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论文中表格的制作要求
2024-06-10
中国现代医药杂志 2024年3期
文中表应按统计学的制表原则设计,力求结构简洁。在表格设计方面应注意以下内容。
1.表的横、纵标目间应有逻辑上的主谓语关系,主语一般置于表的左侧,谓语一般置于表的右侧。采用三线表。
2.表应有序号和简明的表题,表序号和表题写在表的上方。表序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依序编排。只有一张表时应标注“表1”。表序号与表题之间留一个汉字的空隙。表题应说明表的内容,必要时需说明资料的时间、地点。
3.表中不设备注栏,若有需说明的事项(例如P 值),可在表内有关内容的右上角标出注释符号,在表格底线下方以相同的注释符号引出简练的文字注释。
4.表中各栏应标明标目词,参数栏的标目词一般为量或测试项目及其单位符号。若表中所有参数的单位相同,可标注在表题之后(加括号)。各栏参数的单位不同,则应将单位符号加括号标注在各栏目词后。
5.表中不用“同上”、“同左”、“〃”等类似的词或符号,一律植入具体的数字(包括“0”)或文字。若使用符号表示“未测”或“未发现”,应在表格底线的下方以简练的文字注释。
6.表中的量、单位、符号、缩略语等必须与正文中一致。为保持表的自明性,对表中使用的缩略语应予注释。
7.表中注释用的角码符号(上标)一律采用单个右上角码的形式。表注栏要有“注:”字样,上述符号仍为角码形式。
8.表内小数点后位数要统一。
9.表应随正文,通常应紧跟在“(表×)”或“见表×”文字的自然段落的下方。需要转页的表,应在续表的左上角注明“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