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管理的基本要求与实践策略
2024-06-08刘进杰
刘进杰
(山东省鄄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山东 鄄城 274600)
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管理是动态的,是与其他系统相联系和互动的。只有实现相关标准与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的有机匹配,才能够更好地发挥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价值和作用。在这一背景下,建立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是落实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的有效措施。因此,有必要对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管理的基本要求与实践策略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
1 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管理的基本要求
标准化是实现国土资源信息化的重要前提,在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管理过程中,需要对国家和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标准进行吸收和借鉴,结合国土资源管理的情形,制定符合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相关标准,并围绕国土资源管理形成更为完备的标准化体系。通过完善标准化体系,能够为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提供更为完善的制度保障,进一步提升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系统性和完备性,有效降低国土资源信息系统成本,延长信息系统的生命周期。在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管理过程中,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为相关工作部署提供组织协调。同时还要在现有的标准基础之上结合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的实际需要,对相应的标准进行更新和完善,进一步提升标准的通用性、专用性和适用性,引进先进的技术手段和复合型人才,为标准化落地实施提供扎实的保障。
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涉及多个主体和多方面内容,与国土资源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息息相关,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可以从两个层面进行阐释。从狭义层面看,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包含硬件标准、软件标准、数据库转换标准、元数据标准、数据标准和交换标准等等。这些标准主要集中在空间数据和信息技术两个层面。从广义层面看,标准化还包含与国土资源相关联的地理、行业、算法等标准。同时还要考虑到与标准化工作相关联的组织架构、职能分工、工作流程等。管理标准化是信息标准化的重要保障,随着信息技术与国土资源管理的深度融合,也使国土资源管理的业务流程和应用系统发生深刻变化。诸如,当前在国土资源管理过程中会生成海量的数据信息,而这些信息的加工利用需要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作为前提,进而对其规范形成统一的数据标准,进而融入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既可以存储其中,也可以对其开发利用和共享。
随着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不断推进,能够为国土资源信息采集、分类、管理、处理、表达、交换提供具体的标准依据。新时期,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管理的基本要求就是要在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形成系统的国土资源信息通用标准,这些标准既要反映国土资源信息化标准的共性特征,同时也要结合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的实际工作形成相关的业务标准。从通用标准看,主要包括数据描述、数据管理、应用系统、信息服务和数据产品与生产等几个方面。相应地在国土资源信息化标准更新和完善过程中,也应该围绕这几个方面进行进一步提升国土资源信息标准与国土资源相关业务工作开展的适配性。
2 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管理现存的问题
从标准化建设的内在逻辑看,没有一劳永逸的标准,也没有放之四海皆准的标准,因此在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管理过程中,一定要对相关技术标准和通用标准进行优化和完善,这样才能够使标准内容更加契合业务工作,更好地发挥标准的约束和指导性作用。但当前在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管理过程中,信息标准化程度不高、标准制定不完善,现有的基础数据薄弱,各地在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管理方面还存在不一致问题。
2.1 信息标准化程度不高
国土资源信息化标准对于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起着至关重要作用,只有形成统一的标准,才能够提升国土资源信息管理质量,实现与国土资源信息管理相匹配的软件、硬件和各项数据的统一协调,进而更好地发挥不同功能的价值和作用,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系统的管理效率和应用价值,实现数据在国土资源信息系统与其他系统之间的信息传输和共享,提升信息资源的互用性、可用性和可操作性。但目前,部分国土资源部门对于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管理重视程度不足,对于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没有给予足够的支持,信息标准化体系还不够完善,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与其他系统之间还缺少有效衔接,难以对国土资源信息数据进行合理开发和利用。
2.2 现有基础数据薄弱
在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建设过程中,数据标准是其建设的重要方面。但目前在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对于数据信息收集、管理、开发和利用重视程度不足,在部分国土资源部门中由于信息化建设滞后,信息技术应用不够全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数据的收集效率,数据更新缓慢,同时还存在数据安全问题。由于现有的基础数据薄弱,就难以为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提供丰富的数据资源,也就客观上制约了国土资源信息的开发和利用。虽然部分地区国土资源部门建立了管理信息系统,但对于数据收集和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足,加之复合型人才短缺,导致数据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即使建立了数据库,但对数据库缺少维护,对数据不能进行及时更新,难以满足新时期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数据利用诉求。
2.3 各地建设与管理标准不一
国土资源管理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起着关键性作用,但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国土资源禀赋存在明显差异,加之受到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各地在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方面还存在重视程度不一、标准不统一问题。一般而言,经济发达地区的国土资源部门能够获得更多的资源和项目,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成绩较好,而在一些落后地区或偏远地区,国土资源部门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缺少资金、项目、技术、人才保障。因此部分地区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能够发挥的作用也十分有限,相应地在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建设方面还存在短板。近年来,虽然现代信息技术与国土资源管理、国土资源数据整合开发、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进行了深度融合,为国土资源数据库建设提供了保障,但由于各系统各地区在数据库建设方面还没有形成统一标准,难以实现数据信息的有效共享,不利于国土资源的整体开发和区域性战略政策制定,由于系统之间兼容性相对较差,导致在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方面出现了重复建设、资源浪费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管理工作推进。
