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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EPC 总承包固定总价合同项目结算审计中的问题

2024-06-09黄庆利山东信永中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山东济南250014

中国房地产业 2024年13期
关键词:定额工程量施工单位

文/黄庆利 山东信永中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济南 250014

引言:

工程价款结算(工程结算)是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的规定向建设单位办理已完工程价款清算的一项日常性工作。根据工程建设的不同时期以及结算对象的不同,工程结算分为预付款结算、中间结算和竣工结算。一般情况下,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需经过建设单位审计后才能最终确定结算金额,进而建设单位才能核定整个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价值。因此,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是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的重点内容之一。本文总结了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主要内容,结合EPC 总承包固定总价项目审计实践分析了审计发现问题,并提出提高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效率和质量的对策建议。

1.EPC 总承包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概述

建筑项目工程造价审计是指建设单位或承包商在施工合同等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质量和工期进行审核检查工作并提出相应意见建议。建筑工程结算审计主要包括:(1)跟踪建设阶段的设计变更;(2)跟踪竣工验收时发生工料分析误差及签证偏差问题;(3)与监理工程师沟通产生争议、以及索赔处理差异所带来工程造价变化情况。

EPC 总承包建筑项目工程造价审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其涉及到建设、施工等各个环节,因此在开展过程中需要对整个项目的全生命周期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发展以及各行业竞争加剧,建筑工程单位也开始重视成本控制与决算方面的管理工作。

2.EPC 总承包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主要内容

2.1 审计工程结算编制依据

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依据包括: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合同;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络单、工程签证单、施工方案、工程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以及隐蔽工程验收等工程资料;国家、省级及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计价规范等有关文件规定;其他相关资料等[1]。审计时要审计编制依据是否符合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

2.2 审计工程量

工程量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因此,工程量审计是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关键。一是复核设计图纸工程量与实际施工工程量的差异。二是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量与实际施工工程量的差异。三是复核实际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漏算、重复计算的情况。

2.3 审计分部分项工程及以工程量计算的措施项目计价

一是审计结算所列项目的合理性,特别注意由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造成的新增工程计价是否合理。二是审计综合单价的准确性,复核综合单价组价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及相关计价办法的规定。三是审计计算的准确性,复核计算公式的数字运算是否正确。

2.4 审计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

一是审计变更签证的手续是否齐全,内容是否清晰、合理,数据是否准确、可计量[2]。二是审计变更签证增加的项目是否包括在原合同工作内容中,以防止重复计算。三是审计变更签证对应的原合同工作内容是否扣减,以防止原合同对应工作内容未实施的情况下重复计算变更前和变更后费用。

2.5 审计以费率计算的措施项目费、规费、税金及其他费用

一是审计费率的取用是否正确,是否与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相符。二是审计费用计算是否正确,计算基数是否符合取费规定,有无错套费率等级的情况。三是审计工程项目养老保险统筹是否在建设单位缴纳的前提下在结算中扣除。

2.6 审计工程索赔

关注合同的各类奖罚条款,包括工程是否按期竣工、项目经理出勤率是否达到合同要求等,审计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程序进行工程索赔,索赔依据及计算是否准确。

3.EPC 总承包固定总价合同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发现问题

3.1 竣工结算资料不完整、不合规

一是结算送审不及时。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施工单位需在竣工验收后28 天内向建设单位递交竣工结算资料,双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但是目前仍存在不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施工单位因各种原因迟迟不向建设单位报送结算资料的现象。二是结算送审资料不完整。包括竣工图纸未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及相关工程资料进行标注修改,并加盖竣工图章;设计变更手续不齐全,缺少相应权限审批等。三是结算送审资料不合规。包括变更审批时间滞后于现场签证审批时间,存在先施工后审批的现象等。

3.2 工程量计算不准确

一是未按照定额及清单要求的计算规则计量。例如,建设项目管道沟槽土方工程,定额计算规则规定了不同管径管道沟槽槽底的开挖宽度和放坡坡度,而施工单位在报结算时往往扩大计算。二是实际施工与招投标时计算依据不一致。例如,建筑物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招标时一般按设计室外地坪计算,而实际施工时,施工单位会对室外地坪标高进行测量,往往现场标高与设计标高有较大差距,导致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量与投标文件也大不相同,竣工结算应按实际现场标高调整土方工程量[3]。三是施工方案对工程量的影响。例如,建筑物余土外运工程,施工单位在报结算时往往将全部土方都计入外运工程,而实际施工可能会有现场土方回填,审计时应扣除该部分工程量,并落实土方外运的实际距离。

