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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IFRS S1)解读与启示

2024-06-17王渠

国际商务财会 2024年8期
关键词:信息披露可持续发展

王渠

【摘要】2023年6月,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IFRS S1)和气候相关披露要求(IFRS S2),这是信息披露领域重要的里程碑,对于建立全球统一标准、推动世界经济发展意义非凡。文章对IFRS S1的重点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和分析,以期有助于各界加深对相关国际规则的理解,加快构建既有中国特色、又符合国际要求的信息披露体系。

【关键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一般要求

【中图分类号】F233

信息不对称是企业管理和资本投资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而信息披露则是减少信息差的有效手段,在改善企业管理、降低投融资成本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快速发展催生了对相关信息披露的巨大需求。据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等国际机构近年来的调查显示,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在投资、资产定价等决策中,将可持续信息披露作为重要的信息来源和影响因子考虑。

中国作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体,主动融入绿色发展大格局,努力推进实现“双碳”目标。同时,随着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中国在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方面也将逐渐与国际接轨,深入学习、理解重要的国际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势必将成为每一个希望参与全球绿色竞争的中国企业的必修课。

一、准则出台背景

虽然欧美等西方国家相继发布了各自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规定,但不同准则或标准之间缺乏足够的可比性和互操作性,从而增加了投资者和其他报告使用者获取可持续发展信息的成本,也降低了基于这些信息披露进行决策的效率和效果。同时,企业披露相关信息时,标准和框架的选择成本和遵从负担也较高。

在此背景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于2021年成立了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致力于建立一个全球性的、可比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标准。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IFRS S1)和气候相关披露要求(IFRS S2)是ISSB最先发布的两个准则,于2023年6月发布,2024年1月开始适用。

其中,IFRS S1是ISSB对可持续发展财务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和整体规范,规定了企业进行信息披露的一般要求;IFRS S2是IFRS S1的补充,在IFRS S1基础上针对气候话题做出了更具体的规定。本文将聚焦IFRS S1这一基础要求进行解读和分析。

二、信息披露范围和质量要求

(一)披露范围

IFRS S1要求企业披露整个价值链中所有与其可持续发展相关的风险和机会的重要信息,并且可合理地预期这些风险和机会将影响企业的发展和前景,即影响企业短期、中期和长期的现金流量、融资渠道或资本成本。对于不能“合理预期”会影响企业发展前景的风险和机会,不在IFRS S1要求披露的范围内。同时,需披露的是“重要”的信息,即这些信息的披露如果存在遗漏、错报或模糊,会影响财务报告使用者的决策。对于那些不“重要”的信息,也不在IFRS S1要求披露的范围内。

(二)质量要求

可持续发展相关财务信息需具有可比性、可验证性、及时性和可理解性。可比性即披露的信息与企业历史信息可比,还要与其他企业,特别是同行业的企业信息披露可比。可验证性即不同知识背景的独立个体关于信息是否客观表述能基本达成共识。及时性即决策者能够及时获得信息。可理解性即信息披露应当清晰、简明扼要,与其他财务报告信息可明确区分,避免提供与企业无关的通用信息,或者重复提供财务报表和其他报告中已有的内容。

三、主要披露内容

IFRS S1共有28条核心披露规定,涵盖了治理情况、战略、风险管理、度量标准和目标四个主题的信息披露要求。

(一)治理情况

企业需披露其用于监测、管理和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会的企业治理流程及各类控制手段,包括治理主体和管理层的角色两方面内容。

1.治理主体

企业需识别出对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治理机构或个人,包括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或者承担类似职责的其他机构或个人。一方面,需披露机制建设情况,即该机构或个人的岗位职责、职权设置、角色定位以及企业其他政策中,如何体现该治理主体在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会方面所承担的责任。另一方面,还需披露具体的治理行为,如相关治理主体如何监督相关风险和机会的目标设定以及实现进程,是否以及如何将相关绩效指标纳入薪酬政策。

2.管理层的角色

管理层是企业运转的具体组织执行者,治理主体对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和决策最终需要管理层组织落实。因此,企业需要披露管理层是否被赋予相应的角色、取得必要的授权,以及治理层如何监督管理层相关履职情况。还应披露管理层是否使用控制措施和流程来监督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风险和机会,以及这些控制措施和流程如何与企业其他内设职能模块相结合。

(二)战略

战略是IFRS S1中披露要求最多的部分,共有15条要求,占核心披露内容的比例超过50%,反应了企业在可持续发展方面最关键的信息,包含相关风险和机会、商业模式和价值链、战略和决策、财务表现和现金流、弹性五方面内容。

