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对策探讨
2024-11-02孙敏
摘要:在概述中国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总体情况基础上,运用经济学原理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数量抑制效应与价格抑制效应机理进行解析,并运用回归模型去验证了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建立对农产品出口贸易会产生一定的影响。研究发现,当9个国家与1个地区向WTO申报TBT/SPS数量提高1个百分点,中国对其农产品出口额就会下降0.355 2个百分点。最后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以期使中国农产品企业可以继续顺利发展。
关键词:技术性贸易壁垒;农产品;数量抑制效应;价格抑制效应;出口贸易
中图分类号:F323.7;F75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24)10-0195-06
DOI:10.14088/j.cnki.issn0439-8114.2024.10.034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Abstract: On the basis of summarizing the general situation of China’s encounter with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the principle of economics was used to analyze the mechanism of the quantitative and price inhibition effects of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and the regression model was used to verify that the establishment of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would have a certain impact on the agricultural export trade. The study found that when nine countries and one region increased the number of TBT/SPS applications to the WTO by one percentage point, China’s agricultural product exports would decrease by 0.355 2 percentage points. Finally, relevant policy recommendations were put forward to ensure the smooth development of China’s agricultural product enterprises.
Key words: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agriculture products; quantity inhibition effect; price inhibition effect; export trade
中国是农业大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农产品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并且与世界经济的联系更加紧密,农产品出口额稳步提升。然而,经济全球化和贸易全球化的发展,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出现严重地阻碍了中国农产品对外出口的脚步。因为中国农产品出口类型大多数为初级农产品,技术附加值低,品质参差不齐,并且这类农产品是中国农产品进口大国——美日欧的质量重点监测对象,这种情况的出现大大减缓了中国农产品对外出口的发展速度。不难发现,发达国家设置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不仅给中国农产品出口带来了严重影响,更是对中国农业的发展造成了威胁。
目前,国外学者普遍认为,技术性贸易壁垒是国际贸易中商品进出口国在实施贸易进口管制时,通过颁布法律、法令、条规等建立的技术标准,对外国进口产品制定过分严格的技术标准,从而提高进口产品技术要求,最终达到限制进口目的的一种非关税壁垒措施[1]。纵观国内外关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文献,不同学者对于技术性贸易壁垒有着不一样的理解[2,3230f6c40ae377c902a7154fb516de02a]。在对其进行总结和辨析的基础上,明确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形成是由于传统壁垒弱化和各国经济技术存在差异所造成的。它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有隐蔽性、技术性、灵敏性、双重性等特点,但是其实质仍然是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4]。国内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及其对中国贸易的影响研究比较丰富,在此基础上本研究通过阐述分析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形成机制与建立模型的方法,深入研究技术性贸易壁垒在国际贸易的舞台上对中国农产品出口造成的影响,并为中国农产品出口避让技术性贸易壁垒所带来的不良影响提供理论分析与政策建议,为提升中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与中国农业未来发展趋势提供借鉴。
