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分析
2024-06-29许明黄潇尹辉斌
许明 黄潇 尹辉斌
摘要: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改革近10年,进入持续发展的新阶段,评价考核是新阶段推动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重要抓手。山西省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单位共125家,拥有20万及以上的科研仪器5406台套,原值42.4亿元。文章结合山西省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实际,研究分析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应遵循的分类、动态、全面、分步原则与信息化建设、集约化管理、科技创新平台、实验技术队伍等评价考核重要方面,提出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奖惩机制、优化指标体系、破除体制障碍等推进评价考核的对策建议,以促进建立集约、高效、特色的山西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体系。
关键词: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山西省
中图分类号:G311文献标志码:A
0 引言
《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以下简称“国发70号文”)发布已近10年,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已经由建章立制的阶段进入深入推进、持续运行的新阶段,评价考核是新阶段推进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重要机制与手段。中央级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在考核指标、考核流程等方面进行探索,为各地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提供了参考。各省市不断实践创新评价考核方式,浙江省采取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方式组织,并采用物联网设备和系统软件融合实现数据采集;江苏省根据不同类别的考核对象实施分类考核;北京市聚焦破解影响开放共享改革落地“最后一公里”的关键问题,为开放共享及评价考核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山西省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总量较少,但高校等管理单位大型科研仪器又相对丰富,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中应不断实践创新,运用好评价考核指挥棒,推动建设集约、高效、特色的山西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体系。
刘瑞等[1]对中央级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进行了分析和研究,提出了常态化评价考核对策建议;李鑫等[2]和刘薇等[3]运用层次分析法(AHP)、数据包络分析法(DEA)、李克特量表法等模型和方法开展了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服务效能评价指标优化研究。本文就山西省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分析研究评价考核应遵循的原则、重点内容,并设计制定指标体系,提出推动评价考核的对策建议。
1 山西省开放共享考核评价原则
1.1 分类考核
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中,科研仪器管理单位有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类别,开放共享的运行方式有政府主导管理运行模式与委托专业机构市场化运营模式[4]。因此,按管理单位性质、运行方式进行分类考核。山西省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单位共125家,分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医院四类,拥有20万及以上的科研仪器5406台套,原值42.4亿元,主要分布在高校、科研院所,两者科研仪器数量占比83.18%,原值占比75.98%。因此,山西省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的重点在高校、科研院所,尤以高校为重中之重。
1.2 动态或导向考核
动态或导向考核是指根据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阶段性或重点性工作,目标性调整评价考核的重点方向及考核指标权重,引导性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适应山西经济发展水平、科技发展状况等省情推动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工作方向、工作重点,评价考核根据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实际发挥相应的引导作用并有效推动。因此,动态性或导向性是山西省开展评价考核应遵循的原则。
1.3 全面性考核
全面性原则是指在评价考核中准确识别各类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形态,对各种共享形态均应进行评价考核,即对开放共享形态的全面识别、判定、考核。山西省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形态可分为三类(见表1)。从山西省三类开放共享形态的仪器数量、原值及其占比看,第一类共享形态(集约化管理)与第二类(200万元以上)共享形态符合开放共享制度设计初衷的,是山西省开放共享的重点所在,也是评价考核的重点所在,应不断扩大此二类共享形态的比例,评价考核可参考机时、服务收入等量化指标;第三类共享形态,因其分散性、占比高,多由科研团队使用、管理,是评价考核的难点所在,应结合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各科创平台基地的管理,开展此类科研仪器评价考核。
1.4 分步考核
分步性原则是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要以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方式组织实施。中央级管理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整体已制度化,形成数据报送、专家评估、现场核查、结果发布及奖惩措施等全链条工作机制[1]。与中央级管理单位相比较,山西省科研设施仪器数量、质量、科研活动密集度、实验技术人员数量及素养等涉及开放共享的各项基础较差,应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选取科研仪器数量多、质量高、相对集中等开放共享基础较好的高校、科研院所等管理单位开展,并逐步在全省推开,应避免无目的、无实际意义的评价考核。
2 山西省开放共享评价考核主要方面分析
2.1 网络化信息化建设
