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伦理学批评视域下《宠儿》的解读
2024-07-20王可梦
【摘要】《宠儿》这部作品中的伦理问题一直是文学研究的热点话题,尤其是小说中塞丝的杀子行为更是引起了道德伦理上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塞丝杀子的伦理选择看似违反伦理道德和禁忌,但也反映了她当时所处的伦理环境。身处艰难的伦理环境中,面临着困难的伦理选择,塞丝寻找着自身的伦理救赎之路。本文从文学伦理学批评这一视角对《宠儿》展开论述,从小说中的伦理环境、主人公所做出的伦理选择和伦理救赎解读《宠儿》。
【关键词】文学伦理学批评;伦理环境;伦理选择;伦理救赎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4)26-0028-03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4.26.009
一、引言
托尼·莫里森是一位非常有影响力的非裔美国女作家,被公认为世界上最杰出的女性小说家之一。在她60年的写作生涯中出版了多部经典文学作品。她的作品主题主要展现了黑人的历史、命运及其精神世界。[1]1988年,托尼·莫里森凭借她的第五部作品《宠儿》获得了美国国家图书奖以及普利策小说奖。小说《宠儿》自出版以来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莫里森改编自原始的历史材料,但这部作品同样令人感到震惊:一个女黑人奴隶,在逃离庄园后被奴隶主发现,因为她不想看到她的孩子再次成为像她一样的奴隶,所以她毅然勒死了自己的女儿,18年后,她仿佛回来了,不断地惩罚着她母亲的杀婴行为。悲惨的过往以及噩梦从未停止,一直纠缠着塞丝。
文学伦理学批评是基于西方文学理论和批评方法,由聂珍钊介绍并引入国内的文学批评方法。聂珍钊教授认为文学伦理批评这一研究方法是主要从伦理的立场解读、分析和阐释文学作品、研究作家以及与文学有关的问题。[2]文学伦理学批评这一方法论,强调文学及其批评的社会责任和文学的教诲功能,并以此作为批评的基础。[3]文学伦理学批评不同于那些逐渐脱离文学、背离批评文学本意、轻视文本和作家研究的文学理论与批评,它从伦理和道德的角度研究文学作品,揭示文学作品内在的伦理价值,为文学批评提供一种新的探索途径,开辟新的视角。[4]
国内外学者对《宠儿》的研究多从心理创伤、女性主义、历史主义、后殖民主义等方面展开,从不同的角度来理解和分析小说。然而,研究领域和前景仍然有限。为什么小说中塞丝会选择逃离甜蜜之家以及杀婴这些行为,塞丝所处的伦理环境对她这一伦理选择产生了重大影响,身处艰难的伦理环境中,面临着困难的伦理选择,尽管前行的道路上布满荆棘,困难重重,塞丝依然寻找着自身的伦理救赎之路。本文从文学伦理学批评这一研究方法对《宠儿》展开论述,从小说中的主人公所处的伦理环境、所做出的伦理选择和伦理救赎解读《宠儿》。
二、《宠儿》中的伦理环境
所谓伦理环境指的是文学作品中存在的历史空间。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与传统的道德批评截然不同,它强调回归于历史,站在当时的伦理立场上来阐释和解读文学作品,而非简单地以当今的道德观念来评判历史文学的优劣。也就是说要探索文学产生的客观伦理原因并解释其何以成立,解读文学作品中社会事件发生和影响人物命运的伦理因素,用伦理观点解读事件、人物、文学问题等,并从历史角度作出道德评价。[2]客观的伦理环境或历史环境是理解、阐释和评价的文学的基础,文学的现实价值就是历史价值的新发现。[2]因此,要深刻解读《宠儿》中塞丝的伦理选择,应该回到小说中的伦理环境中去。
(一)社会伦理环境
