耦合与嵌入:社会工作介入超龄农民工就业转型问题的路径探析
2024-06-12周克刚黄文佳李贺
■周克刚,黄文佳,李贺
(沈阳化工大学,辽宁 沈阳 110142)
超龄农民工是指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仍在务工的农民工[1]。根据国家统计局的《2021 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在2021 年我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93 亿人,从年龄上看,50 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为27.3%,比上年提高0.9 个百分点,在本地农民工中50 岁以上所占比重为38.2%[2]。这意味着十年间将有接近8000 万农民工面临超龄问题,农民工老龄化进程日益加快已经成为一个客观事实。随着全国多个地区发文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年龄管理,一些仍有务工需求的超龄农民工走上了就业转型之路,这个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以山东省W 市为例,对超龄农民工就业转型问题的路径进行探析。对于超龄农民工不能一退了之,需要统筹兼顾、妥善安排好超龄农民工的出路,让他们有“饭碗”可端,有“后路”可退。
一、社会工作介入超龄农民工就业转型的现实依据
(一)清退政策和兜底政策并行
自2019 年起,上海、天津、深圳、南昌、泰州、荆州等地区的建筑业陆续对超龄农民工发布清退令,清除就业灰色地带。据调查显示,目前山东省W 市建筑行业从事体力劳动以男性居多,主要是中老年群体,集中在60~70 岁,年轻群体集中于建筑行业的技术岗,超过70 周岁的农民工则被禁止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影响身体健康以及危险性、风险性高的特殊工作。从现实情况来看,目前建筑工地高处作业多、露天作业多以及繁重作业多,的确已经成为超龄农民工安全事故的频发之地,这些措施是出于对超龄农民工安全的考虑,超龄农民工由于年龄原因在体力、精力方面难以胜任工地高强度的工作,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另外,国务院办公厅也出台了《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和人社部等15 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面对产业优化升级出现的就业压力,国家和政府强调牢牢兜住、兜牢民生底线,解决超龄农民工的就业与保障问题,绝对不能让他们“老无所依”。实现超龄农民工就业转型和老有所依,不仅是他们自己的奋斗目标,而且是目前整个社会关切和期盼早日实现的问题。
(二)体力和精力严重不足
山东省W 市的超龄农民工绝大多数来自农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比较低。部分超龄农民工不仅需要赡养自己年迈的父母,还要继续抚育孙辈、照顾子辈的家庭,以便减轻子女的赡养负担和抚养负担。而他们的受教育程度普遍比较低,缺乏一定的职业技能,难以融入城市的新兴产业,在农村依靠种地谋生只能勉强解决温饱问题,想要维持生计迫于无奈在工地干粗活、累活和危险活,他们常常处于一种半工半农的状态。但是事实上,超龄农民工每天从事高强度、高负荷的工作,体力严重损耗,身体素质也在严重下滑,再加上他们缺乏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平时也不注重身体的保养,一味忍受着平日里的一些小病痛。久而久之,很多超龄农民工自身在劳动的过程中已经感觉到力不从心,他们的观察能力和反应能力明显退化,尘肺病、肩周炎和腰肌劳损等职业病也严重困扰着他们的生活。
山东省W 市老龄化现象比较严重,独生子女居多,很多超龄农民工的养老观念已经发生改变,自我养老意识增强,与子女的关系更多地体现为“重哺”模式。很多超龄农民工为了实现自我养老,不给子女增添负担,从而选择继续工作的意愿非常强。由此可见,对于退休回乡养老之事,他们并非不愿意,而是实在不能,迫于经济、生存方面的压力只能硬着头皮选择继续留在工地,超龄农民工的“工作”和养老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从近年来的一些新闻报道,如“建筑工地的中老年农民工高处坠落事故、突发脑溢血猝死现象”可以看出,很多超龄农民工的身体状况确实不宜再从事施工工作,他们急需获得一个新的职业。
(三)双重就业结构失衡
当前山东省W 市超龄农民工面临着双重就业结构失衡的问题,就业结构性失衡指的是劳动力供给的数量和结构与市场需求不匹配的现象。一方面,受到国际贸易摩擦和季节的影响,全球经济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所以建筑施工企业的用工需求不断减少,但W 市农民工的数量保持稳定甚至略有增长,这就导致了农民工的供给量超过建筑施工企业的用工需求,从而使得超龄农民工面临就业数量结构失衡的问题;另一方面,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迈入新的阶段,国家工业结构调整。目前正处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关键时期,传统的建筑业也在转型升级,急需知识型、技能型的人才,而大多数超龄农民工掌握的专业知识和自身所具备的技能与目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不匹配,存在劳动力供给瓶颈的制约,从而导致超龄农民工面临就业知识技能结构失衡的问题。目前,智能技术也在迅速发展,存在“机器换人”的现象,许多工作岗位逐步被人工智能所替代。由此可见,疫情冲击下的超龄农民工就业数量结构失衡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下的超龄农民工就业知识技能结构失衡的双重就业结构失衡的矛盾打击下,超龄农民工的就业转型问题迫切需要得到解决。