3.3 工程计价不合理

一是定额套用不合理。施工单位在结算中往往套用安装费高的子目。例如,管道安装工程,管道安装定额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和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均有涉及,施工单位往往就高套用,实际上第六册和第八册针对的是不同工程下的管道安装项目,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套用[4]。二是合同外采购主材价格过高。例如,变更后的某种材料未在合同范围内,施工单位的报价往往过高。三是主材费用重复计算。施工单位在结算中重复计算定额基价中已包括的主材费用。例如,燃气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单位结算时在套取安装定额子目后,再另行计列管件主材费用,实际上管道安装定额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安装子目中已包含管件的安装及材料费,管件材料费不应再单另计算[5]。

3.4 变更签证高估冒算

EPC 总承包固定总价项目多采用固定总价模式,施工单位采取低价中标策略后,多在施工过程中利用设计变更、施工签证、隐蔽工程等做文章。因此,做好变更签证审计显得尤为重要。变更签证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变更签证与定额所包含内容重复计算。例如,建设项目管道土石方工程,施工单位在结算中对湿土开挖工程除套用湿土开挖定额子目计价外,往往还以签证形式另行计列抽水机抽水台班费用,实际上湿土开挖定额中已包括抽水机械费,属于重复计算。二是变更签证对应的原合同内容未扣减。例如,建设项目管道改线变更签证,施工单位在结算中往往只计取变更后的改线段施工费用,未扣除原合同中改线段对应施工段的施工费用,属于重复计算。三是变更签证与现场实际不符。变更签证多由施工单位填写,由于监理人员和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对合同、招投标文件及造价管理知识的欠缺,疏于细致核实就签字,导致出现变更签证工程量较实际大、工作内容与实际不相符等现象。

4.EPC 总承包固定总价合同项目结算审计的方法

4.1 重点法

在审计城市建设项目成本的过程中,要注重对项目的结算与预算,采用集中审计方法,以达到最好的结果。对工程造价高、数量大的钢筋混凝土工程、门窗工程、基本建设工程进行优先审查,审查时要注重对原材料的差异和单价的审查。因此,稽查者必须对城市建设项目的特点、完工数据进行充分的认识,从而可以减少稽查工作的繁重,提高稽查的正确性。

4.2 全面法

全面审计又称为逐项审计,这与预算基本相同。综合审计是按照工程进度和进度计划的先后次序,对工程进行了逐个审计。在一些工程量小、施工简单的项目中,采用这种方式可以获得很好的结果,但一般不需要审核者的技术能力。与集中审计相比,综合审计方法更为严格,有效避免了由于审计人员的主观原因和审计错误而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对项目成本的综合评估结果进行了有效的评估,但其结果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程度,增加了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

4.3 对比法

在进行城市建设项目成本核算时,采用比较审计方法,将竣工验收后的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用于同类项目的竣工验收。在采用此种方式之后,应着重于建设单位的人力、物力的消耗量,并以已核定的工程项目为依据,对城市建设工料机的能耗和成本进行了重点审查。当采用对比审计方法时,往往会出现难以查找同类工程的情形,因此,审计人员要善于灵活运用,将同类工程与不同的工程进行对照,并根据具体的施工条件进行各种审查。相比审计方法,对比审计更方便,但审计的效果更差。在实施工程项目的过程中,要对工作内容进行及时的分析和总结,以便为同类工程的后续工作提供一定的借鉴。

5.做好EPC 总承包固定总价合同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的方法

5.1 审核送审结算资料

收到交上来的竣工验收材料之后,审计师要仔细审查有关材料,包括招标文件,竣工图纸,施工合同,投标文件,会议纪要,现场签证单,图纸答疑,交审报告。审计的结果包含如下内容:

(1)必须保证信息的完整性。提交的材料必须完整,不能有任何遗漏,特别是与材料有关的信息。(2)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度;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设计变更,洽商记录,会议记录,施工现场签证表等资料必须完整。(3)发票及物料报价单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问题的材料,要立即向审核部门报告,并将其归档,以便以后的工作能够更好地完成。

5.2 竣工成本费用的结算

在项目完工后,要安排有关的工作人员对工地上的机器和残存的物料进行清扫,清除掉不必要的工人,并把应交的各项开支都结清,以便进行下一阶段的竣工检查。由于工程建设单位搬迁,一些造价数据容易遗失,因此,应根据工程造价的计算,对工程造价进行全面的结算,并根据最后的成果,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并对工程的员工、工程负责人进行奖励和惩罚。

5.3 审查工程竣工结算

在对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进行审核时,应根据不同的施工合同的格式,以确定其验收方式。根据工程量清单法订立的单价合约,要对每一项工程进行详细的审查,并按照协议规定的方法对工程进行综合审查,并对索赔、谈判、修改等进行审查,避免遗漏。在交清报告之前,工程承包方应提前进行内部审核,包括:

