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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风险因子理论的辅仁药业财务舞弊及防范分析

2024-07-07王艳丽刘杨杨郑美琪

财务管理研究 2024年6期
关键词:财务舞弊

王艳丽 刘杨杨 郑美琪

摘要:当前,随着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拥有一个健全的证券市场环境是所有企业和投资者的共同心愿。然而,近年来因为披露的财务报告信息不规范而被调查的上市公司越来越多。这种混乱的局面使投资者对自身的投资行为失去了准确判断,同时也影响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准确识别上市公司的各种财务造假手段并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至关重要。以辅仁药业为例,基于舞弊风险因子理论,通过对辅仁药业财务舞弊手段的分析,得出如下结论:风险因子理论在分析企业财务舞弊时具有明显的优势。要预防和控制公司产生财务舞弊,则要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入手采取有效对策,建立起一套科学完善的制度。

关键词:财务舞弊;风险因子理论;辅仁药业

0引言

近年来,我国证券交易所高速发展,然而,一些公司在运营过程中被曝出诸如虚增利润、重大遗漏、延迟披露、虚假陈述等严重的财务舞弊行为。这些舞弊行为不仅扰乱了我国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更对全球资本市场产生了恶劣影响。因此,深入分析公司财务舞弊的动机和应对策略,对于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仁药业”)的财务舞弊案件作为一起典型的财务违规案例,其多元化的舞弊手段从微观层面揭示了当前一些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本文基于辅仁药业财务舞弊案例,深入剖析其舞弊行为的本质,并运用风险因子理论对其进行全面分析,旨在探讨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并据此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和建议。

1案例介绍

1.1公司简介

辅仁药业成立于1993年8月13日,2005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9年以前曾一度被誉为医药业“白马股”,是国内首个获得GMP证书的医药企业,也是国内最早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准的医药企业之一。上市至今,辅仁药业每年荣登中国制药工业百强,排名逐年攀升。

1.2分红“失约”,显露马脚

辅仁药业于2019年7月16日发布公告,宣布其2018年度的分红日期为同年7月底。但3天后,公司又发出一则消息,称因财务资金安排问题,已将原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全部取消。此消息一出,引发巨大轰动。因为在其2019一季度财报中,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达到18.16亿元,然而,该公司却无法发放6 271.58万元的现金红利,这就值得深思了。当日,上海证交所接连两封问询函,要求辅仁公司对此事做出说明,核查有关款项的支付方式,有无违法担保、有无资本占用、有无向投资人提出风险警示等。辅仁医药“失约”事件升级,财务舞弊行为曝光。

2风险因子理论

苗爱红[2]指出,风险因子理论最早由G Jack Bologna等在GONE理论(四因素理论)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后提出,故而又称为五因素理论。该理论将舞弊动因划分为个别风险因子和一般风险因子两部分。个别风险因子是指因人而异的,且不在组织控制范围内的因素;一般风险因子是指在不同企业间存在一定共性,且在实体控制范围内的因素。综上可知,前者体现出企业想不想舞弊,而后者代表着企业是否有机会舞弊。当舞弊者有意愿,且舞弊因子同时存在、共同作用时,舞弊自然会发生,见图1。

3辅仁药业财务舞弊分析

3.1货币资金异常

辅仁药业年报显示,2016—2019年,辅仁药业的货币资金总额分别为14.20亿元、12.89亿元、16.56亿元、0.37亿元,而2017年和2018年的平均货币资金为13.55亿元和13.72亿元,利息收入为0.07亿元和0.06亿元,可以得到存款利率为0.52%和0.44%。同期人民币活期利率为0.35%。假设7天的存款率是1.35%,那么2017年和2018年辅仁药业的账面资金分别是5.19亿元和4.44亿元。但是可以发现辅仁药业的财务业绩评估中并没有这笔资金,加之辅仁药业资金周转困难,导致辅仁药业及其子、孙公司拖欠账款,公司资金被限制使用,进一步加剧资金周转困难。虚增资金情况见表1。

