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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之内在逻辑

2024-09-05汪洋

廉政文化研究 2024年3期

摘 要:我国国家治理呈现“一核多元”、全域覆盖的特点,要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就必须构建党的全面领导下协同高效、分工明确的现代化治理体系。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不仅是完善党的领导体系的战略制度保障,还通过党内监督进一步强化了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领导地位,而国家治理现代化又为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完善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践路径。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两者统一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过程之中。

关键词:国家治理;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权力监督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170(2024)03-0012-11

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是完善新时代党的领导制度体系重要内容之一,它不仅保障了党的全面领导,增强了党的政治建设在党建中的统领作用,还进一步提高了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推动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二者相互促进,辩证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之中。

一、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契合性

我国国家治理体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层结构的复合系统,也是中国共产党在对世界现代化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规律重新认识的基础上提出的新主张和新论断。①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是党加强自我监督、自我净化的一项重要党内监督制度。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内容,中国共产党的巡视监督体系不健全,国家制度优势及治理效能就无从体现,由此可见,巡视制度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之间具有很强的内在契合性。

(一)两者共同致力于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旨归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既是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执行和落实的实践遵循,同样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方面,不管是全面加强巡视工作,还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都要依靠人民的力量。中国共产党的巡视监督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靠人民。《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17年7月1日修改)第十七条规定,巡视组可以通过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召开座谈会、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以适当方式到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下属地方、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等群众参与的具体方式展开巡视。在十八届中央完成的12轮巡视和十九届中央完成的9轮巡视中,每轮巡视都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接收群里的来信、来电与来访,就一些专业性问题听取专家学者建议,构建起了实实在在的群众监督途径。回首改革发展历程,从努力解决温饱问题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正是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努力奋进的结果。“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②,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重要任务,完成这项任务关键是要依靠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③。

另一方面,不管是全面加强巡视工作,还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最终目的都在于实现人民的利益、增进人民的福祉。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讲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④。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来源于历史和人民的选择,我们党执政的自信来自于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巡视监督是我们党能够长期执政的重要保障,加强巡视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人民在国家治理中获得更多、更好的参与感、安全感与幸福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巡视监督,认真了解人民群众的切身需求,巡视实践证明,通过巡视监督,人民群众痛恨和反对的“四风”问题得到了有力的整肃,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得到了进一步的树立,人民在国家治理的主体意识也不断得到加强。“在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人们为了共同目标,开始越来越主动地从国家权力、个人权利与社会公益三者之间的最大公约数来解决矛盾问题,从而实现效益最大化”⑤,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与重要战略部署,统一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一根本目的。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根本上是为了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最为关切、最为需要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是否认同、拥护、赞成和支持就是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最佳衡量标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坚持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①。

(二)两者都以制度建设为根本抓手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通过巡视监督在依法惩治腐败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在十八届中央完成的12轮巡视中,“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12轮巡视,对16个省区市开展‘回头看’,受理信访159万件,与干部群众谈话5.3万人次,有力地惩治了违纪违法行为”②。这些成绩的取得最关键原因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制度建设,及时把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的创新实践上升固化为制度成果”③。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巡视全覆盖”和“专项巡视”的概念④;2015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将巡视工作上升到制度层面;2016年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一次明确提出“一届任期内实现巡视全覆盖”;2017年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又将十八大以来巡视的工作成果、工作方式等内容予以整合。从制度确立来说,《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4项制度在2016年由中央巡视机构所审议,完善了50项巡视工作的配套制度和10项巡视工作协调机制。⑤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建设发生了两个重要转变。一是从注重单一制度向注重制度体系的转变,即注重了巡视制度与纪检监察、派驻监督的协同,推进了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的体系化建设,并且促进了党规与国法的对接,实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统一。二是从注重制度创设向制度执行的转变,通过巡视实践“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⑥。为了强化制度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17年修订)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七条专门规定了巡视工作人员和被巡视地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巡视工作纪律。如存在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问题、不如实报告巡视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泄露巡视工作秘密、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有违反巡视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等问题的,巡视工作人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执行与实施,为巡视工作的常态化和纵深化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重视制度建设和不断推进良性制度的法治化进程,是现代治理区别于传统治理的根本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制度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为党的长治久安提供坚强制度保障”①。制度建设是巩固改革和发展成果的关键步骤和重要方式,制度现代化在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居于引领地位。现阶段,我国从国家治理内在结构来说,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要推进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政府、社会和公民的多元治理主体形成支撑社会稳定和社会发展的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体系。制度建设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根本性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制度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本质属性。制度的本质规定包含价值取向、信仰信念、规则运行等方面,是区分不同国家制度性质的基本标志。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②,那么,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必须把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于各个领域的治理中,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另一方面,制度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效能的基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只有把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统一并转化为适应社会各方面发展的制度,并且推进这些制度的良性运转,才能够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只有这样,才能逐步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