3 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管理的实践策略
优化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管理的实施策略,提升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管理质量。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方面,要形成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管理体系框架,增强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部门的协作,另一方面,要依据基础标准制定专用标准,增强标准的适用性,提升国土资源信息管理质量。
3.1 建立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管理体系框架
建立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管理体系框架需要以政策法规和管理机制作为前提,结合当前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管理的实际情况,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和组织制度,主要涉及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管理的总体要求、相关制度机制、具体数据标准和技术标准。经过多年时间,我国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管理体系框架已经基本成型,未来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对于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管理体系也会产生新的影响。这就需要国土资源部门主动探寻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技术、新方法,将其融入标准体系之中。形成围绕信息采集、信息分类、信息处理、信息管理、信息开发、信息利用、信息发布、信息服务等一系列标准,为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提供依据。进而更好地为各层级、各地区、各部门国土信息化建设提供支持,为信息互联互通创造条件,整体提升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管理质量。
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管理体系框架既需要完善制度机制,也需要统一领导和协调,应成立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领导小组,负责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管理体系框架建设工作。小组负责人应由国土资源部门的主要领导担任,对内应由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事项,对外应主动与国家标准化、立法机关、信息化部门取得联系,通过多部门协商,共同参与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管理体系框架建构和完善,通过多部门参与,既能够保证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管理体系框架科学性,也能够围绕存在具体问题建言献策,为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管理工作提供意见建议,进而推动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管理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3.2 增强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部门的协作
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管理工作既能够为本部门提供丰富的信息支持,也能够为国土资源合理利用提供相关服务。在这一背景下,有必要增强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部门之间协作,为国土资源信息共享利用创造有利条件。首先,与相关部门开展好协调工作。例如,与建设部门展开合作,针对土地利用分类及编码形成相关技术标准,与农业部门、水利部门协作,解决好国土资源的分类标准问题,体现出国土资源的信息价值,增强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在实践中的作用。二是要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与其他系统进行数据交换提供标准依据,制定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元数据标准,提升系统和软件的兼容性。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应包含数据类型、数据精度、数据编码、处理过程等相应标准,方便数据之间的转换和共享。三是在标准化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充分考量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与其他系统之间的差异性,此项工作推进不能操之过急,既要协同推进,也要稳步推进,既要通过相互学习、相互借鉴方式提升信息的兼容性,也要充分认识到彼此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差异性。唯有如此,才能够在推进过程中尊重彼此,才能够形成更多元化的方案选择,进而双方在相对宽松的环境下展开协作,提升协作效率,确保所有标准和其他标准都能够兼容一致,实现国土资源信息数据的合理利用。
3.3 依据基础标准制定专用标准,增强标准的适用性
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要考量到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管理的特殊性,也需要考虑到国土资源信息数据的利用问题,还需要与其他系统进行有效对接,确保数据兼容。在这一背景下,更需要依据基本标准制定专用标准,进一步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可操作性和合理性。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方面,要按照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相关要求,对土地资源信息跨地区、跨行业制定通用标准,在此基础上也可以完善较低层次的国土资源信息标准,为业务工作开展提供依据。同时也有助于国土资源通用标准与国际接轨,更好地落实国家关于通用标准的相关政策要求,有效解决数据资源在跨领域、跨行业流动和共享方面的问题。依靠制定的基础标准形成专用标准,专用标准在基础标准的约束下完成,能够实现基础标准与专用标准的一致性。
国土资源信息基础标准主要由国土资源信息通用标准、通用IT 标准、通用地理信息标准和专业传统技术标准组成。通用IT 标准是指涉及数据库及相关软件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同时还包含国土资源信息在采集、生成、服务、管理过程中形成的通用标准,是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管理最常使用的标准,与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管理关系最为密切。国土资源信息多数属于空间信息,因此在国土资源信息基础标准方面,应将ISO19100 地理信息系列标准,以及国家标准涉及空间信息的相关技术标准纳入其中,构建更为完善的国土资源信息标准化管理体系。传统的技术规范包含信息资源的精度、内容、质量要求等,这些也应该作为国土资源信息基础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总之,实现信息资源的系统开发和可持续利用,需要建立更为完善的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实现对国土资源信息的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国土资源信息管理质量。标准化是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前提,对于国土资源信息管理至关重要。标准化管理能够通过制定、发布和实施具体标准对相关工作流程进行系统梳理,进而实现系统的稳定运行,资源的合理开发,最终获得最佳秩序和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