1.相关风险和机会

企业需描述其识别出的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会,并具体说明这些风险和机会发生的时间和跨度(即短期、中期、长期)。IFRS S1允许不同企业对于短期、中期和长期时间范围有不同定义,但企业需要解释其所做出的定义,以及这些跨度如何与企业的战略规划范围相联结。

2.商业模式和价值链

企业需描述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会对于其商业模式和价值链的影响,并具体描述影响较集中的部分,如地理区域、设备、资产类型等。

3.战略和决策

企业需披露其在战略和决策制定过程中如何应对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会,既可以是已经采取的行动,也可以是工作计划,既需要披露定量信息,也需要披露定性信息。除了本期情况,还需披露上期披露的计划的执行情况。同时,企业对风险和机会的权衡取舍也需披露,如在决定新业务地理位置时,如何权衡该业务对当地环境的影响以及可能创造的就业机会。

4.财务表现和现金流

该部分是“战略”主题中最重要的内容,既要披露定量信息,也要披露定性信息。具体而言,企业需披露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会如何影响报告期的财务表现和现金流,及其在短期、中期、长期可能发生的变化。如果预计下期财务报表中的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可能发生重大调整,还需披露相关的风险。

不过,IFRS S1允许在满足一定条件时不披露定量信息,包括:(1)无法单独识别该风险和机会对企业的财务影响;(2)对相关信息进行估计时所面临的不确定性过高,以致于无法使用所获得的定量信息;(3)企业没有足够的能力、资源提供定量信息。

但是,企业需解释为何不披露定量信息,并补充提供相关定性信息;还需披露未披露定量信息的风险和机会与其他风险和机会结合对企业财务的综合影响。

5.弹性

弹性即企业调整适应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会所带来的不确定性的能力,企业需定性和定量(如果适用)地评估其弹性,包括如何开展评估以及评估的时间范围。

(三)风险管理

企业需披露其识别、评估、排序和监控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会的流程和政策,包括各类输入数据和参数,是否以及如何运用场景分析来获取信息,如何评估风险性质、可能性和影响力,是否以及如何确定相关风险与其他风险的优先级,如何监测这些风险,以及相关流程与上一期相比所发生的变化。

(四)度量标准和目标

对于每一个可明确适用IFRS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准则的风险和机会,企业均应披露其衡量和监测该风险和机会,以及企业与之相关的表现的度量标准。对于不适用IFRS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准则的风险和机会,企业应识别出能代表该风险和机会并与报告使用者决策相关的信息,在与IFRS披露准则不冲突的前提下,参考可持续发展会计准则委员会(SASB)的度量标准,在此基础上可参考同行业或地区其他企业所做的披露。针对每一个度量标准,企业需披露计算方法和输入数据,以及相关计算方法和假设存在的局限性。

在目标方面,企业需披露其用于监测战略进度的具体目标,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企业达到的目标,以及对这些目标的度量标准。包括这些目标是定性还是定量的,涵盖的时间跨度和基期时间,相关的里程碑标志和中期目标,企业在每个目标上的表现以及趋势和变化分析,相关修订和解释。

四、其他一般披露要求

除了核心披露内容外,IFRS S1还规定了其他一般披露要求,包括其他指引来源(即企业需满足、或在IFRS信息披露准则不适用的情况下可参考的其他指引和准则),报告主体和时间,可比信息,合规性陈述,判断、不确定性和以前期间错报,关联性信息。其中,报告主体和时间以及关联性信息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相关工作的组织,可予以特别关注。

(一)报告主体和时间

报告主体:IFRS S1要求可持续发展相关财务披露的报告主体与财务报表的报告主体一致,例如,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标准并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母企业,需披露自身及其子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财务信息。

报告时间:企业需在报告财务报表的同时披露其可持续发展相关财务信息,且应与财务报表涵盖同一报告期。企业一般以12个月为周期编制财务报告,但IFRS S1允许企业基于实际需要采用其他报告周期(例如52周)。

(二)关联性信息

企业需披露两类基本关联性,一是可持续性发展各要素之间的联系,例如不同的风险和机会之间的联系;二是不同披露内容之间的联系,例如“核心披露内容”中四个主题之间的联系,以及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与其他信息披露(例如企业普通的财务报表)之间的联系。同时,在编制可持续发展相关披露时使用的数据和假设,应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保持一致。如果企业采用货币作为可持续发展信息的计量单位,应与财务报表列报货币保持一致。

