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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聯手發揮優

2024-09-13林志軍

澳门月刊 2024年9期

金融是實體經濟的動脈,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香港和澳門在金融產業方面都有一些獨特的優勢和潛力。香港長期以來是一個重要的國際金融中心,金融基礎設施相當完善,國際資本高度自由流動。在金融市場開放程度和國際影響力方面領先。澳門雖然地方小,同樣是一個國際自由港、獨立關稅區,具有與國際資本市場直接對接,特別是和歐洲大陸系國家等的長期歷史聯繫脈絡,以及接近歐洲大陸法體系的法制系統,有利於和歐洲大陸及葡語系國家進行資金融通,並且實際稅賦還低於香港,在發展金融產業也具有一定的獨特優勢。

港澳位於粵港澳大灣區的核心地帶,具有相對地理位置優勢,並有廣泛的海外華人華僑人脈及資金網絡,是連接內地和國際金融中心的重要樞紐,能夠發揮“雙門戶”作用,服務大灣區企業“走出去”和外資“引進來”的金融需求。港澳兩地還有制度優勢,實行“一國兩制”政策, 擁有與內地不同的法律、監管體系,可為金融創新提供制度保障。而且港澳金融市場高度開放,資金自由進出。擁有離岸人民幣中心優勢,能夠促進人民幣跨境使用。港澳地區匯聚了大量現代金融專業人才, 各類專業服務(如法律、會計、資產評估、稅務籌劃等)在大灣區是有優勢,有利於支撐大灣區金融業創新發展。此外,港澳在金融、貿易、航運、科技等領域擁有全球領先地位, 形成產業集群效應,能夠為大灣區金融產業鏈提供高端服務和技術支撐。因此, 港澳兩地可充分發揮上述優勢, 推動在大灣區範圍內的金融產業深度合作,共同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金融中心。

澳門金融產業發展

及其與周邊城市的合作進展

澳門近幾年在金融業發展方面取得顯著進展,尤其是特區政府將現代金融作為重點發展的四大新興產業之一,得到廣泛的社會共識和支持。金融基礎設施建設也在加快。從法律制度、监管系統及金融人才培訓等方面,完善市場所需的配套環境,攜手業界開拓金融業的新增長點,利用澳門高度開放的金融體系,引進不同類型的金融機構落戶澳門。澳門貨幣及金融體系的兩大基礎法律:《貨幣發行法律制度》和《金融體系法律制度》已重新訂定並於2023年發佈生效,進一步優化了澳門金融法律環境。澳門的反洗錢監管體系已經得到國際公認。特區政府金管局近十年來陸續推出一些修訂或新訂的金融法律及產業指引,包括修訂《投資基金法》、重新訂定《保險仲介業務法》、著手制訂澳門首部《證券法》等;涵蓋電子銀行、債券、金融科技創新項目、私募基金、物業按揭及保費融資業務,促進相關金融業務的健康發展。過去五年,澳門新增了從事電子支付、融資租賃、投資基金管理、投資銀行、金融資產交易業務等11家金融機構。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業務領域均取得新的發展。澳門首隻公募基金已獲批設立;在澳門金管局與深合區金融發展局合作建立的基金公司落戶便利措施下,首家私募公司亦獲準於澳門設立基金管理公司,專門從事投資基金管理業務。2024年以來,再有境外證券公司獲許可在澳門設立分支機構,為澳門金融市場注入創新活力,並為經濟發展所需提供更多元化的金融服務。按政府統計,截至2024年首季末,澳門金融業總資產約26,000億澳門元,較疫情前的2019年底上升逾兩成。至今獲許可於澳門經營的金融機構共100家,新類型金融機構較2019年新增了13家。

