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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理标志保护现状及对策研究

2024-10-16樊博邢粲李婷玉

甘肃科技纵横 2024年9期

摘要:地理标志在知识产权和农业领域都处于重要地位,甘肃省独特的自然和人文禀赋造就了丰富多样的地理标志产品,对甘肃省地理标志保护现状及对策进行研究,能进一步助力甘肃省乡村振兴及甘肃省县域小微企业发展。细致剖析国家对地理标志的保护模式及相关法律法规调整与变化,紧密结合甘肃省地理标志保护的相关数据、具体措施、实际问题等,对甘肃省保护地理标志过程中出现的执法保护冲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力度不足等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实现推动甘肃省地理标志保护迈向更高水平的目标。

关键词:甘肃省;地理标志;保护现状;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3.43文献标志码:A

0引言

地理标志是重要的一种知识产权,是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是推动外贸外交的重要领域,是保护和传承传统优秀文化的鲜活载体,也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资源[1]。2020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地理标志领域立法。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及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和运用规划》明确提出,探索制定地理标志等专门法律法规,健全专门保护与商标保护相互协调的统一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政策体系,加强地理标志领域立法。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意见》,对严厉打击地理标志侵权行为、促进保护和运用地理标志提出了具体举措。

文章结合国家及甘肃地理标志审批登记情况,分析甘肃省内地理标志保护现状及问题,尝试探索优化地理标志保护的路径选择,对完善甘肃省地理标志保护体系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1地理标志的概述

1.1地理标志的内涵及法律属性

地理标志概念的发展在有关地理标志的国际条约中有所体现,地理标志产品主要是指某商品与其来源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且该地理标志产品具有特定质量、信誉等其他独有的特征。一般来说地理标志产品应当具备真实性、地域性、特异性和关联性的特点。真实性是地理标志产品的名称经过长期持续使用,被公众普遍知晓。地域性是地理标志产品的全部生产环节或者主要生产环节应当发生在限定的地域范围内。特异性是产品具有较明显的质量特色、特定声誉或者其他特性。关联性是产品的特异性由特定地域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所决定[2]。例如,“兰州百合”作为地理标志,就是以兰州作为特定地域范围,利用兰州光照充足、昼夜温差大、土壤环境等自然因素,培育具有品质优、口味佳、有营养等独特品质的百合。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明确了知识产权的定义,与此同时,也将地理标志列为与专利、商标并列的知识产权的客体。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也是第一次在法律层面上对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属性予以明确。地理标志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3个方面信息:人为信息、财产信息、法律规定。从人为信息方面分析,地理标志是其特定区域内的农民勤劳和智慧的产物,应当属于人为信息的内容。从财产价值方面分析,地理标志能够给当地带来经济创收,在打造知识产权强国背景之下,一方面给区域较多的政策扶持;另一方面深化区域文化发展、保护文化遗产等。从法律规定方面分析,地理标志是知识产权的客体之一。除此之外,地理标志是具有集体性质的私有权利,地理标志的集体性具体体现为由集体创造,并服务于集体;同时地理标志本质上是一种私权,因为“地理”这一公共属性,因此本质上是具备公共产品基础的私权。

1.2地理标志相关概念

2018年以来,随着党和国家机构大力度调整改革的推进,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和保护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主要有2个方面:一方面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为具体依据的“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注册保护体系,即“地理标志商标”。该体系实际是指地理标志可以注册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另一方面是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为具体依据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批准保护体系,即“地理标志产品”。由于国内现行地理标志法律保护模式的不同,使得实务中人们容易对不同模式及与之相关的法律概念产生误解和混淆。

2地理标志保护现状

2.1国家及甘肃地理标志审批登记情况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请受理件数22件,批准件数99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经营主体7 677家;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477件。2022年较2021年数据相比有所下降,全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请受理件数9件,批准件数5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经营主体6 373家;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514件。截至2022年底,全国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累计注册量7 076件,甘肃省171件,位列全国第十三名,西北五省第一;全国地理标志产品累计批准量2 495件,甘肃省68件,位列全国第十七名。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累计注册量与地理标志产品累计批准量在全国34省份或地区排名中等偏上,处于平均水平。

