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工作重点,推动“双碳”目标实现
2024-10-21伍爱群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双碳”)目标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双碳”工作重点方向,合理选择“双碳”目标实施路径,构建科学高效的政策体系,确保“双碳”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推动能源低碳转型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聚焦“双碳”发展目标,我国要在10年内实现碳达峰,再用30年左右的时间实现碳中和,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能源结构调整难度大。目前我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不足16%。以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格局具有较大发展惯性,存在较为严重的“碳锁定”效应和路径依赖。
二是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任务重。目前我国产业结构以重化工为主,高耗能、高排放、低能效等问题并存,单位GDP碳排放强度比世界平均水平高约30%,绿色低碳转型任务紧迫而艰巨。
三是建筑、交通等重点用能单位碳排放量大、点多面广。我国年综合能源消耗总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碳排放量约占全社会的2/3,是我国经济的支柱产业。其就业人数多、涉及范围广,对全社会全面达成“双碳”目标具有重要影响。
当前,国际国内发展环境正在经历深刻复杂的变化,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能源低碳转型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首要任务。要加快创新驱动,加快建立适应“双碳”目标的技术体系和制度体系,加快推动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体系低碳化发展。在“双碳”目标任务下,要综合考虑当前国际国内能源发展形势,加快推动能源体系智慧升级,大力发展能源互联网。
首先,要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充分发挥电源、电网、负荷和储能的协调互济能力,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鼓励微电网、泛能网等新型智慧能源网络柔性互联,全面提升电力系统低碳能源开发利用水平。加强关键核心技术装备的创新示范和新场景推广应用,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和“绿电”消费能力。建立完善各类电力市场体系,建立健全以“绿电”消费为导向的市场机制,培育电、气、热、冷综合能源服务商等新兴经营主体,促进低碳绿色电力的开发利用。
其次,要着力打造低碳乡村,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农业种植业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控制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的种养业和相关产业,加快培育农业绿色发展的新平台、新业态。加快推进高效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把高效生态农业作为现代农业的重要业态,向生态高效循环要减排、要低碳。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绿色技术创新与应用,运用绿色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节能减排。在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建设一批农业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地区。
再次,要大力推动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低碳城市交通、低碳港口试点,加快优化交通运输网络结构,提高客运货运组织化、规范化程度。加快推进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法规标准建设,将绿色低碳交通运输切实纳入行业发展整体规划。大力推进绿色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推进节能减排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开展节能减排相关政策软科学研究,启动节能低碳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开展节能科技工程项目试点示范。
最后,要推广建设绿色建筑,打造绿色城市。强化绿色建筑顶层设计,建立具有区域代表性的绿色建造技术体系、管理机制和政策体系。强化绿色低碳建筑技术支撑,积极推进系统化集成设计、精益化生产施工、一体化装修的方式。有效采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机器人等相关技术,提升建造手段信息化水平。强化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引领,打造绿色建筑应用场景,形成系统解决方案。
减污与降碳须协同增效
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加快推动绿色化、低碳化转型阶段,需要更好地发挥高水平保护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促进作用。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要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
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只有依靠高水平保护才能实现。要处理好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必须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保持外部压力,同时激发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
绿色与低碳不可分割,要实现减污和降碳协同增效,必须解决几个问题。
一是能耗和碳排放管理的数据基础较为薄弱。现行能耗统计核算及管理体系难以适应“双碳”目标推进的管理要求。区域层面,现行能耗统计以“法人”为主体上报,以此为基础开展碳排放管控难以分清属地管理责任;行业层面,现有能耗统计体系以经济活动作为划分依据,存在工业、建筑、交通等不同领域、行业能耗数据交叉、边界不清晰等问题;企业层面,现有能耗管理体系无法支撑重点用能企业分工序、分产品等精细化节能降碳管理要求。
二是促进低碳发展的行政管控压力传导不畅。现行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以及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等关键指标,并未压实至各类经营主体,导致目标分解的落地性不强,工作推进的整体性、协调性和穿透力不足,经营主体主动作为的积极性不足。基层管理部门在碳排放家底不清的情况下,被动应对各类“实施方案”“行动计划”。
三是传统节能减排激励机制合力不足。“命令-控制”式行政指令存在财政投入机制单一、引领带动不足、政策激励外溢效应不明显等问题。不同管理部门掌握的行业、企业能源消耗、能效水平、污染排放等基础信息相对独立,信息公开不足,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难以低成本地开展投融资评估。
解决上述问题,需要从三个方面协同推进工作。
一是优化完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技术支撑体系。加快建立完善碳排放量化管理体系。对标国际规则,系统研究整合现有能源消耗、温室气体排放、传统污染物排放等统计资源,分工建立并完善“省市层面-领域行业层面-企业设施层面”有机衔接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基于行政或市场管理的视角,合理界定建筑、交通、工业等分领域、分行业碳排放管理边界,形成协调、高效的碳排放控制目标分解与考核体系,将碳排放管控压力有效传导至各类经营主体。
二是加快理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管理流程。基于扎实的碳排放量化管理体系,优化完善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碳排放增量控制和存量减排机制。在增量控制上,强化源头管控,系统研究利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和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等节能减排管理制度,促进跨部门管理制度的衔接和互动,提升行政管理效能。在存量减排上,针对碳市场纳管行业、企业,加强碳排放配额总量设定及分配机制与碳排放“双控”要求的有效衔接,逐步推行配额有偿分配,推动碳市场真正发挥碳排放定价作用。
三是加快推动形成减污降碳的政策合力。科学制定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碳排放绩效评价方法,明确各行业碳排放绩效的先进水平、基准水平等。加强与国际绿色低碳标识认证体系的对接,鼓励企业开展绿色低碳产品认证,加大消费侧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供给。提供更多节能减污降碳等相关基础信息和技术工具,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鼓励将重点监管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环保违法违规记录、能耗和碳排放总量及强度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等环境和社会风险信息与征信体系连接,为金融机构、相关企业、认证和评级机构、金融监管机构等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伍爱群:全国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安全与应急管理研究院院长,同济大学城市风险管理研究院执行院长,上海航天信息科技研究院院长)
编辑:姚志刚 winter-y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