(1)审核的工程内容和范围必须与工程合同规定的内容和范围高度一致,如果有特点和描述上的差异,必须仔细检查合同一条的内部结构,是否需要重新制定新的价格。(2)检查工程量计算的规则、精确度是否与计价指标、标准一致,并对有关计价与定额的知识有一定的了解。(3)完工费用的确定,与其技术水平有关,以及对计价规范、定额熟练程度有密切关系。(4)对目前的定价原理和定价方式进行严密的审核,确保与合同条款的现实状况相符合。(5)在结算新技术、新材料、工程量定额缺陷、工程量清单时,应根据市场行情和建设期间的设计费用,持续提高其实用性。(6)认真核实签证凭证的正确性、合理性和真实性,审查项目变更发生的有关成本,确保所有的凭证和文件都能保存完好,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相对较大,人员经常更换,容易导致材料遗失,所以,施工单位必须派专业的工作人员来完成这项工作,做好电子文档的备份和文件的存档,即便中途发生搬迁,也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扔掉。(7)在建设项目中发生的索赔问题,要根据协议的处理程序、原则和计算方式,对索赔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真实性进行仔细的核实;审核施工期间的各种费用信息,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各项工作,对国家的方针和规定有清晰的认识,在相关制度的变化之后,要进行相应的修改,保证项目的正常完成。

5.4 预留和返还工程履约保证金

根据国家建设部和财政部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必须说明合同的内容,并对承包商的履约保证金进行了详细的约定。特别要提醒的是,项目的保证金不能支付时,要与施工方磋商,在保留保证金的时候,尽量采用银行担保,这样才能确保资金的周转。施工方未及时归还,应与施工方进行沟通与交流,并要求其按期归还,若有必要,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

6.EPC 总承包固定总价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问题的解决对策与建议

6.1 重视审前调查,切实了解项目背景和审计环境

审计组应在项目审计开始前,充分了结被审计单位及项目的相关情况,尤其关注与项目有关的环境情况,厘清项目参建各方的相关关系,以及他们与审计部门拟派审计组成员之间的关系。凡是与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相关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审计人员,一律实行审计回避,确保审计客观公正。

6.2 重视主审,充分发挥主审在审计过程中的主导作用

项目主审应熟悉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工程计量计价相关规范,以审计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竣工结算的真实性、准确性为目标,以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材料价格核定、相关费用计取为主要审计内容,确定审计实施方案和审计重点,准确合理的确定竣工结算造价。

6.3 强化对施工单位报送结算资料的质量控制

一是加强对施工单位工程资料的管理。通过合同约束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同步收集和整理工程资料,及时办理变更签证,安排专人计算及整理造价资料,确保结算资料完整合规。二是明确约定竣工结算报送及审计时间,有效避免结算资料久催不齐,施工单位借口审计时限超期、推卸责任的被动局面。

6.4 重视现场勘察,将一线勘察贯穿项目审计全过程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常采用送达审计与就地审计结合的工作方式,在现场审计过程中,针对建设项目的关键工程、设计变更状况、材料使用情况等及时到现场进行检查、对照,将一线勘察贯穿项目审计的全过程。在现场勘察中,要做到“四核查”:一是核查竣工项目是否按原设计图纸完成施工,是否存在未完工程。二是核查实际变更工程是否与变更签证所签内容相符,是否存在虚报、多报现象。三是核查实际施工做法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存在偷工减料、低档替代现象。四是核查实际使用材料品牌、规格、质量情况,为结算主材定价打好基础。

6.5 重视市场调查,合理确定材料设备价格

材料设备费是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生产技术的提高,他在项目投资中占有越来越高的比例,因此,合理确定材料设备价格是工程审计的重要内容。审计中,一是构建工程材料设备价格库,审计部门定期通过互联网、信息价、主要供应商询价等方式进行价格调查,并认真登记台账。二是调查了解工程项目本地材料的实际供应情况。三是审计施工企业材料成本账。四是直接向材料设备供应商调查取证。通过多方面调查核实,合理确定材料设备价格。

6.6 提升审计人员业务技能,确保计量计价合理准确

一是加强审计人员对现行计量计价规范的深入学习,全面掌握清单、定额计量计价的相关规定,确保工程量计算准确,清单编制、定额套用合理。二是分析积累企业工程项目审计结果数据,建立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工程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库,通过数据指标管理促进工程结算审计更加高质高效。

6.7 逐级复核,严把审计结果控制关

一是严格执行审计工作底稿分级复核制度。二是审计组对相关单位提出异议的审计证据进行核实,必要时进行重新取证。通过逐级严格复核,不断加强审计结果控制,降低审计风险。

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分析EPC 总承包固定总价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对策建议,从而正确把握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关键节点,不断提高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这样,不仅能够保证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效率及质量,更对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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