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十国马楚政权茶叶经济政策及其影响
2024-10-19牟锡川王旭烽
摘要:茶税自唐建中元年(780)开征以来,便稳固成为封建王朝财政的基石之一。面对政权更迭、政策调整及贸易格局变迁,历代茶政各具特色。文章聚焦五代十国时期楚国马殷政权,追溯其茶政历史脉络,深入分析马楚施政的内外环境,细致梳理茶政的演变轨迹与核心要素。通过官私共营并存、币税制度革新等地域性实践,揭示出马楚茶政的独特风貌,并进一步探讨其在促进区域经济繁荣、民族文化交流以及对外贸易拓展中的深远影响与贡献。
关键词:五代十国;楚国;马殷;茶政
中图分类号:TS272;F310;K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3150(2024)10-59-8
Tea Economic Policy of the Ma Yin Regime in the Five
Dynasties and Ten Kingdoms of Chu and its Effects
MOU Xichuan, WANG Xufeng*
College of Tea Science and Tea Culture, Zhejiang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University, Hangzhou 311300, China
Abstract: Since the first year of the Tang Jianzhong (780), the tea tax became one of the cornerstones of the feudal dynasty's finance. In the face of regime changes, policy adjustments, and changes in trade patterns, the tea policy of successive dynasties has had its own distinctive features. This paper focused on the Ma Yin regime of Chu during the Five Dynasties and Ten Kingdoms period, traced the historical lineage of its tea policy, analyzed in depth the internal and external environments of Ma Chu's governance, and carefully combed through the evolution of the tea policy's trajectory and core elements. Through the co-existence of government and private sectors, the innovation of the coinage and taxation system, and other regional practices, this paper revealed the unique features of the tea policy of Ma-chu, and further explored its far-reaching influence and contribution in promoting regional economic prosperity, ethnic and cultural exchanges, and the expansion of foreign trade.
Keywords: Five Dynasties and Ten Kingdoms, Chu, Ma yin, tea politics
