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工资总额分配方式研究
2024-06-16王安慧
王安慧
工资总额分配是国有企业薪酬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随着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一适应、两挂钩”原则的确定,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必须调整传统的工资总额分配方式,以提高企业内部运营效率,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现阶段,很多国有勘察设计企业采用二级分配方式(即工资总额确定后先分配至企业各部门,再由各部门分配至员工)来分配工资,然而这种方式可能会导致企业内部工资分配不公平。基于此,本文介绍了工资总额分配的基本原则,分析了目前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工资总额分配方式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两种工资总额分配方式的建议,即建立以项目收益为基础的工资总额一级分配方式和建立以工时及绩效考核为基础的工资总额二级分配方式,这些建议旨在为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完善薪酬管理机制提供有益参考。
一、工资总额分配的基本原则
第一,公平性原则,即薪酬分配应遵循公平、平等的原则。根据员工的职责、贡献和绩效来分配薪酬,以确保员工的付出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
第二,激励性原则,即薪酬分配应起到激励员工努力工作、提高企业整体绩效的作用,从而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灵活性原则,即薪酬分配方案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以确保企业能够有效应对日益复杂的市场环境和激烈的市场竞争。
二、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工资总额分配方式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国有勘察设计企业采用以营业收入为基础的工资总额一级分配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激励项目团队积极创收,但是未充分考虑成本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导致工资总额增幅远高于企业经济效益增幅,从而造成企业成本过高、利润率下降,影响了企业的长远发展。
另一方面,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在工资总额二级分配过程中存在员工之间工资差异较小的问题,可能会导致员工产生懈怠情绪,不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此外,部分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在工资总额分配过程中仅依据工作量这一单项指标来决定员工工资,而忽略员工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态度等关键因素,影响了工资分配结果的公平性与公正性。
三、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工资总额分配方式的优化策略
(一)建立以项目收益为基础的工资总额一级分配方式
1.以项目收益为基础的工资总额一级分配方式的建立条件
第一,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将每一笔营业收入和所发生的成本进行比较,确保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相匹配。
第二,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应仔细区分各业务类型下的细分项目种类及专业种类,并将一个大型或中型项目根据营业收入拆分成不同的专业类型。
第三,除委外成本和直接成本外,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其他生产部门所发生的折旧、内部消耗等成本均应按比例分摊至项目成本中。
2.以项目收益为基础的工资总额一级分配方式的建立
(1)根据企业经营范围确定所承接的业务类型、项目类型
由于勘察设计业务较为繁杂,因此,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经营范围,先确定承接的业务类型,再将承接的业务类型细分为具体的项目。
以表1所示的公路工程类业务为例。该业务可细分为公路勘察类项目和公路设计类项目。而公路设计类项目又可以细分为主体工程、交安工程、机电工程、绿化工程、房建工程等专业类型。
(2)根据不同项目类型确定工资总额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是计算工资总额的关键指标,其设置的合理性直接影响着工资总额分配的公平性。在工资总额实际分配过程中,由于各种业务类型及项目类型的收益率不同,因此,国有勘察设计企业需要对不同的项目类型设置不同的计提比例。在设置计提比例时,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应根据以往对应项目类型的营业收入、委外成本、其他分摊成本等,并结合同行业企业的收益率及工资总额情况,综合确定计提比例。对于同一项目的不同专业,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可以通过设置专业系数来调节计提比例。
(3)以项目收益为基础的工资总额一级分配方式的影响因素
①项目收益率。项目收益率是确定工资总额的重要因素。如果项目实际收益率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就意味着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成本偏高的问题,从而导致工资总额减少。因此,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在进行工资总额分配时,应充分考虑项目收益率对工资总额的影响,并根据项目类型设置基准收益率及浮动区间。
公路勘察类项目基准收益率浮动区间如表2所示。以公路勘察类项目为例,该项目的基准收益率浮动区间为A~B,当项目实际收益率低于A时,企业需相应扣减该项目的工资总额;当项目实际收益率在A~B区间时,企业可以正常计算该项目的工资总额;当项目实际收益率高于B时,企业可以相应增加该项目的工资总额。