五、对中国的启示

(一)打破企业组织边界,加强价值链信息交互

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会来源于企业对自然资源和多种经济关系的依赖和互相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水、土地、能源等资源,以及与劳动力、供应商和当地社区的关系。在资源逐渐紧缺,经济关系复杂化的背景下,这样的依赖和影响关系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财务表现和投资价值等都会产生明显的正向或负向影响。可以看出,IFRS S1正是基于这样的理念,从投资者的需求出发,规范企业在整个“价值链”上所面临的风险和机会的识别和报告。

IFRS S1十分重视“价值链”的概念,即一系列与企业商业模式和外部运营环境相关的交互活动、资源和联系,而中国目前还缺乏从信息披露角度对价值链和相关信息收集、运用的认识。因此,要符合可持续发展基本理念、满足投资者期待,中国企业在信息披露方面需尽早打破法人主体边界,从更高角度识别价值链以及自己所处的位置,更全面地认识和规划未来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工作。除了关注自身,更要识别和获取价值链上相关企业的信息以及对自身的影响,并定位到“可合理预期”的风险和机会相关的“重大”信息,逐步将这些信息的收集和披露纳入自身信息披露的系统建设和工作流程中。

(二)全面认识利弊,理性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统一的可持续发展财务信息披露规范,有助于投资者获得相关的信息,基于此作出更好的决策。对披露信息的企业而言,其自身和价值链上其他企业的数据质量将得到提高,这对企业治理、战略发展、资本渠道和成本、企业声誉等方面都会产生积极影响,相关报告的流程也可能简化。同时,企业能更及时把握价值链上新的商机,更快调整业务方向,增强业务弹性和发展能力。

另一方面,从IFRS S1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可持续发展财务信息披露并不仅仅关注各类可量化、货币化信息,更关注企业组织架构、治理方式、战略方向、管理流程、企业文化等基础设施是否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因此,无论投资者还是披露信息的企业,都需要投入大量资源提升甚至重塑其基础设施,这些成本在信息披露规则建立的初期可能会很高。投资者可能需要建立或修改其内部系统,调整数据收集和分析流程。而企业则需要招聘额外的员工,改变数据收集、分析和报告的方式,建立或修改内部系统。企业的会计政策也可能随着信息披露的需要而调整,例如对或有负债的估计,对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等。

如何权衡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的利弊是中国监管部门和众多企业需要提前谋划和统筹考虑的问题,在看清收益的同时,也要准确判断可能付出的成本。既要避免消极逃避,错失发展机会,也要量力而行,步步为营。苹果公司等西方企业已经在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方面有较为丰富的经验,随着这些企业经验曲线的推进,实施信息披露的成本可能逐渐降低。中国在推动相关体系建设时,可以加强与外国成熟企业的交流和学习,既能提高自身规则与国际规则的融合度,也可以充分利用他国经验降低实施成本。

(三)尊重客观实际,循序渐进完善体系建设

IFRS信息披露体系由一般要求(即IFRS S1)和专项披露要求(目前发布了气候相关的要求)组成,并不是一个准则包揽全部要求。这种从一般到特殊的制度体系,将披露工作模块化,使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适用的模块,避免一次性承担过高的披露成本。同时,除了前文所述企业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不披露“财务表现和现金流”定量信息之外,在采用IFRS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的第一年(即2024年),只需披露与气候相关的风险和机会,并且可晚于其财务报表发布时间披露,还可以不提供比较信息。

可见ISSB在制定信息披露准则的时候,已经提前考虑了企业可能面临的困难及其他外部阻力,并在IFRS S1体系设计和具体规定中嵌入了相关安排,这值得中国监管部门借鉴。我国幅员辽阔,各省(区)经济发展差异较大,企业的现代化水平也参差不齐,如果不考虑各地和不同规模的企业实际,一方面可能增加体系建设和信息披露成本,本末倒置占用过多资源披露信息而不是真正培养可持续发展能力;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制度落地难度,削弱监管效果。中国在制定相关制度时,可采用先分后总的思路,分地区、分行业、分规模,针对性地提出与国际规范接轨的信息披露要求,再提炼出共性问题作为通用规定,并可在重点区域和与环境关联度较高的企业开展试点,经验成熟后推广,逐步建立起全面、可行、有效、国际化的披露体系。

主要参考文献:

[1]黄世忠,叶丰滢,王鹏程等.中国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制定的策略选择[J].财会月刊,2023,44(11):3-7.

[2]卢家锐.ESG信息披露透明度对企业融资成本的影响研究[D].吉林大学,2023.

[3]何越.上市企业ESG表现对财务绩效的影响研究[J].财务与金融,2023(03):14-22+38.

责编: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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