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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河老龙头综合治理工程落地规划研究

2024-06-08李欣

建材与装饰 2024年13期
关键词:服务设施汾河太原市

李欣

(太原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山西 太原 030002)

1 项目概况与建设意义

1.1 项目背景

为落实国家、省、市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汾河流域老龙头段生态综合治理,展望习近平总书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中国蓝图,再塑“左手一指太行山,右手一指是吕梁,汾河流水哗啦啦”的“人说山西好风光”。通过整合景区三大古晋阳八景——烈石寒泉、土堂怪柏、西山叠翠等优势山水人文资源,将老龙头区域打造为汾河流域上“山西印象看汾河”的画龙点睛之笔。加强汾河出山口生态保护治理,保护传承弘扬汾河文化,构建贯通汾河与西山的整体生态体系。

1.2 项目建设意义

汾河滋养着三晋大地的儿女,是山西人的母亲河,老龙头是太原境内汾河的出山口,是汾河从峡谷进入盆地的转折点,汾河上游到中游的过渡地点,汾河进入太原盆地的门户,是太原城与太原人的源头。老龙头区域段河水清澈,背靠青山,生态优势明显,历史文化遗存丰富。现状分布有两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窦大夫祠和净因寺,分布3 个古晋阳八景,烈石寒泉、土堂怪柏、西山叠翠。项目作为太原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市民文化传播的重要场所。

老龙头区域对市区游客的吸引力逐步加大。景区内缺乏社会停车场等交通服务设施。景区配套服务设施不完善,接待能力不足,景区游览体验感较差,需要进一步完善老龙头区域配套服务设施。

2 规划依据、内容和路线

2.1 规划依据

规划依据包括: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版)。②《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年4月)。③《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012 年版)[1]。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 年修订)。⑤《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 年修订)。⑥《太原市城乡规划局建筑工程规划管理办法(试行)》(2017 年)。⑦《太原市建筑风貌规划管控通则(试行)》(2020 年)。⑧《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维护管理规定》(并规字〔2014〕118 号)。⑨《太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5—2020)》(方案)。⑩《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净因寺文物保护规划》。11○《太原市全域旅游发展战略研究(报审稿)》。12○《太原西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总体规划(报审稿)》。

2.2 规划原则

原则如下:①符合上位规划和相关规范标准。②有利于推动地区经济发展,完善区域功能,优化空间资源合理配置与利用,所选规模能适合发展需要。③区域周边有相对完善的基础设施,包括水电、通信、供热、燃气等必须的服务设施。④注重绿色发展,能与当地生态环境有机融合,可达性好,方便使用。

2.3 规划范围和内容

老龙头区域范围面积5.93km2,北起二龙山,南至呼留路,西起西山旅游公路,东至中北大学。

本次主要研究内容如下:①项目建设的政策依据和必要性分析。②上位规划相容性分析。③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④建设容量及规划指标分析。

通过对以上内容分析、研究、论证,提出尽可能准确的结论和合理化建议,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

3 选址分析

3.1 选址要求

满足老龙头区域游客服务中心、配套服务设施、配套停车场、观赏游憩的需求。

3.2 选址规模确定

依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太原市汾河(老龙头区域)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太原西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总体规划(方案)》等上位规划,合理确定游客服务中心、配套服务设施和配套停车场的规模。

(1)游客服务中心、配套服务设施规模。《太原西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总体规划(方案)》中规划土堂-呼延一级服务基地,设置比较健全的行游食宿购娱健等各类设施,并有比较健全的基础工程相配套。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太原市汾河(老龙头区域)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净因寺中轴数字游客服务中心及配套服务设施占地面积2.06hm2,建筑面积共计10300m2。本次净因寺中轴文化设施用地规模占地面积2.06hm2。

(2)配套停车场规模。《太原西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总体规划(方案)》中规划土堂停车场2.61hm2。《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太原市汾河(老龙头区域)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林荫式停车场占地2.28hm2,设计小车位500 个,配套服务建筑1000m2,配套充电桩车位50 个。

老龙头区域按3A 景区考虑,年接待游客30 万人。高峰日接待游客按平均日接待游客的3 倍计算,为2500 人。按每车3 人计算,共需833 个停车位。老龙头区域河西设500 个停车位,其余333 个停车位在河东配置。本次配套停车场规模占地面积2.28hm2。

(3)公园绿地规模。公园绿地规模依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太原市汾河(老龙头区域)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用地面积为0.88hm2。

3.3 选址方案

选址用地位于尖草坪区土堂村,项目选址范围西起净因寺东边界,东至汾泉路,北起土堂村村委会北边界,南至土堂村南边界,项目净用地面积为5.22hm2(约78.3 亩)。

4 项目落地可行性分析

4.1 项目落地方案政策(行业)准入性分析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2018 年—2020 年)》(发改综合〔2018〕1465 号)[3]、《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10 号),通过逐步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多方资金支持等方面,全力推动旅游产业发展。

老龙头区域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作为太原市市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突出体现了太原市厚植生态本底,为市民提供大量的生态空间,也是市民文化传播的重要场所。全面提升老龙头区域建设,带动太原市生态文化资源产业化发展,是造福群众的民生工程。