1 中国农产品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总体情况
1.1 政策概况
2021年,中国农产品的总出口量达751.4亿美元,比2020年增加了3.5%。由表1可知,从出口国与地区看,美国、日本、欧盟这3个主要的国家与地区是中国农产品出口的重要伙伴,2021年中国的农产品出口市场相对美国农产品市场输出额达765 769万美元,占中国对外农产品总出口额的10.2%,对欧盟28国农产品市场出口了868 405万美元,占中国农产品总出口额的11.6%,对日本农产品市场出口了1 022 247万美元,占中国农产品总出口额的13.6%。这3个国家与地区的总出口额占农产品总出口额的35.4%。
由表2可知,虽然美国、日本、欧盟这3个国家与地区的农产品出口额占到约35%,但是这3个国家与地区在2012—2021年这10年间向WTO上报TBT/SPS达5 000多件。所以中国出口农产品遭到技术性贸易壁垒阻碍的案件大多数都来自这3个国家与地区。美国对禽畜、水产品、蜂蜜有着严格的把控,日本把蔬菜和茶叶上的农药残留作为重要的监控指标,欧盟中的许多国家对农产品所含有的细菌种类数量有着严格的指标。
1.2 主要类型
第一种是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这种类型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是进口国政府颁布的有关技术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且这些法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因此对进口的农产品实行强有力的约束力。技术法规的范围也很广,如环保、卫生、劳动安全、节能、交通规则、知识产权等方面,对商品的生产、质量、检验、包装、标志和工艺流程都有严格的限制和控制。技术标准则大多是指规定产品或有关生产工艺和方法的规则指南,是企业组织生产的技术根本。但是因为各国的发展情况不同,标准化的设定也是参差不齐的,部分发达国家就因为标准化的差距而将中国的农产品拒之门外[5]。例如中国向加拿大出口的蜂蜜,因为生产工艺的不同,使其检验出中国出口的蜂蜜因为氯霉素超标而被扣留。
第二种是包装和标签的要求。作为中国农产品进口大国的美国、日本、欧盟这3个国家与地区,对中国农产品出口时的包装和标签有着极为细致的要求与规定。中国农业本来就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消耗人力多,利润薄,如果在包装和标签上花费大量人力财力,会增加出口商的成本。如荷兰的生态标签,它是由荷兰政府为控制生态环境而制作的标签,其标签涵盖的食品项目中就中国向荷兰出口的苹果、大麦等农作物,想要申请标签每年必须交付470欧元的费用,并且缴纳1.5%的销售额费用,大大增加了vklhBaIc5ue8vUB0xAHv4xXlOjwN8rFvI8ac9jMr8Is=中国农产品向荷兰出口的成本,从而导致了中国对外出口产品的利润额的下降与出口机会的减少。
第三种是商品检疫和检验规定。这是美国、日本、欧盟这几国与地区最常用的措施,对进口商品设置极为严格的甚至有些不合理的检疫标准与检疫程序。美国利用这一点,对进口商品进行严格的检查,除了市场的抽样调查,还增加了口岸检验。欧盟国家对肉类食品有着极为严格的标准,不但检测农药的残留量,还要求检验出口国生产厂家的卫生条件。例如2018年日本就针对中国乌龙茶及其加工中的茚虫威含量实施了监视检查,并提高了30%的监视检查频率,使得中国向日本出口乌龙茶的出货速度减慢,失去了部分市场的利润。
1.3 主要特点
第一,壁垒要求愈加严格。这些年来,各国对农产品进口所制定的法律政策越来越严格甚至接近于苛刻,无论是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还是欧盟颁布的《欧洲标准化绿皮书》,其中包含的上百条贸易指令与上万个详细技术标准,都对中国中低等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造成了影响,使得中国农产品出口因为低于他国的进口标准而被拒之于门外,使其丧失了同类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并且不同国家与地区的法律政策的出台,使得各国家之间为保护自己国家贸易的利益,互相参考借鉴,使其法律政策愈发的严苛。
第二,壁垒范围涉及广。随着贸易全球化的发展和贸易商品种类的增多,贸易壁垒的范围越来越广,涉及的农产品种类也越来越多[6]。从开始的果蔬类农产品,渐渐涉及水产品、畜禽产业、奶制品以及蜂蜜等农产品,因为中国农业没有强力的技术支持,大多数农产业靠的是人力,技术附加值低廉,因此一旦受到壁垒的影响,就使其价格低廉的优势无法发挥,从而受到了巨大的影响。
第三,壁垒的扩散范围广。每个农产品对外出口都有自己的产业链,开发、生产、运输、加工、销售环环相扣,缺一不可[7]。因为技术性贸易壁垒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不单单是在销售环节上受到壁垒的影响,各国的法律政策原因使得生产产家的源头也受到了巨大的影响,使得这条链条前后受到了冲击,每一环都因为前面的环节或后一个环节而断链子,所以壁垒的扩散范围也愈加的广阔[8]。因为壁垒的增强不但影响原农产品生产链的价格和产量,也使得加工产业受到影响。一些国家因为中国某一企业的农产品没有通过该国的进口标准,甚至会扩散到整个农产品,使其整个行业而受到影响,从而减少进口的数量。
第四,壁垒具有明显歧视性[9]。许多国家制定的法律政策都是“双面”的,对外声称农产品的贸易对他国还是本国都是一视同仁,都是平等的,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都有着或多或少的偏移。内松外紧的态度也是这些国家惯用的手段。在抽查进口货物时,中国农产品在海关抽查率大于其他国家的抽查率,使得中国农产品货物往往在进入海关时就遭到扣压,使其在一开始便丧失了与他国产品的竞争力。例如,美国实行的“购买美国货物法案”规定,联邦政府买的部分货物的原产地或者加工国必须只能在美国境内,这大大减少了国外出口商出口的机会,这也使得中国原材料与中国制造的农产品失去了一个个巨大的贸易机会。