首先是《宠儿》中所面临的社会背景,弗吉尼亚殖民地自1661年起开始黑人奴隶合法化,奴隶制度长达200多年。小说中呈现的是一个深受奴隶制度影响的社会,根据法律规定,黑奴被视为财产,他们没有结婚的自由,家庭可以随意被拆散,奴隶可以被出售或赠送,白人奴隶主群体甚至创建了奴隶贸易产业链,在小说中,贝比的孩子从出生起就被迫参与这一残酷的产业链,被卖到各地成了这一制度的牺牲品。在这种制度下,黑人的人权被完全剥夺,生存环境极为恶劣,疾病、精神崩溃和自杀几乎成为黑人奴隶的宿命。小说中的男性黑奴都难以逃脱这一命运,只能依靠坚强的意志和忍耐力来苟活下去。就像小说中的保罗·D,在遭受虐待和侮辱后,只能选择屈辱地活下去,这种奴隶生活的残酷现实在小说中得到了深刻的描绘。白人奴隶主可以依靠黑人奴隶敛财,而黑人奴隶却要遭受他们的毒打,尤其是女黑奴面临着更加残酷的生存状况,除了要干活,还要生养孩子,时常遭受性侵。奴隶制度下,母亲这一身份对于奴隶来说几乎是一种奢侈,母亲这一身份不能得到真正的认可,塞丝的母爱也无法得到真正的表达。即便在《解放黑人奴隶宣言》于1862年颁布后,种族歧视和限制依然存在,黑人无法真正融入白人社区。因此,即便能从“甜蜜之家”逃离,也难以从奴隶生活的阴影中得到解脱,无法真正获得新生,心灵依然饱受折磨。
(二)家庭伦理环境
《宠儿》开篇就呈现出了家庭伦理环境的混乱。124号这所房子,是塞丝和孩子们一直居住的地方,是家庭的象征,但是这所房子却充斥着混乱与“怨毒”,实际上也象征着主人公处在极其压抑的家庭伦理环境中。小说中,塞丝的婆婆贝比是家中的主人,但现在却濒临死亡,这也暗示着家庭伦理危机。黑尔在家庭中身为贝比的儿子、塞丝的丈夫以及孩子们的父亲,却从未真正在读者面前出现过。在妻子要生孩子的时候没有陪她,在她逃离甜蜜之家的时候也没有伸出援手,他也错过了丹芙的整个成长长过程。黑尔的角色形象被赋予了勤奋和责任感的特点,但他缺乏勇敢抵抗的精神。关于黑尔的描述首次出现在“甜蜜之家”中,他可以为了母亲贝比的自由而牺牲自己的时间,无休止地干活,当选择和塞丝成为夫妻时,他也在努力组建家庭,对未来充满了希望。但当学校老师成为庄园的主人时,管理的方式完全改变了,黑尔失去了相对的自由,庄园里的奴隶被当作牲畜一样对待,没有尊严地活着。对黑尔来说,维护人类尊严的唯一方法就是逃跑,但是当他们做好了所有准备计划,逃脱“甜蜜之家”前,黑尔看到了学校老师在虐待塞丝,他看到了整个过程,但没有勇气站出来保护塞丝,尤其是看到学校老师对待自己的妻子像牲口那样抢走她的母乳之后,黑尔感觉疯了,从那时起,黑尔在“甜蜜之家”时期的幻想完全崩溃了,所以他在逃脱之后,便抛妻弃子,不顾家庭责任。塞丝和孩子们在安全到达124号房子后,黑尔没有回来,对于黑尔的命运,我们无从得知,但是对于黑尔所做出的选择,可以从他的妻子以及保罗·D的回忆中看出,莫里森通过赛特和保罗·D之间的对话来描述了黑尔的处境。黑尔的弱点直接影响到了他的两个儿子,巴格勒和霍华德身为塞丝的儿子以及丹芙的哥哥,却离开了他们的母亲以及妹妹。他们认为124号房子充满了恶意,在这里的生活无比压抑,所以在124号房子闹鬼后,他们并没有想到要和母亲和妹妹分担痛苦和渡过难关,他们离开了这个家庭。这两个孩子的行为与黑尔行为是黑尔行为的复制,其根源也是反家庭的奴隶制制度。在黑尔的一生经历中,他是奴隶制时期成千上万黑人奴隶悲惨生活的缩影。在奴隶制制度下的家庭中,所有男性成员都离开了124号这所房子,塞丝和她的女儿丹芙成了房子的守护者,选择与房子的“怨毒”抗争。
三、《宠儿》中的伦理选择
伦理选择一般指正面的道德选择,即符合伦理环境的道德要求的选择,由于人的认知具有局限性,可能会做出正确的选择也可能做出错误的选择,但做人的渴望促使人努力从自然意志的作用中解脱出来,在理性意志引导下做出正确选择。在不同的生活环境中,有不同的道德标准,每个人只能按照不同环境的道德标准进行选择。[5]《宠儿》小说中的主人公塞丝逃离甜蜜之家以及杀子行为,是基于她当时所处的环境做出的伦理选择。
(一)逃离甜蜜之家