澳門持續發展債券市場、建設和做大一級債券市場,債券發行產品種類不斷增加,已經建立及對標國際慣例升級了澳門“中央證券託管系統”(CSD),澳門金融管理局正與國際中央證券託管機構(ICSD)洽談對接合作的可行方案。金融科技是現代金融的重要元素,澳門政府金管局近年積極推動金融業的數字化水準持續提升,包括先後建成“澳門元”、“港元”、“人民幣”的即時支付結算系統;與金融機構合力將“聚易用”移動支付聚合服務,覆蓋至全澳逾九成商戶;構建“快速支付系統”;成功引入螞蟻銀行、“滴灌通”等知名創新金融科技企業。政府仍在加快立法,將引入法定數字貨幣及新增創新金融科技活動法規。

在加強區域合作方面,跨境金融創新政策有序實施。澳門金管局與內地及香港相關金融管理部門共同協商推出“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優化了“南向通”投資者准入條件、擴大參與機構範圍和合資格理財產品範圍,以及提高了個人投資額度等。目前,“北向通”和“南向通”開戶和交易數量均顯著增加。通過與香港資本市場互聯互通、跨境理財通等開展深入合作,促進了大灣區金融一體化進程。澳門作為全球第二大離岸人民幣交易中心,人民幣跨境結算和投資規模穩步擴大,成為中國與葡語國家的重要金融服務平臺。同時增進和香港合作,不斷豐富離岸人民幣業務品種和擴大市場參與者, 為推動人民幣國際化進行重要努力。

香港與澳門金融產業的

互補發展及區域合作機遇

客觀地說,香港的金融產業的基礎設施、產品數量、市場容量及專業人才和服務水準等方面明顯地高於澳門,這是因為香港長期是一個高度國際化的金融中心,處於國際領先地位。雖然說澳門金融業在過去的發展較之香港是相對落後,但是澳門與西方金融業的交流發展時期更長。澳門還有一個特點,它具有跟歐洲大陸法體系國家對接的法律體系和仲裁制度,這便於中國內地與大陸法系國家或葡語系國家進行資金融通。澳門和香港的金融發展實際上對內地的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起到非常大的助推作用。即使在改革開放之前,在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在新中國建國初期,在朝戰期間,由於西方國家對中國內地的封鎖,港澳地區的金融業實際上都起到了雙向通道作用,便於境內外資金流動,也有力促進了內地經濟的發展。

澳門和香港的金融產業都是可以繼續提升的,兩地應揚長避短,整合金融資源,錯位發展。香港金融重點在於突破西方國家目前的金融封鎖,重振國際金融中心作用,加快實現金融科技轉型,開拓創新金融產品(包括虛擬貨幣資產),拓展衍生品、保險,私人銀行及家族辦公室等更多現代金融服務領域,加強與國際和內地的資本市場互聯互通,進一步做大離岸人民幣中心,助推人民幣國際化。澳門金融業目前宜重點拓展一、二級債券市場,以財富管理為突破口,推動金融產品多元化,拓展人民幣定價的金融產品及衍生品,完善跨境資金融通和理財產品銷售,打造具有特色的區域性金融中心或是區域財富管理中心。澳門目前的金融產品,尤其是現代金融產品還是相對短缺,應該重點拓展現代金融產業,如綠色金融、融資租賃、私募股權、基金、證券、信託等,從傳統金融業轉向現代金融業,並且加強與香港和大灣區的前海與南沙的互動,推動跨境理財通、保險通等金融產品和服務的聯通,服務好大灣區居民和企業,仍有很大的拓展空間。

港澳金融合作的發展目標應著重於:

第一,深化粵港澳大灣區金融一體化建設,完善大灣區金融基礎設施和監管體系, 推動三地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形成規模效應和集聚效應,促進大灣區內金融服務供給和需求的高度匹配, 提升區域金融服務能力和競爭力,助力國家“大灣區建設”、“雙循環”、“一帶一路”等重大戰略的順利實施。

第二,充分發揮港澳地區在金融科技創新方面的先發優勢,加快金融科技創新,推動金融科技在國內國際的投融資、跨境支付、資產管理、金融風險防控等領域的應用。構建粵港澳聯動的金融科技創新生態圈,培育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金融科技企業,打造大灣區在全球金融價值鏈中的高端環節。

