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不了的婚
2024-06-12张耀锋董雪梅丁珂
张耀锋 董雪梅 丁珂
得知办案组的来意后,杨小兰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放声大哭。她透露,当年离开河南中牟是因为她与章高印之间存在生活矛盾,她是从中牟一路要饭回到云南的
“检察官,我老婆在孩子七八岁时就离开我们回云南了。我一个人既当爹又当妈,把儿子拉扯大,没过一天好日子,现在孩子已成家,我都快60岁了,也想有个家安度晚年,可我离不了婚,没法成家呀……”面对接访的河南省中牟县检察院检察官,章高印强忍着泪水,哽咽着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章高印是中牟县刘集镇人,1991年与云南省麻栗坡县马街乡的“杨小红”生活在了一起,1992年迎來了他们的儿子。然而,自2000年左右,“杨小红”回到云南,两人便失去了联系。20多年,章高印一直和她联系不上。2023年,章高印想要再婚,便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杨小红”离婚。
“先打民事官司,又打行政官司,一年多了,法院都没有判我离婚,说是管不了这事。中间我也多次找过民政局,民政局说女方不到场,没办法办理离婚手续。我现在真是走投无路。”四处碰壁,万般无奈,2023年7月28日,章高印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到中牟县检察院寻求帮助。
离不了的婚
根据章高印提交的结婚证书,男方章高印的信息齐全,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而女方信息仅有“杨小红”的名字和出生日期。随后,检察官依法调取了中牟县民政局的章高印婚姻登记档案及其他相关证据。这些证据表明,章高印与“杨小红”的结婚登记已录入互联网,章高印想要再婚,必须解除现有的婚姻关系。同时,检察官也了解到,章高印为了解除与“杨小红”的结婚登记,于2022年3月3日提起民事诉讼,诉请与“刘某芬”离婚,法院以女方身份信息不详为由,裁定驳回起诉。2023年5月16日,章高印提起行政诉讼,诉请法院判决中牟县民政局撤销涉案结婚登记。法院以章高印的起诉明显超过五年的最长起诉期限为由,裁定不予立案。在无法通过诉讼离婚的情况下,章高印也多次到中牟县民政局诉求撤销结婚证,可由于女方没有亲自到场,中牟县民政局拒绝办理。至此,章高印无法通过协议解除婚姻关系。
群众利益无小事。在收到章高印反映的情况后,中牟县检察院引导章高印向郑州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使案件能够进入检察监督程序。2023年9月27日该案在立案监督后,办案检察官经调查发现,与章高印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的人并不叫“杨小红”,而叫“杨小兰”。
接着,办案检察官通过异地协助调查从云南省麻栗坡县公安局马街派出所调取了杨小兰、杨小红的户口信息,证明二人确实存在且不是同一个人;对章高印和其子进行了询问,并出示杨小兰、杨小红的户口证明上的照片,经二人辨认均指出与章高印共同生活的是杨小兰。
既然如此,为什么结婚证上却是杨小红的名字?杨小红和杨小兰又是什么关系?此外,杨小兰是否同意与章高印离婚,以及他们在共同生活期间所积累的财产应如何处理……这些都需要对杨小兰、杨小红进行询问,查清事实真相。
河南中牟离云南麻栗坡将近3000公里,在章高印都找不到杨小兰、杨小红的情况下,检察官又要如何凭借一份户口证明找到二人?为此,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向中牟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薛国营汇报案件查办过程及其遇到的困难,并提出解决方案:一是需要跨省异地调查取证;二是需要麻栗坡县检察院配合调查。
“绝不能因为取证难将案件搁置或依据现有证据作出决定,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解决涉案群众的急难愁盼。”薛国营在听取案件汇报后,随即安排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季广兵联系云南省麻栗坡县检察院协调配合,查找杨小兰、杨小红现居住地,将取证工作进行到底。考虑到麻栗坡县马街乡距离中牟路途遥远、地势险要和调查取证的难度,从事侦查工作多年、具有丰富调查经验的薛国营决定亲自带队前往。
将取证工作进行到底