2.2甘肃省地理标志保护实践

2.2.1保护概况

自甘肃省获批筹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保护工作开展以来,地理标志保护强化工作成效明显。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靖远枸杞”“武都花椒”等6个地理标志产品被选入国家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兰州百合”“天祝自牦牛”等7个地理标志产品被纳入中欧地理标志互认互保清单,“静宁节果”等地理标志品牌连续多年入围中国区域品牌价值评价100强,单个品牌价值已超过130亿元。在取得地理标志保护成果的同时,也存在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多发、相关法律互相冲突、政府职权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导致对省内地理标志产品的实际保护未达到理想状态。

2.2.2行政保护情况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路径逐步优化。2021年甘肃获批开展第二批国家地理标志核准改革试点工作,试点以来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达到225家,使用覆盖率达到47.5%,保护成效显著提升。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甘肃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为依托,开通了“地理标志商标使用专用标志”线上申请业务,提高申请效率,便利企业办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

强化地理标志保护。截至目前,甘肃省已建立国家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4个,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6个。并且在此基础上蓄力打造地理标志保护高地,扎实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连续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多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辖区范围内的超市、农产品专营店、包装店为重点对象,逐一排查是否存在侵犯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严厉打击擅自使用、假冒、伪造或使用与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宣传。组织开展地理标志品牌价值评估。以“甘味”“临洮珍好”等区域商标品牌为平台,建立地理标志品牌宣传矩阵。以“中国品牌日”“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国内大型展会活动为契机,开展品牌宣传。充分发挥地理标志的品牌效应,通过助农直播等方式打破区域壁垒,扩大地理标志产品的销售规模,与农户分享收益,提高产品的经济附加值。2.2.3公共服务情况

首先,线上“地理标志专题”服务模块是以互联网作为宣传放大器与加速器,模仿电子商务平台图文结合宣传模式,为每个地理标志产品设立独立的宣传页面,用生动的文字和精美的图片介绍产品的制作工艺等信息,详尽展示甘肃省地理标志产品特色及其背后历史人文内容,从而提高本省地理标志产品曝光度、影响力。其次,依托“地理标志专题”服务模块,为公众提供便捷可靠的地理标志产品查询途径。“地理标志专题”模块根据产品的产品特点和地域分布,对地理标志产品进行分类,用户通过输入产品或地理名称,即可查询相关地理标志产品最新信息,为公众提供了便捷可靠的地理标志产品查询途径。最后,将“地理标志专题”服务模块向手机移动端进一步延伸,通过开辟微信公众号功能或提供二维码扫描功能等方式,为用户提供更加便捷、快速的服务。同时,结合当下消费购物习惯,充分发挥手机端的便利性促进地理标志产品的推广。

3地理标志保护主要问题与不足

3.1地理标志执法保护未得到充分融合

2018年,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此次大部制改革将很多机构进行了合并。在知识产权方面,有关地理标志的批准和保护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这次行政体制的变革对于地理标志各项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提供了一定的基础。但是在实践中“双轨制”的法律保护模式依然存在,地理标志执法保护在实务中未得到充分融合的问题仍存在。

在地理标志管理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请以及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地理标志申请和审核批准工作;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负责地理标志行政执法工作。国内制定的专门法由于在颁布时间、权益者角度侧重点不同,致使法律之间尚不能完全协调统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于2024年1月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9号公布,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其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侧重于规范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和使用管理,加强商标权益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于2024年1月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80号公布,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其法律根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一方面侧重于保护国内的地理标志产品;另一方面规范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保证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特色。

3.2甘肃省地理标志保护不足之处

地理标志地方管理部门执法不到位。地理标志申请人对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和专用标志的使用以及产品特色质量等的管理不到位,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执行地方标准还不到位。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依据,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地理标志商标执法的重视还不够,执法的主动性还不强,这是地理标志行政保护效果不佳的主要原因。

地方政府重申报轻使用。截至2023年12月,全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67个,注册地理标志商标达175件。2023年,除酒泉、武威、嘉峪关、金昌、陇南5市地理标志商标无新增外,大部分市州的注册量均呈上升趋势,但表1所示(数据源于《2022年甘肃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报告》),在各市州的地理标志年注册量均无减少的情况下,使用率却普遍偏低,出现了明显的重注册而轻使用的问题。笔者以“永昌胡萝卜”为例,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率为0,在各大电商平台对应产品寥寥无几,没有形成大的销售规模。

