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为何选择重庆计划单列
2024-10-16
计划单列,即省辖大城市在国家计划中单列户头,这是一种特殊的国家计划管理形式。
1983年1月10日,重庆市正式提交《关于在重庆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报告》,“报告虽经省里通过了,但中央批不批呢?”时任市委书记王谦、常务副书记廖伯康等市领导,都在焦急中等待。
市领导之所以焦急,还在于1980年7月,邓小平从朝天门登船考察三峡前,对送行的市领导说:“这是我第三次在朝天门坐船了,几十年来,这里的面貌没啥大变化哟!”邓小平第一次离开朝天门,是1919年秋天赴法留学,第二次是1952年8月调中央任职。
“小平同志委婉的批评,让送行的市领导坐不住了。”市委办公厅离休干部陶维全回忆,“1954年7月重庆划归四川后,邓小平就告诉当时的四川省最高领导李井泉:全年应有1/3的时间到重庆工作。”
1982年3月,中国社科院工业研究所所长蒋一苇、四川省社科院副院长林凌带领数十名专家,就国企如何扩权、放权进驻首钢调研,40天后写出报告上交国务院。这份报告还提出一条建议,即请求在重庆进行城市综合改革试点。
事实上自1981年10月起,国家先后选择湖北沙市和江苏常州进行城市综合改革的试点,“尽管试点取得了一定经验,但这两个城市毕竟规模太小,诸如中央与地方、条条与块块、军转民、市带县等重大课题,均无法通过它们来试验。”而重庆,又具有怎样的代表性和典型性?
在蒋、林课题组于1982年11月给国务院的报告中,对此有精确概括:第一,重庆历史上就是长江上游的经济中心。第二,重庆工业门类齐全。第三,重庆是条条块块关系复杂的城市。据1981年统计,全市共有全民所有制企业737个,其中137家分属中央的22个部和省24个厅局,几十条渠道直接向企业下达计划,造成全市经济效益低下。第四,重庆是我国生产常规武器的主要基地,但国防工业的任务严重不足。第五,重庆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进行改革最早,改革领域最为广泛,并且坚持最好的城市之一,迫切需要进一步改革。
据廖伯康回忆,1983年3月“国务院26个部委、四川省29个部门会同重庆市各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200多人,在重庆潘家坪宾馆开会,可见国家当时对这件事抓得很紧。”会议持续一个多月,主要围绕重庆“单列”后的具体事宜进行反复磋商,“研讨的全是敏感问题,如中央和四川省在渝的137个企业,分属46个‘婆婆’,下放重庆后怎么管?”按中央要求,除铁路、长航、民航、邮电、石油、电力、煤炭、军工等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骨干企业外,其余全部下放。更要紧的是财税上缴,廖伯康说,20世纪50年代重庆交四川省每年3亿元,80年代交6亿元,而四川省交中央才5亿元多一点,今后,这笔钱该怎么缴纳?据一位参加会议的老干部回忆:“当时中央部委、省、市三方争得不可开交,各方的手肘都往内拐,谁也不服谁。”
最后在1983年3月11日正式形成了经国家体改委和四川省委负责同志审定的《关于在全国计划中对重庆市单列户头的实施意见》。从1984年起,重庆的第三次计划单列正式实行,直到1997年重庆直辖市成立。
重庆此次计划单列在方法上和内容上充分总结了历次计划单列的经验,并根据改革开放新时期的要求丰富和深化了计划单列的内涵。这种模式的创新之处,就是“计划单列三原则”。一是单列市为“省级计划单位”的原则。即把重庆市作为一个相当于省一级的计划单位,在国家计划中单列户头。二是“全面单列”的原则。即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计划均实行单列。三是“先二后一”的原则。即把重庆市和四川省不含重庆的辖区视为两个相对独立的省级计划户头,直接纳入全国计划综合平衡、统筹安排,由国家计委和国务院各行业主管部门将重庆市和四川省不含重庆部分的计划指标分别下达给市和省,只是在计划表式上仍采取“四川省下列其中重庆市”形式。
(综合《重庆晚报》《百年潮》 张卫、陈之惠、马述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