关系中卑弥呼还是如月亮一般处于附属的地位。而接连失去两任丈夫后,对她而言不仅丧失了男性给予的依靠和保护,更重要的是摆脱了男性对她的控制,至此,卑弥呼终于完成了自身从月亮到太阳的转变,不再满足于仅仅躲藏在男性身后,而是勇敢地向暴虐的男性反抗,甚至尝试去征服他们。
卑弥呼自精神上觉醒后,只身投入与男性父权对抗的战斗。她利用“如摘去叶子的桃子般的身体”“妖艳的笑容”,得到耶马台的兵力攻打奴国,“不久之后她就能统治不弥国、奴国和耶马台国三国了。到那时,她还可以用这三股力量把长期相互攻击的各国暴虐的国王踩在脚底下”[3]64。她挑拨反绘杀死其兄耶马台国王反耶,用自己的身体为诱饵驱使反绘率领士兵攻打奴国;反绘如同恐怖的化身,代表了男性的狂暴、凶狠和力量,令人生畏,而卑弥呼利用女性的美色压制反绘,从而得到耶马台国士兵们的爱戴与崇敬。
在小说结尾耶马台国与奴国的激烈残杀中,最后只剩反绘与长罗扭打厮杀,长罗因执念强撑中剑的身体几度努力站起身朝卑弥呼走去,承认自己为了抢夺她不仅刺死了她的丈夫长兄和父母、灭了不弥国,甚至灭了自己的祖国奴国、刺死了自己的父亲和宿祢。浑身颤抖的卑弥呼最终却无法狠心举剑刺向长罗,眼睁睁看他闭上眼睛,哭着祈求长兄和长罗的原谅。
二、中国古代故事中的“妖妇”
日本新感觉派旗手横光利一《太阳》中直接以卑弥呼(女性)为主角,而被认为是中国新感觉派中最有成就和最有影响的作家施蛰存的中篇小说《石秀》,则是以《水浒传》里的“拼命三郎”石秀(男性)为主角展开故事。他截取石秀投奔梁山前与杨雄结拜、助其捉奸并杀了其妻潘巧云的这段故事,运用大量心理分析法,试图揭露男主人公内心中深藏着的肉欲与杀心。
《石秀》收录于1932年1月出版的小说集《将军底头》,标志着施蛰存汲取非现实主义技巧的初步结果,学术界评价其作品“以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法和意识流等手法来表现人物的内心冲突;热衷于刻画‘双重人格’和变态或病态心理”[2]12。施蛰存对石秀的大胆改写颠覆了《水浒传》里塑造的梁山好汉形象,或许一定程度受到不尊重经典的诟病, 不过“他描写心理十分曲折,笔锋很细腻,故事结构也颇纤巧”,但同时被认为“着重于性心理的曲折的分析,却失掉了人物的完整性格和作品的社会意义”[4]298。
施蛰存虽然在《石秀》中以男性为主角,并以其名命名小说,但是在女权主义视角下通过分析男性主人公石秀的相关心理,把握小说中塑造的杨雄之妻潘巧云这一“妖妇”类的女性角色,可作新角度下的新解读。小说中使用大量词汇描绘潘巧云的外貌与动作,描写她的声音,“娇滴、软、婉转”“如像一匹献媚的百灵鸟似的”“神秘的,如银铃一般的朗笑”;描写她的外貌,“五指尖尖”“美艳”“巧笑倩兮的艳色”“爱娇的仪态”“风流的情意”“恐怖的美艳相”;描写她的行动,“丢个媚眼”“被绑在树上发着悲哀的娇声”。这些描写塑造了一个男性凝视下“通身发射出淫亵的气息”的“勾栏出身的娼妇”“美丽的淫妇”[2]83-121。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约定俗成了不能公开谈论性,性如同洪水猛兽,将带来轻浮可怕的后果,甚至使人堕落。因此潘巧云作为“淫妇”,被妖魔化、符号化,既是男主人公石秀内心中欲望的化身,更是他恐怖的根源。