地理标志管理主体重宣传轻保护。以“秦州大樱桃”这一地理标志名称为关键词在阿里、京东等电商平台及百度、搜狗等搜索引擎进行检索,发现存在大量名为“天水樱桃”“天水大樱桃”“天水秦州樱桃”的产品介绍或网站,对普通消费者而言分辨难度大,该问题存在已久,电商平台最早销售记录可追溯至2013年,截至2024年类似问题依旧存在,且愈演愈烈,可以看出保护力度远远不及宣传力度;且地理标志申请主体严重缺乏保护意识,极少开展维权工作,放任山寨产品在各大电商平台随意销售。

产品销售主体重包装轻品质。市面上的地理标志产品未进行统一的品质控制,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大量地理标志产品极其重视包装质量,将精美外包装当作主要卖点,相对地理标志产品本身品质标准,尤其是新鲜果蔬类地理标志产品品质标准把控不足。通过随机选取8件甘肃省地理标志产品,在各大电商平台收集整理这8件地理标志产品的负面评价,发现消费者普遍认为产品存在过度包装,包装质量优于产品本身质量的问题,这需要产品销售主体,尤其是地理标志申请人警醒和反思。

4地理标志保护优化路径

4.1确立专门法保护模式,加强地方立法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都属于地理标志保护的部门规章。但是,因为上述两部规章发布时间较早,多年以来对内容未作改动,在实践中地理标志产品管理以及保护的工作开展急需最新指导和明确指引。2024年,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出台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以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但是由于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力等级较低,均属于部门规章,缺少明确的操作指引,因此需要深入开展地理标志立法调研论证,积极推动地理标志专门立法工作。在地理标志专门保护与商标保护之间,建立互相配合,能够协同办理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

目前,甘肃省已经先后印发《甘肃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试点工作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在此基础上需要积极探索制定符合甘肃省特色的地方性条例,明确地理标志的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内容,有针对性地根据本省地理标志出现的问题进行规制,进一步完善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体系,强化地理标志保护。

4.2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能动作用

4.2.1建立地理标志保护机制

关于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和保护工作的基础上,优化其职能和责任划分。同时,制定严格的地理标志监管制度,突出地理标志申请主体的日常监管,确保产品特色品质有保障;强化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地理标志违法行为的专项监管,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凭借与地方政府的通力合作,立足于甘肃省的情况,实地了解产品特色、产业发展和地理标志运用等情况,因地制宜地寻求地理标志与发挥相关政府机关的最佳契合点。建立健全地理标志保护的评估和监测机制,及时发现问题,调整保护策略,确保地理标志保护的有效性。

4.2.2增加政策和资金支持

甘肃省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运用,应当根据《甘肃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试点工作办法》等政策文件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引导各市州充分调研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的社会需求,立足本地区工作实际,以解决市州政府重申报轻使用、重宣传轻保护的问题。完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机制,积极宣传制度规范和有效做法,正面引导产品销售主体提高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把控地理标志产品品质标准。

政府设立地理标志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地理标志有效运用和保护,专项基金可以采用项目申报、补贴、奖励等形式,引导企业和社会投入地理保护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在保护地理标志产品制作工艺(品质和特征)的同时,进一步探索推动地理标志与文旅产业相融相促,将地理标志产业与地方文旅产业协同推进,丰富宣传内容和宣传载体,推动第三产业发展,打造“地理标志+”特色模式,以加快推进地理标志产业高质量发展。

4.2.3引导行业协会发挥作用

地理标志是一项具有集体性权利特点的知识产权,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虽然能够对地理标志的发展进行一定程度的监督和管理。但是在实践中对行业协会重视程度一般,也没有相应政策指导,因此行业协会在地理标志保护中的参与积极性与社会化程度并不高。在地理标志保护体系的完善过程中,应逐步建立或者完善行业协会组织管理体系,健全政府部门与地理标志行业协会间的有效联动机制,形成行业协作合力。一方面,应充分发挥地方各个地理标志行业协会的专业性、技术性及规范性,支持并引导行业协会加入地理标志监督管理队伍,对地理标志的产品质量、竞争手段等实施监督。另一方面,地理标志行业协会对实务中日常发生的违法行为具有较高敏感度,针对常见和典型的违法行为相对管理部门相比更容易辨识和处理,在此基础上与管理部门互联互通,及时反馈问题和线索。

