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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刑案宣判

2024-10-16

文萃报·周五版 2024年39期

9月19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刑事案件一审公开开庭宣判,以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判处被告人易某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对扣押在案的1760只红耳彩龟,予以没收。易某某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2022年10月21日晚,拱北海关所属港珠澳大桥海关关员在口岸进境客车通道巡查时,发现易某某驾驶的粤澳两地牌车存在异常。经进一步检查,关员从该车天窗和遮阳板夹缝处以及扶手箱改装的暗格内查获大量活体龟类动物。易某某声称这些“龟苗”是用于育苗繁殖,但不能出具有效的检疫证明。关员立即依法作暂不予放行处理,并送相关部门作进一步鉴定。

经专业机构鉴定,涉案活体龟类中1760只为红耳彩龟(又名巴西龟),是世界公认的“生态杀手”,已被列入我国《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为100种最危险入侵物种之一。拱北海关主动对接地方检察院、法院、鉴定机构,对该案危害分析、估值鉴定等细节开展多次座谈研商。

2023年8月7日,拱北海关缉私局以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将易某某移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综合考虑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的数量、危害等因素,认定该案属于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于今年4月12日提起公诉。珠海中院6月5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易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综合考虑易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新华社9.22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