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学视角下广西边境地区非遗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研究
2024-07-31韦珍妮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视与保护力量不断增强,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融合于文化创意产业中,形成了一种充满生机并有着巨大前景的新型市场。通过将符号具象化的形式创新知识与技术的交融,对非遗元素的提取与创意开发设计以适应市场机制进而面向大众。一方面,非遗成为文创产品创意设计的灵感要素来源。广西边境地区因其独特的地域环境、区位特点及跨国界的文化历史渊源,赋予了产品创意设计的独特性与多元化。另一方面,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将广西边境地区非遗中的文化内涵转化为可视化的物质形式,在科学技术不断更迭的现代社会环境中,其以静态意义上的保护得到活态化的传承与弘扬。基于此,本文从档案学视角切入,通过情感化设计、文本挖掘及档案记忆赋能于文化创意产品的差异化设计,对能引发受众情感共振、产生情感共鸣,并且具有文化内涵和故事性的广西边境地区非遗文化元素进行分析、提取、整合和衍生,以期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中存续非遗个体的“异质性”,丰富广西边境地区非遗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可行路径。
一、广西边境地区非遗及其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现状
(一)广西边境地区非遗现状及特性
我国广西拥有长达1020千米的中越边界线,自西向东有那坡县、靖西市、大新县、龙州县、凭祥市、宁明县、东兴市、防城区共8个县及县级市和区,共103个乡镇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文朗县、高禄县、长定县、芒街市、汪秘市等16个县涉及4个省接壤,双边拥有同源且独特的边境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对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网官方网站数据进行统计发现,截至2024年4月,广西边境地区列入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名录的共有8项,其中传统音乐类项目3项、民俗类项目3项、曲艺类项目1项、传统技艺类项目1项。列入自治区非遗项目保护名录共有25项,其中民俗类项目6项,传统技艺类项目12项,传统音乐类项目3项,传统医药类项目1项,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项目 1项,传统戏剧类项目2项,相关分布如表1所示,目前进入国家级名录的仅有传统音乐、民俗和传统技艺和曲艺三大类目。自2005年以来,通过非遗普查,据不完全统计,约有1120项非遗项目列入县、市一级保护名录,目前仍在进一步挖掘。可见,广西边境地区非遗项目数量丰富、种类繁多,在层级挖掘保护中为更多人所熟知。
1.边境性
广西中越边境地区非遗的边境性主要表现在跨越国界同源共享的师承关系和中越边民的相互参与上。其具体表现如壮族侬峒节和天琴艺术,作为“天琴世家”第10代传承人,也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李绍伟招收的36名徒弟中,就有16位是中越边境地区越南籍人,在文化共同体的交流互惠中传承天琴艺术。历史上一脉相承的“历时性”和地域区隔上各表一枝的“共时性”,形塑了广西中越边境非遗的边境性,在双方边民的友好互动中,交互存续,跨境共生。在具体实践情景中,通过“中越边境非遗之旅”主题旅游线路及中越边境四县共庆“三月三”等系列活动,打破传承壁垒,在经济全球化冲击中,共同应对广西中越边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严峻挑战。
2.特殊规定性
我国国家及地方为非遗保护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为我国非遗保护实践提供了行动指南,同时建立了分类描述框架,指出对于我国边远地区予以国家扶持。在具体保护实践中,还根据边境实际出台纲要规划,于2012年开始启动中越边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惠民富民示范带建设,在广西中越边境我国国界线20千米的范围内,建设形成了一条集生产性保护基地、传承基地、传承示范户、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展示中心等70多个中越边境非遗保护工作平台的非遗保护展示文化长廊,从工作指向上具体深化了广西中越边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地方上,崇左市、百色市和防城港市分别出台天琴艺术、京族文化等保护条例,在逐项保护中细化广西中越边境非遗保护行为规范,并且对其重要价值以立法形式加以阐释,进一步强化其特殊规定,有力推动了广西中越边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
