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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残疾,却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2024-10-24语斯雯頔刘晨

方圆 2024年18期

“这人之前名下还有一家服饰公司,不符合申领补贴的条件。”2023年底,民政局工作人员拒绝了村委会干部代村民田妮递交的“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补助申请。田妮无法亲自到场,因为她是一名智力残疾人。

“智力残疾的人,怎么会是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村委会干部觉得很奇怪,因为他太熟悉田妮家的情况了。

突然冒出来的公司

田妮的父亲因家境贫寒,直到38岁才娶妻生下她。不幸的是,田妮从出生起就智力残疾,长大后,在邻居的介绍下认识了邻村身患侏儒症的丈夫。如同田妮的父母一样,田妮和丈夫长期依靠低保和残疾人补贴维持生活。2005年,田妮生下了一个健康的男孩小瑞。

有了小瑞,田妮一家有了新的希望,他们决心不再仅仅依靠政府救济,而是要更加努力生活。 为了养家,田妮的丈夫长期在外地影视基地讨生活,一个月能挣个3000元左右。由于工作缴了社保,田妮一家失去了领取低保的资格,只剩下两项残疾人补贴。

田妮的公公婆婆已经70多岁,他们想趁身子还能动时,多出去做点零工帮家里改善生活。年轻时,他们到处拾荒,后来年纪大了,只能在村子附近做点零工。但是,他们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零工也不是随时都有,只能有一搭没一搭地做着。干完外面的活,田妮的公公还要回家种田和喂猪。长时间弯腰劳作,让他感到身体越来越吃力。

田妮的父亲也已年过七旬,被诊断出癌症晚期,需要大量医疗费用进行手术和长期治疗。这下,家里就多出需要大量用钱的地方。村委会了解到田妮家的情况后,想帮他们申请一户多残补贴,没想到补贴申请被拒绝,而本该每月照常发放的残疾人补贴也被民政部门标记为异常。小瑞原本打算申请学校的助学贷款,得知母亲名下多出来的公司,小瑞担心申请不成功,便选择了放弃。

田妮名下的这家服饰公司位于江苏省常州市,和田妮丈夫的姐姐任珍所在的纺织工厂是相关联的,老板是同一个人。任珍帮忙联系到这个老板,可对方表示自己也没有解决的办法。2024年3月,田妮一家通过12345平台反映情况,可相关部门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田妮是被冒名登记的,况且她也并非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这件事情就被搁置了下来,直到检察机关的介入。

公司眼中“最合适的人选”

2024年4月,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注意到一起工伤仲裁申请执行案。涉案服饰公司于2009年与前员工存在劳动仲裁纠纷,仲裁裁决后公司并未及时履行。2010年6月,该员工向法院申请了执行。同年7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由于被申请执行的时间与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时间仅隔了一个月,引起了检察官的怀疑,“该公司可能通过临时更换法定代表人来逃避执行仲裁结果”。

据涉案服饰公司工商登记资料,该服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田妮,而照片中的田妮面容与常人有明显区别,检察官判断其可能是智力残疾人。检察官又仔细查看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字体娟秀、工整,并不符合智力残疾人签字时通常呈现的结构松散、一笔一画涂上去的特点。基于这些观察,检察官认为田妮被冒名登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是将案件线索移交给该院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李锐随后展开调查。

田妮是在2010年初被登记为服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由于早些年低保人员和企业任职数据比对系统仅限于本市范围内查询,直到数据在全省互通,民政部门才在2024年核查到田妮的情况。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告诉李锐,在李锐到访前一个月,田妮丈夫的姐姐任珍已通过12345平台反映过情况。

李锐随后找到任珍,了解田妮个人背景、家庭情况及职业经历。此时,一段16年前的往事被牵了出来。2008年,任珍夫妇在常州的一家纺织工厂工作,厂子缺女工,他们便想着让田妮去工厂做清理纸管上纱线的工作。任珍夫妇想着这份工作相对简单,对田妮来说难度不大,而且在同一个单位,他们还可以相互照应。随后,田妮就来到了常州这家和服饰公司有关联的纺织工厂做女工。办理入职手续需要身份证作登记,任珍就把田妮的身份证给了纺织工厂。2011年,由于公婆需要带孩子回老家江苏泰州上学,田妮便随他们一起回到老家。