茶,全球三大无酒精饮品之一,在中国盛唐以前本无课税,只有贡茶,后随着饮茶习惯的普及和茶叶贸易的增长,茶叶市场蓬勃发展。至唐代建中元年(780),由于政治动荡和经济衰退,朝廷开始对茶叶征税,初期并未将茶单独成税,仅将其与漆、竹、木等农产品一起列入实物征收相应税金[1]。唐德宗贞元九年(793),茶税正式独立征收,《旧唐书》载:“贞元九年(793)正月,初税茶。先是,诸道盐铁使张滂奏曰:‘……每十税一,充所放两税。’自此每岁得钱四十万贯。[2]”自此时起,茶税正式成为商业税的一部分。到唐文宗太和九年(835),因财政紧张,茶税改为榷茶制,朝廷开始全面控制茶叶的生产和销售。故唐以降历朝代施行的茶叶政策,基本以“榷茶制”为核心,由政府实行茶叶专卖,虽形式有所变化,然实质并无更动。
在研究历朝茶叶经济政策和税制时,笔者关注到五代十国时期马殷建立的楚国(以下简称马楚)在茶叶经济政策方面有其独特之处。南楚(907—951)为该时期南方十国之一,历史上唯一以湖南为中心建立的政权,史称马楚,以潭州(今长沙)为都府。自907年马殷受封楚王始,南楚共历44年,若从896年马殷割据湖南开始计,为56年。全辖1府1监27州,领县106,下设武安、武平、静江等5个节镇,即今湖南全境和广西大部、贵州东部和广东北部。马楚利用当地资源,发展农业经济,并在茶叶税制、货币制度、贸易方式等方面实施了独特的经济政策,这增强了其在南方割据势力中的经济地位,并促进了经济和国力的增长。
在马楚实施的商业经济政策及其意义研究上,诸多学者研究了马楚政权的商业经济政策及其对地域资源的影响[3-6];关注了马楚在农业、工商业和制造业上的政策,以及这些政策如何促进湘湖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7-9];分析了五代十国时期的茶文化,探讨了马楚茶叶贸易的兴盛[10];整理了五代十国时期南方茶叶贸易的发展和相关走私问题[11-14]。后通过对考古文献和遗址文化的梳理,推断出马楚所行茶政自成体系,对促进南北贸易和民族交流起到一定作用。尽管马楚的史料和遗迹较少,但因其地理位置和经济政策的特殊性,仍有部分学者对其进行了一定论述,例如探讨马楚在五代十国南方沿海五城的海上对外贸易和茶马贸易中的历史地位和作用等[15-17]。
在审视当前马楚研究的总体状况时,研究者们已深入分析马楚政权的经济政策,认为其特色的茶叶经济政策,是马楚经济体系的关键。但关于马楚茶叶经济政策的全面讨论不多,其贡献未得到足够重视。因此,本文将结合马楚政权的历史背景与经济政策,探讨马楚政权实施茶叶经济政策的原因、措施和成效,并分析其影响。旨在全面梳理马楚茶叶经济政策,明确其实际效应,并为研究其现代价值提供理论基础。
1 马楚政权政策概述
1.1 马楚政权内外政策
马殷执政楚国期间,政治上采取“上奉天子、下抚士民”“内靖乱军、外御强藩”的政策,使境内环境相对稳定;经济上结合地域特色,顺应时势,开创了一条以小农经济为基础、以商业贸易为重心的发展路径,其致力于农业、手工业、商业及赋税制度的改革,通过租田、发展农业等措施恢复农业生产;以铸造业、制茶业、纺织业、制瓷业推动手工业发展;以重商政策和税制改革使境内工商业得以空前繁荣,地域经济得以迅速增长。其中,由茶叶贸易所引发的经营方式革新、币制改革等商业措施,是其经济政策中最具特色的部分。由此产生的茶税,亦成为马楚政权极为重要的经济支柱之一。在唐代兴起的以茶换取北方战马、纺织品的“茶马互市”贸易方式,在马殷统治时期达到了顶峰。
1.2 马楚茶叶经济政策研究核心问题
研究马楚茶叶经济政策需先理解其国情和经济基础,包括政策实施的原因以及茶叶经济在马楚政权和地域经济中的作用;再通过分析政策的具体措施,并与其他国家的茶政比较,探讨其在政权和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最后评估该政策对当时及后世两湖地区经济模式的影响。以此种方式开展研究,有助于全面认识马楚茶政的历史意义和影响,为研究马楚及五代十国时期的政权和经济发展提供一定依据。
