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型开放促进宁夏更高水平开放
2024-10-10尚亚龙
宁夏在国务院批准设立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后,具备了先行先试、探索创新的先决条件,并在开放通道、开放平台、开放园区等方面取得了成效。然而,宁夏对外开放仍面临外贸依存度低、外向型经济发展不均衡,“向西开放”面临挑战,外商投资比重过低,以及国企向外发展能力不足等问题。为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宁夏应创新西西合作,推动与自贸区的联通互动,结合国家战略需求推动“开放型省区”建设,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打造内陆金融开放先行区。
2023年7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我们主动作为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战略举措,要围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聚焦投资、贸易、金融、创新等对外交流合作的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积极主动把我国对外开放提高到新水平。由此可见,“制度型开放”已成为新时期我国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主攻方向。宁夏要建设“开放型省区”,与国家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战略举措步调趋同,亟须从制度型开放的顶层设计着手,探索更高水平开放实施路径,为下一阶段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注入新动能。
宁夏探索实施制度型开放的契机成熟
(一)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设立使宁夏制度型开放具备了先决条件
2012年,国务院同意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设立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自此,宁夏在制度型开放层面具备了先行先试、探索创新的先决条件。迄今为止,含宁夏在内,全国已有3个省份(另有贵州、江西两省)被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为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但从实践经验来看,宁夏起步最早,经验最多。近年来,全区上下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一手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一手抓“一带一路”和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的征程中砥砺奋进。预计“十四五”期间,宁夏将继续践行“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正确道路,[1]在开放通道、开放平台、开放园区、开放型经济、区域合作、开放环境等六个方面取得更大成效。
(二)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提出为宁夏制度型开放打开了机遇之门
相较于东部沿海地区,宁夏发展最根本的不足绝非生产要素的不足,而是开放观念的不足。千百年来,宁夏更多是“守着黄河在发展”。虽说“天下黄河富宁夏”,但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改革开放以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宁夏对外开放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严重不足。现今,中央提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这对于要进一步推动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的宁夏而言,无疑是一次宝贵机遇。为此,我们既需要在扩大开放的过程中复制、推广其他开放主体(含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的创新经验,又需要在认清自身区情条件的基础上,勇于担当,以制度创新打破长久以来形成的相对封闭的发展模式。
(三)开放政策体系日趋完善为宁夏制度型开放营造了制度环境
2013年以来,宁夏积极响应国家《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全面落实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决策部署,加强政策协调,完善对接机制,围绕口岸建设、中阿合作、外贸外资、跨境电商等开放要素持续出台各类政策,有效提升了全区开放型经济的引领作用。
2021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相继发布《关于促进全区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意见》(宁政发〔2021〕26号)、《关于推进全区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17号)、《关于推进全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宁政办发〔2022〕49号)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外资三年外贸五年倍增计划》(宁政办发〔2023〕14号)等一系列有利于扩大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显著提升了内陆开放型经济的发展水平,也为宁夏实施制度型开放营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
宁夏对外开放面临的挑战
(一)外贸依存度低,外向型经济发展不均衡