(四)显性失业与隐性失业并存
从相关的统计数据来看,山东省W 市超龄农民工的显性失业率并不是特别高,但在这背后却蕴藏着大量的超龄农民工隐性失业的现象。虽然政府出台了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并要求企业尽量在少裁员、不裁员的情况下尽快“复工复产”,但近年来受到疫情的严重影响,消费大幅度萎缩、企业订单直线下滑、生存难度大大增加,很多企业为了应对疫情造成的用工需求减少的影响,不得不采取弹性就业、调岗调薪、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和停工待岗等措施。W 市受县域经济发展基础薄弱的影响,一些超龄农民工背井离乡到大城市务工,还有一部分超龄农民工在当地从事相对灵活的建筑业,属于一种“半工半农”的状态,非常不稳定。此外,超龄农民工与新生代农民工相比,他们在年龄和体力方面并不占优势,更容易遭受隐性失业的打击。目前,有相当一部分超龄农民工每月只能领取到基本工资,而事实上他们已经处于一种隐性失业或者半失业的状态。
二、超龄农民工就业转型问题处理与社会工作介入的耦合性
(一)与社会工作价值理念的耦合性
超龄农民工随着年龄的增长在身体素质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的退化,自身的劳动能力有所降低。同时,他们的家庭条件大多数不是特别的理想,并且在社会支持方面存在缺失。部分地区的地方政府根据超龄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增设了很多社会公益岗位,招募那些虽然年龄比较大、体力稍微不足,但人老心不老,依然有一定的务工需求的超龄农民工,这有利于充分发挥超龄农民工的余热,让有余力的他们有事可做,为社会继续贡献自己的力量。这样使他们在获得了稳定的经济收入的同时,也缓解了自身的养老压力。这与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相契合,社会工作尊重每一个人的独特价值和尊严,相信每一个人都有发展的潜质。因而,有责任鼓励及协助个人在顾及他人权益的情况下实现自我价值。
(二)与社会工作专业方法的耦合性
社会工作秉承利他主义的价值观,以科学知识为基础,运用专业方法和手段帮助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从而帮助个人和群体更好地与社会相适应。因此,我们要加大对超龄农民工的重视程度,可以通过个案工作为超龄农民工提供物质支持和精神支持,根据他们的需求制定个案工作的工作方案,为他们有针对性地链接就业资源,保障他们就业的稳定性。同时,让现有的新生代农民工看到自身后续的老有所养,只有这样他们在工作岗位上才会干的安心,脚踏实地。通过激发超龄农民工提升就业能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实现就业转型的任务,从而形成良好的行业氛围和社会氛围。还可以运用小组工作的方法,招募超龄农民工,建立一个支持性小组,把他们组织到一起,彼此之间提供信息,建立情感上的支持,相互鼓励、交流和学习经验教训。
(三)与社会工作角色定位的耦合性
社会工作者在介入超龄农民工就业转型问题过程中可以扮演教育者、服务提供者、资源链接者、关系协调者和政策倡导者等多种角色。社会工作者可以充分利用社会支持网络,为超龄农民工与政府之间搭起桥梁,通过政府、企业和社会等主体力量为弱势群体争取资源,满足他们的需求。呼吁完善超龄农民工的政策制度保障,明确就业的限制条件以及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增加适合超龄农民工的就业岗位,加强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在一些对体力、能力要求相对比较低、转岗难度小的行业,适当放宽限制。这些做法既可以给超龄农民工留出一定的缓冲期,使他们将长期积累的经验与能力释放出来,逐步退出劳动一线,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超龄农民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此外,还能够使他们有一个稳定的经济收入,在维持自身基本生活的同时也能够为子女减轻一些负担。
三、社会工作介入超龄农民工就业转型的嵌入路径
(一)方法嵌入:加强超龄农民工的就业培训
超龄农民工的教育水平和继续培训不仅影响他们就业的稳定性、工资水平,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也影响他们就业的转型。党的十八大以来,明确将就业列入民生建设的首要任务,并且出台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 年)》,该规划正式将农民工纳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帮助超龄农民工满足就业需求。社会工作者需要帮助超龄农民工群体构建就业支持体系使得他们获得精神支持和资本支持。