省级网络管理服务平台、管理单位科研仪器共享平台,是网络化信息化时代加强科研仪器集约化管理、凸显对科研仪器科研属性有效管理的重要方式,区别于单一性的资产管理。山西省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网络管理服务平台可以有效支撑基础数据的汇交与清洗、单维度或多维度的横向或纵向数据统计与分析、专家线上咨询与评议等评价考核全流程,形成科学、高效的评价考核体系,便于掌握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详细情况,是进行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托。因此,科研仪器共享平台建设是评价考核的重要方面。对科研仪器共享平台建设的考核不仅应包含平台功能建设、数据更新等情况,而且包含与省级网络管理(服务)平台的对接、联动。在数据对接、用户认证、预约对接3个方面的对接中,山西省管理单位在线服务平台与省级平台对接滞后,处于数据对接层面,需要进一步提升对接水平。
2.2 集约化管理
科学仪器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等科研仪器集约化部门集中了研究领域与方向相关或相近的科研仪器,形成体系化的开放公共实验室,加强了科研、技术人员的交流,有利于提高科研水平。中央级高校集约化管理的科研仪器(原值50万元以上)数量占比23.55%,原值占比26.43%,科研院所集约化管理数量占比35.40%,原值占比42.59%[5]。相较于中央级科研仪器,山西省大型科研仪器集约化管理的数量占比15.15%,原值占比16.52%,集约化水平明显低于中央级管理单位。
山西省主要管理单位已先后建立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等,初步提高科研仪器的集约化程度(见表2),高校集约化程度明显低于院所,亟须加强。因此,应重视大型科研仪器的集约化管理与使用,并将其列为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的重点,扩大集约化管理规模,促进购置资金的有效使用。
2.3 实验技术队伍建设
对于实验技术人员的激励需要有最直接的经济手段,促进开放共享实验技术队伍的关键在于薪酬激励、岗位职称晋升激励,评价考核的重点也应是薪酬分配、岗位职称晋升。北京市明确,共享服务收入,扣除成本费用,以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对科研人员的绩效奖励。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等山西省内科研仪器较多的管理单位基本是专人专管,形成专、兼职的实验技术队伍,但是专职技术人员较少,科研人员兼职较多,人员变动较大,且绩效奖励较差,技术人员积极性不足。因此,可执行操作的绩效奖励、收入分配、职称评定应设定为开放共享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评价考核的重点。
2.4 科技创新平台协同管理
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要求固定科研人员50人以上,实验室面积2000 m2以上,有先进的、完备的科研条件和设施,仪器设备原值在2000万元以上,并能统一管理、开放使用,因此,山西省重点实验室的实体化建设本身包含着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开放共享。管理单位大量分散的大型科研仪器(20万元及以上)多数在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的涵盖范围内(见表3)。表3中10家管理单位所拥有的重点实验室数量及占比与其所拥有的科研仪器数量及占比的变化趋势基本一致,即重点实验室数量占比高的,其科研仪器数量及占比也相应较高。对于此类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应加强与科技创新平台实体化建设的协同管理,以科技创新平台的固定科研人员承担部分开放共享服务,弥补此类相对分散的科研仪器专职技术人员的不足。将科技创新平台纳入并列为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的主要方面是必要的,可以从管理单位内科技创新平台及其大型科研仪器纳入开放共享的数量、比例,及其与其他科研单位、企业的科研合作(项目)或横向合作(项目)等方面设计考核指标。
2.5 制度建设
收费畅通、绩效发放等问题是影响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改革落地的关键、核心问题,需要创新突破,尤其对于公益性事业单位的管理单位,如科研院所、高校二级院系等。解决好核心问题,才能有效调动管理单位及实验技术人员参与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积极性,切实推动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因此,对管理单位制度建设的评价考核,应聚焦财务收费、开票等畅通开放共享服务收费的环节及实验技术人员的绩效奖励等制度建设及执行。
2.6 科研仪器共享服务成效
衡量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开放共享服务成效,共享率、年平均有效运行机时、年平均对外服务机时、服务收入等是直接的定量指标。在量化指标的基础上,还应综合考虑科研(项目)任务、科技成果、支撑科技创新的典型案例、科技创新券收入情况等方面,以达到客观反映开放共享成效的目的。
3 推动山西省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的建议举措
3.1 压实管理单位开放共享的主体责任
高校、科研院所等管理单位是科研设施与仪器的拥有单位,是落实开放共享的责任主体单位,管理单位须强化主体责任,接受科技主管部门的评价考核。管理单位应制定、完善开放共享及相关制度,尤其是科研仪器数量较多、内部(单位)部门较多的高校,须以制度扫清开放共享障碍。同时,加强科研设施与仪器平台的信息化、数据化建设,做好科研仪器的集成、展示、管理、预约、共享服务记录等各类信息的更新管理,并积极与省级网络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对接。在开放共享新阶段,管理单位应重点在共享服务成本核算与服务定价、预决算管理、税务发票、服务收入用途等收费相关环节与人员绩效奖励发放等激励环节,创新突破并形成示范性、推广性关键性机制,打通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3.2 落实奖惩手段形成奖惩机制
评价考核是促进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手段,要更好发挥评价考核的作用,必须有配套联动的奖惩机制。国家及各省市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细则明确规定,对考核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管理单位给予奖励或优先支持,对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相应限制。推动评价考核,须将山西省开放共享各类制度中关于奖惩的规定落地形成相应的奖惩机制,才能对开放共享实施效果良好的管理单位发挥激励作用,对开放共享不作为的管理单位起到约束、倒逼的作用。目前,江苏、浙江、北京、上海等省市在省(市)域范围内对开放共享优秀的管理单位、团队,甚至科研仪器运维人员有明确的奖励补助,对开放差的管理单位有明确的惩戒约束并形成倒逼机制,但是山西省更多是对开放共享不作为的约束,对开放共享管理单位积极性调动不足。从中央级高校、科研院所等管理单位评价考核经验看,良好的奖惩机制,能够发挥开放共享优秀管理单位的典型示范效应,激励其他管理单位对标优秀,创新开放共享模式,形成良性循环,同时,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督促整改[1]。
3.3 持续优化评价考核指标体系