第三,進一步提升港澳金融業在全球性金融中心中的重要地位,擴大與內地及海外的金融業務連接,拓展創新金融產品,加快資本市場和資金市場的互聯互通,增強市場協同效應,推動現代金融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發展,以及便利居民跨境生活。

第四,注重綠色金融發展,發揮港澳制度優勢,在綠色金融標準制定、產品創新等方面的先行先試,在綠色金融領域樹立國際領先地位,助力大灣區以及全國的碳中和和生態文明建設進程,提升區域影響力, 並在全球金融市場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更好地服務國家所需。

例如,在金融科技和綠色金融等新興領域, 港澳兩地應充分發揮各自優勢,提升在大灣區的金融服務能力和影響力: 1)在金融科技領域,港澳兩地可以共建金融科技創新中心, 匯集資金、技術、人才等資源,推動金融科技產品和服務的創新,在支付系統互聯互通、數字貨幣應用等方面開展聯合研發和試點。在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及Web3.0等技術在金融領域的應用上進行經驗分享和資源共用,加快現代金融科技創新應用。2)在綠色金融領域,港澳可探索聯合發行綠色金融產品, 如綠色債券、碳排放權交易、可再生能源投資基金等, 服務大灣區的綠色發展需求,建立綠色金融資訊共用平臺, 提供政策法規、項目資訊等支援。同時,推動綠色金融人才培養, 建立兩地綠色金融從業人員認證和交流機制。3)在跨境金融服務,港澳可進一步深化兩地資本及資金市場的互聯互通,擴大跨境資金流動規模,提高移動支付覆蓋面,探索建立港澳跨境理財通, 為兩地及大灣區其它城市居民提供更便利高效的理財管道,優化跨境資產管理、保險等專業服務, 滿足區域內企業和居民的多元化投資理財需求。建立港澳金融監管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 探索監管政策協調配合,共同制定金融科技等新領域的監管措施, 維護區域金融市場的穩定。

澳門在粵港澳大灣區金融

產業合作中獨特優勢與角色

澳門特區政府在第二個五年發展規劃中確定,現代金融作為四大新興產業之一加以推進。同時制定了一系列法規和政策,鼓勵和支持發展現代金融業。也對金融改革、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加大了投入,完成了一些主要基礎設施建設。為配合國家的戰略部署,澳門特區政府以跨境金融為切入點,拓大澳門金融機構的發展空間,重點是協同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創新政策和資源優勢,充分利用澳門的制度優勢及高度開放的金融體系,發揮澳門連接境內外金融市場的平臺作用,便利澳門及香港企業和居民通過深合區融入大灣區及內地經濟建設。

為推動大灣區金融產業合作發展, 澳門政府採取的一些重要措施包括: 1)出臺一系列政策措施, 進一步增強澳門離岸人民幣中心的功能定位,擴大跨境人民幣業務範圍,提高離岸人民幣在大灣區的使用規模和效率;2)積極參與粵港澳資本市場互聯互通機制建設,拓展在股票、債券等領域的互聯互通;推進澳門與內地資本市場雙向開放,促進區域資產配置和資金流動;3)支持金融科技在支付、投資、理財等領域的應用創新;4)與香港和灣區城市(尤其是橫琴深合區)建立金融科技監管合作機制;5)加強本地金融專業人才培養, 建立與香港的人才交流機制,優化金融服務專業能力;6)拓展面向葡語國家金融合作,利用澳門的地理區位及語言優勢, 積極參與中國與葡語國家的金融合作,為中國和葡語國家企業提供跨境投融資、資產管理等金融服務等。澳門政府不斷優化金融發展環境,籍以增強金融業的創新活力,在大灣區金融一體化進程中發揮更大作用。

