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产数字化质量保证技术要求》编制说明
2024-06-16曾萌
曾萌
曹萌,博士,高级工程师,上海药品审评核查中心创新与监管科学发展部副部长,主审审评员,国家药品检查员。东南大学和美国马里兰大学联合培养生物医学工程博士、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博士后。曾主持承担国家药典委员会标准提高课题、中国上海市药监局专项课题、中国博士后基金;曾参与973、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重点项目等多项研究课题。长期从事药品数字技术审评、先进制造、先进治疗产品等领域监管科学研究工作。
2020年1月,在上海药品审评核查中心召开的数字技术赋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研讨会上,陈桂良主任首次提出药品CMP需要数字QA技术辅助防控风险的理念,倡导上海的企业与监管机构合作开展标准研究、先行先试。2021年8月,上海药品审评核查中心牵头细胞治疗企业和跨国大型制药公司,联合上海医药行业协会共同编制的团体标准《药品生产数字化质量保证技术要求》(T/SHPPA010-2021)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此标准填补了国内药品数字化质量保证相关标准领域的空白,率先以团体标准的形式明确了DQA的概念和技术要求,加速生物医药产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及其进一步现代化。
1编制背景
“四个最严”是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体系的基本要求,对于药品生产来说,GMP符合性是企业岿须遵守的底线。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新政实施背景下,存在企业合规焦虑和监管风险焦虑的实际问题。事实上,我国大多数药害事件是由故意或技术原因造成的,这表明持有人的履职尽责能力与监管部门的高期望值之间仍然存在差距。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于2019年颁布,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药品质量关键责任得到了进一步明确,但尚未得到充分落实,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很可能是缺乏现代化的技术辅助。
数字化正以不可逆转的趋势改变人类社会,并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以及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的《上海市生物医药产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等文件多次强调,要进一步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推动药品监管体系和能力迈上新台阶。
因此,充分借助数字技术开展药品智慧监管是提升药品安全治理水平和监管效能的重要手段,是加快药品监管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抓手。
2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围绕DQA系统构建、药品生产数据获取、数字化的合规管理和预警这3个关键指标形成了一个特定于制药生产的标准。本标准对系统构建提出了更全面、更具操作性的要求,明确要求系统之间能够互联、允许QA各方访问相应的数据以避免因接口不开放问题而导致数据孤岛,并明确指出构建过程应当规范并遵循基于质量的一致、获益大于风险等的代码原则。本标准明确了需要采集的生产工艺关键数据和质量管理核心数据,其要求更为清晰全面,对QA的管理和监管方对风险的评判更为直接有效。
本标准明确了数据传输的3种形式,要求企业制定规程划分数据传输类别,并列举了相应时效类别下的数据示例,相关内容更清晰明确,提高了企业时效性实施要求,降低潜在风险,具有创新性。本标准还明确了风险管控由高到底的3个级别,在不同级别下,根据数字质量采取相应的不同类型干预措施,并明确了违规,超时、风险、评估3个级别下的具体项目,更加有利于有区别、精细化地控制风险,提升质量保证措施的响应效率,优化措施响应的粒度和力度。
在信息畅通性方面,强调可访问性、可追溯性:明确要求在能够安全访问的同时,应具备接口或二次开发能力;要求企业打通条块化的孤立系统,打破只能各自访问系统的局面。在风险可控方面,强调可控性、易于分析、通用和标准化:明确系统安装应不影响业务运转,并且获益大于风险;兼顾孤立数据和整体数据,注重海量数据的挖掘;明确要求代码审核的规范,并提出了对前沿技术连续制造的支持。在数据采集方面,强调关键质量属性相关数据、关键工艺参数数据、关键物料数据,以及偏差数据、放行操作记录、关键授权记录、其他重要要素:关键质量属性相关数据6项,关键工艺参数数据7项,关键物料数据4项;偏差数据6项,放行操作记录4项,关键授权记录8项,其他重要要素2项。在数据时效方面,强调相应范围应有明确的书面要求:关键值和异常值要求实时显示,监测或记录类的数据可以周期性提供,个别纸质记录上的数据、无传输功能设备产生的相关数据、尚未联网设备产生的相关数据按风险规定延迟时间发布。在相应措施方面,强调根据风险等级加以明确:违规4项、超时5项情形限制违规操作;风险3项情形提示质量风险;回顾4项情形评估质量体系。
3标准亮点
3.1创新引领药品质量管理转型
DQA作为一种自动化的CMP符合性评估工具,对主导GMP数字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可以加快国内医药行业的高质量现代化发展,有利于更加精准而且自动化的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分析评价,对药品质量风险防控具有积极意义。
3.2赋能质量管理能力提升
DQA以药品生产过程质量风险控制为抓手,借助技术的进步,特别是数字化手段的运用,结合药品生产全链条计算机化系统的应用,将生产经营活动整体纳入更可靠的数据管理架构,从技术上推动药品生产质量全链条风险防控。
3.3赋能行业智慧监管
DQA有效提升药品生产管理自查自检水平,促进了疫情期间远程监管的探索和效率提升。在药品远程检查方面,已服务研发、生产许可、GMP、流通、临床等领域的20余项检查。相关自主创新技术已经申请了7项知识产权。在科学监管实践过程中,将继续推动创新成果的不断转化,以DQA为抓手,以远程智慧监管为导向,服务生物医药质量数字化创新驱动转变,促进科技进步与产业高质量发展相结合,促进效益和影响力增倍放大。同时在监管能力、时效性、有效性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检查范围广且追溯快、风险画像更精准、评价工具更先进;日常监督频次更高、审评审批速度更快。
3.4助推医疗健康水平提升
DQA持续推进企业创新转型,使创新品种不断落地,同时引导企业围绕肿瘤及免疫调节、代谢及消化系统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等重点疾病领域重点布局小分子创新药、抗体药物、细胞治疗技术,并积极探索RNA、溶瘤病毒、基因治疗、靶向蛋白降解等前沿技术在数字化方面的运用。上述各方面的进展已经大幅度提升了药品的可及性。
4实施意义
本标准填补了国内对于药品生产GMP体系下质量保证的数字化要求方面的空白,为进一步细化到细胞治疗、疫苗、药械组合产品等的管理奠定基础。本标准发布后,对药品生产质量相关的重要数据助推药品生产质量关键数据实现应采尽采、应用尽用、应管尽管、应控尽控。在未来的制药生产中,会采用很多先进的技术,这就需要更现代化的DQA工具。例如,要验证连续制造中使用的过程分析技术系统,应提供连续质量保证;对于自体细胞治疗产品,需要数字化的材料追溯系统。因此DQA技术必将在这些新兴技术领域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为人民用上创新药、优质药、放心药作出新贡献。随着本标准的实施,新技术、新方法的加持将不断提升药品质量风险防控能力。通过服务产业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成果,以数字技术守护药品安全,可以为人民健康提供更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