2 马楚施行茶叶经济政策历史背景
马楚政权的崛起与五代时期的历史背景紧密相关,包括藩镇割据、中央政权衰弱和地方势力独立等因素,同时也受到湖南独特自然条件和资源的影响。湖南位于江南中心,气候湿润,土壤肥沃,除了滨湖地区,周围多丘陵和山地,土壤偏酸性,不利于稻麦生长,却非常适合茶叶种植。自汉唐起,湖南人就注重茶叶的种植、加工和品饮。据陆羽《茶经》记载,唐代以来,湖南便是中国重要的茶叶产区之一,衡州、思州、播州、费州、夷州、溪州、岳州、象州、潭州、朗州等10个州府产茶[18]。宋史有记,绍兴中荆湖北路产茶905 845斤(唐宋时1斤≈0.64 kg,下同),荆湖南路产茶1 125 864斤,估计长沙及洞庭湖区各县占荆湖南北两路产量之半,约占当时全国总产量的6.25%[19],可见楚地茶业基础深厚。马殷建立政权后,利用地域优势发展茶叶经济,以此满足民众需求,为政权稳定和经济繁荣打下坚实基础。
2.1 稳定政权与恢复经济的有效载体
马氏作为北方军阀,初抵湖南,军力较弱,面临的政治局势极为严峻。各地势力竞相寻求机会,企图摧毁马殷新建立的楚国。国内与土豪、蛮囚之间的冲突不断,流寇横行,一片荒芜。外部,东北方向的南唐作为当时最强大的割据势力,长期对楚国采取敌对态度;吴越钱氏的国力日益增强,构成了潜在的威胁;北方的南平控制着楚国与中原地区的交通要道,长期以此限制马楚的发展;湘西北的蛮族也是威胁国家安全的不稳定因素之一,因此马楚国内政权与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在以王仙芝、黄巢为首的农民起义的多次冲击和地方割据军阀长期混战下,唐王朝在湖南地域势力消失殆尽,相应的统治结构分崩离析,加之人民苦于长期的军阀混战,也期望早日得以统一[20],后通过依附朝廷寻求庇护和联姻,政权初步稳定。
经济是维护政治稳定和推动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湖南地区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其中木棉、甘蔗、茶叶等作物的种植历史源远流长。然在马楚建国初期,甘蔗和木棉产业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破坏,这导致了产能的下降,需要时间来恢复。故自中唐以来便开始征税的茶叶成为执政者的首要目标。五代时期湘湖区域广种茶,《荆州土地记》称“武陵七县通出茶,最好”[21]。陆羽在《茶经》中赞扬楚地产的茶叶品质独特,称其“香高味醇,独具一格”,具有显著的经济价值和良好的生产基础。同时期,北方战乱导致大量难民南迁至楚国等地,这些流民需要就业维持生活。同时,马楚政权也急需发展产业以振兴经济并安置这些难民。因此,茶产业这一在生产、加工等过程中均需大量劳动力的行业,与马楚政权需求相符,从原来的农民增收副业顺势成为巩固国家政权和恢复地区经济的重要载体。马楚政权也急需实施茶叶经济政策,以推动当地茶产业和稳定国内局势。
2.2 饮茶习俗的普及与市场需求的提升
繁盛的唐王朝不仅留下了诸多脍炙人口的诗词歌赋,还带来了饮茶习俗的普及。唐代所盛行的以“煮茶法”为主的诸多饮茶方式,并没有随着唐王朝的衰落而消逝在历史的长河中,茶叶则由最初的贡品、贵族奢侈品向百姓日常饮品转变,如宋代史学家司马光总结“茶之为利,博矣哉!上自天子,下至庶人,无不嗜之”。社会各阶层对茶叶需求量日益增长,文人墨客、来往商贾、平民百姓都以饮茶为乐。在饮茶习惯的广泛传播和盛行下,茶叶消费需求不断上升,进一步推动了茶叶供给市场的繁荣,茶叶的生产和商贸有极大的利润空间。
