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戊奇荒中陕西的灾害应对
2024-06-17王开明
【摘要】丁戊奇荒是光绪初年的一场严重灾害,发生于清政府着力解决新疆问题的关键时刻,妥善应对这场灾害成为陕西省的重要任务。清代完备的荒政体系再次发挥作用,通过整顿官僚体系、依靠基层士绅力量积极救灾、维护基层社会秩序等手段,陕西大体平稳度过灾年,也保障了新疆战事的顺利结束。
【关键词】丁戊奇荒;陕西;灾害应对
【中图分类号】K252;D6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7-2261(2024)11-0011-04
【DOI】10.20133/j.cnki.CN42-1932/G1.2024.11.003
丁戊奇荒是光绪初年发生的一场重大灾害,具有波及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破坏力巨大的特点,对当时陕西影响剧烈。目前丁戊奇荒的相关研究区域集中在当时的山西、河南、直隶等省,关于陕西的研究,仅有张银娜从渭北诸县地方政府角度探讨了丁戊奇荒发生后的各种应对措施[1],未能着眼陕西省政府层面谈这一问题,也未涉及中央政府的应对问题。本文尝试将陕西省与州县地方政府的灾害应对措施相结合,兼顾中央层面的救灾举措,系统梳理陕西省在丁戊奇荒中的应对特点,总结其中的历史经验。
一、丁戊奇荒与陕西灾情
(一)丁戊奇荒
丁戊奇荒是1875-1878年旱灾引发的特大灾荒,1877、1878两年最为严重,按干支纪年,1877年为丁丑年,1878年为戊寅年,因此称为“丁戊奇荒”。这场灾难主要波及晋、冀、鲁、豫、陕五省,并殃及陇东、川北、苏北等地,被时任山西巡抚曾国荃称作“二百余年未有之灾”[2]33,学者估计1.6~2亿人受灾、死亡高达900~1300万人[3]272。其根本原因,夏明方总结为“近代以来国内封建主义日益腐败的政治制度和残酷的经济剥削、国外资本主义日趋加深的经济侵略”[4],气候原因是1873-1878年的厄尔尼诺现象较强,东亚季风减弱[5]。此外,仓储制度衰败、农民负担过重、吏治腐败、战乱和生态恶化,都是这场惨剧的成因。
(二)时代背景
光绪初年的关中地区残破不堪。1862年以来关中战乱频仍,回民起义、捻军入陕造成人口锐减,土地成片抛荒,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1869年以后,战乱告一段落,但陕西地处战争物资供应前线,征派苛繁,使刚刚遭受战争创伤的关中人民更加贫困[6]353。在陕甘总督左宗棠看来,陕甘地区“频年被贼蹂躏,农业旧荒,积欠钱粮无从征解”[7]6。
时值朝廷命左宗棠收复新疆,陕西承担了后勤任务。1875年3月,朝廷任命谭钟麟接替曾国荃出任巡抚[8]133下,丁戊奇荒就发生在他的任内。清廷任命左宗棠的同月,上谕说“西征粮台,已谕左宗棠责成陕西藩司经理,应行奏催及咨行各省事件,呈由陕西巡抚核”[8]56下,即陕西省分担了西征大军的部分后勤工作。粮台不仅负责转运粮食,还要保障饷银和军械、火器等后勤物资的运输[9]100。
(三)陕西省受灾概况
