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维护数字领域安全
2024-11-11崔建峰
【新闻材料】
2024年7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第二十二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发言中指出,中国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宪法原则,坚持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等法治原则,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危害网络安全、数字安全等犯罪,切实维护数字领域安全。强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推动共建数字安全保护“大格局”,是贯彻落实数据安全法,促进数据利用与维护数据安全立法宗旨理念,驱动数据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应有之义。
【小时有话说】
小时认为,在当今社会,依法惩治危害网络安全、数字安全等犯罪,是十分必要的、迫切的。进入数字化时代,各类数字化技术在给人们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更加严峻的风险挑战。与传统犯罪相比,利用数字化技术实施的犯罪专业化、智能化、隐蔽化、复杂化程度高,跨国特征更加明显,给国家安全、社会发展、人权保障带来新的更大威胁。因此,必须依法对危害网络安全、数字安全等犯罪予以严厉打击。
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前提。而网络安全、数字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同样与经济社会发展、公民的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维护网络安全、数字安全乃至国家安全,不仅仅是检察机关的职责,而且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努力。维护国家安全,人人可为。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是我们的共同责任。我们要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树立国家安全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自觉维护国家安全,推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
国家安全关系人民幸福、社会发展进步,是实现国家利益最根本的保障,是民族复兴的根基。我们要以实际行动维护网络安全、数字安全等国家安全的各个领域,为维护国家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