在奴隶制下,奴隶主不仅可以奴役和随意虐杀奴隶,还侮辱他们的人格,把他们当作牲畜一样使唤。在经历了长期的身体和精神虐待之后,塞丝决定一定要逃离“甜蜜之家”这个残酷的农场,为了摆脱掉白人奴隶主的压迫,毅然踏上了逃亡之路,无论面临多大的困难和危险。尽管身上有着像樱桃树一样烙印的伤疤在她身上灼烧着,塞丝依然顽强地拖着麻木的双腿,毫不犹豫地朝着俄亥俄州的辛辛那提小镇前进。在她的眼里,那里是一片乐土,一个没有奴隶制度束缚的地方,她相信自己将会获得自由。塞丝的逃亡经历成为她一生中难以忘怀的艰难旅程,这段经历也是她后来做出杀子行为伦理选择的理由。“甜蜜之家”最初在奴隶主加纳先生的管理制度下,与其他种植园相比是相对宽松的,别的种植园普遍存在严重虐待黑人奴隶的情景,但是塞丝一家生活在“甜蜜之家”中还不算太艰难,然而,学校老师接管“甜蜜之家”后,管理方式完全改变了,庄园里的黑奴被当作牲畜一样对待,没有一丝自由,没有自主权,没有尊严,生活在这样一个极度压抑的环境中,当学校老师抢她母乳的行为侵犯了她身为母亲的权利后,塞丝才真正意识到自己身处何等境况之中,她的人权被剥夺,母亲的身份也被剥夺,当她遭受身体创伤时,意识到了行凶者的残忍,以及作为奴隶的无助和绝望,这促使她觉醒了伦理意识。为了避免自己和孩子们被白人奴役和屠杀,对于塞丝和黑尔来说,在这种环境下,要想摆脱这种没有尊严生活情况,唯一方法就是逃跑。尽管困难重重,塞丝毅然选择逃离“甜蜜之家”去,因为她深刻意识到只有逃离才能获得一线生机。
(二)杀子与生存
有色人种,尤其是黑人女性,在长期遭受压迫和面临绝望的生存环境中,倾向在自我保护的基础上发展道德观念:生存首位。塞丝从“甜蜜之家”出逃后,仅28天,学校老师就发现了她的住处。为避免迫害,塞丝用锯子割开了女孩的喉咙,杀死她自己的女儿,以防止她落入白人之手。从传统道德观念来看,塞丝杀子违反伦理道德和禁忌。这种禁忌起源于图腾信仰,道德禁忌禁止血腥屠杀亲属,自相残杀是绝对禁止的,塞丝杀婴行为不被接纳。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与传统的道德批评截然不同,它强调回归于历史,站在当时的伦理立场上来阐释文学作品,而非简单地以当今的道德观念来评判历史文学的优劣,评价历史文学的善与恶,应该以历史角度进行道德评估其合理性。据此,塞丝做出的杀子行为与她所处的的伦理环境以及之前的经历相关。塞丝察觉到在这种残酷、压抑的社会环境中,她无法实现自己的母亲身份,塞丝渴望她能够拥有保护孩子的能力,摆脱奴隶主的压迫和奴役,她希望给孩子一个更好的未来,一个充满尊严和自由的未来。塞丝的杀子行为向世人声明,她身为母亲,有权为女儿的人生做出选择,如果说她的孩子正常活着是一种折磨,那么她宁愿孩子自由死去。杀子也是塞丝无能为力的表现,杀子可怕,但作为奴隶更加绝望,作为奴隶活着,孩子会如同塞丝一般,在身体和精神上受到伤害,她决定杀死孩子,也是在为孩子选择永恒的自由,这象征着她为下一代争取独立和尊严的决心。
四、《宠儿》中的伦理救赎
在小说《宠儿》中,主人公们身处在艰难的伦理环境中,面临着伦理选择的困境。只有通过真正彻底的伦理救赎,才能解决这些伦理困境。其中,主人公塞丝和她的女儿丹芙在伦理救赎中展现出了女性伦理意识的觉醒,这成为推动伦理救赎的途径之一。她的伦理救赎方式,体现了对伦理选择问题的深刻思考和对道德责任的承担。
塞丝通过对生存和爱的追求实现了自我救赎。她在种植园度过了整个童年,尽管很少见到母亲,甚至在母亲去世时她只有八岁,但她的母亲在极端困境中仍然努力哺育着塞丝,这对后来同样身为母亲她有着深刻地影响。在“甜蜜之家”农场生活时,塞丝认为生存就应该是有尊严地活着。她对婚姻和未来充满无限渴望,她拥有自己的独特想法,她甚至在黑尔求婚时梦想过与黑尔举办一场体面的婚礼仪式,虽受到别人地嘲笑,也要偷着做结婚穿的衣服,挂在她小屋的墙上。与黑尔结婚后,她为了这个家庭付出了所有的爱,她深深地爱着每一个孩子,她认为自己能够亲自用母乳哺育孩子是她身为母亲的权利。然而,直到学校老师接管了“甜蜜之家”后,一切都变了,学校老师抢她母乳的行为,侵犯了她身为母亲的权利,当塞丝遭受身体创伤时,她意识到行凶者的残忍,以及作为奴隶的无助和绝望。