②坏账准备。坏账准备是企业为应对可能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而提前设置的一种准备金。当坏账准备过高时,企业利润就会下降,工资总额也会相应减少。因此,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在计算工资总额时,需要考虑坏账准备对工资总额的影响。例如,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可以单独制定坏账准备对应扣减工资总额的办法,也可以将坏账准备纳入企业各部门成本中,并从项目收益中扣除。
③绩效考核奖惩。绩效考核结果通常会对工资总额产生直接影响。由于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在工资总额核定时已充分考虑收益因素,因此,其在进行绩效考核时应注重项目质量、项目进度和业务拓展等方面,并根据最终的绩效考核结果来调整工资总额。
(4)职能人员的工资总额确定
国有勘察设计企业作为竞争类企业,其工资总额分配应向一线生产人员倾斜,并将职能人员工资总额与生产人员工资总额挂钩。例如,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可以根据生产人员工资的平均值,并结合职能人员所在岗位的岗位系数,确定职能人员的工资总额。
(二)建立以工时及绩效考核为基础的工资总额二级分配方式
1.以工时及绩效考核为基础的工资总额二级分配方式的建立条件
(1)准确核定工时
核定各项目的基准工时是建立工资总额二级分配方式的基本条件。以公路设计项目为例,该项目按照设计阶段可划分为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其中,初步设计阶段又可细分为路线路基、互通立交、桥涵等专业类型。在完成每个专业项目时,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应参照以往完成项目的实际情况及行业标准核定基准工时(见表3)。
(2)明确考核指标
合理设定绩效考核指标及考核标准可以为企业调整员工薪酬提供有力依据。由于工作量已在工时中得到体现,因此,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在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时无须重复设置与工作量直接相关的指标,而应根据自身实际对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如表4所示。
2.以工时及绩效考核为基础的工资总额二级分配方式的建立流程
第一,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各部门可在一级分配方式计算的部门工资总额的基础上,预留一定比例的工资总额,且该部分比例不得超过20%。
第二,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各部门应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准确核算部门人员在年度内完成的工时情况,并根据工资总额情况初步确定工时单价。
第三,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应严格开展员工绩效考核工作,明确考核主体,根据具体的考核指标及标准来评定员工的绩效表现。
第四,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应将绩效考核结果应用于员工薪酬分配。具体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将绩效考核结果转变为考核系数,并按照考核系数调节员工的基准工资总额;二是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将部门预留的工资总额按比例直接分配。
第五,如果预留的工资总额在分配后出现不足或结余,那么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可适当调整工时单价或额外奖惩。
3.以工时及绩效考核为基础的工资总额二级分配方式的影响因素
岗位职责和人员稀缺程度等因素会对工资总额分配的公正性与合理性产生影响。在岗位职责方面,由于项目负责人、专业组组长和一般技术人员的岗位与职务不同,他们的工作内容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应在核定基准工时后,设置岗位系数加以区分。在人员稀缺程度方面,由于国有勘察设计企业涉及的专业领域相对广泛,无法确保所有专业设计人员的工作量都较为饱和。因此,如果某一专业仅有一名设计人员且全年工作量不饱和时,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就应对其稀缺程度进行评估,并在薪酬分配上做出相应调整。
4.职能人员的工资总额确定
一方面,由于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在定岗定编时已按照工作量核定了职能人员的岗位职责并形成了岗位说明书,这为职能人员的薪酬分配提供了明确依据。因此,企业不能再按照工时制来核定职能人员的工资,而应直接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薪酬分配。这不仅可以体现职能人员在工作中的实际贡献,还可以激发职能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另一方面,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应根据岗位说明书列明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对职能人员进行考核,以确保绩效考核内容的具体性和针对性,避免绩效考核与实际工作脱节。
四、结语
综上所述,工资总额分配方式对国有勘察设计企业的经营发展至关重要。它不仅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还关乎着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与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因此,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应不断优化工资总额分配方式,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分配制度,以确保薪酬分配的公平性与透明度。同时,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应顺应时代发展趋势,推进工资总额管理和分配方式的市场化进程,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进而促进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作者单位: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