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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保护政策对东湖湿地的影响研究

2024-11-06刘腾霄唐岳灏陈吉琴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 2024年10期

摘要:长江是我国最长的河流,长江大保护政策的落实对于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武汉市著名湖泊之一,东湖湿地受到这一政策的积极影响。采用数据分析方法,对2016—2020年东湖湿地的水质、污染物、生物多样性及经济效益等变化进行评价,明确长江大保护政策对东湖湿地的影响,从而更好地保护区域水环境。

关键词:长江大保护政策;东湖湿地;生态环境

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500(2024)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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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the Impact of the Yangtze River Conservation Policy on the Donghu Wetland

Liu Tengxiao, Tang Yuehao, CHEN Jiqin

(Changjia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Wuhan 430200, China)

Abstract: The Yangtze River is the longest river in China,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Yangtze River conservation policy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the nation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protection. As one of the famous lakes in Wuhan city, Donghu Wetland has been positively influenced by this policy. The data analysis methods are used to evaluate the changes in water quality, pollutants, biodiversity, and economic benefits of Donghu Wetland from 2016 to 2020, clarify the impact of the Yangtze River conservation policy on Donghu Wetland, thus better protecting the regional water environment.

Keywords: Yangtze River conservation policy; Donghu Wetland; ecological environment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地方的生态环境都受到极大的破坏。为了保护河流生态环境,我国政府提出长江大保护政策。长江大保护政策的推行对于保护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1]。东湖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城区东部,水域面积约为32.8 km2,它是武汉市的重要水源地,也是著名生态旅游风景区。为了贯彻落实绿色经济政策,实现东湖湿地生态修复与保护,武汉市政府在东湖湿地区域实施一系列保护措施。2016年,武汉市政府开始启动东湖湿地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通过投入大量的资金和技术,加强东湖湿地保护。受长江大保护政策驱动,东湖湿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2]。有必要分析长江大保护政策对东湖湿地的影响,并综合历史和现状提出有益的建议。

1 长江大保护政策概述

长江大保护政策是中国政府为保护和恢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而出台的一系列措施,旨在实现可持续发展。一是保护和恢复江河湖泊生态系统。政府将加大对长江和其支流湖泊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实行河长制和湖长制,加强水污染防治,提高水环境质量,恢复生态系统功能。二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政府将优化长江流域产业结构,促进绿色发展,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鼓励应用新技术和新模式,推进循GeAqazZqkdYap3tCDOrilQ==环经济,实现资源节约和提高效益,减少生产和消费带来的污染和破坏。三是加强生态保护区建设。政府在长江流域建设多个生态保护区,为长江生态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四是推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政府着力保护重要生态系统、物种和自然保护区,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促进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五是持续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政府将加强对长江流域水文、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和生态系统修复的长期投入,提高公众的水生态保护意识,形成广泛的水生态文明建设合力。

2 长江大保护政策对东湖湿地保护措施的影响

长江大保护政策对东湖湿地保护措施的影响显著,突出表现在3个方面。一是水质监测和管理机制的改善。长江大保护战略的实施意味着东湖湿地的水质监测和管理机制会得到改善。政府和社会对水质管理和监测的力度加强,增加投入。这对湿地生态环境的改善与控制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二是工业污染和农业污染的控制。工业方面,政府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减少工业废水和废气的排放。农业方面,政府制定农业污染防治法规和政策,并推广有机农业和肥料资源化等科学种植方式。三是向湿地回归、保护湿地和生态修复。随着长江大保护政策的不断深入,政府和社会对湿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得到加强。通过人工增洪、绿草种植、沉淀池等方式,增加湿地植被,加速水中营养物质的转化,使得湿地生态环境得到良好的改善和恢复。

3 长江大保护政策对东湖湿地生态及经济的影响

3.1 改善生态环境

长江大保护政策推进东湖湿地的生态环境保护,有效地防止和减少污染物排放和工业废水污染,湖泊和沿岸的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3]。数据显示,东湖湿地的水质和生态环境指标逐年提高,湿地和沿岸的植被也得到恢复和保护。水质指数是评价水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水质指数统计分析可以客观地了解水域环境状况。评价结果显示,2016—2020年,武汉市东湖湿地水质分别为Ⅲ类、Ⅲ类、Ⅲ类、Ⅱ类和Ⅲ类。自2016年起,东湖湿地整体水质年平均达到Ⅲ类标准,其中2019年水质达到全年优良水平。2020年,

水质仍然保持良好状态。长江大保护政策的执行有效地改善水环境,使得湿地水质保持良好状态。据统计,2019年,东湖湿地水质达到Ⅲ类以上的比例为77.83%,而2013年水质达到Ⅲ类以上的比例只有56.8%。水体透明度明显提高。2019年,东湖湿地水体透明度平均达到1.55 m,比2010年的1.18 m提高30%。水体污染物变化可以直观反映湿地水质。2016—2020年,东湖湿地水体污染物浓度变化如表1所示。自2016年起,东湖湿地污染物浓度整体下降,其中氨氮、亚硝酸盐和总磷浓度降幅较大。2019年,绝大部分污染物浓度都大幅下降,为水质提升奠定基础。