1877年之前,陕西灾情尚不严重,1877年旱灾波及全省。这年陕西全境有80多厅州县因灾缓征钱粮,全省几无幸免,九月朝廷下令缓征陕西受灾49厅州县钱粮[8]806,农历十二月初七(1878年1月9日)上谕又说,“缓征陕西……三十九厅州县被灾地方新旧额赋有差”[8]872上。《申报》记载了各县受灾惨状,“秦中自去年立夏节后,数月不雨,秋苗颗粒无收,至今岁五月,为收割夏粮之期,仅十成之一,至六七月,又旱,赤野千里,几不知禾稼为何物矣……同州府所辖……及近各州县,民有菜色,俱不聊生”[10]。醴泉东门外挖掘两个“万人坑”掩埋尸首,城中水井被小儿尸体填满,吃石粉致死、在粥厂拥挤致死者不计其数[11]卷14,4。1878年仍有55个厅州县受灾严重,朝廷“蠲缓陕西大荔……五十五厅州县被灾村庄额赋有差”[12]203下。同年年底,巡抚谭钟麟上奏称“赈务告竣”[12]259下,标志着灾情高峰终于过去。
这场特大灾害中,关中是陕西主要受灾区域,而渭北甚于渭南,又以关中东部同州府最为严重。关中在1877-1878年各厅州县连续两年都有蠲免、缓征钱粮的记录,说明普遍受灾。从记载看,“(饥民)扶老携幼百十成群,纷向渭河南各州县转徙流离”[13]510-511,渭北饥民大量涌向渭河以南地区,渭南情况稍好于渭北,“陕西凶荒自道光二十六年以来最重者莫如光绪三年,雨则稀少禾苗枯萎,平原之地与南北山相同,而渭北各州县苦旱尤甚”[14]卷127,23。渭北诸县受灾程度也有区别,关中东部的同州府情况更为严重,这里农田水利不发达,“惟仰泽于天,不为灌溉计”[15]卷14,24,一遇旱灾则损失惨重,1881年同州知府称“光绪丁丑陕西岁大旱,同灾尤棘”[15]卷14,23,下辖的澄城“光绪三年,大饥,人相食……死者十之六七”[16]卷11,6,蒲城“至四年夏,饿毙者三分之二”[17]卷13,6,韩城光绪三四年间“野无青草,道馑相望,盗贼蜂起,弱肉强食”[18]卷4,11。
旱灾除直接引起饥荒外,还间接引发其他次生灾害。比如1878年,澄城“狼复炽,伤人甚众”[16]卷11,6,“秋大疫,死者无算”[16]卷11,6。
人在极端情况下容易铤而走险,即天灾导致人祸。1877年,大荔、蒲城发生了饥民拦路抢粮事件,韩城白马川有“土匪”聚集,“……据称近闻陕西同州府属之大荔、朝邑、郃阳、澄城、韩城、白水、各县,因旱歉收,麦田不过十之一二。华阴、华州、潼关等属,秋苗尽为田鼠蝗虫所害,粮价骤增。大荔、蒲城等处,抢粮伤人之案递出。韩城之白马川,聚人数千,游勇土匪,互相煽乱,并有军械旗帜”[8]762,蒲城“刀匪”入县城劫狱击杀知县,“……刀匪乘机蠢动,七月间突有已革武生屈继仁,纠众拥至蒲城县,爬城劫狱,焚烧衙署,该县知县黄传绅率勇围拏,旋即被戕”[8]775上,足见这里灾情严重,社会秩序已经动荡。
二、陕西省的应对举措
民国《澄城县志》提及丁戊奇荒时说,“时朝廷有事回疆,未暇赈救,死者十之六七”[16]卷11,6,将澄城县损失惨重的原因与用兵新疆联系起来,这是有道理的。当时陕西既要全力保障西征大军后勤,又要应对此次天灾,那么可能面对的局面有这样几个:一是处置得力,陕西平稳度过灾年;二是陕西在灾情中损失惨重,但未影响税赋的征收和西征大军后勤供应;三是陕西损失惨重,西征大军后勤供应不足,使得收复新疆行动失败;四是陕西损失惨重,爆发大规模动乱,西征大军惨败,动摇统治。因此,陕西此次灾情应对的底线是,全力保障左宗棠在新疆的军事行动顺利,防止受灾地区发生大规模民变。
本次灾情中,陕西省的应对举措主要有三:整顿吏治、采取赈灾措施、维护基层社会秩序。
(一)整顿吏治
督、抚有监察下属州县官员的职责,在此次灾情中,清廷曾屡次下令各地督抚加强监管,谭钟麟多次奏请惩处灾情中不称职的陕西官员。1877年谭钟麟奏报,富平知县刘志同不遵指示、设立粥厂不公导致灾民纷纷到省城控诉,署理高陵知县陈衍昌上报的灾民户口存粮数字含糊、且放任士绅舞弊,候补知县何廉等管理省城南关粥厂不利,候补知县汪凤澐在富平县协助赈灾办理不善,几人都被革职严惩[8]872。次年五月,清廷一次将他参奏的五名官员革职[12]130。
