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视域下思政课教师评价研究
2024-06-12蒋宇婷
●蒋宇婷
教育质量能否呈上升趋势,其中起到重要作用的是教师,对教师进行评价成为提升教师教学水平与学校教育质量的关键环节。长期以来,不同学科教师评价活动一直处于探索和寻找评价标准的过程中。本文将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的背景之下,探讨不同学段思政课教师评价的问题与解决路径。
一、明确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评价的重要性
近年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在教育领域逐渐受到重视。科学完善的教师评价制度可以不断激励教师积极进取、激发自身教学工作内驱力,对教育教学工作的良性发展起到推进作用。然而,教师评价体系建设并非易事,由于学科、学段等因素的不同,不同学科、不同学段的教师评价在评价标准、评价内容、评价方式等方面存在着差异。在众多学科中,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是综合性较强的一门学科,它是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的一部分[1],也是学校完成“立德树人”任务的主要阵地。思政课表现出育人、育德的关键作用。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关键在教师,思政课教师的专业素养、教学能力、科研水平不仅影响教师个人的职业发展,影响思政课教师队伍的建设,而且关系到思政课教学质量的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的重大策略更加注重德育体系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为思政课教师队伍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解决思政课教师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提供了有效的思路。当前,不同学段的思政课教师评价标准、内容、主体等方面都有所不同,无法体现出不同学段思政课教师评价的整体性、系统性,从思政课教师队伍的长期建设角度看缺少可参考性。因此,对思政课教师进行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是推进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可为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保驾护航。
二、探寻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评价现状
从目前大中小思政课教师评价实际情况看,虽然各学段教育教学的阶段性目标与学情不同,不同学段思政课教师评价的方式方法与侧重点有所不同,但是各学段思政课教师评价体系暴露出来的问题具有共同性。对当下不同学段思政课教师评价进行分析,有助于探寻出不同学段思政课教师评价体系中共同亟须解决的问题。
一是评价标准缺乏科学性。评价标准作为评价活动的依据,是教师评价工作中的核心部分。从思政课教师评价标准看,目前部分大中小学校思政课教师的评价活动存在不系统、不科学的问题。其中,中小学思政课教师的评价标准普遍以学生的学业成绩是否进步、是否达到既定成绩目标为主要评价标准,这样的评价标准容易导致教师的评价目的脱离教师发展的实际。相较中小学学科设置的不同,高校由文、理、工、农等多样而复杂的学科组成,各学科之间特点相差甚远,但高校思政课教师与高校其他学科教师的评价标准存在同质化等问题。在高校不同的学科之间成果认定、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采用统一的评价标准,很难起到评价的激励作用,学科之间的差异化发展也会受到影响。另外,思政课教师与其他学科教师岗位差异性体现得不明显,大多数高校对教师队伍的管理都采用分类管理的办法,但是评价过程仍然需要论文、项目、获奖等条件支撑,很难区分各学科教师之间的岗位特点。从整体来看,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评价标准目前没有针对不同思政课学段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和区分,无法根据教师评价的结果给予不同学段思政课教师正确的阶段性反馈,不利于不同学段思政课教师职业生涯的发展和教育目标的达成。
二是评价内容缺乏深度性。目前,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和高校思政课教师评价过程中的评价内容各有侧重。中小学思政课教师的评价内容更侧重于课程教学指标,根据学生完成课程的作业质量、考试成绩排名、课程结束后对教师的教学反馈等对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进行评价。这些评价容易演化成教师教学的直接效果,误把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从而忽视了更重要的育人行为、方法和目的,很难全面科学地对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进行评价。相比之下,高校思政课教师的评价内容主要由课程教学和科研成果组成,在长期发展过程中逐渐呈现出数量化的倾向。在课程教学评价方面主要围绕高校思政课教师基本的教学工作量是否达标、学生对课堂教学的反馈如何、指导学生数量多少等表浅方面。关于高校思政课教师对课程的投入多少、对学生的指导是否达到培养目标等需要深入考察的方面关注程度相对不高。科研成果评价主要包含高校思政课教师申请课题的数量及层次、论文发表数量、期刊层次、文章影响力以及被引用数量等数量化、层次化内容居多,重视了表面的成果而忽略了教师个人的师德、学术道德等内在品质的评价。从评价内容来看,对大中小思政课教师的评价浮于表面现象且仍有待深入。
三是评价主体缺乏多元性。教师评价主体参与到评价活动中需要依据评价标准对被评价者进行客观评判,发挥评价主体的功能,保证评价过程公平公正。目前,大部分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评价主体还是沿用传统的评价主体,作为评价主体的是教务处负责人、教研组组长、备课组长等,教师本人无法参加到自己的评价工作中,这样的评价方式导致评价者和被评价者之间缺少沟通和交流,评价者很难作出客观的评判。教师本人无法作为评价主体的现象,不利于激发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在日后工作中改进教学工作方法以及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相比之下,高校思政课教师评价主体虽然在近几年已经逐渐凸显出多元化的倾向,但在实际评价过程中多元主体化仍然不明显、不普遍。当前,大多数高校思政课教师评价的主体主要是学校行政部门和校内同行专家,被评价的思政课教师本身没有作为评价主体。此外,校外专家与第三方评价机构参与思政课教师评价,其评价结果间接受到高校行政部门的影响。如,邀请相关校外专家对高校思政课教师进行考核评价,主要仍以学校行政部门指定的评价标准为主,对思政课教师的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评价,忽视对思政课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等。在这样的评价工作中,评价主体相对单一,缺少多元化,无法激励高校思政课教师的工作热情。在思政课教师评价过程中,评价主体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也会成为影响思政课教师评价工作的重要因素。