3.2 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

长江大保护政策的实施促进东湖湿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东湖湿地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着大量珍稀濒危物种,包括鸟类、鱼类和两栖爬行动物等,其中很多物种在长江流域甚至全国都非常罕见。长江大保护政策的实施促进东湖湿地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为保护当地生物多样性做出积极贡献[4]。

3.2.1 鸟类

长江大保护政策的实施使得东湖湿地周边退耕还林,养护湿地生态系统。据统计,2019年,东湖湿地已经累计记录228种鸟类,占全国鸟类总数的23.35%,占全国湿地鸟类总数的24.5%。东湖湿地常见鸟类统计数据显示,中鸻约有180只,它是全国数量最多的中鸻繁殖地;青头潜鸭约有400只,它是全国第二大越冬繁殖地;灰背伯劳约有100只,它也是我国最大的繁殖地和主要栖息地。

3.2.2 鱼类

东湖湿地是长江中游非常重要的渔业资源区,鱼类资源丰富,它也是湿地生物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长江大保护政策的实施、湿地保护与治理的加强,东湖湿地的鱼类资源得以恢复,栖息种数也得到增加。东湖湿地常见鱼类统计数据显示,鲤鱼是湿地最多的鱼类,鲢鱼是湿地的重要商业鱼类,鲮鱼是湿地最为重要的鱼类。

3.2.3 其他生物

东湖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除了鸟类和鱼类,其他生物有两栖爬行动物、昆虫和植物等。东湖湿地分布有松鼠、狐狸、白鹭和黑鹳等野生动物。同时,东湖湿地也是写生、旅游和科研的重要基地之一。

3.3 带动旅游业和休闲产业发展

随着东湖湿地生态环境的改善,旅游业和休闲产业蓬勃发展,这也是长江大保护政策对东湖湿地带来的积极影响之一。东湖湿地景区的旅游设施不断完善,吸引大量游客前来观光、休闲和度假,带动当地旅游和休闲产业快速发展。据统计,2020年,武汉市东湖生态风景区累计接待游客200余万人次,东湖湿地旅游收入保持高位,2018年为8.3亿元,2019年

为9亿元,2020年为8.6亿元。

3.4 推动农业和渔业发展

东湖湿地的渔业和农业受到长江大保护政策的积极影响。政策的实施改善湖泊水质,湿地的鱼类资源得到保护和恢复,东湖湿地的渔业得到发展。同时,长江大保护政策也推动当地农业的创新和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例如,东湖湿地沿岸的柚子种植业和水稻种植业发展壮大,带动当地农民增收[5]。东湖湿地的渔业也是当地的重要产业。随着长江大保护政策的实施,东湖湿地的水质得到显著提升,湖泊的鱼类资源得到保护。据统计,2020年,东湖湿地的渔业总产值约为1.4亿元。东湖湿地的白鲢鱼种植、鲈鱼养殖等渔业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带动当地农民增收。长江大保护政策的实施还促进东湖湿地农业的发展,为当地带来不少经济效益。东湖湿地沿岸的柚子种植业和水稻种植业逐年壮大,2020年,柚子种植面积为133.3 hm2左右,水稻种植面积为

533.3 hm2左右。东湖湿地还积极发展蔬菜种植业和养殖业,带动当地农民增收。

4 东湖未来可采用的湿地资源保护对策

为了保护东湖的湿地资源,并保障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未来可采取以下保护对策。一是建立完善的湿地保护体系。制定湿地保护规划和管理方案,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降低湿地开发利用对湿地生态系统的影响,达到保护湿地资源的目的。二是完善湿地保护法规和政策。湿地资源的保护需要依托法律和政策,湖北省需要完善湿地保护法规和政策,防止湿地资源被过度开发和利用,保障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三是控制污染和防治水土流失。对于湿地水质污染,要加强管控,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排放。同时,要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避免湿地土地流失和水资源浪费。四是加强检测与评估。湿地保护需要加强监测和评估,以确保实现保护目标。监测可以是物理性、生态性和功能性的。评估还可以使用遥感技术和地理信息系统。同时,湿地保护需要适时调整策略,以掌握动态的保护需要。五是加强湿地教育与宣传。提高公众对湿地生态环境的认识和保护意识,加强湿地教育与宣传,倡导公众积极参与湿地保护行动。

5 结论

长江大保护战略对东湖湿地的影响主要表现为生态环境的改善、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旅游业和休闲产业的发展以及农业和渔业的发展等方面。湿地是生态系统中重要的一部分,对于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水资源储存和补给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国家生态保护工作的重点。湖北省湿地资源主要位于长江中游区域,湿地资源丰富,具有生态功能。为了保护湿地资源,确保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湖北省应积极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助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从而更好地服务人类社会和自然生态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杨桂山,徐昔保.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基础与策略[J].中国科学院院刊,2020(8):940-950.

2 褚一凡,赵闪闪,李杲光,等.陈桥东湖浮游生物群落结构特征及水质评价[J].长江科学院院报,2019(8):23-29.

3 羊向东,董旭辉,陈 旭,等.长江经济带湖泊环境演变与保护、治理建议[J].中国科学院院刊,2020(8):977-987.

4 李青云,汤显强,林 莉.长江科学院流域水环境与水生态研究进展及展望[J].长江科学院院报,2021(10):48-53.

5 毛丽萍.长江大保护的经典之作:全国政协委员梁鸣分享他经历的东湖绿道建设[J].湖北政协,2019(3):4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