3.2应收账款异常

从辅仁药业的年报来看,辅仁药业在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年末分别报告了公司的应收账款总额为0.67亿元、23.62亿元、28.39亿元和36.38亿元,2017—2019年分别对应的增长率为3 429.63%、20.16%、28.16%,这表明公司的赊销业务收入有所增长,但坏账率也随之提高。而总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从2017开始上升,从约50个工作日增加到2019年的225个工作日,这表明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收状况逐年恶化,收入的变现能力越来越弱。另外,2017年、2018年和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低于应收账款增长率,主要是2017年合并开药集团导致营收增速下降,而2019年在营收下降的情况下,应收账款仍实现28%的增长,可见辅仁药业的运营状况已经恶化,因此,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公司出现了虚增的应收款项。见表2。

3.3关联行为存违规

通过对辅仁药业近年来的有关业务发现有不少关联方违规为其提供了担保。第一,公司控股股东辅仁集团、宋河股份、宋河集团等关联方以非经常性的方式侵占公司大量资金,公司对关联股东的贷款总额高达16.36亿元,其中有关负债均系临时借款。第二,辅仁控股和宋河股份、宋河工业为控股股东和关联公司违规提供了虚假和不及时的信息;公司在2018的6月份向有关关联方提供了4次贷款,贷款总额高达1.40亿元,担保余额6 000万元,已全部逾期(见表3)。第三,该公司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了董事会、股东会的讨论,也未对其会计信息进行适时披露。

4.1个别因子层面

4.1.1道德品质因子

第一,企业经营者的职业道德观念相对薄弱。朱文臣是辅仁药业的实际控制人,其在2015年被实名举报,涉嫌个人作风问题、贷款诈骗、挪用国有财产等多项违纪违法问题。其控股子公司河南辅仁堂医药有限公司涉嫌伪造贷款、虚假贷款、挪用国有财产等恶劣行为。尽管当时朱文臣对此类指控予以否认,但是这些事件对辅仁药业造成了不小影响,有关朱文臣的道德品质问题引起争议。

第二,经营法制观念淡薄。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件频繁发生,其原因主要在于经营者的法律观念不够深刻。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文臣无视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挪用公司巨额资金,违规提供担保,侵害了企业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并且在其公司的组织结构中,与朱文臣有亲缘关系的管理层人员共有4位,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家族性企业的特征。在不相容职务兼任方面,朱文臣身兼数职,既是董事长又是总经理,由此可见,其他中小股东的控制力度较小,董事长和总经理两个职位的监督关系形同虚设,为后面的财务舞弊行为埋下祸根。

4.1.2动机因子

近年来,随着医药行业的蓬勃发展,改革步伐也在不断加快。辅仁医药作为业内佼佼者,其整体实力在国内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在被证实存在财务舞弊行为之前,该公司已经连续多年跻身中国制药行业百强企业排行榜,并且排名逐年稳步上升。然而,随着医疗保健领域改革的深入和医疗器械市场化的推进,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小型、非正规制药公司逐渐退出市场,行业集中化趋势愈发显著。面对如此激烈的竞争环境,辅仁药业这个庞大且综合的医药集团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为了维持其在制药行业的领先地位,辅仁药业选择了财务舞弊来粉饰财务报表,以此吸引更多投资者并为其融资活动提供便利。这种做法虽然短期内可能带来一定的利益,但长期来看却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声誉和长期发展。

4.2一般因子层面

4.2.1潜在舞弊机会因子

通常来说,当企业具备条件和机会时,就会发生财务舞弊,而大多数时候,财务舞弊行为都与公司的内部控制失调有关[3]。辅仁药业作为一家大型上市公司,其内部组织架构相对复杂,这无疑增加了内部管理的难度。从辅仁药业的组织结构来看,其股权结构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均存在一定不足,亟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以确保公司治理结构更加健全、高效。