4.2 项目落地方案与相关规划的相容性分析

(1)《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规划地块不在《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 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项目建设对汾河流域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水平,培育绿色转型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具有重要意义,本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在西山地区建立休闲旅游产业带,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要求。规划地块共计占地5.22hm2,均位于《太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 年)》中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不涉及基本农田。

(2)《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净因寺文物保护规划》[4]。规划将净因寺保护区划分为保护范围、一类建设控制地带、二类建设控制地带。净因寺一类建设控制地带:禁建区,用地性质应限定为林地,以保护山地地形和景观风貌为主要手段。净因寺二类建设控制地带: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2m,且不高于建筑物距净因寺规划保护范围最近水平距离的1/5;村落更新或改建以传统坡顶或囤顶为准,其他非居住宜采用坡顶;容积率不应大于0.5。项目均应符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净因寺文物保护规划》管控要求。

(3)《太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三区三线划定。经核实,规划地块位于《太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保护区。

4.3 项目落地方案限制性要素分析

本次修改核查的限制性要素有地质灾害易发区、地震断裂带、泉域保护、河道管理范围、滞洪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地下文物埋藏区,不涉及其他限制性要素。

(1)地质灾害易发区、地震断裂带。项目位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位于交城断层柴村段,为全新式发震断层,需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勘察报告,采取相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报行政审批部门批准。

(2)兰村泉域保护。该项目位于兰村泉域一级保护区,根据《太原市兰村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打深井取水;禁止倾倒、排放工业废渣和城市垃圾、污水及其他废弃物;需编制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行政审批部门批准。

(3)汾河防洪治导线、管理范围线,滞蓄洪区。LLT-02 地块位于汾河管理范围内,项目用地位于汾河西滞洪区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 年修正)》第三十三条: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行政审批部门批准。

(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净因寺。净因寺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LLT-01 地块局部位于净因寺保护范围和二类建设控制地带,LLT-02 地块位于净因寺二类建设控制地带,LLT-03 地块局部位于净因寺一类建设控制地带和二类建设控制地带,需进行文物影响评价报告,报相关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规划地块位于地下文物保护区域,进行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勘探,报行政审批部门批准。

4.4 项目落地方案市政影响分析

项目给水、燃气、供电、通信由汾泉路规划管线接入,能够满足项目使用需求。项目热力采用燃气壁挂炉、空气源热泵等清洁能源供热方式。项目污水排入汾泉路现状污水管线,雨水收集后分段排入汾河。生活垃圾转运至周边垃圾转运站,厨余垃圾单独转运。

5 项目落地规划

本项目依托彰显国宝净因寺文化,打通净因寺山门至西干渠的轴线,在中轴设置数字游客服务中心等配套服务设施,用地性质属于A 类兼容B 类,用地性质综合确定为文化设施用地(A2),观赏游憩绿地属于公园绿地(G1),配套停车场属于社会停车场用地(S42)。

5.1 规划方案

本项目依托国宝净因寺文化彰显,结合上位文物保护规划要求,合理组织引导旅游路线,打通净因寺山门至西干渠的轴线,山门设为净因寺主入口,设置步行台阶,主入口前空地改造为入口广场,在中轴设置数字游客服务中心等配套服务设施,并沿汾泉路配建停车场,在保护文物的前提下,完善净因寺及老龙头区域配套服务设施。

LLT-01 地块规划总建筑面积1.03 万m2,容积率≤0.5,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建筑限高≤12m。LLT-01 地块大部分位于净因寺二类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山门前台阶位于净因寺文物保护范围内。

LLT-02 地块为观赏游憩功能的公园绿地,位于净因寺二类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

LLT-03 地块为林荫式生态停车场,停车位500 个,配套服务建筑面积1000m2。配套服务建筑位于净因寺二类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

5.2 控制指标确定

本次主要分析LLT-01 地块控制指标,LLT-01 地块大部分位于国保净因寺二类建设控制地带内。

根据《太原西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总体规划(方案)》,原则上保护区不得新建建筑,建设控制地带新建必要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最高点按照12m 进行控制。

根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净因寺文物保护规划》,净因寺二类建设控制地带: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2m[5],且不高于建筑物距净因寺规划保护范围最近水平距离的1/5;村落更新或改建以传统坡顶或囤顶为准,其他非居住宜采用坡顶;容积率不应大于0.5。

LLT-01 地块容积率≤0.5,建筑限高≤12m,符合净因寺二类建设控制地带管控要求。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根据总平面方案确定。

根据《太原市城乡规划局海绵城市规划管理暂行规定》,文化设施用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8%,设计降雨量26.4mm;公园绿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95%,设计降雨量39.4mm;其他用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0%,设计降雨量19.2mm。

6 结语

落地项目建设内容是为保护传承弘扬汾河文化,完善老龙头区域配套服务设施,从相关规划相容性、安全因素、历史文化保护、交通条件、市政配套设施等方面进行分析,经过分析研究,太原市汾河(老龙头区域)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综合治理工程选址和落地规划是必要且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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