(三)两者都以强化权力监督为重要内容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是执政党永葆旺盛生命力的根本路径,作为党内监督的主要手段之一,全面加强巡视工作是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党执政能力的历史选择。“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③开展党内巡视工作的初衷就是为了加强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的指导。1925年中共四大提出“中央为明了全国实际情况,随时特派巡行员”④,并进一步要求“将各地农民运动特派员放在本党地委指导之下”⑤。为了弥补巡视工作的不足,1930年9月召开的中共六届三中全会强调,巡视工作除了联系和指导之外,还应加强其监督巡查功能,“中央对于地方,省委对于支部,经过巡视工作必须有直接的实际的了解和指导;全党应实行自上而下的工作检查,派遣巡视员到地方支部中去,开展自我批评,使组织工作在实际上真正转变”⑥。自此,监督检查成为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核心功能之一,这一功能在1931年的《中央巡视条例》得到了进一步明确,“中央巡视员必须严格地检查各地党部的领导成分与领导方式,加强和改造各地党部,对干部进行广泛的个别教育工作,帮助各地办短期训练班,检查秘密工作等。”⑦经过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徘徊前进、改革开放的恢复重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全面拓展,强化权力监督、防止权力异化成为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所要实现的核心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加强巡视工作,其根本目的就是坚持用“制度理性”有效遏制“权力任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13、14条在界定对象时,剑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县级以上的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等等,统统纳入到监督范围之内。通过巡视工作的“政治体检”,深入排查、解决党员干部在政治、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制度生威,促进党员干部依法、依纪、依规用权。

权力具有天然的腐蚀性和扩张性,防止权力的任意行使,实现对公权力的有效制约,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路径。俞可平就把公共权力的规范与监督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首要标准,“衡量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是否现代化,至少有五个标准:其一是公共权力运行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其二是民主化;其三是法治;其四是效率;其五是协调”①。权力过于集中且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是导致权力失控、滋生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的深层次原因之一,因此,建立架构科学、制衡高效的权力制约与规范机制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之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公权力的产生不仅是要通过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它还要接受党组织的内部监督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国家监督,通过深化党政机构改革、调整权力结构,对公权力的决策权与执行权进行适当分解,同时还要把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无缝衔接,“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②,只有形成监督合力、达到集约化监管和高效化规范,才能有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进程。

(四)两者的根本目标具有一致性

新时代,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目标是通过运用不断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革新国家治理体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促进不同社会主体间的良性互动,以此激发社会活力。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完善的根本目标是通过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执政能力的建设以及党内监督机制的健全来推进中国共产党的建设,使中国共产党的纯洁性与先进性保持“持续性”,有效应对与化解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四大考验”与“四大风险”;通过党内法规强有力的监督效能,凝聚中国共产党的核心战斗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中国人民共同富裕。

提高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水平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存在因素上的重合,二者辩证统一,都是通过改革创新来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通过发挥党组织自身的积极主动性,助推各利益主体之间达到相互协调、合作互补的良好关系,将自身嵌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进程当中,以此推动社会与国家的良好发展。切实提升中国共产党的巡视制度水平是加强党建的需要,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通过巡视巡察将被巡视巡察的单位进行规范与整改,对巡视巡察结束后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剔除与改进,被巡视组织通过巡视整改使纪律作风、组织建设、政治建设、决策部署等达到进一步的完善与发展;提高中国共产党的巡视制度水平是实现国家、政府、企业与公民个体等各主体之间稳定发展时出现矛盾的良药,通过对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社会问题加以反馈问责,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各主体间的稳定发展。