2023年11月1日晚上7点多,薛国营一行人到达麻栗坡县检察院。两地检察干警见面后,第一时间内对案件进行研究,制定了详细的调查方案。次日一早,全体办案人员从麻栗坡县城出发,到达杨小兰家时,已经是中午。本来答应在家等待办案人员的杨小兰却临时出现了变故——为躲避询问,她连夜赶去了文山县。面对突发状况,办案人员及时调整调查方案,一是让麻栗坡县检察院检察干警与杨小兰联系,进行释法说理,消除其顾虑,争取其配合询问;二是对杨小兰的父亲进行询问和从村委会调取相关证据,从外围展开调查,确定与章高印共同生活的对象。
由于语言不通和思想上存有顾虑,对杨小兰父亲的询问工作起初进行得并不顺利。麻栗坡县检察院检察官一边翻译一边做其思想工作,才使询问得以顺利进行。当杨小兰的家人得知办案人员是为了解决章高印与杨小兰的婚姻问题,不远千里调查取证时,他们被深深感动,联系杨小兰劝她不要回避,在文山县等着配合调查。
询问完杨小兰的父亲,办案组立刻驱车3个多小时从马街乡赶到文山县。得知办案组的来意后,杨小兰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放声大哭。她透露,当年离开河南中牟是因为她与章高印之间存在生活矛盾,她是从中牟一路要饭回到云南的。这么多年,她也早就想和章高印离婚了,章高印对她的伤害,使她不想再见到章高印。她还说,离不了婚一直是她的心病,当年她与章高印办理结婚证时,由于她没有身份证,就用她姐姐杨小红的信息,民政局对他们双方提交的材料没有认真审核,所以结婚证书上显示的是杨小红的名字。真正的杨小红早已成家且生活幸福,杨小兰也怕因为这件事影响了杨小红的生活。
至此,案件事实已查清,当事人和中牟县民政局对涉案结婚证的办理均有过错。在结束对杨小兰的询问后,办案组并没有就此离去,而是对她进行心理疏导,劝其放下对章高印的怨恨和因生活压力而产生的社会不满。
“你们的到来使婚姻不幸的我感到了温暖,我愿意配合你们的工作,与章高印离婚,我与章高印共同生活期间财产也全部留给我儿子。”当办案组成员离开,杨小兰送别之时,她表达了这样的心声。
争议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案件事实查清后,中牟县检察院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听证会,对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等疑难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双方当事人意见。
在听证会召开前,杨小兰再次表达了自己的生活困境。由于婚姻的不幸,她长期受到抑郁的困扰,并患有多种疾病。多年来不识字的她仅靠打零工为生,收入微薄,难以维持生计。目前,她因胃出血需要住院就医,便提出让章高印拿出2万元钱作为补偿,如此她才同意解除婚姻。
章高印听后,强烈反对。他认为,自己独自把儿子养大已经非常不易,此时如果还要求他给杨小兰补偿,是绝对不可能的。他还坦承自己没有固定收入,无法支付这笔费用。
中牟县民政局提出,如果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他们只能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仅变更结婚证上的信息,无法撤销涉案结婚证。
參与听证的听证员们认为,章高印和杨小兰的婚姻早已名存实亡,如果仅是变更信息,会增加当事人诉累,也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撤销结婚证是本案最好的处理结果。案件的办理再次陷入僵局。
主持听证的薛国营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进行案件争议实质性化解。在薛国营的劝说下,章高印愿意给杨小兰补偿,但他最多能给8000元,再多了他也拿不出。而杨小兰却在等着2万元钱治病。双方再次僵持不下。
听证会后,经办案成员讨论,针对杨小兰的特殊情况,办案检察官与该院控申检察部门联系,咨询能否对杨小兰进行司法救助。控申部门对杨小兰申请司法救助的材料进行审核后,认为其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可以对其进行司法救助。当杨小兰听到这个消息后,再次落泪,很快就与章高印签订了离婚协议。章高印也与中牟县民政局签订了和解协议,至此该案达成了实质性化解。
2024年1月15日,中牟县检察院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向中牟县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对章高印和杨小红的结婚证书依法作出正确处理,对办理的结婚证进行回头看,针对类似问题进行整改。经过一个月的积极响应,中牟县民政局于2月29日对检察建议进行了详细回复。他们不仅撤销了章高印与杨小红的结婚证,还对96份存在类似问题的结婚证进行了整改。(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