此外,李锐向有关部门核实到,那时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不太严格,办理变更登记并不需要本人亲自到场,只需要一个经办人带着对方身份证就可以办。当时,服饰公司正面临着与前一任法定代表人终止合作关系,急需要找到其他人来担任新法定代表人。既是服饰公司又是纺织工厂的老板就盯上了田妮,并让纺织工厂的财务科科长作为经办人,带着田妮的身份证到有关部门办理了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手续。而负责审查的工作人员仅进行了形式审查,即只要没有案底,就符合成为法定代表人的条件。就这样,在纺织工厂工作的田妮被登记为服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至于当年那位经办人,李锐试图联系,却无法联系上。

在李锐看来,纺织工厂雇用田妮的原因有二:一是为了降低成本;二是为了找到一个“合适”的替代者,以帮助相关联的服饰公司规避法院执行工伤劳动仲裁结果的困境。而智力残疾且无法清晰表达的田妮,无疑成了最合适的人选。

办案检察官走访田妮父亲家,田妮父亲在笔录上签字。(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实地调查

由于客观证据较少,还原事实真相往往十分困难,李锐决定前往田妮老家泰州进行实地调查。

2024年4月中旬,李锐到泰州市姜堰区民政部门调取田妮的补贴申领材料。田妮家的现状比李锐预想的还要艰难,这让她迫切地想要查明案件的真相。同时,李锐通过田妮的家人了解到田妮没上过学,是个文盲,根本不会写自己的名字。

李锐想到那个留存在工商登记档案中漂亮签名,“当务之急是尽快证实这个签名并不是田妮签署的”。田妮不会写字,所以想要证实签名的真伪,还是要找到她可能会留下字迹的地方。为此,李锐赶往姜堰区残联,希望从田妮申请残疾证的材料中找到她的字迹。结果,她发现无论是残疾人申请材料还是补贴签署,用的都是田妮公公的名字。

“还有哪里会有田妮的字迹?”这时,李锐想到办理身份证时肯定会需要签名。但当她赶到派出所时,民警告诉她,当时办理身份证并不需要签字。

最后,李锐前往田妮所在的村委会,向村干部了解田妮的个人和家庭情况。了解完这些信息后,她直接前往田妮的家中。

田妮家由两间平房和一间彩钢瓦搭成的猪圈组成,一间平房用来居住,另一间用来存放农具。平房门口的台阶上,正晒着从地里挖出来的百合。田妮正坐在家门口院子里的板凳上,神情呆滞。

“请问你是田妮吗?”田妮没有看李锐,也没有说话。她旁边的小黑狗对着李锐吠叫,而田妮的公公在旁边斥责小狗。尽管周围嘈杂,但田妮始终没有任何反应。

过了一会儿,田妮的公公搬来桌子和板凳,同李锐说起田妮的情况,还把她历代的残疾证和身份证拿给李锐看,说田妮曾将残疾证提供给涉案公司。

就已经掌握的证据来看,李锐判断,田妮被冒名登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可能性极大,而且该公司还可能存在利用田妮的残疾身份证明申领相应税收优惠或残保金返还福利的可能性。可事隔多年,有关信息无法证明。

此外,是否存在任珍夫妇私下同意该公司使用田妮的名字注册公司并从中获利的可能性?李锐再次联系了任珍,任珍向李锐展示了她与纺织公司相关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记录显示,任珍在得知田妮被冒名注册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后,立即联系了公司实际控制人,请求注销公司。最初,对方承诺会注销,但因程序烦琐,最终未采取行动。

任珍还向李锐提供了田妮在纺织公司工作期间唯一的存折卡号。检察机关通过查询田妮的银行开户和交易记录,并未发现任何异常资金流动。此外,任珍提供的聊天记录也证实了田妮及其家人之前对被注册为法定代表人一事并不知情。

2024年5月初,李锐与民事检察部门的检察官再次前往田妮的家。据邻居们所述,田妮从小就是个“呆呆”,甚至无法数清家中饲养的小鸡数量。随后,李锐向村委会干部询问了她的家庭情况,拜访了田妮亲生父母的住所。田妮的父母家十分简朴,仅有一层楼的小瓦房,客厅中摆放着一张陈旧的木桌。田妮的父亲因癌症晚期多次手术,身体极度虚弱,只能斜靠在轮椅上,勉强与李锐交谈。他感慨道:“多年来,多亏政府的援助,我们这个家庭才能勉强维持生计。没有政府的帮助,我们可能早就无法生存了。我担心自己离世后,田妮会受到此事的影响。到那时,她该如何生活?”老人红着眼眶,满面忧虑地望向李锐。