(二)广西边境地区非遗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面临的困境
1.符号化的简单附着
广西中越边境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越边境地区的社区、群体,有时乃至是个人的语言和言语,是在符号和伦理的语境中被理解的,属于文化“共时性”和“历时性”上特定区域范围内的符号系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非遗保护颁发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清晰界定了非遗的边界范畴,广西中越边境地区非遗从微观程度上可理解为由五个要素组成:一是边境社区语义内的主体,即传承主体;二是传承载体,即通过工具、实物和手工艺品等;三是以社会实践包含适应社会发展和创造的传承方式;四是由观念表述、物化的表现形式、涵化的知识和实践技能组成的传承内容;五是在文化空间(传承空间和文化场所)中的传承。在实践情景中,广西中越边境地区非遗文创常见以明信片、书签、冰箱贴及玩偶摆件和香囊挂件等为主,抽离了其他要素简单地将非遗表现形式进行附着,缺乏文化内涵的重要阐释及其他要素的相互关联,在资本运作和市场导向中,产品往往面临着靠政策为继,难以抵挡市场风险,未能完成被希冀存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实困境。
2.同质化的趋利导向
在市场运作规律下,努力追求最大化利润的推动力催发了广西中越边境地区非遗文化创意产品的同质化。为了节省成本、时间及人力等生产要素上的开支,如“京族娃娃”“壮族娃娃”胶带、手机壳等,经过大量的表象复制后,普遍的“同质性”因势泛滥,却未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理想的份额。为此,在飞速发展的信息技术迭代中,实践主体推动着广西中越边境地区非遗的可视化,并且通过大数据算法推算、流量密码,创造了以展示和曝光为营利手段的新型商业模式。但这并没有改善中越边境地区非遗文创的同质化现象,反而在互联网信息时时传递、“流量密码”的刺激作用下,对于变现的迫切追求没有同步于文化产品品质的同步更新,进一步加剧了广西边境地区非遗文化创意产品同质化现象泛在于具体实践情境中。
3.失衡化的效能释放
当下,地方文旅产业追求最大化剩余价值的内在压力推动着广西中越边境地区非遗文创的发展,并且最大限度地让渡出“创意”能力的自由和创作空间。而文化创意产品本身是通过载体进行文化内涵的表达,其本质就是一种文化形态的具体展现,在具体实践中要兼顾实用性才能在现代社会中获得足够的市场认可和经济回报。广西中越边境地区非遗本身追求的审美与维护的价值系统及物化的外在表达,与地方文化空间的精神文化需求相适配,是地方审美体系下的一种文化追求,也是地方文化系统下的一种文化自恰。而在现有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中,广西边境地区非遗文化创意产品在物质上的经济收益与传承上的文化效益方面出现一种失衡化的倾向,文创产品本身文化性与实用性所发挥的效能在实践中处于一种失衡的状态,影响着广西中越边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
二、档案学视角下非遗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可能性
(一)原始记录中的“本真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真性”是在“原生态”“活态”“保护”和“开发”及“利用”等众多诉求中建构的形式意义上的“本真性”[1]。作为人类社会活动的原始历史记录,档案是其形成者在客观活动中直接使用原始材料的外在转化物。档案内容的真实性从本质上看与非遗保护中保持“本真性”的价值和意义相契合。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意义上建构和现实中形成的保护语境下,建档作为重要保护措施之一,促使广西边境地区非遗保护及认定实践中形成了丰富的档案,包括文字、录音和录像,甚至是非遗外化的实物载体。在文化创意产业催生了非遗“非物质”的物质化、符号化生产形成的纷繁文化样式被广泛推崇的现实背景下,建档保护过程中形成的档案为非遗项目的延续提供真实的参考凭证,同时也为广西边境地区非遗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提供了可能。
(二)信息属性中的“整体性”
档案信息属性主要表现为通过文字、图表、声像的方式将人类从事的社会实践活动直接记录在一定载体上,是原始的固定信息。因其原始记录和相对固定的内在结构,能使广西边境地区非遗的原貌再现,为其保护与开发提供依据和凭证。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实践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把“真实且完整地传承下去”这一整体性原则定义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一项基本原则,可见“真实性”和“完整性”意味着“整体”。从全局观和系统观中可见“整体”包括传承发展的线性过程。在具体实践中,广西边境地区非遗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注重的是对项目物化具象的提取,而忽略了其他要素,即破坏了“完整性”。档案的信息属性正好填补非遗个体整体性缺失的客观实际,在具象化中对广西边境地区非遗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三)可回溯中的“活态流变性”