4.3打造地理标志品牌

4.3.1加强品牌宣传

由政府部门发挥主导作用,行业协会及企业配合,地理标志是甘肃省知识产权领域内的长项,应充分利用甘肃省地理、历史及人文特色,在地理标志产品文化底蕴深厚的基础上,大力全面挖掘地理标志产品。对已有的地理标志产品,积极进行地理标志品牌的宣传和推广,塑造多个地理标志品牌形象,提升甘肃特色地理标志品牌知名度,全力塑造一批高质量的地理标志品牌。通过媒体、线上平台,向消费者,尤其是年轻消费者宣传地理标志产品的特色、品质和价值,提高市场美誉度和社会认可度。地方政府部门要加大扶持力度,提高地理标志品牌推广活动的力度和广度,为地理标志产品在各类展会、交易会的宣传活动提供支持与帮助。

4.3.2拓展销售途径

通过大数据分析和用户画像的智能手段深入了解市场需求,精准挖掘新目标客户,根据目标客户需求和喜好,通过深加工技术手段,积极推出新品,完善产品线,不断填补市场空缺,精准推送新产品信息,提高新产品曝光度,加速销售转化率。与其他行业或者品牌进行合作,互利共赢相互促进,推出联名产品或者定制化产品,拓宽产品受众,满足不同类型消费者需求。以批发、代理或者分销等方式,扩大产品销售渠道,提高产品销售量。利用新零售模式,如线上商城、线下体验店等方式,提高品牌影响力,增加产销量。提供更优质的售前、售中或售后服务,提升消费者购买体验,提高产品口碑和回购率。

4.4加强地理标志对外国际交流

2020年9月14日中国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这是中国对外商签的第一个全面、高水平的地理标志双边协定,纳入中欧双方共550个地理标志(各275个),涉及酒类、茶叶、农产品、食品等[3]。为此,甘肃省加快实施中欧地理标志互认互保,目前甘肃地理标志静宁苹果、天祝白牦牛、兰州百合、岷县当归、武都油橄榄、甘南羊肚菌、定西马铃薯已纳入中欧互认互保产品清单[4]。

甘肃省积极开展地理标志对外国际交流与保护工作。首先,积极推动甘肃省优质地理标志产品参加“中外地理标志产品博览会”等活动,积极宣传和推广本省的地理标志产品和品牌,促进其在国际市场上的流通和品牌。鼓励具备出口条件的地理标志开展商标国际注册,优化地理标志海外布局。其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针对本省地理标志产品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培训或举办主题沙龙活动,全面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纠纷应对能力。最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积极建设重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通报和应急机制,对企业在海外遭遇的知识产权不公平待遇或纠纷,对接专业机构和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团队给予针对性指导。确保甘肃省地理标志“走出去、走得好、走得稳”。

参考文献:

[1]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的通知[EB/OL].(2022-01-10)[2024-01-25].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2/1/10/art_75_172699.html.

[2]杨晓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发布[N].中国食品报, 2024-01-04(003).

[3]李晓喻.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生效[J].农村新技术,2021(4):39.

[4]蔡文正.让甘肃地理标志产品走出去走得好[N].甘肃日报,2023-10-11(007).

Research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he Protection of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in Gansu Province

FAN Bo,XING Can,LI Tingyu

(Gansu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Center,Lanzhou Gansu 730000, China)

Abstract:GeogrtysjtMWcnlsgkUW6d8Rogg==aphical indications(GIs)hold significant importance in both the realm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and agriculture. Gansu Province's distinctive natural and cultural endowments have fostered a rich diversity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products. A study on the current status and strategies for the protection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in Gansu Province can further contribute to rural revitalization and the development of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 within the province's counties. Through a meticulous analysis of national-level protection models, relevant le⁃gal adjustments, as well as close integration with specific data, measures, and practical issues related to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protection in Gansu Province, this study aims to propose targeted countermeasures for challenges en⁃countered during the process such as conflicts between law enforcement protection and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safe⁃guarding or inadequate protection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products. The ultimate objective is to propel the ad⁃vancemen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protection in Gansu Province towards higher standards.

Key words:Gansu;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conservation status; solu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