茶叶需求量的持续上升促使茶叶贸易蓬勃发展,而交通运输设施的不断完善则为马楚茶叶贸易发展提供了强大运力支撑。中国传统的茶叶贸易模式历来为南茶北销,楚国所产茶叶因其卓越品质而广受市场青睐,岳阳的邕湖茶、衡山的南岳茶更是自唐代以来就成为贡品。长沙府位于湘江之东,交通条件极为便利,马楚政权期间仍与汉唐时期相同,运输方式以水路为主,同时兼顾陆路。在宝历年间(825—827),容管观察使李渤,以及咸通九年(868),桂州刺史鱼孟威等人,多次疏浚和修缮连接南北的灵渠,使得其航运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即使是载重百斛的大船,也能轻松通过[8],虽主要作为运输军资之用,但仍为岭南、湖南、荆襄等地的茶叶北上、远销至黄河以北及漠北地区提供了便利的运输条件。各地茶商通过水路、陆路多种渠道将茶叶运往全国各地乃至海外市场,《太平广记》中所记载的“兰亭之北是茶市,以货著为业,来往于淮新间”[22],描述出商人争购优质茶叶的贸易盛况。此外,受长期战乱影响,北方政权对南方藩国的茶叶朝贡和官方贸易需求不断上升,以此满足消费和支出需求,南北茶叶贸易需求增加。
据史料(表1)分析可知,楚国与吴越国是北方王朝茶叶供应的重要来源。故政治和文化需求推动了茶叶消费和贸易的增长,为马楚茶叶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提供了市场支持。
2.3 增强国力与对外交流的现实需要
马楚政权作为湖南首个割据政权,在建国初期,其军事力量相对较弱。然而,它所奉行的“善和邻好”外交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减少了与邻国的冲突。在五代十国这一动荡时期,确保藩国间和平的关键因素,本质上还是取决于国家的军事实力均衡。强大的武力是夺取政权、巩固统治的重要保证。因此,茶税起征之初,马楚便将其用于养兵。战马和丝棉寒衣是国家军事建设和国力的重要保障,而战马和骑兵更是凭借其强大的机动性和作战能力,在战争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楚国的邻居前蜀王建曾向多国展示其武力,史载“乃集诸州马,大阅于星宿山,官马八千,私马四千,部队甚整。殷叹服”[23]。马殷有此强邻,对战马重要性的认知更深。由于南方不产战马,需向漠北换取。漠北居民饮茶助食,对南方茶叶需求大。马楚政权通过推行茶政,提高税收和直接以物易物等方式,从漠北换得战马和物资,以增强国力和军事。
军事力量的平衡对于保持国家间的基本和平至关重要,而国家间的互动则依赖于经济和文化的交流来推动。马楚与吴越、南平、广南等邻国通过联姻联盟来维持友好关系,并寻求开展经济交流的途径。茶叶贸易成为马楚政权的首选策略,通过这一贸易,马楚与其他国家的经济往来和文化交流在特定时期内得到了显著的提升。
3 马楚政权茶叶经济政策具体举措
一言以蔽之,马楚政权茶叶经济政策的出发点就是“土宇既广,乃养士息民,湖南遂安”[23],马楚实施鼓励民间自由贸易、优化税制、改革币制为核心的茶政,使湖南的经济文化进入了自战国之楚、汉代之长沙国后的第三次商业繁荣。
3.1 鼓励民间茶叶生产与自由贸易
茶税自开征以来,逐渐演变成与盐铁同等重要的国家垄断项目,若民间私营被抓,将面临严重处罚,反映出政府对茶叶贸易的严格管控。鉴于原有政策的不当之处,后梁开平二年(908)马殷凭借其管辖区域内茶叶产业的兴盛状况,实行“听民自采茶卖于北客,收其征以赡军”[23]的政策,取消了对茶叶贸易的限制,开放茶叶官营,允许民间自由贸易,对交易的茶叶种类和数量不设限,政府仅征收固定税金。这些政策促使许多茶商直接与湖南茶农交易,显著提升了茶农种植和采摘茶叶的热情,使三湘地区迅速成为全国最大的茶叶市场。