三、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视域下思政课教师评价策略
因此,探索合理适用的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评价体系需要贴切学生成长需求和教师发展需求,根据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面对的不同阶段学情特征,建立系统的科学评价标准,着眼于整体评价与局部评价的统一;深入挖掘评价内容,从教学、师德师风等多方面入手提升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的综合素养,促进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个人成长;不断丰富评价主体,形成评价主体多元化、多方位共同参与的评价体系。
(一)制定科学系统的评价标准
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评价体系建设应当遵循评价共同体适用发展的原则,规范制定科学系统的评价标准。首先,不同学段思政课教师需要认同相同的理念,才能接受、完成评价工作。“立德树人”是各学段思政课教师共同的责任与使命,以“立德树人”为指引,不同学段思政课教师应协同育人,共同完成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教书育人的任务。其次,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评价标准不应过分重视学生学业成绩,高校思政课教师评价标准不应与其他学科同质化,而要着眼于整体评价以学生成长为根本,依据各学段的学生学情建立促进本学段思政课教师与学生共同发展的科学评价标准。最后,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的评价在着眼于整体评价的基础上,加强局部评价建设,做到整体评价与局部评价有机统一。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问题是唯物辩证法中一对重要的范畴,要求处理问题时既要树立整体观,具备整体视野,也要立足局部,发挥局部优势。[2]如,各学校在遵循国家政策文件中的教师评价标准前提下,根据学校自身发展情况,结合学生学情、教师专业特征或个人的教育教学能力等,制定适合本校教师的评价标准,精准实施思政课教师评价工作,促进本校学生、教师以及学校的共同发展。
(二)深入建设合理的评价内容
思政课教师肩负着教书育人的重任,不仅教授学生知识,而且要传播思想。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评价内容不能仅以工作量、学生成绩、论文发表多少等进行表浅的评价,而要深入探索评价内容的合理性,以不同学段思政课教学工作为核心内容进行评价。思政课教师教学能力的高低是影响学校思政课教学质量的关键。[3]上好思政课是每个学段思政课教师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第一要务,如何做好教学设计、如何充分呈现教学效果、怎样让学生对思政课感兴趣等是不同学段思政课教师都要解决的问题。以教学为评价核心可以让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将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到教学中,经过用心的准备不仅可以出教学成果,而且能促进思政课教师科研水平的提升,达到了教师评价促发展的有利成效。此外,大部分学校在招录新教师时已经把好了新教师师德师风问题第一关,并对新入职的思政课教师开展专门的师德师风培训活动,能够让新入职的思政课教师第一时间明确作为人生导师的重大责任。学校要经常进行思政课教师师德师风的建设,让思政课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能够成为其他学科教师的标杆。
(三)选择以人为本的多元评价主体
只有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评价才会得到教师的支持和配合,才会减轻评价实施过程中的阻力。[4]根据思政课教师评价主体的不同,评价可分为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自我评价以思政课教师本人为主体,对某阶段内个人教育教学活动进行评价,可以起到“自查”“自省”的作用,也是思政课教师不断自我提升的过程。他人评价中的“他人”应是与思政课教育教学相关的人员,对被评价的思政课教师有充分了解或参与到被评价的思政课教师主持的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人才能成为评价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学生,全程参与到思政课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对课程是否达到一定的效果拥有充分的评价依据;同行,特别是承担相同课程的其他思政课教师,了解且熟悉课程教学的内容,通过互相听课、交流等方式可以对被评价人是否达到相应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和反馈;专家,通过专家督导听课制度,走进课堂了解思政课教师教学的情况,更加真切、客观地评价。可见,思政课教师评价主体应该更加丰富和多元,努力营造多元化评价主体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构建思政课教师评价体系是加快思政课教师队伍一体化建设过程中的助推器。从促进教师自身发展角度对不同学段思政课教师进行合理性评价,能够不断激发出教育者正向发展的内驱力,有助于提升思政课教师的专业素养、道德素养。在大中小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大背景下,探究思政课教师评价,有助于使不同学段思政课教师评价朝科学化、系统化、合理化的方向发展,发挥评价对思政课教学和教师执教能力提升的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