回溯性是档案信息的固有特性。在广西边境地区非遗建档保护中,非遗项目的“共时性”和“历时性”被记录在时间的跨度和空间的联系上,并且以时空上的异构性作为项目回溯的基础提供时空联系的逆向可寻。正如王华清认为档案信息的回溯性具体表现在档案载体的物理空间联系、档案内容的历史联系和档案再生信息的逻辑联系上[2]。在档案载体的物理空间上,具体又包含于非遗项目的文化空间。可见,在回溯中,档案记载内容的历史联系和再生信息,通过“活态流变”建构了非遗社区要素间的逻辑关系和心理关系,档案的再生信息在非遗项目的“活态流变性”中得以记录,为广西中越边境地区非遗文化创意产品提供较为真实的原始凭证。
三、档案学视角下广西边境地区非遗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路径
(一)情感化设计共融共生
档案不仅有“证明”“见证”和“提供信息”的能力,还有引发“情感共鸣”的能力,广西边境地区非遗档案亦如此,能够建立非遗文化空间中过去的人和事物之间的感情和智慧上的联系。Randall C. Jimerson在对档案与记忆的研究中,阐释了档案蕴含的情感价值[3]。在符号化的简单应用中,可以通过建档保护中形成的档案资源为设计者提供事实和依据,具体翔实的原始记录重现历史文化情景,将设计者沉浸式带入非遗文化空间,档案提供的关联线索会串联个人在实践探索中的相关记忆,联系“过去”至“现在”的记忆通道,唤起个人的情感。为创作者提供情感化设计源素材,以消除广西边境地区非遗文化创意产品符号化简单附着的壁垒,在共融共生的空间下衍生中越边境非遗文化创意产品的深刻内涵。
(二)档案文本挖掘赋能差异化设计
对广西边境地区非遗档案进行文本挖掘,是其文创产品去同质化同时进行差异化设计的有效途径。从非结构化的非遗档案文本信息中抽取潜在的、用户感兴趣的非遗元素和文化内涵;通过文本挖掘将具有故事性的非遗文化元素进行解析、提取、整合及衍生。在创作基础上运用新兴媒体技术赋能,文创产品依据其特有的边境及特殊的规定性,有望得以突破实践中现有的瓶颈进行转型升级并有效开发。同时,借助抖音、快手、视频号、拼多多、淘宝等电子商务平台,立足于大数据、云计算,将差异化、个性化的产品推向市场,在有效消解同质化壁垒的同时,进一步推动广西边境地区非遗文化创意产品产业链的延伸。
(三)档案记忆深化创作符号应用
广西边境地区非遗档案作为该地方群体(或个体)记忆的承载工具和传播媒介,不仅延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外文化空间的交流时空范围,还成为一条连接非遗项目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信息纽带。档案的记忆属性具有传承功能与价值,是延续文明的工具[4],亦是承载广西边境地区非遗存续的实物载体。深化对档案记忆属性的认知和再生产利用功能,在记忆唤醒、记忆增值和记忆传承中,纳入文创产品设计,灵活运用微信、微博、公众号、快手、抖音等新媒体阵地强化宣传,深入挖掘非遗档案的服务、文化、教育功能,利用中越边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惠民富民示范带建设平台协同发力形成矩阵效应,逐步打造广西边境地区非遗档案资源建设的生态集群,运用上位类管理促进集群的有序渐进。同时,根据区位优势,开展跨地区、跨国界的合作模式,借鉴跨地区合作和无限制使用的先进经验[5],厚实广西中越边境地区非遗档案资源,以制衡产品实用性与文化性的统一,打破产品开发壁垒。
结语
综上,广西边境地区非遗档案作为原始记录,依据特有的信息属性和情感价值在消除同质化、失衡化的壁垒,丰富文化多样性中,也可窥见存续与发展非遗项目本身的新动能。但不能片面地将经济效益设定为文化发展的目标,否则可能对广西边境地区非遗保护与传承产生不利影响,要减少文创产品的“同质化”生产,就需要在前端控制和“文件生命周期”中介入,把握非遗本身文化内涵,加大非遗元素挖掘力度,创新产品设计。本文仅抛砖引玉,希冀持续进行非遗档案保护与开发的方式方法研究,推动广西边境地区非遗文创产品的开发研究。
参考文献:
[1]刘晓春.谁的原生态?为何本真性——非物质文化遗产语境下的原生态现象分析[J].学术研究,2008(2):153-158.
[2]王华清.档案信息回溯性的表现形式[J].山东档案,2017(2):3-15.
[3]Randall C. Jimerson. Archives and memory[J]. OCLC Systems & Services,2003:89-95.
[4]丁华东.档案记忆观的兴起及其理论影响[J].档案管理,2009(1):16-20.
[5]徐拥军,王薇.美国、日本和台湾地区文化遗产档案数据库资源建设的经验借鉴[J].档案学通讯,2013,(05):58-62.
基金项目: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档案学视角下广西边境地区非遗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研究”(2021KY1111)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