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尔德:《道林·格雷的画像》
2024-06-19唐诺
唐诺
为什么读《道林·格雷的画像》?其实,一直到写前最后一刻,我心里满满的依然是《快乐王子与其他故事》,但没关系,因为这两部作品有个牢不可破的共同点——都是奥斯卡·王尔德写的。
王尔德,作为一个读者,我一直感觉对他有相当亏欠,没把他一整个人置放在他应得的高度位置,他并不是只《快乐王子与其他故事》这本书写得好而已。所以这样好,这样我们或可以多读一本书。
其一
博尔赫斯这么说他的书写:像黎明,像水——这不是赞辞,我以为这是对王尔德最准确的讲法,应该作为他的墓志铭,刻上他巴黎拉雪兹公墓(离家乡这么远)的碑石,陪伴墓前那只斯芬克斯像小石雕。
生如春花,死时残破不堪且孤独,竟然有点像他写的快乐王子的命运。
一座温柔的雕像和一只耽误了南飞的燕子。引介《快乐王子》,我以为最好的方式是把这个故事一字不漏重抄一遍,不要去碰碎它,谈论感想云云是稍后的事——其实我更建议每个人都自己这么做一次,直接抄写原文更好(常常,华文的译者多事了点),你一定会惊讶文字原来这么简单,不可思议,只用如此简单而且少量的文字,还是可以把故事讲得这么美丽又这么悲伤;简单但如此绵密(不是那种轻触你一下即缩回的诗),它毫无阻隔,不需时间,直接进入人心,或确切地说,我们跳动着的心脏。
王尔德自己这么讲,在《道林·格雷的画像》书里。当然,他的析理能力没他说故事的能力强:“美是一种天赋,甚至比天赋更崇高,因为它无需解释。这是世界上的伟大事实之一,一如阳光、春天或是那片倒映在暗黑水面上我们称之为月亮的银色贝壳。你不能质疑它。它有其神圣的君权,拥有它的人便能登上君王之位。你在笑吗?唉!当你失去它的时候就不会笑了……”
过去,曾有某位书写者如此大言自己的书:“这本书是写给九岁到九十九岁的人读的,九岁之前,就由他母亲念给他听。”说真的,能让这番话成立的书非常非常少,也不见得需要。但《快乐王子与其他故事》的确是这样一本书,我可以证实,至少证实三分之二——我十岁左右读,那是我们小学国语课本里的一课,我不觉得自己有什么读不懂之处;三十几岁时,朱天心(和我同年)念给自己孩子当睡前故事听,会哽咽得几乎念不完;又三十年后的今天,我年纪已是九十九岁的三分之二了,此刻,桌上摊着这本中英对照的《快乐王子与其他故事》,是其结尾(“我真高兴你终于要飞埃及去了,小燕子,”王子说,“你在这里待太久了,不过你得亲我的嘴唇,因为我爱你。”“我要去的地方不是埃及,”燕子说:“我要去死亡之家。死亡是睡眠的兄弟,不是吗?”)我依然心悸到不能自已,不是那种回转小孩样式的悲伤,而是我已是六十五岁老人确确实实的悲伤。
这么悲伤,但却不真的难受。我们不仅不害怕这种悲伤,相反地,悲欣交集,我们感觉幸福,好像窥见了天堂一角。
想起来真有点奇怪,那一年代,《快乐王子》居然可以成为小学课文,我努力回忆,我宜兰力行国小那位热爱打人耳光的导师,当时究竟如何跟我们讲解这个故事,乐善好施是吗?还是干脆就说舍己为人?这的确不是那种容易画好句点让人安然入眠的故事。