马楚时期的茶叶自由贸易政策,其独特之处在于完全废除了茶叶产销的垄断,实际意义上实现了茶叶的自由流通,这与后续某些看似自由实则受限的茶叶贸易制度截然不同。以宋代茶制为例,宋仁宗于嘉祐四年(1059)在三司商议及各地专卖制度实施的基础上,施行“通商法”,取消茶叶专卖制度(福建蜡茶除外),允许茶叶自由贸易,即“园户之种茶者,官收租钱;商贾之贩茶者,官收征算”[24],取消山场制度,政府不再借给农户本钱、干涉茶叶交易,仅征收运销过程中产生的通过税和销场税,使得茶叶得以自由贸易[25]。但实际上,这依旧是戴着镣铐的舞蹈,一种受限的自由,是茶商与政府之间博弈的结果。政府限制了茶叶自由贸易总额,并且由于地区经济差异,未实施全国统一的通商法。这导致茶商在不同地区受到不同管理,资金和利润减少,从而降低了他们从事茶叶生产的意愿,使得自由贸易制度推行受阻。明清政府沿用并发展了前朝的茶法,实行官茶和商茶并行,引入茶引制和票法。尽管这些措施体现了茶叶自由贸易的思想,但由于实行了定额税制,茶叶的自由交易量受限,未能完全实现茶叶的自由贸易。相较之下,马楚政权所实施的茶叶自由贸易制度给予了市场更多的主导权,《新五代史》中所载“又令民自造茶以通商旅,而收其算,岁入万计”[26]生动地展示了茶叶自由贸易政策在支撑楚地税收及民生保障方面所发挥的关键作用。
3.2 借“回图务”组织官营与“茶马贸易”发展经济
马楚政权开放民间茶叶贸易并实行官营,通过征税和直接购买这两种方式获取茶农的茶叶,即“民间采茶,并抑而买之”[27]与中原地区进行大规模茶叶贸易。后梁开平二年(908),马殷相继在汴州、荆州、襄州、唐州、郢州、复州等地设置“回图务”[28]卖茶于中原,宋元历史学家胡三省注为“犹今之回易场也”。“回图务”作为商业货栈,作为湖南茶叶北销的中转站,同时提供住宿和销售服务,吸引各地客商在此居住和交易,茶商号称“八床主人”。马楚政权组织商人采购楚地茶叶,销售至黄河两岸,通过“回图务”向中原及漠北转售,官方从中获利以支持国家开支。该机构和官营贸易模式使马楚政权在一定时期内垄断了中原茶叶市场。
“回图务”开展的官方茶叶贸易是马楚政权官方赚取茶叶利润的主要途径,而与北方地域“茶马贸易”则是战略意义上的资源互换和经济建设。传统的茶马古道主要经由川藏线,即中原地区通过四川进入青藏高原进行贸易往来。然在此时期,以王建为首的割据势力与中原朝廷的关系变得紧张,导致了中原向西的北路蜀茶运输路线的中断。四川地区隔绝中原的状态促就了马楚茶叶贸易路线的形成。马殷所控制的湖南地区成为连接北方与云贵地区的唯一纽带,一条自然形成的贸易通道在马殷的领土上显现。与此同时,闽国、吴越等地区通过江淮向黄河流域及大漠南北输送茶叶的东线茶路,在江淮割据势力的阻挠下,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因此只能通过马楚国内进行与北方的朝贡和商业往来。灵渠便利和中原茶路运输能力强大,马楚政权通过茶马贸易和商业客栈迅速拓展北方市场,使境内外茶叶贸易市场繁荣,带来显著经济收益。
如前文所述,战马是提升国力的战略资源。马楚政权通过定期向中原王朝进贡,确保了南北茶马贸易的政治基础,而积极地与中原王朝保持通聘往来,除出于政治因素外,还为了能与中原王朝交换大量的马匹。在长兴三年(932)冬十月,楚“进唐银、茶,请颁战马,唐明宗赐马五十匹,归贡物”[29]。至唐末,唐王朝自顾不暇,经常无法满足对藩国朝贡后应予回赐的物资需求,导致本应得到战马作为回报的朝贡机制遭到破坏。因此,马楚政权在维持稳定的朝贡关系的同时,利用“回图务”和茶马商路,将大量茶叶运往中原以及漠北地区,以此换取所需的北方战马。即所谓“运茶河之南北,以易缯纩战马”。马楚通过“回图务”与茶马贸易的运作,实现了“岁收数十万,国内遂足”[30],财政收入增加,综合国力显著提升。
3.3 稳定茶叶税率并推行币制改革
为保障茶叶贸易持续繁荣发展,后唐同光三年(925)年初,“是时王关市无征,于是四方辐辏”[31],颁布了对过往商旅免征商税的政策,即“关市无征”,来往茶商营商环境更佳。至后期除茶叶外,其他货物均不征工商税,但征收身丁钱,即基本的田赋和口赋[30]。这一时期,马楚茶税制度以稳定性著称,采用分级累进税率,严格监控茶叶产量和质量,确保税收公正合理。与其他时期相比,具有明显的低额和稳定性差异。以唐代为例,长庆元年(821)唐穆宗因军费支出庞大,将税率从10%提高至15%;大和九年(835)令狐楚通过“节级加价”提高茶税;开成五年(840)崔珙又增加江淮茶税;大中六年(852)裴休设立十二茶法,使得税收翻倍[32]。