根据山东省W 市超龄农民工的实际情况和自身需要,结合其他工作和岗位的需要,为超龄农民工开展以“就业转型”为主题的支持性小组。在小组工作的开展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可以根据超龄农民工的问题和需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规划和具体的实施方案。鼓励超龄农民工积极参与相关的教育和培训,深度挖掘组员之间的互动,从而提高他们的知识、技能和专业技术等。社会工作者要本着尊重和个别化的原则,对有特殊需要的超龄农民工采用个案工作的方法。个案工作方法可以对超龄农民工进行较为全面的资料收集,为案主量身定制服务计划,发现并找到案主内心更深层次的问题和需求。此外,个案工作方法严格遵循保密原则,在进行个案服务的过程中采用一对一的方式,只有案主和社会工作者两个人参与,更有助于超龄农民工勇于说出自己的想法和感受。
(二)理念嵌入:倡导政府因地制宜
倡导在社会工作实务开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中央“一号文件”的发布,农民工的就业质量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通过促进超龄农民工自主创业来带动就业,实现超龄农民工就业意识的转型,从而提高他们的就业质量,实现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作为社会工作者,应倡导政府加大农牧业招商和项目建设力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对创业农民工开放贷款和税收减免以及社会保险补贴等支持政策,让他们优先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创业。另外,还可以组织专家为他们提供有针对性且务实有效的创业培训和指导,大力发展和普及农业科技,引导他们树立现代农业观念,为他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创业环境。
根据山东省W 市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沿海地区继续发展牡蛎产业,内陆地区发展种植业。超龄农民工可以养殖牡蛎也可以种植特色优质农产品,凭借农村电商的线上化、非接触和供需快速匹配等优势。一方面,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另一方面,解决了稳产保供、复工复产和民生保障问题。在这个过程中从农产品的种植生产到加工、管理、销售和流通以及牡蛎的养殖、生产和销售,各个环节都需要劳动力,农工商三重身份合一,可以解决大批超龄农民工的工作岗位问题。
(三)资源嵌入:超龄农民工转型辅助性岗位工人
就业政策需要体现人文关怀,保持一定的温度。对于很多超龄农民工来说,务工所得的微薄收入甚至是他们家庭中的重要经济来源。由于产业结构优化的客观需要和职业技能素质偏低等原因,导致超龄农民工逐步被时代所淘汰。因此,加快超龄农民工转型成为辅助性岗位工人的举措势在必行。对于那些有“再就业”意愿的超龄农民工,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各种途径,为超龄农民工链接就业资源,让他们从事一些辅助型岗位,比如,保洁、保安、网约配送、仓管和技术工种等,引导他们转型到安全系数相对较高的服务性或辅助性岗位。那些对体力、年龄和技能要求比较低的岗位,可以提倡适当放宽年龄限制。通过加强日常健康监测的方式,支持超龄农民工从事一些临时性、季节性、全日制等弹性工作形式,促使他们就地就近就业。同时,倡导各地方的管理政策适当留出缓冲期,待超龄农民工将多年积累的经验和能力释放出来,再逐步退出劳动市场。
山东省W 市的目前情况是自2010 年以来,陆续实施农村改造计划,沿海地区的多个村庄被划分为拆迁区。原有的村庄变成了小区,诞生了许多物业,这就需要大量的保安、清洁工及绿化工人。据调查,W 市老龄化率已经达到27.3%,是目前山东省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市,受经济水平的限制,年轻群体大量外流。这给超龄农民工的就业转型创造了机会,他们可以转型到这些安全系数比较高的辅助岗位,继续发挥余热。虽然从事这些辅助岗位获取的收入并不高,但是在W 市足以维持他们的正常生活。此外,还可以学习其他地区在这方面的优秀举措,例如,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像河北邢台市开创“零工超市”,山西太原市打造“零工之家”,河南新乡市开通“就业鹊桥直播间”设立零工市场专区,打通用人单位与超龄农民工之间的信息壁垒,在就业转型方面实现“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四、结语
现阶段,超龄农民工受年龄和体力的限制,正逐步告别他们长期从事的建筑行业。随着产业的优化升级和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超龄农民工面临的就业转型现象已然是大势所趋。国家和政府也积极出台了相关政策,推进社会体制的改革,拓宽超龄农民工的就业转型路径,使他们在养老、医疗、教育以及就业服务方面享受到公平的待遇,从而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推动超龄农民工实现就业转型,让他们“能就业”“就好业”,我们不能仅仅依靠国家和政府,还需要各方企业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建立持续性的多方联动合作机制,共同为超龄农民工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就业环境,使他们能够有机会缓释自己多年积累的经验和能力,可以在其他岗位上继续发挥余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