(二)赈灾措施
1.与致仕官员协作,处理赈灾事务
1877年,清廷委任前陕西布政使张瀛在陕西稽查灾情,帮办赈灾事务。张瀛是陕西蒲城人,此前一年因病从山西布政使任上解职,为官经验丰富,又熟悉本地情况,在当年“刀匪”劫狱杀死县令前后,他写信给谭钟麟告知灾情,谭钟麟方才奏请蠲缓蒲城钱粮,旋即被任命帮办陕西赈务。朝廷特派官员到各地帮办赈务,从形式上彰显了中央的重视,从作用上看,一方面分担督抚布政使的工作量,一方面也起到了监督作用。
2.官方求神祈雨活动稳定人心
丁戊奇荒中,上至皇帝,下至各级官员,求神祈雨活动的记载不绝如缕。根据《清实录》记载,仅光绪二年(1876年)前五个月,光绪皇帝就亲自前往大高殿祈雨达13次之多,此外在光绪元年至五年,还多次派遣皇室宗亲前往祠坛神庙祈雨、各省督抚前往名山大川和神庙祭祀,并表彰“祷雨灵应”的庙宇,华岳庙、太白庙在1878年得到了表彰匾额[12]288上。陕西省的各级官员求神祈雨活动也屡见不鲜,如1878年春天,韩城知县甫一上任便在韩城境内的九龙山进行祈雨活动,并亲笔写下《九龙山祈雨记》,立碑为记[18]卷4,8-9;同州知府不仅求神祈雨,还会同大荔知县和乡绅,专门在城东北建龙神庙供奉神明[15]卷14,23-24。
中国古代有天人感应的理论,若发生自然灾害,则是“天象示警”,系上天降下的惩戒,只有诚心侍奉神明,才能免于灾祸,这种思想在民间十分盛行,官方顺应这种思想,在灾害发生时进行求神祈祷活动,并大加宣扬,引导民众视线,一定程度上转移了百姓对官府的不满情绪,起到安抚民心、防止民变的作用,因此也是应对灾荒的重要措施。
3.减免、缓征受灾地区赋役,稳定局势
减免、缓征灾区赋役,是应对灾情的通例,清代蠲免、缓征是写入《大清会典》的救荒措施。蠲免即将应征收的税赋减少或免除,有明确的步骤,需要由州县查明数目后上报布政使核实,再张贴告示公布[19]30。若受灾程度稍轻,则会缓征灾区税赋。
前文已述,陕西大规模缓征、减免钱粮发生在灾情最重的1877-1878年,此项举措实际作用不是直接救助灾民。1877年,同州府发生严重民变,先是韩城、郃阳有“匪徒”聚集,之后蒲城知县在围捕“刀匪”过程中被杀,于是九月上谕指示巡抚谭钟麟“至所称渭南、临潼、富平等县,催科甚急,小民无计谋生,恐致激成事端”,命令他“即行查明灾区轻重,奏请蠲缓钱粮,以示体恤”[8]791下,说明初衷是防止激起民变。
4.赈济灾民,降低灾害损失
丁戊奇荒中,各省赈济活动包括官方主导的官赈、民间组织的义赈和外国人组织的洋赈,陕西主要实施的是官赈。
官赈是传统赈济的主要方式,具体有直接发放钱粮给灾民和粥赈两种。直接发放钱粮,需要按照受灾程度确定发放的时间长短,一般持续数月,直到灾情过去,根据实际情况,对于有偿还能力或受灾较轻的灾民实行有偿赈贷和赈粜,对于不具备以上条件的灾民,则发放少量钱粮保证活命。根据谭钟麟的奏报,从1877年九月初一到次年六月底,陕西省“统计各属赈过极、次贫男女大小口三百一十四万口有奇”[20]374。粥赈则是在受灾地区和灾区人口聚集的聚落设立粥厂,通过施粥保障灾民基本的食物,陕西在省城西安和各受灾州县都设有粥厂,尽量确保灾民不致饿死。粥厂的位置、数量会根据灾情变化而调整,如富平知县革职后,继任者遵照谭钟麟指示救灾,因城北流民众多且没有有效的组织管理,“特于北关外太元庙内设立粥厂一处”[21]卷10,7。
5.筹措钱粮,保障赈济
