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廊村的“榕树课堂”
2024-07-09周贻刚林子东
周贻刚 林子东
广西省崇左市宁明县明江镇洞廊村以具有1000多年历史的“独木成林”大榕树景点为依托,长期借助村民群众农忙间隙、茶余饭后在大榕树下休息、议事、歌坡活动的时机,在大榕树下开办“榕树课堂”,推行“三榕三治”,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
“榕树课堂”育“德治”,提高村民道德素养减少纠纷发生。洞廊村通过把“榕树课堂”打造成老百姓最喜闻乐见的学习阵地,不断提高村民道德素养,有效减少了邻里纠纷的发生。
洞廊村通过“榕树课堂”,运用“土壮话”等通俗易懂的语言,联合各部门持续开展感恩党、听党话、跟党走等宣讲教育活动,深入推进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教育。这种互动式、通俗化的宣讲形式,让课堂更接地气,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培育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年以来,洞廊村已联合各部门开展“榕树课堂”宣讲20余次,受教育群众3500余人次。
洞廊村还在大榕树附近建设了村史室,修缮抗日英烈周元将军故居,建造周元将军纪念碑等,依托红色资源开辟“第二课堂”。宣传周元将军等抗日英烈的爱国事迹,全力打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加强对村民爱国主义教育,在潜移默化中强化边境群众守边固边意识,进一步筑牢南疆国门防线。
此外,洞廊村通过“榕树课堂”围绕五个方面开展了“五星级文明户”评比活动。去年共评选出32户“五星级文明户”,评比结果在大榕树下公布,树立了践行文明乡风的标杆,让乡风文明有“镜子”可照、有“标尺”可量。同时,充分激活家庭这个乡风文明的基础细胞,让广大农户以先进模范为榜样,弘扬时代文明新风,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发展。
“榕话振兴”强“自治”,强化主人翁意识推动纠纷内部化解。“大榕树下”成为了村民的议事场所,大事小情都由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办,使村民们共同参与“榕话振兴”。此举不仅可以有效强化村民的主人翁意识,还能提高邻里纠纷内部化解的能力。具体举措如下:
一是组建党员先锋队伍。洞廊村通过组建党员先锋、乡贤先锋、巾帼先锋、群众先锋4支先锋队伍,形成“支部吹哨,先锋必到”的工作机制,由党员先锋队伍带领群众干事创业。洞廊村4支先锋队先后带领群众投工投劳美化村屯围墙、整治村屯环境卫生400人次,拆除危旧房12间、整治黑臭水体10处、清理陈年垃圾30吨。
二是制定村规民约自治规则。洞廊村组织村民共同商讨,制定以“让为先、和为贵”为思想内核的村规民约,教导村民处理邻里关系之要在“让”,之害在“争”,推动传承发扬与邻为善、互谅互让、守望相助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把矛盾纠纷化解于无形。洞廊村自村规民约制定以来,已累计印发3000余份,实现村民全覆盖。
三是动员群众参与乡村建设。洞廊村对本村乡村振兴、村集体经济建设等重大决策规划,积极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集中民智民力民心,共同推进乡村建设。一年以来,洞廊村共收集民意200多条,经整理其中80多条已纳入本村乡村振兴规划。
“榕下诊所”促“法治”,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修复邻里关系。“大榕树下”作为邻里纠纷的“榕下诊所”,积极发挥“法治”作用,做到邻里纠纷及时发现,及时介入,妥善化解,有效修复邻里关系。
法律“义诊”排纠纷。洞廊村创新开设“榕下诊所”,组织“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法官”活动,定期在榕树下进行法律“义诊”。他们运用“望闻问切”工作法排查邻里纠纷,观察群众生活动态,倾听群众诉求,询问纠纷基本情况,到纠纷双方家中核实真实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化解纠纷。
合力“会诊”解纠纷。针对难以解决的“疑难杂症”,采用“村级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方法,由村级单位上报镇综治中心,联合镇妇联、司法所、法院、派出所等部门在榕树下对群众所反映纠纷进行多方“会诊”,“对症下药”,让群众少跑腿,在家门口就能化解矛盾纠纷。洞廊村法律顾问在法律“义诊”时发现,村民黄某琴与韦某雄房屋中间空地所有权归属不清,存在宅基地界线纠纷。因该纠纷难以调和,法律顾问立即上报镇综治中心,并联合乡建中心,通过在榕树下“会诊”+“实地调查”的方式,确定了宅基地界线,最终化解了双方纠纷,邻里关系得以修复。
“健康”讲坛强意识。洞廊村的法律顾问和法官在面对群众咨询时,及时为村民解疑释惑,扫除法律知识盲区,以案为例、以案说法,用“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方式,强化群众法治意识,推动形成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一年来,洞廊村“榕下诊所”开展“义诊”24次,“会诊”6次,妥善化解了群众矛盾纠纷15起,重大矛盾纠纷6起,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连续10年保持零非法上访。
洞廊村通过开办“大榕树课堂”,有效激发了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活力,实现了邻里纠纷源头的化解,促进了邻里关系的和谐,打造了文明乡风精神风貌,为乡村治理提供了有益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