较低的外贸依存度反映出外贸对宁夏经济发展的贡献相对有限。根据外贸依存度的测算结果,近十年(2013~2022年)来,除了2014年和2017年这两个例外年份,宁夏的外贸依存度均维持在10%以下的水平。尽管近年来全国的外贸依存度有所降低,但仍保持在30%以上的水平(见图1)。因此,可以明显看出,宁夏在外向型经济发展方面仍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外贸发展以提升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
宁夏外向型经济发展在南北区域间呈现出不均衡态势,各地发展水平存在显著差异。北部引黄灌区的产业基础坚实,外向型经济相对发达,而中南部地区的产业基础则较为薄弱,外向型经济发展相对滞后。2023年,在全区五市的进出口贸易中,固原市表现突出,固原市进出口总值2.6亿元,增长98.6%。然而,从外贸占比来看,银川市依旧占据主导地位。面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在2023年首次提出的“加快建设开放型省区”的工作要求,中南部地区在构建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战略机遇中,如何提升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为“开放型省区”建设贡献力量,成为了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课题。
(二)“向西开放”面临一定挑战
从2023年外贸市场分布来看,宁夏与中亚和西亚地区的国家进行外贸往来在全区进出口总额中所占比重较小,分别为1.1%和2.2%。在对外开放的战略选择上,我们曾长期强调“向西开放”,并积极推动与中亚、西亚地区国家之间的经贸合作。然而,这些地区主要依赖投资驱动型的发展模式,侧重于利用低廉的要素成本来推动经济增长。这种模式往往是伴随着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的快速增长,同时制度性交易成本整体偏高。
从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倡议的角度来看,宁夏确实需要继续坚持“向西开放”的战略方向。但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不仅需要考虑相关地区的自然和地理环境对交通物流的影响,还必须充分考虑政策稳定性、金融开放程度(如结算业务的便利化程度)等制度性因素对双方合作的挑战。这对于确保宁夏与中亚、西亚地区国家之间的经贸合作能够持续稳定发展至关重要。
(三)外商投资比重过低
各县(市)区利用外资水平不一,且普遍对引进外资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具体表现为,国有投资在竞争领域中占比较高,同时过度依赖国内贷款进行投资,而民间投资和外资利用则相对较少。与全国尤其是东部沿海省区相比,宁夏投融资结构显得不够合理,明显存在重视内资而轻视外资的倾向。根据商务部外资统计数据,2022年宁夏新设立企业中,外资企业占比仅为0.1%,而在固定资产投资中利用外资的比重也仅为0.2%。这些数据充分显示,宁夏在利用外资方面存在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的问题,当前投融资环境对外资吸引力明显不足。
(四)国企向外发展能力不足
在推进更高层次对外开放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中,国有企业不应仅仅作为“旁观者”存在,而应积极转型为关键的“参与者”。2023年数据显示,宁夏外贸进出口份额中,国企占比14.5%,民企(民营企业)占比71.1%。这一数据明显反映出宁夏国企在外贸领域的贡献相对较少,其向外拓展的能力有待提高。
当前,“竞争中性”原则已成为保障国企与非国企公平竞争的国际准则。[2]因此,国企遵循这一原则不仅是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内在需求,也是衡量其能否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标准。鉴于此,国企必须在深化改革方面取得更为显著的突破,以更好适应和践行“竞争中性”原则,进而提升其在对外贸易中的贡献和影响力。
对策建议
当前,为构建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国家正积极推动试点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对接。作为国家的首个自贸试验区,上海自贸试验区通过构建更为开放的投融资体制,成功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制度型开放层面赢得了“先手”。宁夏并非自贸试验区,但其作为首个获得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同样可以把握机遇,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尽快加入到全国推动制度型开放的探索队列中去。
(一)创新西西合作,推动试验区与自贸区联通互动
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与自贸试验区之间的联动不足,已成为制约试验区制度型开放的主要障碍。“建设开放型省区”,宁夏应将制度型开放作为核心动力,积极加强与西部地区其他自贸试验区的联通与互动,探索创新西西合作新机制。尽管宁夏已成功借助中阿博览会等平台与阿拉伯国家建立了紧密的互联互通关系,但在“向西开放”的战略布局中,中亚地区同样占据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目前,宁夏与中亚地区贸易往来规模虽不大,但自中亚进口的原油、粮食等能源和资源类产品对宁夏乃至国家发展战略意义重大。双方在经济结构和资源禀赋上的互补性是深化经贸合作的坚实基础。
为进一步拓展与中亚地区的经贸合作空间,宁夏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向西开放”战略。这一过程中,新疆作为连接中国与中亚乃至欧洲的欧亚陆路通道,其战略地位不言而喻。近期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成立,为新疆的开放发展注入了新活力,也为宁夏等内陆地区“借船出海”提供了新契机。宁夏应加强与新疆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探索新的对外开放合作模式,携手推进西部地区的开放与发展。