由于书写体例的缘故,但凡花草和动物数量超过一定比例、又动物甚至植物都会开口说话的故事,日后都不容抗辩地归为童话。这原本无妨,有妨的是童话宛如患了重度洁癖、加重度被迫害妄想症的自我清理作业——多年前我写梅特林克的《青鸟》时好好讨论过此事。童话,不容生老病死尤其是死亡,不容不圆满,不容悲伤。所以,《青鸟》得截断于光辉青鸟的捕获,不可以让小孩看到接下来在现实天光下化为平凡黑鸟的幻灭;吉卜林的《丛林之书》得把残酷的达尔文成分完全剔除,换成那种纯样板的、角色扮演的“善/恶”“好人/坏人”之争,所以改名为《丛林王子》看来还真恰当;《美人鱼》不可以化为泡沫,她宛如快速演化地长出双脚,和岸上王子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善良、无私、挚爱云云随着悲伤结局的消去完全消失,我们已不敢教小孩有高于悲伤的这些种种高贵东西。
(日前,我在日本有吉弘行的冠名电视节目里看到,一位从事飞车特技拍摄的车神级驾驶员感慨电视工作愈来愈少,因为不断被观众投诉:“现在就连银行抢匪劫车逃逸,都会先系好安全带——”,我们了不起的中产阶级真的是堂而皇之地胆小如鼠。)
所以,如今童话变得跟儿童的衣服鞋子一样,成为最短命的东西,甚至只一次性使用——童衣童鞋我没话要说,毕竟社会富裕了也浪费了,而且少子化,不复是我们这代人童年那种兄终弟及,衣裤可修改、毛衣拆开重织的岁月。但童话童书无论如何不应该是这样子,故事、书籍本来对时间是有一定抵抗力的,或说是人发明出来抵抗时间、抵抗遗忘的东西,五年、十年乃至于像我们讲的《快乐王子》这样,六十耳顺之年依然可以读它,依然如老年的博尔赫斯说的“像是今天早晨才刚刚写出来”。
马拉美用了这个词:“携带”。说哲学应该是可携带,意思是,书本阖上,有些声音有些话语仍黏在我们身上不去,白天,梦里;不是静置的记忆,而是生动的,就带在手边带在眼角余光之处,既是材料,也是某种支点,时时参与我们的观看、感受和思索整理。
但是,真要能沉入记忆、能成为可携带可勤拂拭之物,一定得有足够内容分量,得是某种让我们心生波澜的东西,某种非比生活寻常如异物侵入、如开启一个新世界的东西,某种我们当下没办法一次想完消化完的东西。所以,绝对不会是如今这种无菌处理过、除了个舒适句号什么都没有的童话。句号是终结,是就此归档,所以通常也意味着遗忘,当然,能遗忘是比较好入睡没错。
五岁、十岁,一切才开始,他们的世界应该是打开的,他们干干净净到令人羡慕的记忆应该用来记下好东西。一一画成句号好让他们快快遗忘是什么意思?——《快乐王子》这样难以收拢成一句结论的故事,我宁可稍微恶心地说,正是让你用十年、二十年乃至于一生时间,去寻找你以为最完美的那个句号。
悲伤真的有这么可怕吗?——《快乐王子》结束于一种清澈的悲伤。《青鸟》呢?《青鸟》的最后一幕其实是这样,最后抓到的那只青鸟在大家手忙脚乱中飞走,小姑娘放声大哭,小男孩蒂蒂尔鼓起勇气走到舞台前,出镜地对我们所有人说:“如果有谁抓到,愿意还给我们吗?我们需要它来得到幸福……”
这个结尾不那么容易见到了,我查了一下,不少译本不是删了就是改了。
我们这代人的童年,大概都被大人以各种方式吓唬过,最普遍的无聊至极的话语是,你其实不是你爸妈亲生的,你是垃圾堆捡来的云云。我痛恨这种恶趣味,但不故意吓小孩绝不意味着就要跳到另一极端。生而为人,我们会悲伤,这是人性(我自己会说这是必要的,不知悲伤的人感觉很不对劲,也应该不可信任,所以我们继续这样,难保会教出尽是些不可信任的人),也是我们生命的基本事实,谁也无法给小孩一个没有悲伤的世界,那种完全删除悲伤的故事是无法兑现的承诺。但这里我们真正要说的是,人会为他人的遭遇、他人的故事悲伤这件事,这一样是人性,但这是我们尤其应该努力保护好甚至应该不断学习琢磨的人性成分,是最好的一种悲伤,会让我们成为一个质素较好的人。春秋战国当年,牢牢吸住孟子目光的便是这种悲伤,他称之为恻隐之心,就只因为人心里这个精致低微的善意声音,孟子愿意直接相信人的本性是善的,并说服了日后几千年的中国人。