塞丝第一次觉得,在白人眼中,黑人和动物没有什么不同,这是塞丝一生中伦理意识的第一次觉醒。正是因为这种觉醒,塞特改变了她平时的沉默和忍耐,为了避免自己和她的孩子们被白人奴役和屠杀,她想到了和丈夫和同伴一起逃离“甜蜜之家”去寻找自由。塞丝在身体上和精神上都遭受了太多的痛苦,黑尔被现实打败了,而塞丝仍然很强大,虽然过去的阴影总是笼罩着她,但她在生活面前已经足够勇敢了,也已经足够坚强了。逃离成为唯一的选择,这是塞丝对于生存和爱的追求,也是她对自我救赎的决心。
丹芙是《宠儿》中塞丝的小女儿,是小说中的关键人物。她的出现改变了整部小说的悲剧性质,点燃了青石路124号的希望。是她驱逐了宠儿,在赶走宠儿的整个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是她救赎了被疯狂母爱奴役的塞丝,是她成了青石路124号和外部世界的中心,也是她打开了124号这个已经关闭了18年的门,整部小说可以说是丹芙在伦理意识觉醒中寻找伦理救赎的过程。丹芙是一个非常坚强且清醒的女性。尽管塞丝从未明确提及宠儿,但丹芙心知肚明,她与她的母亲塞丝并肩面对着这一切。塞丝杀子的秘密被揭示,哥哥们被宠儿的鬼魂吓跑后,只有丹芙和她的母亲留在了124号房子里。丹芙沉浸在自己的孤立空间里,逃避着外部世界的伤害,当她看到塞丝沉浸在绝望中,看到她的母亲一天天变老,宠儿贪婪地想从塞丝那里得到一切时,内向的丹芙勇敢地走出自己孤立的空间,寻求外部世界的帮助。最终,她不仅安抚了宠儿的灵魂,拯救了塞丝的生命,还在与历史负面影响的斗争中锻炼了自己,成长为一个坚强而自信的女性,丹芙的重新融入外部世界的过程是她的自我救赎之路。丹芙是新一代的缩影,丹芙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沉湎于过去是徒劳的,并让周围的人意识到,想要有出路,就必须从失去中走出来,找到自己,追求更美好的明天实现伦理救赎。
五、结语
本文从文学伦理学批评视角下,从三个方面(伦理环境、伦理选择和伦理救赎)来解读《宠儿》。首先,作品中的伦理环境迫使人物面临伦理选择,在深受奴隶制度影响的社会伦理环境中,以及混乱的家庭伦理环境中,主人公塞丝被迫做出逃离甜蜜之家和杀子的伦理选择,女性伦理意识的觉醒也促进了主人公们寻找着自身的伦理救赎之路。《宠儿》是奴隶制废除后美国黑人奴隶生活条件的真实写照。同时,也体现了莫里森对消除种族歧视强烈愿望。此外,小说也反映了莫里森对消除种族主义的理想期望。如果黑人想有尊严地生存,他们就必须团结自己的力量,与其他民族合作,构建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Christian B.Community and nature:the novels of Toni Morrison[A].In Bloom,H.(ed).Toni Morrison[C].Philadelphia:Chelsea House Publishes,2002.
[2]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基本理论与术语[J].外国文学研究,2010,32(01):12-22.
[3]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与道德批评[J].外国文学研究,2006,(02):8-17.
[4]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文学批评方法新探索[J].外国文学研究,2004,(05):16-24+169.
[5]聂珍钊.伦理选择概念的两种涵义辨析[J].外国文学研究,2022,44(06):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