2 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中国农产品出口影响的机理分析
2.1 数量的控制效应
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设立实际上就是强制出口国减少出口量,使得进口国可以发展自身企业,赚取更多的利润[10]。因此数量控制效应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因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一些无理的条件,使得中国出口的农产品根本无法进入该国,数量被控制在0,另一种则是因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设立,出口商为满足其要求花费更多的费用使得销售价格上升,从而使得该进口产品的需求相应减少,对其本国商品需求增多。
如图1所示,假设中国一企业向B国出口某类农产品,出口数量为Q2,出口价格为P2,D曲线为B国对该农产品的需求量曲线。a点为该农产品供需关系的平衡点。现在B国突然加设技术性贸易壁垒,使得中国出口农产品的企业不得不为了满足B国家的检查标准,进行多重的检疫程序,更改包装标签以及生产农产品的品质,使得该企业出口的农产品成本增加,销售价格也往上涨,价格的上涨使得该农产品在B国的消费者寻找别的品牌或者别国同类的商品或替代品,使得对该农产品的需求减少,a点渐渐往左上方移动到b点,而此时对应的销售数量也从Q2减少到Q1。在这一变化中,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农产品出口的销量进行了抑制,使得中国的农产品丧失了在该国的一部分市场与利润。
2.2 价格的控制效应
假设中国出口土豆给某一国家,但是因为该国家树立了技术性贸易壁垒使得按原来价格的土豆无法在该国家销售,为了使得土豆能够继续销售给该国家,那么出口土豆的企业为了符合该国设定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进行农药含量的检验和对外包装进行改观,企业的成本增加。再加上严格的检验与严苛的合格评判在其中又需要花费人力时间等资源,使其土豆成本价格更进一步的上升。价格作为销售极为重要的因素,土豆成本的大幅提高使其在该国农产品中渐渐丧失了与其他品牌土豆的竞争能力。因此技术性贸易壁垒起到了控制进口农产品价格的作用,在合法的情况下,使得本国的企业可以获取更多的利润,赢得市场竞争。
在图2中,假设中国出口农产品出口价格为P1,出口量为Q1,曲线1代表的是农产品的单位平均成本,农产品的产量越多,单位成本就越低。曲线1为进口国还未设立技术性贸易壁垒时,出口国出口Q1数量的农产品,价格为P1,ab段则为所赚取的利润,但是因为进口国为扶持自己国家的农业,设立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出口国的农产品要求更高,规则更多,出口国为了不失去自己的市场,便在包装标签、检疫等各方面增加成本,而达到进口国的标准,使得成本曲线1变成曲线2,为了销售同样数量的农产品以及赚取相同的利润,出口国不得不把销售价格升至P2,出口国的农产品本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利润低薄,成本的上升使得利润空间一缩再缩。若要维持原有的利润,那上升的价格使得该农产品在进口国市场失去与其他同类产品的竞争能力。
3 研究设计
3.1 模型设定
本研究选取各国家与地区向WTO上报TBT/SPS的数量(tbtsps)、中国农业的生产值(pro)、各国家与地区的首都到北京的距离(dis)、各国家与地区的人均GDP值(gdp)这4个变量来构建中国对外出口农业贸易额的影响因素模型,其中,选择进口国向WTO上报的TBT/SPS数量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强度指标。
本研究运用2012—2021年中国向日本、菲律宾、韩国、泰国、越南、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和巴西这9个国家与欧盟这一地区的数值,并对所获得的观测数值进行描述性、相关性、回归等剖析。建立公式如下所示。
式中,trade为中国对外出口农业贸易额;tbtsps为各国家与地区向WTO上报TBT/SPS的数量;pro为中国农业的生产值;gdp为各国家与地区的人均GDP值;dis为各国家与地区的首都到北京的距离;ε表示随机误差项。
3.2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样本选择为2012—2021年中国向日本、菲律宾、韩国、泰国、越南、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和巴西各国与欧盟地区的农产品出口额。这些国家都是中国重要的农业贸易伙伴,并且选择这9个国家与1个地区是因为中国对美国、加拿大的农业出口额占整个北美洲地区出口额的91%,中国对澳大利亚的农业出口额占大洋洲地区出口额的73%。日本、菲律宾、韩国、泰国这4个国家则排在中国在亚洲地区农产品出口额国家靠前的位置。中国对巴西的农产品出口量排在南美洲的前列。中国对欧盟这一地区的出口额占整个欧洲地区出口额的78%。中国对这9个国家与1个地区的农业贸易出口额占总农业贸易出口额的58%。其中,中国对各国农产品出口额的数据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外贸司农产品出口报统计报告整理得出,进口国向WTO上报的TBT/SPS指数的数据来源于中国技术壁垒资源网和中国WTO/TBT-SPS通报资讯网统计而得,中国农业生产总值和各国人均GDP数据均来自世界银行公开数据网,各国首都到中国首都距离来自时间地图网。
4 实证分析
4.1 描述性统计分析
要深层次认知数据分布特性,就要对数值进行描述性的分析。表3为各变量的基本情况(包括样本数、均值、标准差、最小值、最大值)。
4.2 相关性分析