日本一代传奇歌手中岛美雪的《骑在银龙的背上》,我记得有这两句歌词:“人的皮肤这么柔软,是为了感受他人的苦痛。”
所谓“质素较好的人”,讲的并不只是道德(我对道德这个不免自损、得是人自己心甘情愿的东西总小心些,以为只能自我要求而不是责成别人),而是不知不觉地事关认识——我的感受不晓得对不对?很奇妙的,为他人悲伤,也许因为无需辩解无需防御的缘故,较之为自己悲伤的不免封闭自怜(这是悲伤最大的陷阱),这反倒是人最诚实、人心最柔软多孔隙的一刻,它张开向远方,深沉地、亲切地联系着一个个他者和他所在的世界,联系着众生,一次次站到我们原本到不了的地方,看着、经历着,感同身受着,胸口满满。我们像是有着千百个化身,这不是什么神通(也许倒过来,佛家的如此神通正是此一隐喻),就只是懂得为他人悲伤。
以快乐为名,但《快乐王子》给予我们的并不是快乐,而是幸福之感,看见了极美极善事物的幸福之感,しあわせ——快乐似乎和悲伤不共容,有你没我;但幸福要复杂太多了,幸福不拒也不惧悲伤,甚至,它好像必定包含着某种很清澈的、很沉静的悲伤;甚至,它仍会在人最悲伤最受苦时到来,如雨过天晴。
朱天心的小说《漫游者》一书,是父亲之死写成的一系列小说,哀恸逾恒,却也是她此生最写到幸福的小说。
幸福,是我们每个人都曾有过的生命感受,不会经常,但不乏,如日本人这么常挂口中;难以获取,却屡屡又出奇的简单,“幸福来得这么容易(突然)”,这已是大陆人人会说的玩笑话。它不像快乐这么飘忽不实,尽管仍短暂无法驻留,但给我们一种时间静止下来的拥有感;也不像快乐那样依存于感官,似乎会以某种模糊的、如梦境残片印象的样式一直保存在记忆里,最终像是个希望。
幸福的“配方”随机而且捉摸不定,我们没办法复制,就连描述都困难。对幸福的终极描述是天堂,即所谓的至福,这一描述工作已不懈进行几千年了,一直没真的成功。佛家的可能最动人,基督教则相当失败,《圣经》里的天堂几乎是恐怖的,还很吵闹(犹太人这上头的才华明显有限,或说,他们生活的土地实在太贫乏无物了)。日后,厉害如但丁,他《神曲》的《地狱·炼狱·天堂》三卷,写得最模糊的正是天堂篇,加进了但丁挚爱的贝亚德丽齐仍只能这样。最精彩的当然是地狱篇,有那座时间老人塑像和故事;有古希腊一干哲人诗人长居的所谓高贵城堡,永恒迷惑之乡;还有但丁忍不住羡慕的,也许比在天堂还幸福的那对偷情犯罪男女,他们拥有彼此,“共享一个地狱”。
所以博尔赫斯在谈天堂篇时指出,但丁描述的天堂很明显少了个应该要有的“人物”,那就是耶稣。没办法写进耶稣,博尔赫斯这么猜想:“因为(耶稣)太人性的缘故。”——这个极精巧且直刺我们阅读盲点的猜想就不解释了,我的解释只会破坏它窄化它,我们把它完好地留着。
快乐只需要感官,幸福则深入到我们思维层面、记忆层面,乃至于,人性。
博尔赫斯认为幸福是终极性的,无需进一步说明来证实它;博尔赫斯也对天堂这东西兴味盎然,以为是人类最有趣的发明。但我所知道他对天堂最精彩的一次描述是这个——构思其实始自于他妹妹,他妹妹是画家,想画回到天堂之后的耶稣,画他(祂)不由自主的怀念,在天堂里,他怀念“加利利一地的雨水”,怀念“父亲约瑟木匠屋子里木头的清香”,怀念“抬头看到的那一片最美丽的星空”……
其二