1.股权结构不合理

企业经营决策等行为可以通过股权集中度高低来反映。股权集中度越高,小股东的权益越容易被侵占,从而越容易滋生财务舞弊的机会[4]。从辅仁的持股情况来看,朱文臣作为第一大股东间接持有辅仁药业近半数的股权,而第二和第三大股东分别持有6.72%和6.56%,由此可以看出朱文臣在企业当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他不仅是辅仁药业的实控人,还控制着多个“辅仁系”公司,使得辅仁药业与多家“辅仁系”公司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朱文臣运用这种不正当的关联关系不断将上市公司资金注入关联企业,使得内控系统彻底失效。

2.组织结构不稳定,独立董事、监事会形同虚设

辅仁药业公布的报告显示,朱文臣身兼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这明显违背了职责分离的原则。更值得关注的是,该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主要由朱氏家族成员构成,包括监事长、监事和职工监事。此外,朱文亮作为董事会成员兼任副总经理,是朱文臣的亲属,这无疑增加了监事会有效行使监督权的难度,使其界定变得相当复杂和困难。

辅仁药业在2018年共举行了8次董事会,令人遗憾的是,其中的3名资深独立董事在会议中并未对公司的任何提案提出任何异议,也未对公司的财务报表提出任何质疑。这一现象表明,辅仁药业的独立董事存在明显的失职行为,他们未能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甚至有可能协助公司掩盖财务舞弊的事实。这一现象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严重影响了证券市场的公信力。

4.2.2舞弊暴露可能性因子

虽然辅仁药业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但从公司的2019年报告来看,公司召开了4次会议,而这4次会议均由朱文臣提出并由朱文臣参与报表审计,因此该人员设置结构致使委员会无法充分发挥作用。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辅仁药业的外部审计机构,存在严重的失职行为。其未能对企业内部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检查和审计,从而为企业提供了舞弊的温床和可乘之机。这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严重影响了市场的公信力和正常运行,最终导致极其严重的后果。

4.2.3舞弊受惩罚程度因子

辅仁药业在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连续4年发生造假行为,与此同时辅仁药业在2018年为“辅仁系”和朱文臣提供了4项贷款,总金额为1.4亿元。相对于金额庞大的舞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辅仁药业和公司高层的罚款总计仅590万元,其中朱文臣被处以150万元的罚款,而由于舞弊金额与罚款金额的巨大差异,辅仁药业在财务舞弊方面愈演愈烈。

5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防范对策

5.1针对一般风险因子的防范对策

5.1.1完善财务制度建设

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的主要动机在于谋取巨额利益,然而,当前对于此类行为的惩罚措施和罚款力度相较于其获得的非法利润而言显得微不足道。为了营造健康的市场环境,首先,必须加大对舞弊行为的惩处力度,大幅提高其违规成本。其次,即便对涉事企业进行了惩罚,但社会投资者的损失往往难以追回,因此,保护社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要建立并完善损失追回机制,比如要求企业上缴保证金或在必要时使用罚款为投资者挽回部分损失。最后,建立健全企业的诚信档案体系,详细记录公司的信用历史,对涉嫌舞弊的企业进行严格监控,对严重违规者实行强制退市措施,以此构建一个多元化的监管体系,确保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5.1.2强化审计监督职能

一是加强审计的自主权,强化对审计的监督。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和辅仁药业是多年的业务伙伴,会计师对被稽查的公司越来越了解,其警觉性也越来越低,因此,必须提高自主性,提高对稽查工作的警觉。二是要建立规范化的审核程序,严格遵守审核准则和有关制度,认真对待财务资料的异常情况,对重要的项目和特别的问题要给予积极的注意,确保被稽核企业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三是提升内审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不断充实内审工作内容,加强对内审工作的深入调查,合理调配审计资源,以提升审计质量。