多次调整的茶政虽缓解了唐朝的财政危机,但致使茶政缺乏稳定性,实际上增加了茶商和茶农的经济负担。相比之下,马楚政权的稳定税制缓和了利益主体间的矛盾,有效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马楚建国初期,国内存在铜、锡、铁等多种货币流通,给商业结算带来不便,且货币兑换比例差异大,易造成商业亏损。为此,马楚政权除了实施稳定税收政策外,还进行了币制改革。后梁乾化元年(911)冬十二月,马殷“开冶铸天策钱,文曰‘天策府宝’,铜质浑厚,经寸七分(应为5.4 cm)重三十铢二参”[30],该货币与中原的“开元通宝”在材质和形制上存在差异,具有明显的地域特色。后唐同光三年(925),马殷“又铸铁钱,围六寸,文曰‘乾封泉宝’,用九文为贯,以一当十”,即1个铜板相当于10个铁钱。马楚政权规定“所铸铅(铁)钱,行于城中,城外即用铜钱”,限制民间其他钱币流通。来往商人在楚国地域交易时,须将所携钱币换成铁钱,于是“商旅出境,无所用钱,辄易他货去,故能以本土所余之物,易天下百货,国以富饶”[30]。其与茶叶贸易发展最直接的关联就在于“乾封泉宝”的发行与强制使用,使得商贩在楚地内进行茶叶贸易时“利多归楚商”,保障了本地茶商的收益,使其不受外部货币兑换比率变化的影响。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金属货币不便于携带和流通问题日益凸显,《十国春秋》所载“钱即重厚,市肆以契券指垛交易”[30],马楚政权在境内施行“契券”(指具有契约性质的文书,相当于唐代的飞钱,是商品交易中的凭证,可理解为纸币的雏形)交易法,以此缓解金属货币在流通和使用中的问题,推动马楚国商品经济的繁荣发展。
马楚通过建立稳定的税收体系,成4MSOy2On7TnUsqnqBj5nobULN+SzQOPwtq2C4yV0n9s=功解决了政府与茶商之间长期存在的利益分配问题。同时,通过改革货币制度和引入新的交易方法,有效地保护了本土商人的利益。这一系列经济政策有效地推动了马楚政权商业的繁荣,使其在唐末五代时期成为商业最为繁荣的地区之一。
4 马楚政权茶叶经济政策影响
与唐宋等历史时期相比,马楚政权作为一个存在不足50年的割据政权,其推行的茶叶经济政策虽然实施时间短暂,但作为其最为显著的经济措施,有效地促进了马楚国家政权的稳定与经济的繁荣发展,彰显了统治者在治理国家方面的才能,对以湖南为中心的地域经济文化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4.1 推动湘湖地域经济文化发展
马楚政权推行的“善和邻好”和“养土息民”政策,确保了境内近50年的稳定。马楚以茶叶贸易为核心的市场经济有效促进了经济增长,打破了旧有的市坊制度,加速了都市化进程,湖南的潭州、朗州、衡州、岳州等地商业和工业兴盛,州治建设迅速发展[7]。
通过南北的茶马贸易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马楚国力,并与实施的经济政策互相呼应,使经济增长与国力的提升保持在相当水平。与以攫取茶叶利润来养兵应战的榷茶制不同之处在于,马楚所行茶政是在保障统治阶级获取茶叶利润以支撑国用和军事支出的同时维护了商人和农户的利益。不似唐宋时期的茶叶专卖和元代的重税,沉重的税负使得底层的茶商和茶农无利可图,最终不得不走上私茶贩卖的道路,以反抗官方政策。私茶的泛滥不仅不能有效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反而加速了实施茶政政权的衰落。故马楚稳定的税制和以维护本国商业利益发展的货币制度促进了湘湖地区经济复苏和外部的经济交流,进而支持农业和手工业发展,使湘湖地区商品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促进了马楚政权在文化艺术领域的繁荣,为湖南古代历史文化的宝库增添了丰富的内涵。