因陕西缺粮,需从外省购入大量赈灾粮食。1877年8月,谭钟麟上奏折请求挪用各省所欠陕西协济专饷,以及闽粤海关、江汉关应运往陕西的饷银赈济[8]775-776,解除陕西无钱买粮的窘境。自镇压太平军开始,清朝陆续在全国设置厘卡,向坐商收交易税“坐厘”,向行商收流通税“行厘”,厘卡数量众多,统属复杂,严重影响商业流通,会降低粮食的运输效率。谭钟麟无权命令河南、湖南、湖北的厘卡,于是上奏清廷,由清廷统筹数省,为陕西赈灾粮食提供便利。1878年春,编修崔志道上奏,“陕省赈务需款尚多,西征现已报捷,兵饷如有可以酌裁之处,请饬左宗棠腾挪拨济”[12]71上,清廷于是令左宗棠酌情办理,与前述取消厘金征收的举措相同,陕西省无权调用西征饷银,须清廷居中协调。
1877年9月上谕称,购买运输粮食所需费用为数不少,要求左宗棠、谭钟麟尽力动员陕甘士绅、商人捐银[8]793下。以泾阳为例,丁戊奇荒中,官员、有功名者、商人纷纷捐钱捐粮助力,有两人除各捐银数千两外,还直接襄助赈灾事务[22]卷14,10-13。他们的事迹被记入官方编纂的县志中,是一种精神褒奖,此外还有许多受到物质褒奖的乡绅,如赐予出身等。
另外本次赈灾中,组织中国近代第一次义赈的东南沿海地区士绅也捐助了银两。自光绪三年八月至光绪五年二月,上海的各省士绅商人为直隶、山西、河南、陕西四省赈灾筹集规银27万余两,其中分两批运往陕西共13000两[23]5285,5287。
6.任用士绅,协助赈济
清代的官僚队伍总规模不大,胡恒认为文官规模基本维持在14000人上下,晚清文官数量稍有扩充,也不超过两万人[24],清代内地县级单位有一千多个,平均到每县,正式的官员数量屈指可数,于是常设各种无品吏员协助处理日常工作,当遇到天灾类突发事件时,县城以外的广大乡村地区人手仍不足,必须另寻合作势力。各州县的赈灾,依赖士绅等地方基层势力,他们在县下有较大影响力,又较为富足,受灾情影响较小,既能为赈济提供物资保障,又可以协助官府组织赈灾活动。在救灾过程中,韩城、大荔、富平、蒲城等受灾严重的县,也普遍依靠地方基层势力协助组织救灾。最具代表性的是韩城,知县在《光绪三年赈务碑记》中写道,他上任之初“无从措手”,后来县中“贤士大夫”协助赈灾,“或专司赈务,或专劝捐输,均能任怨任劳,即采买转运查灾,各绅商亦多昼夜奔驰,不辞劳瘁”[18]卷4,11,在本地乡绅商人的帮助下,韩城赈务才得以正常运转。
7.推行区田、代田法抗旱减灾
1877年冬,官员上奏请求在受灾严重的晋、豫、陕三省推行区田法,清廷即令三省巡抚按实际情况予以办理[8]860上。区田法始见于西汉《氾胜之书》[25]38,是一种用于抗旱的耕作方法,将不常耕作的荒地划为许多有间隔的矩形区域,在这些小区域内精耕细作,以求高产,被历代视作应对旱灾的重要手段。区田法往往与代田法并称,代田法最早由汉代赵过推行,“过能为代田,一亩三甽,岁代处,故曰代田”[26]1138,即在一亩田地上纵向挖出三条沟,沟垄隔开,每年轮换耕种,这样能恢复土地肥力,抵御风灾。
当时同州大荔县在知县主持下,大力推行区田、代田法。知县亲自在城东关租地数亩耕种,为民众做示范,并刊刻图示,推广到全县,两名生员带头施行,“岁旱减收,尚每亩得谷两石余”[23]5844,得到左宗棠赞赏。知县还在亲自实践后总结了两种方法优劣,认为代田法适合容易灌溉的土地,如果取水困难,则适合区田法。
8.兴工代赈,安置灾民
