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碧水保卫战绘就和谐新画卷
2024-07-11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河北省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围绕白洋淀流域、京津水源涵养区、环渤海、冀中南、大运河等重点区域分区施策、分类指导,以更高标准打好碧水保卫战。
坚持三水统筹,
流域生态品质显著改善
2023年,全省水生态环境稳中向好,达到近年来最好水平,主要体现为“三个新”:
水环境质量呈现新提升。全省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比例连续两年达到80%以上,劣Ⅴ类断面比例连续四年为零。白洋淀水质连续三年巩固保持Ⅲ类。京津水源上游潮河、白河、沙河、黎河出境国控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考核要求。
水资源保障实现新突破。2023年,全省累计完成河道生态补水58.55亿立方米(不包含汛期水库集中泄洪)。洋河、青龙河、滦河等7条河流全部完成国家下达的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唐河、滹沱河、南运河等8条河流全部完成恢复“有水”目标,白洋淀流域形成最大有水河长1393公里。
水生态保护展现新面貌。截至目前,白洋淀鱼类已恢复至48种,较雄安新区设立前增加21种,中华鳑鲏、乌鳢等土著鱼类全淀广泛分布;野生鸟类增加到279种,较雄安新区设立前增加73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鸟类12种,国家二级保护鸟类50种。衡水湖鸟类总数增至334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21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鸟类63种。白洋淀、衡水湖日益呈现出“清水绿岸、鱼翔浅底、万鸟翔集”的胜景。
坚持治本攻坚,
流域系统治理有序推进
突出三个强化,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成效明显。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设雄安新区,一定要把白洋淀修复好、保护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白洋淀生态修复保护作为重中之重,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强化系统治理,完成流域746家涉水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复核;完成330公里庭院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完成535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完成百淀连通、淀区第四期生态清淤、藻苲淀退耕还淀生态湿地恢复二期主体工程。强化科学补水,建立信息共享、联合会商机制,统筹引黄、引江、水库水及再生水等各类水源向白洋淀及上游河道实施生态补水,淀区水位保持7米左右。强化生态修复,科学开展增殖放流,强化鸟类栖息地保护,上游山区累计完成130.69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10万亩营造林任务,保定市白洋淀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第一批156个项目主体工程完工。
注重三个统一,京津水源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河北省立足“两区”功能定位和使命任务,为京津涵养好水源、保障好水量、保护好水质。统一机制深化补偿,津冀两省市签订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京冀两省市先后签订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和官厅水库上游永定河流域生态补偿协议,实现了京津水源上游潮河、白河、滦河、永定河流域生态补偿全覆盖,建立起“项目共谋、技术共用、信息共享、绩效共评”的协同管理机制。统一规划协同共治,京津冀三省市强化顶层设计,多次召开工作联席会、座谈会、交流会,京冀两省市联合召开京冀“两市三区”密云水库、官厅水库水源保护工作交流会,携手推进流域联建联防联治。统一标准强化约束,制定出台潮白河、永定河、滦河及冀东沿海3个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主要干流全面对标京津。
巩固三个深化,污染物排放管控有力加强。深化城镇污染治理,截至2023年年底,全省共建成城市市政污水处理厂220座,日处理能力达到1113万立方米。2023年完成市政和庭院排水管网改造1032公里。组织开展市县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和城市黑臭水体环境保护整治专项行动,持续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完善,全省累计建成132个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达到191.8万吨。深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行动,推进全省村庄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全省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
坚持三个聚焦,流域水环境保护持续深化。聚焦规划引领,印发《河北省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一河一策”管控,紧盯水污染深度治理、生态水量保障、水系连通、水体自净能力提升等关键节点,分区指导、科学施治,推动实现水生态环境质量高水平保护。聚焦河道管控,指导各地集中对“四乱”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工作。持续推进补水河道清理整治,切实提升河道通蓄水能力,改善河道形态面貌,累计完成584公里河段治理。聚焦联防联控,落实与北京、天津、山西等省份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框架协议,开展多轮次联动执法工作。
统筹三个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有序开展。推进生态缓冲带和湿地建设,2023年共安排中央和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开展人工湿地建设项目12项,涉及总投资7.0亿;生态缓冲带建设9处,涉及总投资4.9亿。推进河湖生物资源保护,制定国家和省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放流各类水生生物苗种30亿单位以上,有效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坚持治污与增绿并举,修复与保护并重,特别是在雄安新区,持续推进退耕还淀,累计造林47万亩,“千年秀林”美景绽放,“一淀、三带、九片、多廊”生态空间格局初具雏形。
坚持以进促稳,
推动水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再上新台阶
202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推进美丽河北建设的重要一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省将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水生态恢复取得扎实成效。
突出重点区域,着力深化流域系统治理保护。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白洋淀流域和京津水源涵养区等为重点,统筹重点攻坚、协同治理、风险防范,推进重点河流流域水环境治理,实施河湖联通和生态修复工程,确保地表水国省控断面优良比例达到81%以上,白洋淀水质巩固保持Ⅲ类,京津水源上游出境国控断面水质保持优良。
突出重点领域,着力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进一步健全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规范体系,完善入河排污口长效监管机制,推进水环境智慧化调度监管。积极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示范,加大工业园区污染整治力度。强化工业、农业、城乡等各类污染源精准管控,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和源头防控,突破面源污染防治瓶颈,进一步夯实水环境质量改善基础。
突出重点河湖,着力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以邯郸市沁河等全国美丽河湖案例为示范引领,积极宣传推广成效好、可持续、能复制的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经验做法,高标准推进美丽河湖创建,持续改善河湖生态环境,加快呈现人水和谐的美丽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