通过评价考核,能够发现开放共享中存在的问题、难点、堵点及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评价考核指标,达到以实践反馈、修正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效果,促进评价考核指标更具科学性、针对性。应梳理年度评价考核发现的问题,对评价考核指标及权重作出调整,引导科研仪器管理单位解决相应问题。同时,开展评价考核省内省外调研,充分了解认识到不同科研仪器管理单位的差异性及对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影响,准确识别、判定、划分不同的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形态,比如,科研院所的科研仪器多用于分析测试等科研活动,高校的科研仪器兼具科研、教学、科普等用途。
3.4 创新突破体制障碍
对于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例如公益类事业单位收费合规性认定、实验技术人员绩效发放等问题,除鼓励管理单位进行创新突破外,在省级管理层面必须突破一些体制性障碍。“最后一公里”问题虽是具体性、微观性问题,却是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改革的关键性问题,对于“最后一公里”问题,包含收费单位管理、成本核算与服务定价、管理单位预决算管理、税务发票管理、服务收入用途、绩效奖励分配与工资总额管理等一系列事项,涉及科技、发改、财政、人力、税务等诸多省级政府职能部门,因此,省级科技部门应运用好评价考核这一重要抓手,联合财政、人力、税务等部门,出台解决科研仪器开放共享一揽子关键性问题的政策,更加明晰省级层面的制度支撑,破解开放共享现阶段的困局。
4 结语
美国、西欧国家拥有强大的科技实力,关键在于其面向世界的、开放的科技创新体系,吸引世界各国科技人才集聚,造就众多的世界科学中心。在我国,从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到省级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等众多的科技创新平台,加之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形成遍布全国各地科技创新的点,以科研设施与仪器为主的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可以将一个个科技创新的点联结起来,形成科技创新网络体系,人员、科研(项目)活动等科研要素自由流动,激发更大的科技创新活力。推动山西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打造集约、高效、特色的山西科研仪器开放共享体系,是对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有益补充,有利于更多新领域、新赛道的生成。评价考核是持续推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重要手段、抓手,因此,要结合省内实际,持续创新,完善评价考核体系、考核方法,提高科技管理决策水平,构建强大的科技创新网络体系。
参考文献
[1]刘瑞,杜明刚.强化评价考核,推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J].分析测试技术与仪器,2021(1):61-64.
[2]李鑫,邓艺,张潇月.云南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服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中国科技资源导刊,2019(2):15-21.
[3]刘薇,谭鹏,邓艺,等.云南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效能评价指标优化研究[J].中国科技资源导刊,2022(4):11-19.
[4]杨静,杨代庆.典型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服务模式对比分析[J].中国科技资源导刊,2020(1):27-34.
[5]徐振国.大型科研仪器设备集约化管理研究[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9(8):1-3.
(编辑 李春燕编辑)
Analysis on the evaluation and assessment for open sharing of large-scale scientific research
facilities and instruments in Shanxi province
XU Ming, HUANG Xiao, YIN Huibin
(Shanxi Science and Technology Resources and Large Instruments Open Sharing Center, Taiyuan 030012, China)
Abstract: The reform of opening and sharing of large-scale scientific research facilities and instruments has been carried out in the past 10 years, has entered a new stage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evaluation and assessment is an important starting point for promoting the open sharing of scientific research instruments in the new stage. Having 125 management units for open sharing of large-scale scientific research facilities and instruments in Shanxi province, with 5406 sets of scientific research instruments worth 200000 Yuan and more, and the total original value reached 4.24 billion Yuan. The paper combines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open sharing of large-scale scientific research facilities and instruments in Shanxi province, researching and analyzing the principles and key assessment points, that should be followed in evaluation and assessment of open sharing. And more, putting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to promote evaluation and assessment, such as consolidating the main responsibilities, establishing reward and punishment mechanism, optimizing the indicator system, in order to establish an intensive, efficient and distinctive open sharing system of scientific research facilities and instruments in Shanxi provinces.
Key words: scientific research facility and instrument; open sharing; evaluation and assessment; Shanxi province
作者简介:许明(1987— ),男,助理研究员,硕士;研究方向: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与大型科研仪器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