在石秀眼中心里,“她的一副袅袅婷婷的姿态,一袭回文卍字镂空细花的杏黄汉绸袷衫,轻轻地束着一副绣花如意翠绿抹地丝绦,斜领不掩,香肩微亸,隐隐的窥得见当胸一片乳白的肌肤,映照着对面杨雄穿着的一件又宽又大的玄色直裰,越发娇滴滴地显出红白。”[2]85-86对美的欣赏热爱,源自自然,然而潘巧云却是石秀义兄的妻子,于是“他所追想得到的潘巧云,只是一个使他眼睛觉得刺痛的活的美体底本身,是这样地充满着热力和欲望的一个可亲的精灵,是明知其含着剧毒而又自甘于被她底色泽和醇郁所魅惑的一盏鸩酒”[2]87。聂珍钊曾指出,性欲等种种欲望正是自由意志的动力,“欲望是人的一种基本生理需求和心理活动,它在本能的驱动下产生,并受人的本能活动机所驱动。在伦理学意义上,自由意志属于动物性本能的范畴,并无善恶的区别。”[6]282可是在男权中心的封建社会伦理道德约束下,性欲推动的自由意志不可能被承认,而性欲的对象——女性美更成为恐怖的化身。
女权运动的创始人之一波伏娃提出男性社会里大家普遍认为女性气质就是轻浮、幼稚和缺乏责任感;女性被剥夺了选择的权利,只能被动接受。因此女性的美便自带邪气,不可公开见人,只能藏于深闺,被父权制下家庭的掌权者父亲或丈夫约束管制。石秀天人交战的内心里,因潘巧云的美而对其产生痴恋是可以被容忍的,但是她是“义兄底东西”,所以“做义弟的是不能有据为己有的希望的”[2]88,父权制社会里妻子不过是其夫的“东西”,甚至丧失了作为有独立意志的人的资格。
然而潘巧云偏偏萌生了自由意志,她对石秀“冒昧大胆”地问话,放肆地“卖弄风骚”,“洒落”地挑逗。与此相对,石秀面对她则显示出“窘乱”“失措”,对义嫂产生妄念而“自悔自艾”,对她及其丫鬟的美艳感到“恐怖”,“昏眩着”嗫嚅,心里产生“一种秘密的羞惭”“暗自烦躁”,甚至“一刹那间使他神魂震荡、目定口呆”[2]83-121。潘巧云依靠自身的女性之美,某种程度上达成男女地位上的转换,她挑逗男性时半含讽刺和轻蔑,使自己立于高位俯视石秀,给他造成了极大的压力和恐惧,让他内心深陷于本能与理智的纠葛之中无法自拔。她与报恩寺和尚裴如海私通,明显违反了伦理道德,但是连旁观者石秀都曾发出感叹,“如像她这样的纤弱和美貌,对于如杨雄哥哥这样的一个黄胖大汉,照人情讲起来,也实在是厮配不上的。”[2]97封建社会中女子必须遵循三从四德,在家由父、出嫁从夫,根本没有选择结婚对象的权利,年轻美貌的潘巧云不满意年龄差距大又体型肥胖的夫婿杨雄,于是暗自与拥有“强壮的肌肉”的海阇黎偷情,诚实地面对自己内心的欲望,也是一种肉体上的解放,她试图通过自己掌控身体和欲望来获得作为女性或是作为人的自我权利,从女权主义角度而言这种大胆尝试在一定程度上反抗了封建伦理,体现了对窒息人性的封建社会的不满与蔑视。
不过在森严逼仄的封建社会,潘巧云的反抗必然失败。石秀代表男权施以制裁,先一刀杀掉帮忙放哨的头陀和奸夫海阇黎,再鼓动义兄杨雄砍死丫鬟、杀死潘巧云。男性通过杀戮,重新获得了凌驾于女性的地位,甚至掌控其生杀大权的至高权力。石秀看似为维护封建伦理道德而痛下杀手,实则私心里还为着杀人的快感,“即使到了现在,石秀终于默认着自己是爱恋着这个美艳的女人潘巧云的。不过以前是抱着‘因为爱她,所以想睡她’的思想,而现在的石秀却猛然地升起了‘因为爱她,所以要杀她’这种奇妙的思想了。这就是因为石秀觉得最愉快的是杀人,所以睡一个女人,在石秀是以为决不及杀一个女人那样的愉快了。”[2]113最后他多情地看着杨雄肢解潘巧云,“觉得一阵满足的愉快”[2]121,以犯罪心理学来看这显然属于变态心理,而以女权主义视角,不论是占有女性的身体还是夺取其性命,本质上都是男性物化女性的表现,女性既没有性同意或性选择权,甚至连最基本的生命权都不在自己手里,极为可悲。
三、以欲望为载体的女性觉醒