在田妮的公婆家,李锐没见到田妮,家中仅剩下她的公公。公公情绪有些急躁,甚至提出想去常州寻求说法。在李锐的劝解下,老人的情绪才慢慢稳定下来。

李锐建议田妮前往法院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认证。一旦法院认证通过,这将成为最直接的客观证据,证明田妮不符合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资格,其名下的公司实为他人冒名登记。此外,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认证还能有效防止田妮将来被他人欺骗利用,避免产生个人债务等问题。

“一旦田妮家提出起诉申请,检察机关将提供支持,并努力通过司法救助金来解决鉴定费用的问题。”李锐说。然而,田妮的丈夫在外地工作,儿子小瑞在外地求学,公婆年事已高,无法理解这些程序,父亲身患癌症,无法远行,全家没有一个人能够处理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认证的申请事宜。

认证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途径遭遇阻碍,可田妮一家的补贴却不能继续等待。“结合田妮在纺织厂打工的时间段及经历、服饰公司登记资料中使用的身份证件版本、田妮不会书写自己姓名及其对外沟通交往能力,她有较大可能性是被冒名登记的。”李锐说。

“隐身”的群体

结合全案证据,检察机关认为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不是田妮的真实意思表示,其被冒名登记的可能性较大。2024年5月23日,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撤销登记。7月15日,经一个月的公示,相关部门撤销了田妮的公司登记。

当天,李锐第一时间将消息告知田妮的公公。老人的眉头舒展开:“公司登记终于被撤销了!感谢检察院对我们一家的帮助!我们这一家的生活总算能走上正轨了。”

之后,李锐再度对田妮家进行电话回访,询问补贴下发情况以及是否需要检察机关提供其他帮助。村委会干部表示:“田妮家的一户多残补贴已经成功领取,她家拿到钱了。”

李锐听闻特别高兴。她表示,冒名登记案件通常具有较高的隐蔽性,若非特殊情况,当事人往往难以察觉。特别是对于像田妮这样的智力残疾人来说,由于他们参与社会生活的程度较低、就业机会有限,与外界的交流通常仅限于家庭成员和邻近的居民,因此发现被冒名的情况更是难上加难。如果不是因为申请补贴时遭到拒绝,田妮一家可能永远不会知道她名下竟然还有一个公司。

此类案件的调查核实工作也极其困难。冒名登记在表面上往往看似程序合法,经办人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往往是利益相关者,他们配合调查的意愿低,因此很难完全还原案件的真相。通常缺乏直接证据来证明冒名行为的存在,这也是行政机关难以及时处理此类案件的原因之一。在法律上,证明被冒名的手段相对单一,通常只能通过法院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认证程序来实现。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许多当事人没有能力或精力去申请这类认证。

“冒名登记案件中最难的部分是如何证明冒名行为的存在以及还原整个冒名过程。通常情况下,知情者不会透露信息,而不知情者则无法提供帮助。只有冒名者本人清楚整个情况,但要么我们无法联系到他们,要么他们拒绝承认冒名行为。”李锐进一步解释道。

而田妮的情况也注定了李锐没法从她身上获取太多有效信息。田妮没有手机、银行卡,甚至身份证和残疾证等重要证件也并非由本人办理。李锐无法获取田妮的签名样本,所有的事情经过还需要通过她的亲属、邻居、村委会来了解。此外,田妮居住在另一个城市,这也给此案的调查增加了难度。

为了保护像田妮这样的特殊群体,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将与行政审批局会商,建议数据信息碰撞以彻查智力残疾人在企业登记中的情况;同时依托府检联动协作机制,建议有关部门完善审查工作,并开展长期普法宣传。

9月初,小瑞顺利开学,准备重新提起助学贷款申请。李锐告诉《方圆》记者,检察机关将持续对田妮一家进行定期的回访与跟进,以便在他们面临困难时,依法给予必要的援助与支持。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常州老三集团有限公司妇联主席、样衣部部长李承霞一直关注着这起案件的办理。她表示:“当前,冒名登记类案件是群众反映较为集中且解决难度较大的问题。这类案件的处理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推广价值。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真正做到了心系群众、以情动人,致力于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