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反作用于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水平的提高。国家治理现代化意味着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国家治理体系日趋完备,党内监督在党的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监管效能,党的巡视制度朝“科学化”“规范化”“全面化”转型。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水平的提升最终要落脚到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实现中国的现代化发展、实现中国人民的共同富裕以及我国公民个体的全面发展上。因此,精准掌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科学发展方向,提升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水平,优化巡视路径,强化党内监督,推进党的建设,搭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治理效能”的转化平台,营造有利于激发国家现代治理体系活力的环境氛围,才能更好推进国家治理在体系和能力上的稳定、持续与创新。

二、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保障与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进程

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党内巡视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不仅保障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功能,而且强化了我们党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的统领地位,二者相互促进辩证统一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之中。

(一)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建设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制度是善治的前提保障,能否治理好一个国家体现在是否拥有良好的制度体系,国家治理体系应因时而需、因时而变。纵观中国共产党百年来的奋斗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持久性、全面性、整体性的特征得到了实践的检验,贯穿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方面并展现出独特的制度活力与制度优势。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把制度建设放在我国现代化建设更加重要的位置,把完善国家制度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起来,把发挥制度优势同提高治理效能结合起来”①,这表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存在密不可分的关联性。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需要依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得到制度性保障,因此,不断提升现有制度水平,完善现有制度体系,将促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向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发展。

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战略安排,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高筑制度堡垒,使中国共产党认识到党内监督在新时代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进而作出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判断。中国共产党一百多年的奋斗征程证明,如若没有中国共产党领导核心地位的确立,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诞生与探索,更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应运而生。中国共产党高举制度自信大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经过长期探索与实践,通过长期改革与创新,不断发展与完善,中国共产党的巡视制度亦是如此。从遏制腐败、党内监督、政治建设三个层面表明,中国共产党的巡视制度在新时代发挥独特的监督作用:提升中国共产党的巡视制度水平,充分发挥其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利剑”作用;提升中国共产党的巡视制度水平,全面实现党内监督的方法、形式、思路创新;提升中国共产党的巡视制度水平,大力推动党的政治建设水平发展到新高度。因此,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需要发挥制度优势,牢牢把握国家治理现代化与中国共产党建设二者间的辩证统一关系,根据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现实需要不断调试与完善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满足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二)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现代化是衡量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尺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包括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六项制度,而党的巡视制度作为一项内部监督的制度和安排,贯穿于建立健全以上六项制度的全过程,换言之,巡视制度的现代化程度会直接影响到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方面,巡视制度的现代化是衡量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指标之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本身就是法治化的过程”①,法治建设必然要始终贯穿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全过程。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是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修订的第一部关于党内监督的党内法规,国家治理体系的法治化必然包括巡视制度的法治化。在推进巡视工作提质增效的进程中,巡视制度规定是否全面、细致,巡视制度运行的体制机制是否健全,都是影响国家监督体系运行有效性的重要因素。换言之,巡视制度的运行状况将影响国家监督的有效性,而国家监督的有效性又将影响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进程。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它是“立足中国实际,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集中体现中国人民意志和社会主义属性的法治诸要素、结构、功能、过程内在协调统一的有机综合体”②,而巡视制度体系是这个有机综合体不可缺少的重要分支。可以说,没有巡视制度体系的现代化,就没有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就不可能实现。

另一方面,巡视制度的监督治理效能是国家治理体系整体效能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党内巡视的目的在于“以监督达到制约”,巡视制度监督的效能是防范权力异化、保障权力正确运行,在党内监督的实践中,巡视监督制度所展示的内生性自我预防、自我监督、自我修护功能,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进提供了必要保障。只有不断健全党的巡视制度,造就一个强大有力而又严密的权力制衡约束机制,建构起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巡视监督体系,最大程度上防范权力私有化导致的权力腐化倾向,才能保障国家治理现代化朝着正确的方向运行。把巡视监督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将巡视监督体系更好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把巡视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加大对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人民生命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对于着力防范与化解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所面临的治理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另外,党内巡视通过查找政治偏差、解决党的领导弱化等自身问题,提高了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保障了党中央权威,确保了党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准确把握巡视制度的定位和作用,促进各类监督制度的贯通协调,打牢权威高效、全面覆盖的监督体系;同时,推动巡视监督下沉、落地,促进巡视监督进一步融入国家治理体系之中,才能更好地发挥其为国家治理现代化保驾护航的功能。

(三)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发展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动力