5.1.3加强公司内部控制

该案例中的财务舞弊,除“一股独大”的产权制度以外,多数董事兼任多个职务的“交叉任职”,以及“家族式”公司治理也为舞弊创造了有利的外部条件。因此,其一,企业要实行“两权分立”,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由外部聘请的总经理来处理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而董事长和股东则对管理层的工作结果进行监控和评估,使董事会与高管保持一种互相制约的委托代理模式[8]。其二,应贯彻“去家族化”企业的模式,从企业外部选拔具有较高素质的专业经理人到企业中任职。第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人员的构成也十分重要,公司可在充分考虑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知识储备的基础上,设置投票表决机制,避免大股东暗箱操作,体现公平性。第四,适时采用合理的激励政策,对相关举报人员给予奖励,逐步优化内控制度。

5.2针对个别风险因子的防范对策

5.2.1加强诚信道德建设

就上市公司而言,第一,必须定期开展诚信、道德、法律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宣讲活动,让公司的管理人员充分认知财务舞弊的危害,努力营造诚信的企业文化和工作环境。第二,建立诚信考核和反馈机制,以匿名形式对公司的雇员进行评估,以确保他们的工作中有没有违反公司的职业道德,并将这些情况反映在公司的业绩和以后的发展中,从而让公司的每一个成员都能够注意到自己的言行举止,从而减少公司有关人员的财务舞弊。

5.2.2合理制定经营目标

首先,加强公司内部的有效沟通,财务人员要主动向管理部门汇报公司的财务状况,让他们能够及时掌握公司的运营和发展情况,并做出合理的财务决策。其次,推动管理者在理念上的转变,主动使用专业管理人才,如聘请职业经理人管理企业。最后,政府应推动信贷担保系统的更新,加速债券融资的审批程序,让资本能够更好地流动,为企业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

6结语

针对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件频发的现状,本文选择辅仁药业造假案例进行研究,在对其舞弊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的基础上,基于风险因子理论视角,从个别风险因子和一般风险因子两个层面,对辅仁药业舞弊动机进行深度剖析,并针对性地给出改善对策。对个别风险因子的研究表明,为了降低企业财务舞弊行为的发生,我国上市公司应持续加强自身伦理道德建设,并着重提升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以有效弱化企业内部的舞弊动机,为投资者和市场创造一个更为诚信、透明的经营环境;对一般风险因子的分析表明,上市公司应该从改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等方面来降低舞弊的可能性。同时,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水平对控制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也有着重要的作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也应建立以审计质量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这样才有利于审计质量的提升。

参考文献[1]刘启亮,邓瑶,陈惠霞,等.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演变:1990-2022基于典型个案的研究[J].财会月刊,2023,44(1):122-130.

[2]苗爱红.基于舞弊风险因子理论的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治理研究:以尔康制药为例[J].财会通讯,2020(20):100-103.

[3]叶钦华,黄世忠,叶凡,等.严监管下的财务舞弊分析;基于2020~2021年的舞弊样本[J].财会月刊,2022(13):10-15.

[4]叶钦华,叶凡,黄世忠.财务舞弊识别框架构建:基于会计信息系统论及大数据视角[J].会计研究,2022(3):3-16.[5]叶康涛,刘金洋.非财务信息与企业财务舞弊行为识别[J].会计研究,2021(9):35-47.

[6]文炳洲,焦少杰.利益驱使、中介背书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基于2008—2017年证监会处罚公告书[J].财会通讯,2020(23):96-100.

[7]黄世忠,叶钦华,徐珊,等.2010—2019年中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分析[J].财会月刊,2020(14):153-160.

[8]牛羿恒.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动因与治理研究:基于舞弊风险因子理论与博弈论共同视角[J].财会通讯,2020(12):99-103.

收稿日期:2023-12-15

作者简介:

王艳丽,女,1978年生,博士研究生,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 上市公司财务会计。

刘杨杨,女,1999年生,硕士研究生在读,主要研究方向:上市公司财务会计。

郑美琪,女,2000年生,硕士研究生在读,主要研究方向:上市公司财务会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股吧发声与卖空机制的联动治理效应”(72162031);新疆社科基金项目“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视域下新疆财政转移支付的绩效审计研究”(21BGL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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