《道林·格雷的画像》是一个奇想,逆转某种时间必然效应的奇想——画像随时间不断年老、丑怪,人自身驻留在画成的那一刻,永远年轻。
我们或许也会想到这个流传多时的狗血故事——某一个画家想画天使和魔鬼的肖像,他很顺利地找到一个天使般的小男孩画下他,但魔鬼苦寻不得啊,多年后,他总算找到一个魔鬼般丑怪不堪的男子,但这男子闻言痛哭起来:“我就是你画的那个男孩……”年轻时,我以为这里头有着善恶的教谕成分;如今自己老了,知道这就只是时间而已,光时间就够了,“魔鬼是老年人的模样”。
但这书可真是不祥,我们,尤其有小说书写经验的人,才读开头两章就有点不寒而栗——一个从此不老甚至永生的最俊美男子,一个画出此生不可能再有、宛如踩入某种禁忌之地的画家,一个满嘴享乐哲学、无视任何规范、随时煽风点火的上流社会爵士,其核心,则是这幅画,不遗漏不掩饰地记录着显示着人容貌和心思的每一丝变化,这是飞蛾扑火,这幅画所联系的人很难善终甚至会伤及无辜,包括小说书写者本人。
这是王尔德唯一一部小说,写成于一八九○年他三十六岁时。三十六岁是彼时欧洲人认定人寿七十的正中心一点,人生的折返点,往后十年尤其那最后五年,将是他生命里最凄凉的一段时日,凡起飞的,都必将降落。王尔德死于四十六岁,如其他一干天才(果戈理讲的,早死,是天才人物的痼疾。这话,要不要信呢?)。《道林·格雷的画像》,与其神秘地说是王尔德对自身未来命运的无情预言,倒不如就平实地来想,这是他的缓缓察知,人进到中年,中年是人再难躲闪、人全身曝现于现实强光之下的时日,也就是人诸多年轻特权告终的时日,他不得不知道自己这样的人会有什么东西冷冷等在前头。
王尔德爱美成痴,一生仿佛为美而活,这让他远比寻常人脆弱,更禁不住时间流逝;王尔德又是个同性恋者,男同是人类世界最老不起、最在意容颜身体的人,日本人称之为“面食い”。于时间,我们害怕的是死亡和死亡前导的一身衰病,他们害怕的是青春不复,是肌肉的松弛、皮肤开始出现的那一点点浮肿、斑点和皱纹云云,估算比我们提早三十年——三十六岁的《道林·格雷的画像》写的不是死亡,而是人开始“变老、变皱、变丑”,“当思想在你额头灼烧出纹路,当热情以可怕的火焰在你唇上烙下痕迹……”
和稍前《快乐王子》的极尽温柔完全不同,读《道林·格雷的画像》也许会让不少人感到不舒服,尤其在一百多年后我们这样一个绝对平等意识的时代。确实,小说中有不少任性的话挑衅的话(绝大多数出自那位袖手旁观全身而退的亨利勋爵之口,让人更不满),仿佛带着跟整个世界过不去的架势而来,遂很容易演变成那种“作者和读者一路吵架的书”。但我们若恰当地加入王尔德呼之欲出的恐惧,王尔德的哀伤和孤立无助,会清清楚楚看出来,这虚张声势得很明显,这是他仅仅能够援引的抗辩之辞,他本来就不怎么能够这样子讲道理,必须这样讲道理必定是他感觉自己已退无可退得挣扎了——燃烧自己,烫伤别人。事实上,这比那种和善地照亮别人的好蜡烛更常见、更人性。
博尔赫斯这么说王尔德:“他是把自己装扮成庸俗不堪的绝顶聪明之人。”(就是这句话打醒了我,我于是尽可能重读他每一本书,果然如此)所以这极可能也算是他的面具,在某些我们已忘记的历史时空,乃至于仍留在某些人身上,人的尊严比我们一般以为的重要太多了。示弱,公然掉眼泪哀哀求饶是最不堪的,你日后要怎么跟自己相处?这几乎是“生理上无法接受”,人不能不逞强,“你知道吗?有些人不逞强就活不下去——”(松子.Deluxe)
如此,我们便能读到一部更好的《道林·格雷的画像》了。