兴工代赈是应对灾害的惯常做法。1878年春,有御史上奏清廷称“陕西省城至临潼五十里间,水失故道,请疏治灞浐,俾达渭河”[12]31下,请求以工代赈,得到批准,遂下令由巡抚负责办理,陕西省遂开始施行。大荔县知县周铭旂兴修水利,他计口分工,安排灾民在平地上开凿水井,新开三千多口,按照工程难易程度,每口井发放小麦一到两斗,同时还疏浚铁镰山下干涸的泉水,在胶泥沟等处开凿水渠,在河滨架设水车灌溉农田,这些工程也都需要大量人力投入,起到了安置灾民、兴修水利抗旱的效果。
(三)维护基层秩序
陕西省官府对民变与叛乱采取了坚决镇压的措施。1877年,陕西一队士兵行至泾阳县哗变,攻入城中抢夺财物,杀人放火,谭钟麟立刻派出总兵姚文广等追击,“本月(十月)初三日至子午峪口,将溃勇四面兜围”[8]818上,将其一举消灭;差不多同时,谭钟麟还派兵镇压了同州的几股民变。
在基层,各项赈灾活动仍然依靠平时的基层组织方式进行。例如蒲城县当时依靠“联”这一组织:“……县地方辽阔,所管民户一百零八联……卑职会同委员及绅耆公同酌议章程,除富联自捐自散外,所有极贫、灾种之区,一面清查户口一面散发赈粮……”[17]卷3,20-21大荔县则依托县内四十二保赈灾,又设置路、团等组织,“统计荔邑四十二保,分为十二方……乡间村各为团,各以路总统之”,“荔邑四十二保,向分四十二团……惟各保散处各方,地势参错,头绪较繁。兹拟按十二支分为十二路”,用以维持基层治安[15]卷14,25。
在这次灾难中,陕西特别是关中东部地区损失惨重,但仍在可承受范围,未出现社会秩序崩溃和大规模民变,西征大军没有后顾之忧,新疆战事在灾情最重的1877-1878年基本结束,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地方政府处置灾情得力,保障了国家重要战略的推进。
三、历史经验
统一领导是应对重大灾害的前提。在应对丁戊奇荒过程中,陕西省政府发挥了协调各方力量的作用,受灾各州县政府则是救灾措施的直接领导者。陕西省政府与中央通力协作,保证省内灾情及时上报、受灾地区获得蠲免、叛乱从速平息、赈灾钱粮源源不断、不合格官员适时裁撤,在省府监督管理下,受灾各州县基本尽到赈灾职责,维持了荒政体系的正常运作,发挥出了应对灾害的正向作用。
建立完善的救灾系统是应对灾害的有力保障。陕西省为救灾而采取的各项举措,基本属于既有荒政体系内容。表明清朝建立并维持的灾害应对系统是成熟有效的,对处理各类灾害具有不可或缺的意义。生产水平低下、缺乏现代防灾减灾技术的中国古代社会,正是依靠不断完善的荒政系统,才能抵御各种天灾的侵袭。
掌握基层是应对灾害的必要条件。整个赈灾过程中,陕西各级官府尽力维持着对基层的掌控力,以保证基层社会秩序的稳定,这是中国历代政府救灾留下的具有普适性的经验。为了维持这种掌控力,州县官员选择依赖地方士绅的力量,反映出清政府基层治理能力的不足,造成这种局面,表面上看是政府官员数量严重不足,其实质是古代社会基层势力强大,国家力量无法伸入乡村,只有地方士绅配合,国家政令才能通达。时至今日,“皇权不下县”早已成为历史,但政府对基层的掌控不能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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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开明,男,山东淄博人,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中国史专业博士生,研究方向:区域历史地理、历史农业地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