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商科教师课程思政胜任力提升路径研究*
2024-06-10黄祥芳
黄祥芳
(吉首大学商学院)
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既是商科专业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途径,也是专业内涵发展的需要。2020 年教育部出台的《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中明确提出“专业课程是课程思政建设的基本载体”“提升教师课程思政建设的意识和能力”。推动课程思政体系的发展,离不开广大专业课程教师的参与,建设一支能充分胜任课程思政教学要求、践行课程思政教育理念的师资队伍是商科专业课程思政的关键环节。在此背景下,探索商科教师课程思政胜任力提升的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一、高等院校商科教师课程思政胜任力的内涵与特征
(一)高等院校商科教师“课程思政”胜任力的内涵
课程思政是基于“大思政”格局,将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拓展为课程思政教育环境,以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课程设计、教学实践和评价反馈等整个教育过程,进而充分发挥课程育人功能,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领和价值引导。课程思政具有以下特征:首先,课程思政是以专业课程为重要载体。专业课程具有开设比重大、授课时限长、专业特色鲜明等特征,因而成为进行隐性的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其次,课程思政的实施对专业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课程思政是基于专业课的特色思政,需要教师在对学生进行专业化塑造的过程中突出课程中注重强调课程所传递的价值观和理想信念。课程思政的融入对于专业教师在思政元素挖掘、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方法运用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胜任力概念最早由麦克莱兰(1973)提出,是指与工作或绩效直接相关的能力、技能、特质、动机、价值观等特征的集合,其体现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中,并与绩效紧密相关。课程思政胜任力是专业教师应具备的教书育人的能力,是其在开展课程思政时所具备的各项内在和外在素质[1]。在课程思政胜任力的具体维度方面,研究者形成了不同的见解:钟斌(2021)认为包括教学能力和教学风格[1];蔡爱丽(2021)认为包括显性的教研能力与隐形的价值观和动机[2];彭金燕(2022)认为包括个人特质、思政认知、教学素养和创新素养[3]。本文认为,商科教师课程思政胜任力是指商科教师在实施课程思政教学中显性的教学、研究等能力与隐形的价值观、动机。
(二)高等院校商科教师课程思政胜任力的特点
1.生成性
生成性是指高等院校商科教师的课程思政胜任力是在课程思政建设中积累形成的、具有横向的差异性和纵向的动态性。首先,从横向个体来看,由于不同商科教师个体的人格特性、知识经验、价值观念等的不同导致其对商科课程思政元素的挖掘能力、融入能力、传授能力不同,这直接影响着高等院校课程思政教学效果。其次,商科教师的课程思政胜任力是动态变化的。一方面,商科教师的课程思政胜任力无论是在相关专业课程思政教学实践中通过体验、理解、反思与优化获得,还是通过研究学习或专题培训等活动得到提升,都是由低级到高级不断进阶的动态生成过程。另一方面,课程思政教学的教学任务、内容、方法及教学对象等具有动态性和变化性,这也决定了商科教师必须结合实际不断地动态更新和超越。
2.综合性
课程思政活动的复杂性及综合性决定了商科教师课程思政胜任力必然体现为综合性,主要体现在:第一,商科教师的课程思政胜任力是一个多维的结构,既体现为在教学内容设计、思政元素融入、教学方法运用、教学研究等显性方面,也体现在价值观、课程思政动机等隐性方面;第二,商科教师课程思政胜任力的各维度各要素通过相互联系、相互渗透才能充分发挥各自作用,最终落实课程思政的教育功能;第三,商科教师课程思政胜任力的显性能力可以通过大量的培训获得,隐性能力不易被察觉,但却是决定显性能力和课程思政实效的关键所在。
3.创新性
高等院校商科教师课程思政胜任力的创新性主要体现在教师能够大胆进行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创新性运用不同的育人方法、案例等,促进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塑造相统一。商科教师课程思政胜任力的创新性要求是由课程思政教学目标和任务、教学情境、教学方法等综合因素决定的。从课程思政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来看,高等院校的课程思政赋予商科教育以政治内涵,要求在商科专业课程融入爱国主义教育、政治素质教育等理念,以实现学生在学科专业教育中的德育思维培养。这挑战着商科课程思政教师“传道”“授业”和“解惑”的能力,要求教师不断地创新思路和革新方法,以实现课程思政教学的创新性开发。从教学情境和教学方法来看,学生是有个体差异的主观能动个体,不同的专业课的性质、内容和要求也有差别,没有普遍适用的教学方法。这就要求商科教师必须立足于大学生的思想、情感、意志、个性等实际情况,结合专业课情况,采用灵活性和创造性的教学方法,探索精准进行课程思政教学的路径。
二、商科教师课程思政胜任力提升的现实困境
(一)商科教师课程思政意识薄弱,内生动力不足
商科教师对课程思政的认同与否将会影响其参与课程思政建设的能动性和课程思政建设的成效。当前,大多数商科教师对课程思政的认识较模糊、热情不高,不想教、不愿教的现象仍然存在。与商科教师的其他核心能力不同,商科教师的课程思政胜任力通常不会受到过多的关注,这与传统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的内部运行机制等密切相关。商科是一门经世致用的学科,其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受西方知识体系和价值观影响较深,以至于传统的商科教育形成了“重专业能力、轻理想信念”的商科人才培养模式。在这一人才培养模式下,商科教师普遍重视自身的“专业智育”角色,而忽略其“思政德育”角色,把育人“本职”当“兼职”,不重视立德树人这一教师首要任务。同时,受高等院校内部运行机制的影响,在商科学生的“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丰富的教育场域中,专业课教师与辅导员、教学管理人员分别承担着各自的职责。部分商科教师抱有“职责有分工,术业有专攻”的观点,认为思政教育是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的职责,专业课教师把专业知识较好就可以了,甚至认为专业课应保持科学性和严谨性,不宜在专业课教学中对学生进行思政教育引导,以避免影响专业课教学进度和教学深度。