来读一下小说里这段文字,说话的当然是亨利勋爵,他向宴会里一干名流抛出这句话如抛饵:“人要想讨回青春,只要把以前干过的蠢事再做一次就行了。”这瞬间引发哄笑——“他把玩着这个想法,变得任性起来,把它丢向空中,幻化个样子,松开它,又把它抓回来,用幻想让它发光,用悖论让它飞翔。他这么玩着玩着,对愚蠢的赞颂竟然变成一种哲学,而哲学也因而年轻起来了,像我们能想象的那样,穿上酒渍斑斑的长袍,戴了常春藤花冠,踏着疯狂的欢快舞曲,像酒神女祭司那样,在生命的山丘跳起舞来,并嘲笑迟钝的塞利纳斯太清醒。事实像森林中受惊的动物,在她面前纷纷逃窜……”
这段文字,把人某种玩世的、真真假假的言行耍弄描述得如此精巧如此准,可见王尔德经验丰硕,是他长年置身这种衣香鬓影上流宴会常玩的把戏吧——用悖论让它飞翔,把愚蠢赞颂成一种哲学,年轻的哲学云云。
当时年少春衫薄,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的确像这样。王尔德的人生得意得很早,都柏林三一学院和牛津大学的生涯顺利,诗和戏剧的书写顺利,金钱收入也顺利,他的容颜和考究衣装引发些许嘲讽还是一样无所不利,但时间滴答作响是吧。事实(不是那些幽微难知的事实,而是我们称之为现实世界的这种事实)不会一直逃窜,事实是冷冰冰的铁板一块,事实最富耐心,会等到诡计拆穿笑声停歇尘埃落尽,就像爱讲笑话爱嘲弄事实的小说家冯内古特感同身受的:“笑话会很快冷下来,但不幸炮管还是热的。”
美很纤很细,很在意生存环境,这于是让它有个无望解除的根本弱点,美跟我们素朴的道德思维有很大一块不兼容,这在我们今天这个平等时代尤其明白——简单说,美禁不住太道德性的追根究底,基本上,美昂贵而且“无用”,至少,它不是人生存的“第一类需求”。美的讲究,当我们想到有人仍挣扎于吃饱穿暖的生命现场、有人还饿死冻死,很容易成为某种嘲讽,甚至罪恶。
很清楚,近百年来,人类世界对于美的极致追求基本上已停下来了,原因很多,但美的这个根本道德困境无疑一直困扰着我们。倒不是完全弃绝美,而是止于某种和解,我们明智地满足于“不难看”这个稍低层次,那种带着疯狂、执念的不顾一切追逐,已成为历史。
但想到这是历史,是远比我们今天更普遍穷困、贫乏的时代,也许有人火气就更上来了——这无法辩解,美的成本一直是“挤”出来的,一面古巴比伦那样的浮雕之墙,一座圣索菲亚那样的教堂,原来可以养活、救活多少穷人,或今天我们更熟练的换算,“可以供多少小孩吃营养午餐”(想着这事,再回头看《快乐王子》里小燕子果然把雕像的宝石、金箔一次次叼给饥寒的各式穷人,这可真让人心思复杂)。往事历历,美的确不下于庶人,更多时候背向庶人,只存活于、依附于每个时代的权贵高层,接受帝王、教会、贵族富豪的豢养,像莫扎特,他的身份就是宫廷音乐家,时不时要替皇帝的宴会写舞曲。
于是,美又多了一层势利的色泽,做到最好也只能到这样——已故星象学大师古德曼女士曾这么说某星座人的慈悲:“他很乐意寄支票给穷人,但休想要他踏入贫民窟一步。”
也因此,美的追寻者如王尔德,总是活得像个四体不勤的享乐主义者,像小说中亨利勋爵这样的人——这两种人本来就很像,一开始很像。
很像,但不真的就是同一种人。我以为只是一对心怀鬼胎、各取所需的盟友,最终仍是要分清的——对于王尔德这样的人,享乐主义是他最方便也最舒服援引的一种现成哲学,如一层铠甲,可遮挡住他的柔弱,缓解他的道德困境,也像一种伪装,让自己可以融入到某一人群之中(“像一只雨燕,会自动降低体温,融入到周遭环境里。”勒卡雷语);而且,他是孤单的,他需要同伴、听众和观众。至于享乐主义者这边,几乎一定会装扮成美的追寻者,这几乎是本能,让自己高贵起来,从肉欲的层面提升到心志的层面,好掩盖自己的自私、败德和腐朽。