澳門作為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的服務平臺,在金融產業合作中可以承擔重要的橋樑角色。首先,由於歷史原因,澳門是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活動的天然門戶,具備地理位置和語言優勢,有利於促進雙方的投資、貿易往來和資金融通。其次,澳門擁有相對完善的金融基礎設施, 包括眾多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債券交易所、人民幣清算中心及離岸中心等, 為中國與葡語國家的金融合作提供良好的平臺。其三,澳門正確實行“一國兩制”, 政治和社會環境穩定,金融監管制度健全, 對標國際標準和金融慣例,可為中葡語國家的企業提供穩健的營商環境和金融體系。其四,澳門擁有悠久的中葡文化融合和中西文明互鑒歷史,有利於促進中國與葡語國家在文化交流、理解上的共識, 增進民心相通和互信,為深化金融合作創造有利條件。其五,中央政府給予多方面政策優惠,支持澳門建設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的服務平臺,有助於澳門發揮獨特優勢,促進更深層次的内外金融合作與交流。

因此,澳門應在以下幾個方面發揮自身特色和優勢,促進大灣區金融產業合作。例如,1)利用澳門與內地和國際金融市場互聯互通的優勢, 大力拓展離岸人民幣貿易結算、投資等業務。積極吸引更多跨國公司和金融機構在澳門設立離岸人民幣業務;2)結合澳門在旅遊、大健康等行業的資源優勢, 打造多元化金融產業,開發特色金融產品,如與大健康或博彩產業相關的投資基金等。又可利用澳門在大灣區的地理位置優勢, 開發面對內地與葡語國家及歐洲大陸法系國家的跨境投融資產品,並且提供高端現代金融服務;3)依託澳門的法律、監管環境, 強化金融科技創新,構建金融科技領域的區域性合作機制,利用粵港澳大灣區金融科技創新的溢出效應, 推動金融科技在澳門的應用和發展;4)以澳門的高素質法律、會計、稅務、翻譯等專業服務人員,提升現代金融專業服務水準, 為大灣區企業提供跨境並購、債券發行、資產管理等高質素專業金融服務;5)利用好境外特區的優勢,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的金融專業人才,提升澳門金融專業服務的競爭力,在大灣區金融產業合作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但是,目前澳門對現代金融產業的立法還是相對滯後。尤其是一些現行商業法律和新型現代金融業務之間存在一些矛盾,仍待儘快改善或者是完善,以便於現代金融服務產業的順利發展。

澳門金融人才培養與

國際合作的策略與機遇

1、澳門金融人才培養與發展策略

相對而言,澳門金融人才是不足的。目前雖有一定規模的金融從業人員,大部分從事傳統商業銀行和保險業務,缺乏現代金融服務的人才,這是澳門金融業發展的短板。必須從幾個方面著手解決這個問題。其一,積極吸引海外高端金融專家來澳工作, 帶動澳門金融業轉型和國際化發展。政府應在勞工政策和居留政策方面提供適當便利, 如海外金融專才工作許可、短期逗留簽證、住房、子女教育等支持。其二,建立本地金融人才培養體系,做好金融人才儲備。鼓勵和支持本地高校的金融學科專業建設, 提高學生的金融知識,培養高素質金融人才。應與境內外金融機構開展校企合作,為學生提供實習機會,增強實操能力,增加金融專業碩士或博士課程,培養高端金融人才。同時需營造重視金融人才發展的良好氛圍,吸引更多人才投身金融業。其三,加強與香港的人才合作,建立金融人才交流機制, 互派金融專才參與兩地的金融項目,開展跨境金融知識和技能培訓。在人才引進政策上實行聯動, 為金融人才在港澳地區自由流動創造便利條件。其四,完善持續培訓體系。建立金融從業人員持續培訓機制, 定期組織專業培訓課程。設立一定的政策或財稅優惠,鼓勵金融從業人員學習及考取國際性金融從業資格證書,支持金融機構自主開展在職培訓,提升員工的專業能力。積極打造具有國際視野和專業能力的金融團隊,支撐澳門金融業的長期發展。