4.2 改善地区间民族关系
湖南是一个以汉族为主并有多种少数民族杂居的地区,土家族、苗族等少数民族早就居住于此。这些民族与汉族共同开发了湖南,但因地理闭塞,马楚初期难以控制这些地区,导致叛乱频发。马楚政权随后采取怀柔政策,辅以军事手段,实行“以蛮治蛮”策略,并通过“通商互市”稳定贸易关系。茶叶在这一过程中扮演了促进和平的角色。尽管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落后,但在茶叶生产和加工方面却早于且优于马楚的发展。
依托开放的茶政,马楚政权以茶叶为载体与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商品文化交流。往来的商贾在经济和文化的交流中起到的桥梁作用,促进了民族间的认同和联系,有助于减少边境冲突,保障边境稳定,并推动民族融合与发展。后晋天福五年(940),“宁州蛮莫彦殊以所部温那等十八州、都云蛮尹怀昌率其昆明等十二部、牂牁蛮张万溶率其部彝播等七州,皆前后来附”[29],就形象地描绘出了马楚在推动民族融合中所取得的成就。在今长沙近郊的五代楚墓和马楚政权遗址中,发掘出许多南方少数民族特色产物和茶遗迹[33],也充分证明了当时两地间交流的频繁。长期合作缓和了马楚与湘西北蛮族的冲突,促进了民族和谐,稳定了生活与生产,推动了该地区的发展。
4.3 助力茶马贸易和茶叶海上贸易线路的开拓
茶马贸易因茶叶南北流通的蓬勃而迅速发展,进而成为连接经济的重要纽带。湘湖地区作为南方茶叶重要产区,马楚政权以宽松政策激发了茶叶生产的积极性,稳定了茶叶的供给;通过优化外交关系并开辟水陆联运专线,显著减少了运输时间和成本,从而加速了与中原地区的茶叶贸易。此外,设立的“回图务”促进了湖南茶叶与中原商品的交换,加深了两地的商业往来,加强了湖南与中原地区的经济联系,并推动了茶马贸易的繁荣和线路的开发。
在五代时期,中国的茶叶已经广泛销售至东南亚、西亚及东亚的诸多国家和地区。马楚政权不仅定期向中原朝廷贡献茶叶,还向北方大规模输送茶叶以做商贸之用,成为北方茶叶海上贸易的供应地之一。得益于地理位置优势,唐宋时期南岭走廊区域内的茶船古道,即从灵渠(或湘桂峤道)入桂江,过桂柳运河,下柳江、黔江、浔江到藤县湖北流河到桂门关古道下南流江到合浦港的廉州线;或由桂州(今桂林市)、象州(今来宾市)、贵州(今贵港市)、横州、钦州这一水陆兼行的钦州线;或从桂柳运河到柳州到南宁到百色田东横山寨的西路邕州线[34]这3条带状路线大多穿越马楚政权所辖区域,马楚顺势将茶叶通过灵渠运往岭南,直至越南及东南亚地区,与当地建立了茶叶贸易关系,是谓“虽远至交趾之人,亦常食之”[35],为海上茶叶贸易的开拓做出了一定贡献。
5 结语
经过深入分析马楚政权时期茶叶经济政策的背景及其实施措施,本文揭示了该政策在加强国家实力、促进贸易流通和推动文化交流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认为马楚政权的经济政策总体上取得了成功,特别是茶叶政策的实施,不仅在五代十国时期对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且为湖南地区的全面进步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和文化基础。
综上所述,马楚政权的茶叶经济政策对历史进程的贡献是显著的。相信随着考古发现的增多和历史文化研究的深入,对马楚政权经济政策的实施细节、政策效果的量化分析以及与其他地区的比较研究将得到进一步完善,对马楚政权茶叶政策的全面认识,以及其历史地位和影响的深入探讨,也将随之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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