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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赋能 向新而行

2024-07-14朱翔宇

党员生活·下 2024年6期

2023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做好五篇大文章”,其中科技金融位居首位,赋予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新使命。

实现创新成果的不断涌现与充分转化,需要完善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和金融科技赋能机制。湖北将如何加强财政金融联动,加快打造全国科技创新高地?

近日,湖北发布《关于加强财政金融协同服务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22条措施”),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

针对周期需求搭建金融服务体系

科技创新是一个“坡”很长,但“雪”不一定厚的赛道,需要财政金融长期且耐心地“深耕细作”。

“科技型企业普遍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收益和轻资产的特点,导致科创领域融资的过程中有时会存在市场失灵的现象。”湖北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全省正加快打造全国科技创新高地,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因此,科技型企业在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均呈现出不同需求特点,需要金融机构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设计合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针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22条措施”将引导创投机构加大投资,明确100亿元楚天凤鸣科创天使母基金扮演天使投资人角色,设立首期规模200亿元的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统筹政府基金与国资基金、省级基金与市县基金,构建横向联合、纵向联动的投资基金体系。

针对成熟期的科技型企业,“22条措施”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实施上市公司倍增计划”的战略部署,通过奖补政策鼓励上市融资。对于在沪深北交易所上市的科技型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分阶段奖励;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上市挂牌科技型企业进行再融资的,按其募集资金总额分档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截至目前,省财政已累计兑付超过3亿元。

科技型企业成长,离不开金融赋能。“22条措施”围绕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特点,针对性出台一系列财政奖补、贷款贴息、政策担保、风险补偿等财政金融联动政策,系统引导创投、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支持和服务科技型企业融资。

湖北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指出,对于新设立、新迁入的创业投资机构,“22条措施”明确对管理机构予以奖励,同时通过财政资金撬动和机制优化,激发投资机构投早、投小、投科技的主动性,促进金融资源进一步向科创前端进行配置。

融资环境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土壤”,对于科技型企业更是如此。除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股权融资与奖补政策完善外,科技型企业对银行信贷、融资担保的需求同样强烈。

“22条措施”针对科技型企业特点,引导金融机构加强科技信贷供给,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首期设立200亿元的技术创新专项贷款,对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等科创主体的研发技改提供融资支持。同时,叠加贴息1.5个百分点,最长2年,通过贴息、担保、风险补偿等多种财政金融政策的协同联动,放大政策红利。

与此同时,“22条措施”推动湖北科创企业“智慧大脑”数据平台与“鄂融通”等融资服务平台对接,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推广科创企业创新积分信用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科技信贷产品。将高校、科研机构、科创企业等科创主体与银行、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有机联系起来,构建科技金融生态体系。

“针对科技型企业规模小、抵押物不足等特征,将同步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功能。”湖北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省财政目前已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考评中,加大了服务科技型企业的指标权重,下一步将建立健全科技融资担保绩效评价体系,形成鼓励服务科技创新的良好导向。

丰年资本合伙人赵丰说,“22条措施”力度大、举措实,作为创投机构,看到了湖北省发展培育壮大科技企业、布局建设科技产业的决心和魄力,期待在荆楚大地协同更多企业家导入更多产业资源,高质量聚焦科技产业创新。

推进科技、财政、金融政策协同联动

如何进一步改进和提升科技金融服务,以“小投入”撬动“大科创”?“22条措施”从创业投资、资本市场、科技信贷、科技金融生态、服务保障机制等5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针对创投领域,湖北发挥政府基金和财政奖补政策作用,引导创投机构加大科技型企业投资。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往往规模小、轻资产、难估值,融资难度较大,对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股权融资的需求非常强烈。

因此,要加强政府引导基金和国资母基金协同,发挥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政策导向作用,做大做强100亿元楚天凤鸣科创天使基金,发挥400亿元长江产投母基金和100亿元长江创投母基金招大引强作用。同时,探索建立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基金跟投机制,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早投小投科技。

多层次资本市场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多样化融资渠道,湖北支持科技型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全省开展资本市场建设“楚天行动”,加强科技型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对于成熟的科技型企业,省财政落实企业上市奖励政策,鼓励其上市融资。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说,湖北将继续发挥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塔基”和“苗圃”作用,高水平建设“专精特新”专板,同时优化债券融资服务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给予发行费用补贴。

过去,“雪中送炭者少,锦上添花者多”一度是银行与科创企业合作的真实写照,银行信贷依旧是科技型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之一。如何让科创不再“等贷”,引导金融机构“敢贷、愿贷”?湖北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提升科技信贷服务效能,增强信贷供给。

针对科技型企业特点,湖北设立首期200亿元技术创新专项贷款并叠加1.5个百分点的财政贴息,延续实施“鄂创融”专项工具,定向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推广科创企业创新积分信用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科技信贷产品,发挥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补政策功能。此外,要完善科技融资担保绩效评价体系,逐步推动科技担保业务全覆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增量排名前十的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每家给予30万元奖励。

推动科技创新发展需要构建科技金融良好生态。近年来,湖北发挥科技创新供应链平台金融服务功能,促进金融资源聚合、供需匹配撮合。因此,需统一全省科技要素市场,加强湖北省实验室亮点科技成果与各类金融资本对接。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湖北将发起设立规模100亿元的武汉都市圈高质量发展基金,引导金融机构打造立体服务体系,支持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同时强化金融服务创新产品推广应用,落实“三首”奖补等政策,加快私募股权投资集聚区建设。

此外,营造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需要完善服务保障机制。湖北将统筹推进科技、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工作,建立“拨投贷联动”项目支持机制,用好2亿元省自然科学基金,推动财政资金、银行贷款、产业投资一体化配置。同时建立科技型企业融资服务监测评价机制,优化科技金融业务尽职免责机制,提高科技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参考投资基金生命周期和投资群体风险特征优化考核,设置不同的投资损失容忍率。

在财金联动的强力支撑下,一颗颗科技创新的“种子”得到更多金融“活水”的滋养。目前,全省境内外上市公司达182家,省级上市后备“金种子”“银种子”企业1213家。今年1—4月,全省直接融资2612.08亿元(不含地方政府债),同比增长10.1%,实现总量、占比“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