宛如不回头向着毁灭走去的王尔德,他其实有办法自救,那就是停下来,别认真,就地卧倒当个享乐主义者,像小说中的亨利勋爵。亨利勋爵是这张不祥画像相关之人中唯一全身而退的,这绝非偶然,他“敏于言而慎于行”,白话来说是,只出一张嘴;或像那些“生活优雅的绅士”(借巴尔扎克的命名),这是滑溜溜但舒适安全的生命位置,不当真,所谓的道德困境就当场解除掉十之八九,毕竟,这是只处罚好人的自我困扰,算是葛林所说那种“只有用心高贵的人才犯的错”。
一八九五年亦即王尔德四十一岁时,他因为同性恋行为的罪名被判入狱服苦役两年。但这场官司其实是他自找的,是他控告他同性情人道格拉斯的父亲诽谤罪不成的法律反噬。据悉,当时有人劝他别去挑起这场没意义又不可能赢的诉讼,王尔德说:“我想看看花园的另外一边。”
不是装饰,而是美的寻求作为一种志业,永远还想知道更多,想看到、理解美的全部模样实整模样,王尔德一定得起身离开这座享乐主义的花园不可。美精致、珍稀而且困难,但无处不有而且不相替代,诉说着各自的真相和可能,在生命粗粝之处,悲苦之处,阴森森之处,危险之处,败德、变态、罪恶之处……
这部《道林·格雷的画像》不已经很危险,甚至恐怖了?
狱中两年,王尔德以书信形式(收件人当然设定为道格拉斯)写成了死后才出版的《深渊书简》一书(我手中的华文译本名为《狱中书》);又用掉了生命最后一段时光写完长诗《瑞丁监狱之歌》——这两本也该读的书就不在这里谈了。这里只多心提一下,别把这两本色泽、光度不大相同的书当所谓大彻大悟之书、今是昨非之书,千万不可。这只是延续,只是进展,是他迟早会来到的地方及其想法,也还会有变,如果他继续活下去的话,如果他还有再下一本书可写的话。
最后这三年,王尔德活得不见得比狱中那两年好,身败名裂,妻儿远离还改了姓,而且,又更老了些。其间,道格拉斯曾短暂回到他身边,但只撑了短短几个月——这其实是可思议的,说是必然会不会太重了些?男同这种最不许人间见白头的感情,很奇妙的,时间的宰制力似乎特别强大望风披靡,最终,占尽上风的好像都是年轻一方,乍看像财富、社会地位较弱、像被支配者的年轻一方,我这一生听过太多太多这样的故事。
究竟,现实世界里有没有这样一幅不断变丑的画?我想了半天,大概最接近的是著名的林布兰自画像,但这不是一幅,而是一系列的,悠悠时间里由百幅以上画像所构成。王尔德写小说时有想到这一组画像吗?
大画家林布兰·赫曼松·范莱因,忠实地画下镜中所看到的自己,从干干净净的少年到一六六九他活着的最后一年,至死方休如志业。这显然(已)不是自恋,我们更清楚感觉到的是好奇,对时间的好奇,对“我”的好奇。我尤其被他一六六二年五十六岁时那一幅“抓住眼球”,画像里的林布兰侧着身如探头进来,满脸皱纹斑点,罕见地带一抹近乎诡异的、小丑也似的笑,这让我想到欧陆民间故事里那种恶作剧的魔鬼,他画下了这样的自己。整整四十年之久,他站到远处如此回看自己,最终成为一个人类学般的不懈工作。所以,平静,忠诚,无奈但很幽默,而且得其善终。
有时,生命如王尔德这样仿佛只此一途,但有时又像多歧路多意外,有着其他逃逸的可能,这真的是不容易弄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