2、定位澳門在全球金融市場中的角色與策略

澳門需充分利用作為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平臺的優勢,積極融入大灣區金融服務體系,為葡語系國家以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及地區企業提供融資、投資等多元金融服務。同時,吸引更多葡語系國家投資者來澳門投資,或是借助澳門平臺,參與中國內地投資。特別是,澳門應加強和香港的金融合作,做好國家的“國內國際經濟雙循環”中的資金雙向融通的重要支點或連接紐帶。

澳門應持續完善的金融基礎設施和監管環境, 優化作為人民幣離岸中心和離岸人民幣清算中心的功能。利用好深合區建設和大灣區建設的政策優惠,加強與內地的金融合作, 更好地利用內地資金支持港澳地區發展。

此外,澳門需圍繞旅遊休閒產業拓展金融服務, 打造高端財富管理中心。大力發展科技金融,為新興金融科技企業提供有利的發展環境。進一步優化澳門的稅收和人才引進政策,吸引跨國金融機構在澳門設立區域總部或關鍵部門, 做大現代金融產業,提升澳門的國際化金融中心的職能與地位。更好地以澳門所長,服務國家所需。

3、探索未來金融產業的合作發展機遇

未來澳門在金融產業方面可以進一步挖掘的合作機遇包括:1) 跨境人民幣業務合作,依託澳門的離岸人民幣中心地位, 擴大與大灣區主要金融中心(如深圳、廣州等地)的跨境人民幣結算、投融資等合作。促進人民幣在大灣區及葡語系國家乃至“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跨境使用, 助推人民幣國際化進程。加快建設中國與葡語國家金融服務平臺,促進國家“雙循環”戰略落實;2) 通過與香港、深圳等灣區內其它金融中心深度合作,加快資本市場互聯互通, 為區域內企業提供更多元及低成本的投融資管道。為大灣區居民提供更為便捷安全的跨境理財產品和專業服務;3)利用好澳門的法律和監管優勢, 推動粵港澳金融科技創新合作在新興金融科技領域開展創新試點,分享經驗,共同構建粵澳大灣區金融科技創新生態圈;4)充分發揮澳門的優勢,與珠三角地區開展綠色債券、碳交易等綠色金融產品創新,支持區域內綠色產業發展,聯合推動大灣區可持續發展。

港澳金融產業合作發展

的風險防範

在當前的百年不遇之大變局的國際經濟環境下,港澳在金融產業合作發展上需要特別注意幾方面的風險:

其一,地緣政治風險。隨著大國博弈持續,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加大對中國(包括港澳地區)經濟、科技、金融和貿易封鎖, 地緣政治局勢不確定性增加,可能影響到港澳金融業的對外開放和國際合作。需要密切關注國際局勢變化, 及時制定應對措施, 以維護金融市場和經濟穩定。

其二,監管風險。隨著科學技術和金融創新的發展, 新型金融產品和服務不斷湧現,監管政策可能滯後, 大灣區內不同金融市場可能出現監管套利等問題, 需加強跨境監管合作,密切關注國際金融監管規則變化, 適時調整本地監管措施, 確保金融市場的合規運營。

其三,流動性風險。在主要國家的貨幣政策調整、經濟週期變化以及地緣政治對抗等因素影響下,特別是美日歐等國的利率匯率調整,經濟衰退風險加大,可能導致國際資本非理性流動,加劇區域性資金流動性緊張。需高度加強流動性管理, 確保本地的關鍵金融基礎設施平穩運轉以及金融安全。

其四,金融科技風險。金融科技創新日新月異, 虛擬資產、網絡安全、數據隱私、算法偏向等風險凸顯。應強化金融科技領域的風險管控意識和能力,確保金融創新在合規和安全的前提下推進,防止發生重大金融風險。

其五,環境社會治理風險。必須關注氣候變化、社會矛盾等環境社會治理問題, 對金融業務和資產安全產生的影響。需將ESG理念融入金融產品和服務,科學精準管控相關風險。不斷健全多元性及多維度金融風險管控體系,以確保區域內金融市場和經濟活動的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