对样本进行描述性分析以后,对实证数据进行相关性剖析。出于本研究数值均为数值数据,因而可采取相关系数来对影响因素的关联性进行测算,倘若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关联性大,那么模型的设立具有意义。倘若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性过高,会导致影响因素间的多重共线性问题,从而给模型结论带来误差。为更加深层地研讨两两影响因素间的关联性,对两两影响因素间进行相关性分析,而后检测相关性的显著性。由表4可知,自变量和因变量间相关系数绝大多数在0.01的水平上高度显著,自变量间没有很强的关联性。因而,模型的共线性可能较低。
4.3 共线性检验
为了进一步验证变量的共线性,运用VIF检验对模型进行验证。通过VIF检验,具体如表5所示。可以看到模型中解释变量的VIF值均小于10,即模型的多重共线性较低,不会对模型结果产生较大影响,可以继续之后的建模与回归分析。通过Hausman检验,本研究采用固定效应模型。
4.4 回归结果分析
根据回归结果(表6),R2为0.681 3,即自变量的组合在68%的程度上解释了因变量的变化,拟合优度程度较高。F为21.810 0,概率为0.000 0,说明建立的线性回归模型比较适合,回归系数都通过了t检验,自变量与因变量的线性关系较为显著。
对于回归结果的经济含义,可以结合其系数的大小进行解读。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出口额的数量有着负影响,其系数为-0.355 2,也就是说,这9个国家与1个地区向WTO通报TBT-SPS的数量每增加1个百分点,中国向这9个国家与1个地区出口的农产品出口额就下降0.355 2个百分点。造成这种现象的最主要原因就是这个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森严,要求苛刻。TBT-SPS的通报数每年都维持在一个比较稳定的数值,例如日本每年向WTO上报的数量维持在50件左右。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设立对中国出口农产品最直观的影响就是价格上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的不断更新与细化使得中国出口的农产品遭遇到的附加条件愈来愈多,从而使得出口农产品的最低成本升高,导致价格也上涨,进口国的需求随着其价格的变化而减少,从而影响到了农产品出口额的变化。中国的农业产值每增长1个百分点,对外农产品出口额就增加1.164 9个百分点,因为中国农产品总产量的增多,导致农产品不仅可以满足国内的需求,而且多出的农产品可以销售海外。这9个国家与1个地区中人均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中国农产品出口额就增长0.325 8个百分点,这是因为国外消费者的金钱增多,消费能力更强,那么对农产品的需求也会增多,导致国外消费者更多购买中国的农产品,从而使得中国的农产品出口增加。中国与这9个国家与1个地区贸易距离越远,贸易额受到了抑制效应。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因为贸易国之间的距离变远,货物所需的运费价格更贵,使得出口货物的成本增加,导致消费者不选择价格更高的进口货物,从而导致了出口额的减少。结合以上的分析,这9个国家与1个地区树立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实施对中国农产品的出口通过增加其出口成本,增加出口价格,限制中国农产品在国外市场的发展空间,对出口发展造成了阻碍。
5 对策建议
第一,及时更新农产品出口的法律法规,统一农产品出口的标准。中国在农产品出口标准上因为起步晚,比起美国、日本、欧盟这些发达国家与地区,农产品出口准则更新速度比不上这些发达国家新出台的农业进口标准,使得中国农产品在出口的第一道环节就被拒之门外。再加上各国各地农业发展的不平衡,使得各地方对农产品出口有着不同的标准,这也为出口标准监督执法部门带来了不小的问题。因此面对国外日益增多的农产品进口的法律法规,中国应该及时更新农产品出口的法律法规,与国际的农产品准则及时接轨,统一国内的农产品生产标准,使得政府部门可以更加方便地管理农产品的出口。第二,提升农产品的技术含量,加快农产品企业结构的转型。中国农产品出口频频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最主要的因素就是企业大多数为劳动密集型企业,数量多、东西杂是这一类型企业的明显特点,品质低也是国外消费者长久以来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一项偏见。因此,必须对企业的生产技术进行升级,政府在农业项目上投入更多的资金,使得中国农业能够与世界农业标准接轨,并且对企业在农业科研方面进行补贴。企业可以雇佣农业领域的人才,更新农业生产的方式,使其更加高效环保,使自己出售的农产品的科技附加值更高,在市场上更有竞争力。第三,农产品行业成立商会,分享各自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经历。企业与企业之间可以成立关于进出口农产品的商会,在这个协会中分享自己出口农产品到不同国家遭遇到的不同技术性贸易壁垒,给其他企业提供经验,商会可以根据每年出口农产品数据进行统计,为企业找出哪些国家技术性贸易壁垒设立多,哪些国家设立的壁垒少,为企业出口农产品计划提供参考,使企业能够尽可能避免在高强度壁垒的国家多出口,避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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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23-05-08
基金项目: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1D012)
作者简介:孙 敏(1988-),女,山东临沂人,讲师,硕士,主要从事货币政策与技术创新等研究,(电话)18509257887(电子信箱)sunminbaomihua@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