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流域跨省河湖水量分配迈出新里程
2024-06-11本刊
本刊
河湖如同大地的经络,承载着水资源,滋养万物,孕育文明。我国水资源总量丰富,但人均水资源量不足,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土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不匹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开发利用规模不断提高,流域上下游、左右岸以及供水、生态等用水矛盾日趋突出,已成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如何做好水资源的合理分配与科学管理,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流域跨省河湖水量分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关乎生态平衡,涉及多方利益,影响长远发展,需要我们综合考虑水资源的自然禀赋、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生态环境保护等多方面因素,站在全局的高度运筹好流域水资源调配。为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水资源,2011 年,水利部全面开展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明晰流域内各行政区域水量分配份额,科学合理确定河流生态流量(水量),规范区域用水行为。淮委全力推进水利部部署开展的15条主要跨省河湖水量分配工作,积极指导流域各省开展跨市县河湖水量分配,把区域用水总量进一步细化到主要河湖,不断明晰初始水权,为流域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奠定重要基础。
近日,淮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南四湖流域水量分配方案获水利部批复。至此,淮河流域15 条重要跨省河湖水量分配方案全部获批,标志着淮河流域重要跨省河湖初始水权分配工作全面完成,为强化流域治理管理奠定了重要基础。水量分配是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要求的重要举措,按照水利部部署,淮委先后启动四批共15 条重要跨省河湖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工作,按照“节水优先、保护生态,公平公正、科学合理,优化配置、持续利用,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的分水原则,立足跨省河湖实际,明确不同来水条件下各省水量分配份额,确定主要控制断面下泄水量(流量、水位)等控制指标,为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水安全保障,对提高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动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江河奔腾万古不息,清水长流任重道远。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淮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牢把握“淮河代言人”和强化流域治理管理主力军的职责定位,锚定“六条实施路径”,强化流域治理管理,不断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巩固提高水资源调度成效,强化提升水资源调度水平,推进流域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分配与高效利用,为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