大正时期(1912-1926)的日本处于近代化的黎明期,开始强调自我发展。正如日本近代女权主义运动家平塚雷鸟于1911年9月在新女性杂志《青鞜》创刊号的发刊词里所呼喊,“‘元始,女性其实是太阳。是真正的人。而今,女性是月亮。要靠他人而生活,靠他人之光而发光,是同病人般苍白面孔的月亮。’……她认为,女性首先必须作为一个人而觉醒,这样才能发动全面解放自我的精神革命。在这里,她所说的‘太阳’其实是生命本源的象征。”[5]116-117横光利一于十年后发表的中篇小说《太阳》,其主人公卑弥呼正是近代女权主义思想的具象化,借由古代历史中的女王形象,体现了近代日本女性开始觉醒的现状。符合当时日本女权主义思潮,即强调人的本性,肯定女性与男性(家庭权威)的对立,尤其肯定女性的独立价值;还原真实、自主的女性自我意识。
在长期的男权社会中,通常将女性定义为男性所创造的、为了男性而存在的、丧失了独立意志和能力的附属物。男性通过投射于女性身上的爱来确立自我,但其实男性对女性的爱,爱的并非是真实的她,而是男性自己想象中的她。《太阳》中三国的纷争似乎源头来自卑弥呼祸国殃民的倾国之貌,实际上却不过是长罗、反绘等男性为一己私欲、不顾卑弥呼(女性)的意愿抢夺,可以说长罗的执念造成了其后的一系列悲剧。这位美丽动人的女性,因为无法容忍自私与暴虐的男性产生反抗之心,满腔怨恨致使她走向复仇之路,在复仇的过程中她变得冷酷,这种极端的男女对立甚至使其萌发了巨大的野心和欲望,即获得凌驾于男性之上、至高无上的统治国家的权力。但她也有过恐惧和悔恨,小说结尾她并未手刃仇敌,反而在长罗死后哭泣着祈求对方的原谅,展现了爱与悲悯的女性力量,与充斥着暴力的男性截然不同。
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在国内受到“五四运动”的影响,同时近代西方文明思潮也传入国内,这种思潮以个人主义为代表,主张遵从自我与本心、随心所欲地行动。在各种新思潮的冲击下,新感觉派作家们一边矛盾、苦闷和纠结,一边进行创作。施蛰存在《石秀》里借古喻今,花费大量篇幅详细地描写主人公石秀的心理活动,探索肉体与精神上的解放,通过坦白(自白)获得自我作为主体的力量与权力意志。另一方面,小说中潘巧云这一“妖妇”的女性形象虽然仅仅作为石秀内心欲望的对象出现,但是侧面也强烈地反映了女性被性欲推动而产生的自由意志。石秀的心里发生过个人主义和传统伦理观念的激烈对抗,他承认对义嫂的欲望,表面上似乎取得了一时的胜利,但最终假借伦理道德之皮通过对女性的蔑视与控制还是败下阵来。作家、女权运动者琼·史密斯将厌女症解释为“对女性化、女性倾向以及一切与女性相关的事物和意义的厌恶,并把妇女,尤其是妇女的性,当作死亡与痛苦,而不是当作生命和快乐的象征”。石秀看到勾栏娼妇被小刀割破指头流出的血,达到爱欲的高潮。在小说结尾他唆使杨雄砍死丫鬟,得到异常的安逸与和平,爽快地观赏被一步步肢解的潘巧云的“最最艳丽的色相”[2]121,感到满足的愉快,恰恰反映了极端的男女二元对立。
无论东方或西方,厌女症已持续了几千年,文学作品中被歪曲、被歧视的女性形象即为佐证。在中日新感觉派作家书写的古代故事中,女性即使开始觉醒,短时间内也无法摆脱男权中心的影响,更不能撼动长久以来的父权制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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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马乐,江汉大学外国语学院日语系副教授,研究方向:日本近代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