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家”的贪官
2024-10-21江心
从某种角度来看,王国栋是一个很“顾家”的贪官,贪来的钱财不忘给儿子买宝马车,给妻子买商铺。短短两年时间,他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权钱交易,非法获利80万元。2024年3月,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
年过半百走上贪腐之路
今年56岁的王国栋大学毕业后,1991年进入黄南州河南县委宣传部工作。在之后的很多年里,王国栋历任黄南州河南县委办公室主任、秘书科科长,2009年担任黄南州旅游局副调研员、党组成员。2011年8月,王国栋当上黄南州泽库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这一路,他走得还算顺当。然而,2018年初,当时50岁的他当上黄南州直属机关工委书记,禁不住名利场的各种诱惑,走上了贪腐之路。
2018年5月,王国栋担任“黄南州机关党建综合应用工作平台”项目负责人。在这个重点项目中,王国栋找到一丝“商机”。他找到当地一家信息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军,“我们单位要做一个关于党建工作的综合应用平台,你们报价多少?”李某军和王国栋是在一个饭局中认识的,作为生意人,但凡遇到当官的,他都会表现得特别殷勤,说不定哪天就能派上用场了。
李某军没料到的是,还没等自己开口,王国栋就主动找上了门。经过一番详谈,两人一拍即合,李某军再三表示他们公司一定会非常珍惜这次机会,让王国栋多帮帮忙。两三天后,王国栋对这件事展开了周密的部署,先是安排一个下属和李某军接洽,制作出“应用平台”的项目方案,报价70余万元。王国栋看了方案后,对其中的内容并没说什么,只是提出把报价提高到105万余元,李某军心领神会,没有多问什么,立马照做。
不久,招标工作开始了,王国栋又亲自找到李某军,开门见山,承诺一定让他中标,但事情办成后,自己必须收10万元好处费。李某军并不惊讶,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多年,他深知“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的道理,一口答应。
协议达成,王国栋亲自交代相关负责人,这个项目必须让李某军的公司来操作。领导发话,下属只能听从,就这样,招投标只不过走了一个程序而已,2018年8月,李某军如愿中标。
当时,李某军手头没那么多现金,但他心里很清楚,绝对不能“怠慢”王国栋,一旦得罪了这个领导,之后的路就没那么顺利了。于是,他向小姑、婶婶和岳父开口借钱,说是自己的项目遇到一些小麻烦,需要送礼。在大家的帮助下,李某军凑齐了10万元,装在一个黑色塑料袋里送到王国栋家。
李某军如此“守约”,王国栋很满意,但他并没就此满足,就在李某军的公司收到“应用平台”的20万元项目款后,他又开口索要10万元好处费。事到如今,李某军哪敢得罪王国栋,只能咬着牙答应下来。
贪官的索贿套路
2018年12月,王国栋的儿子小王要买一辆二手宝马轿车,共计19万元,他让父亲“赞助”3万元。王国栋不想自掏腰包,想到了李某军这棵“摇钱树”。他找到李某军,递上一张纸条,上面写有宝马车主的银行账号和姓名,“你往这个账户里存3万元现金,越快越好”。
这笔数目对于李某军来说,不多也不少,为了维护好和王国栋的关系,他没有别的选择,只能照办。王国栋利用自己的非法所得,时不时“补贴”着家里的开支。他的妻子开了一家商铺,售卖日用品等杂货。2019年1月,妻子要购入一批香烟,需要2万元资金。王国栋又向李某军开口,让他把2万元打入自己的银行账户。
面对王国栋的频频索贿,李某军无可奈何,那些年,他陆续送给王国栋好处费共计25万元。
收了这么多好处费,王国栋也不忘给予一些“回报”。2019年11月,他出任黄南州委党校机关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上任不久,党校启动一个“智慧E党校”项目,王国栋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把这个总价5万元的项目直接交给了李某军。当上副校长后,王国栋岗位换了,环境换了,人脉多了,但他的贪欲一如既往。2020年初,党校启动一个廉政教育项目,王国栋觉得机会来了,找到一家设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问他是否有意向。
王国栋和王某认识有些年头,对他的为人和生意套路都比较了解,觉得这个项目很适合王某的公司,既可以让他赚到钱,自己又能顺利拿到好处费。王某喜出望外,立即安排公司的设计人员制作方案。这期间,王国栋经常主动“关心”方案进展情况,还提出看法和要求,并悄悄告诉王某,自己已经安排好一切,招投标只不过是做做表面功夫而已,让他尽管放心。当然,王国栋也明确告诉王某,事成之后必须给他好处费,只不过当时项目的方案和预算还没定,他没有提出具体数目。
为了让“表面功夫”更加到位,王某找来两家兄弟公司“陪跑”,一起参与项目竞标。2020年6月,王某的公司中标,王国栋见时机成熟,开口索要好处费40万元。王某答应了,打算等项目款拨下来后就转账给他。
然而,就在党校拨付项目款的当天下午,王国栋给王某打电话,口气十分着急,说家里遇到了一件急事,要向他借100万元。关键时刻,王某怕自己好不容易到手的项目遇到麻烦,只好答应借钱。2020年10月,王国栋来到王某公司,说是来坐坐,其实是“有备而来”。一番寒暄之后,他主动把党校的校史馆、文化墙改造等项目送给王某,但要求收取好处费15万元,加上之前说好的40万元,也就是55万元,从100万元借款中扣除,他还需要还给王某45万元。
王国栋的账目清清楚楚,王某没有异议。当时的王某并不知道,王国栋一本正经地算账,其实是虚晃一枪。自从那次达成口头协议之后,王国栋再也没有主动联系王某,王某左等右等,不见对方还款,只好厚着脸皮催,可是王国栋每次都爽快地说马上就还,可直至他落马,还是没还钱。其实,这100万元借款还是被王国栋用在了家里的开支上。早在2018年,他让亲戚帮忙贷款购置一套面积约138平方米的商铺,用来给妻子开店,贷款90多万元,每月由王国栋负责还贷。2020年秋天,亲戚要贷款买房,让王国栋尽快还清商铺贷款。这种情况下,王国栋向王某借了100万元。
那几年里,王某在王国栋的帮助下,拿到了党校的多个项目,总价值2135130元。
贪官终落马
2020年5月之后,王国栋几乎没怎么大笔收受贿赂,不仅如此,他还不断在很多场合强调党性、党风、党建和党纪。2022年4月22日,党校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部署会,王国栋作为领导,带头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然而,就在一年后的2023年3月28日,王国栋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黄南藏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4个月后,他因涉嫌受贿罪,被黄南藏族自治州公安局刑事拘留。案发后,王国栋的家属退赔涉案款7万元。
青海省尖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国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80万元,属数额巨大,已构成受贿罪。
2024年1月8日,王国栋犯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涉案款人民币7万元,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黄南藏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上缴国库;继续追缴被告人王国栋犯罪所得人民币73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一审判决后,王国栋表示不服,上诉至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理由中,他认为自己和王某属于民事借贷关系,无谋取不正当利益,他还否认自己收受了李某军的25万元贿赂。经调查,二审法院认为王国栋的上诉理由不成立,王国栋和王某达成的协议,符合行受贿特征,关于他收受李某军的贿赂,更有证人及银行流水等证明。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2024年3月21日,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文中除王国栋外,其余人物均为化名,本文谢绝转载)
编辑:薛华 icexue03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