中国共产党在我国革命取得胜利的道路上所凸显的领导能力和对国家治理现代化中进行的探索,都与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的成效有密不可分的联系。1922年党的二大制定《中国共产党章程》,其中明确提出“中央执行委员会得随时委派人员到各处召集的临时会议,此项会议应以中央特派员为主席”①,“中央特派员”的提出可以看作为对巡视工作最早的一种表述,后来党的三大和四大都对“中央特派员”对各地工作进行指导的做法进行了肯定。1927年的“四·一二”和 “七·一五”反革命政变导致党的革命力量遭到了空前的摧残,为了挽救中国的革命事业,尽快恢复党的组织,党的“八七会议”决定通过派遣巡视员的方式来加强中央与地方的联系,同年上海召开的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正式提出“应当开始建立各级党部的巡视指导制度②。1928年10月8日,中共中央制定并下发了第一部《巡视条例》,该条例共十五条,条例不仅要求从中央到省、县委员会和特委都要设立专门巡视员,还对巡视目的、巡视时间、巡视任务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1929年党的六届二中全会通过的《组织问题局议案》指出“加紧巡视工作是目前密切各级党部关系加强政治指导的主要方法”③;1930年党的六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对开展巡视工作的相关具体要求作了说明,“中央对于地方,省委对于支部,经过巡视工作必须有直接的实际的了解和指导”④。面对国民党反动派对革命根据地的大规模围剿,如何在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建立起密切的秘密联系”就显得极为重要。1931年5月1日中央颁布了《中央巡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也被诸多学者认定为中共巡视制度正式确立的标志,⑤随后党中央分别在《全国组织报告的决议案》《党的建设问题决议案》指出“必须建立完全的巡视制度”“强调必须抓紧建立巡视制度,通过中央委派巡视员的实际指导取代不切实际的文字指导”。⑥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从萌芽到最终的正式确立,它的每一次演变都伴随着中国共产党的曲折发展历程,而随着其工作成效的显现,中国共产党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全面领导逐渐强化与巩固。巡视工作之于中国共产党而言不仅增强了组织力和战斗力,巩固了中央的权威地位,从而保证了党的决策和方针得到自上而下有效的贯彻执行,并且有效增强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国革命的领导力,推动了中国革命的向前发展。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巡视工作,仅《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就修订了两次,并创造性地提出了“政治巡视”的概念。政治巡视不是业务巡视,政治巡视就是要从政治上看问题,而最大的政治就是“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⑦。新时代党的巡视工作有力推动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一是依赖中央对于地方执行情况的巡视,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党和国家行政机关全面正确履职的各领域各环节,最终保证了中央政令畅通,全面增强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中的领导地位和主导作用。二是新时代的巡视强调“政治”而非“业务”,不是检查被巡视单位的日常工作、业务工作,而是从政治高度查找其在工作实绩中出现的政治问题,这不仅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全面的信息支撑,也在执政党层面实现了地方服从中央,全党服从中央,使我们党在新时代更好地担负起进行“四个伟大”治国理政方针的重大职责。三是巡视制度以“把纪律挺在前面”为手段,形成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全覆盖的巡视监督新格局,要求全体党员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规矩,实现规则之治,筑牢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制度支撑。四是巡视制度在推动国家治理走向“全国一盘棋”的过程中,通过紧紧抓住“关键少数”,维护了党中央的权威、维护了党内团结统一,有效保障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有力保障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得以逐步实现。由此可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通过不断发展、创新与执行巡视制度,增强了自身的执政能力建设,有力地促进了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指引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健全与完善

中国共产党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领导核心,其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效果直接体现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高。提升中国共产党的治理水平是处理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核心要素,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关键所在。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相统一的立体性理论体系,为完善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引和实践路径。

(一)强化法治精神促进巡视制度的法治化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法治化”要求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完善要紧紧围绕法治化这一根本路径,不断强化法治精神升华巡视制度的法治化。“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①,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法治化”就是指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律制度等贯通于国家治理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②。依据这一内涵,巡视制度法治化的推进一方面要构建中国共产党巡视监督的法治体系,即中国共产党先以党内法规、方针政策等形式凝练和宣示其巡视理念、巡视机构、巡视对象、巡视范围、巡视方法等,待这些党内法规和方针政策在巡视工作的实践中成熟之后,再通过立法程序由立法机关上升为法律,以法律条款的形式加以确认、完善和定型;另一方面,要把法治精神融入日常的巡视监督工作中去,即“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和价值体系为引领,推进实现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标志的良法善治”③。国家治理的“法治”标准要求巡视监督制度的完善不但要精准框定巡视对象,精准定性其应承担的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而且要充分保障被巡视对象的申诉权,准确做到权责法定、权责透明、权责统一、过罚相当,坚持党纪面前人人平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④。