(二)商科教师课程思政能力仍有较多短板,教学能力有限
大部分商科教师不能有效地结合商科专业和课程特点对思政元素进行深入的挖掘、融入和转化,使得商科课程思政教学呈现出“硬融入”“表面化”“机械式”特点,难以达到课程思政教学预期的效果。从现实调查情况来看,商科教师在马克思理论素养、课程思政的教学资源创设、育人方式、信息化应用等方面仍有较多短板。在马克思理论素养方面,大部分的商科教师缺乏思想政治教育体系思维,思想政治知识不足。在课程思政资源创设方面,商科教师对高校商科课程资源的内在特性缺乏深入认识,难以找准课程思政资源与商科课程建设的对接点,对课程思政教学资源整合不足。在课程思政育人方式方面,部分商科教师课程思政教学内容植入方式简单。同时,部分教师在课程思政建设中信息化应用不足,没有有效地将信息化手段贯穿到课前预习、课中讲授、课后复习等教学环节,不注重加强师生的线上互动,不能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挖掘整合课程思政资源。
(三)商科教师课程思政胜任力提升机制不完善,外部推力不足
商科教师课程思政胜任力提升需要完善相关机制以营造良好的课程思政建设环境,进而促使商科教师更为主动自觉地探索以改进商科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然而,对照高校进行商科课程思政建设实际,对于商科教师课程思政能力提升的激励、监督、评价等缺少机制设计,由此导致商科教师课程思政教学的参与度不高,难以潜心专研提升课程思政能力的教学策略,难以产出优质的商科课程思政教学成果,难以评估立德树人成效,不利于商科课程思政建设质量的提高。
三、商科教师课程思政胜任力提升路径
(一)意识先行,强化商科教师课程育人理念
一是强化商科教师“立德树人”责任意识。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本质,也是商科人才培养的根本标准。由于专业课的学科属性和学生的学院组织归属,商科学生对商科教师具有更高的依赖感和信任度,商科教师如果能找准契合点,把专业课程与思政教育结合起来,不仅能激发商科学生的兴趣,提高商科学生专业学习的效果,还能有效地培养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深刻把握课程思政理念和要求。通过政策宣传、教育培训等形式提高商科教师对协同育人地位与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商科教师对课程思政理念的认同。同时,商科教师不能一味地因课程思政而思政,应充分了解和分析学情,在尊重商科专业课程自身知识体系和发展逻辑基础上,挖掘课程中蕴含的思政元素,并将其融入教学过程中。
(二)能力为本,提升商科教师课程思政能力
一是着力夯实商科教师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通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政治理论、职业伦理等多种形式的专题培训,使得商科教师坚守马克思主义立场,了解国家大政方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提高思想政治站位与政治理论水平,掌握思想政治教育的体系与内容。二是强化商科教师课程思政资源创设能力。一方面是商科教师可以从专业发展、项目设计和实践操作入手挖掘商科课程内生思政元素[4],并将其转化为课程教学资源,以实现育才和育人的统一。另一方面,商科教师可以从行业视角、文化视角、国际视角出发,广泛拓展与商科课程密切相关、符合商科课程特点和教学需要的外生思政资源。三是革新商科教师课程思政教学方式。商科教师应根据课堂内容、学生学情而灵活切换不同的教学方式,优化教学内容,将课程思政理念渗透到专业教学中,使得知识教授与道德育人并行推进,提高教学效率。同时,商科教师应重视运用信息技术对课程思政教学载体进行革新[5],深入挖掘商科专业课的思政价值,不断丰富课程思政教学的表现形式。
(三)机制为要,助力商科教师课程思政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课程思政评价考核机制。一方面,遵循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兼顾课程思政教师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学习效果两个方面,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思政考核评价标准。另一方面,评价主体多元化和评价策略信息化。评价主体不仅包括课程思政主管部门、教师,还应包括学生和用人单位。评价时可借助心理测量量表测试学生接受课程思政学习后在思想价值、心理健康等维度的变化,也可利用大数据技术采集学生在各种在线平台的日常行为数据,进而有效评价学生的成长。二是完善激励机制。一方面,将精神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通过评选课程思政优秀教师、打造课程思政教师示范典型增强商科教师职业获得感;开展系列课程思政项目和课程思政主题比赛活动,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和物质奖励。另一方面,完善制度激励。把参与课程思政建设情况和建设效果作为教师考核评价、职务晋升、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三是建立协同机制。通过机制体制设计和安排,引导商科教师通过学科教研活动开展集体备课、跟班听课、团队磨课、比武赛课,精准地找到商科课程与思政深度融合的切入点,协力攻克商科育人过程中的现实难题;鼓励商科教师开展课程思政课题研究和学术交流,将科研成果融入教学过程,增强课程思政的思想性、理论性和学术性,实现科研与教学协同育人。同时,商学院和专业教师应突破学科壁垒、校际边界,与思政教育教师和校外专家合作,深入探讨商科课程思政的学科特点和德育要素,不断反思与超越,进而实现商科教师课程思政胜任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