与此同时,宁夏还应积极对接邻近的陕西自贸试验区。陕西自贸试验区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注重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积累,在投资改革、贸易监管、人文交流、产业发展、金融创新、通道建设等多个领域取得了显著的制度创新成果。作为同处内陆地区的宁夏与陕西,在对外开放领域面临许多共同挑战。双方应加强对接与合作,共同研究如何克服“向西开放”过程中遭遇的制度性难题,携手应对挑战,共享发展机遇。此外,强化两省区高层对接机制,深入探讨如何完善双方在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的合作机制,有利于推动西部地区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二)结合国家战略需求,推动“开放型省区”建设
基于“向西开放”的国家战略,要充分用好中阿博览会平台优势,积极推进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地区)在贸易投资、产能技术、生态环保等更宽领域的合作。尤其是要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投资布局生产基地。结合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能源开发优势,探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中能源富集地区联合设立先进能源研究中心,共同推动先进能源技术的转化应用,提升能源生产利用效率,探索实现“双碳”目标的科学路径。要着力将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现代煤化工)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培育升级为宁夏外贸新增长点。
基于“建设开放型省区”的高质量发展需求,宁夏仍需巩固提升与欧美日韩等传统市场之间的经贸关系。充分利用各种境内境外、线上线下展览展示活动,扩大宁夏“六新六特六优”产业相关产品在国际上的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大力支持企业建设海外营销网络,拓展海外订单市场。持续推动园区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园区外向型产业。尤其是要支持银川经开区(新材料)、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羊绒制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完善产业链配套体系,放大产业集聚优势。除此以外,也要积极推动中南部地区产业园区承接外向产业转移,整合区内外资源要素,强化外向型产业企业的培育与发展。
(三)打造内陆金融开放先行区,提升宁夏金融影响力
宁夏要坚定树立“不沿边不靠海,照样可以开放”的信念,[3]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投融资环境。在金融开放领域,要力求实现重大突破,紧密结合区内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积极推动各项外汇便利化政策的有效实施。
按照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要求,宁夏需要在金融服务、负面清单管理等领域大胆先行先试,努力打造内陆金融对外开放先行区。大幅提升外资企业来宁投融资便利化程度,增强外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充分发挥市、县(市、区)金融机构的支撑作用,利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有效缓解辖区内企业在涉外融资方面遇到的难题。特别要关注中小微企业的需求,推动银行优化外汇服务,为它们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支持。应明确将金融市场的制度型开放设为长远发展目标,[4]并给予跨国企业在宁夏设立资金管理中心的充分支持,以此增强宁夏金融业在国际金融市场中的竞争力与影响力。
(四)遵守“竞争中性”原则,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国企作为宁夏固定资产投资的核心力量,理应在制度型开放层面发挥示范作用,自觉遵循“竞争中性”原则的严格约束。
为此,首要任务是强化国企预算的刚性约束。政府应逐步削减因国企经营困难或亏损而提供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贷款优惠,从而增强国企经营与市场风险的直接联系,激发竞争活力,提升经营效率。
其次,加强国资流量的管理。应重点推动土地财政向国资财政的平稳转型,具体措施包括提高国资流量在国有资产总额中的比重,并将部分国资流量纳入预算体系,以弥补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带来的缺口,进而丰富政府预算收入来源。在采购管理和监督方面,国企应建立规范透明、科学严谨的制度框架,确保所有操作均在阳光下进行。
最后,劳动保障监察机制的高标准运行至关重要。劳动关系的调整是国企改革不可回避的挑战,也是国企遵循“竞争中性”原则必须跨越的重要关口。近年来,国家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政策文件已明确指出,国企应建立市场化的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机制。建议国企参照国际劳工组织的相关公约,实施高水平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依法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同时,完善协调劳动关系的三方机制,确保劳动者、工会和企业的声音都能被有效听取和处理。
参考文献
[1]顾学明:《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载《求是》,2024(04)。
[2]胡左浩:《借助竞争中性原则深化国企改革》,载《人民论坛》,2018(36):84-86页。
[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载《宁夏日报》,2023-01-19(004)。
[4]蒋一乐、施青、何雨霖:《我国金融市场制度型开放路径选择研究》,载《西南金融》,2023(09):3-14页。
作者简介
尚亚龙 宁夏社会科学院综合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一带一路”与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