(二)以绩效评估加强巡视制度的专业化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效化标准要求以绩效评估优化巡视制度的专业化,提高其运作机制的高效化。巡视制度的执行力受反腐败内在决心压力持续性以及社会公众对巡视监督的外在压力两个因素的影响,不管是内部压力,还是外部动力,都需要依赖于健全的巡视制度运行绩效评估机制。同时,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效化标准要求巡视监督的协调化,即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完善要注意巡视与其他监督方式的协调与配合问题。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是一个制度和组织系统的协调化,这就意味着,任何一项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都不是在封闭的环境中进行的,单项制度的存在要有各项制度的配合才会更加有效。针对某一项制度而言,它既是上位制度的组成部分,又是下位制度的制定依据所在,因此,每项具体的制度和组织都是整个体系中的有机链条,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各种制度安排和组织相互协调,密不可分。巡视制度专业化的要求就是一要注重党内制度之间、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协调,要将制度建设放到整个制度系统中去衡量和设计;二要注重实体制度和程序制度的有机结合;三要注重组织机构职权之间的衔接与联动。

(三)以信息与网络时代的技术资源实现巡视制度的信息化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发挥信息在这个进程中的重要作用”①,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进过程中,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信息技术支撑,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推动作用日益凸显:一是推动业务流程等制度体系优化完善,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二是实现科学高效决策与监督管理,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信息化”内涵要求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完善要紧紧围绕信息化这一重要工具,以信息与网络时代的技术资源锐化巡视的信息化。一方面,可运用大数据测评、媒体海评等方法进行考核与评价②,构建政务信息一体化的平台,形成多方参与巡视监督的合力;另一方面,运用信息化技术,优化巡视监督工作流程,提高巡视监督效能。此外推进中国共产党巡视监督的信息化,还要求构建完善的信息沟通机制,使巡视监督信息上下左右都能全方位共享,实现对巡视对象全过程的监督立体网络格局。

(四)以社会参与保障巡视制度长效化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民主化标准要求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完善要依靠社会参与路径,动员与整合社会资源推进巡视制度的长效化。国家治理民主化的内涵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国家治理必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二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构建和运行要符合民主的原则和程序;三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要适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国情特点。国家治理民主化意味着巡视制度改革的社会参与性,其蕴含的逻辑理路包括:一方面,以人民性的坚守为内在遵循。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共产党人初心使命的牢记不忘与身体力行才能使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完善始终以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为本位,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制度价值取向和模式选择,“着力打造民意反映平台”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并作出全面客观的分析和判断”。③另一方面,以治理共同体的建构为方向准则。现代国家治理是党的领导下“一核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因此要建构巡视监督体系的共同体,要保证中国共产党要在巡视监督治理体系中拥有主导权,创造条件让社会组织及人民参与巡视工作,消除信息与渠道壁垒,拓宽公众参与巡视监督的渠道,才能实现纪委、监委、司法、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体在巡视监督工作中的良性互动。

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进程离不开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现代化。现代政党治理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思想观念保障、坚强的组织结构保障和有效的制度供给保障,政党治理现代化的程度直接影响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在于将中国共产党巡视监督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不仅保障了党的政治功能,提高了党的执政能力,还进一步强化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的统帅作用和领导地位,支撑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二者相互促进辩证统一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之中。

责任编校 张煜洋

The Logic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Inspection System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and the Modernization of National

Governance

Wang Yang(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Research Base for Primary-Level Social Governance in Jiangsu Province, Nanjing 210036,Jiangsu, China)

Abstract: China’s national governance features in characteristics of “one core, multiple and overall coverage”. In order to realize the modernization of state governance, it is necessary to build a modern governance system with coordination, efficiency and clear division of labor under the comprehensive leadership of the Party, so as to give full play to the leadership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The inspection system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strategically guarantees its leadership, and consolidates this leadership by means of inner-Party supervision, which is provided with theoretical guideline and methods of implementation for the supervision system by state governance modernization. The modernization of state governance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inspection system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complement and promote each other, which are unified in the process of the great rejuvenation of the Chinese nation.

Key words: national governanc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inspection system; power super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