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服务保障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2024-06-06安康市纪委监委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是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明确要求。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大政方针加强政治监督,常态化开展落实情况“回头看”,督促全党统一思想、统一意志、步调一致向前进。近年来,安康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坚持把政治监督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三清单一融合”工作机制,以高质量政治监督保障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深化认识、坚守定位,把准政治监督要求
安康市纪委监委认真履行政治监督根本职责,从不同维度、不同方面深刻理解和把握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之间的内涵关系、目标任务、重点任务,找准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实践路径,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准确把握具体化要求。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国之大者”时刻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开展政治监督的目标明确、指向具体。结合中央纪委对政治监督的新部署新要求,及时对《围绕发展大局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实施意见》进行修订,进一步细化了政治监督7个方面的年度重点任务、方法措施和实践路径,让监督任务更加具体更加明晰。
准确把握精准化要求。坚持从夯实党执政根基的高度,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政治生态研判,注重从履行职责任务中精准发现责任缺失、作风顽疾、制度漏洞、治理短板,坚决纠治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作选择、搞变通、打折扣、阳奉阴违、自行其是等问题。每年精准选取一些群众意见大、诉求多、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督促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2022年,安康市纪委监委选取了10个重点民生领域开展专项整治, 2023年聚焦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等7个领域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准确把握常态化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把政治监督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从政治上分析问题、研判形势、处置问题,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现场反馈,督促立行立改;对发现的突出问题通过谈话提醒、发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推动整改落实,对不认真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置,该立案的坚决立案查处。2022年以来,安康市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9件19人。健全党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制度,每年市县分级组织县镇和部门“一把手”就履行主体责任等情况进行述责述廉,每届任期内实现全覆盖。2023年1月,6名县处级“一把手”在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评议结果作为选拔任用、考核评优的重要参考。
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深化政治监督落实
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是推动政治监督落实落细的基本要求。安康市纪委监委每年初围绕坚定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落实党的政治建设工作责任制等方面,研究制定政治监督年度重点任务清单,细化具体监督内容,确保政治监督见人见事见效果。
聚焦“两个维護”强化政治监督。坚持把政治监督置于服务保障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聚力建设幸福安康全局进行谋划推动,分层级分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回头看”专项监督,推动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2022年4月、2023年4月连续两次组织开展“回头看”专项监督,深入10个县(市、区)和部分市直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184个具体问题及问题线索按程序交办,建立专项台账,逐一督促整改销号。
紧盯“国之大者”做实政治监督。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增进民生福祉等重大任务,立足实际找准监督切入点和结合点,坚持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紧紧抓住实施“十四五”规划,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三个年”活动等重点工作,细化实化监督举措,督促落实落地。2023年2月,制定《强化监督检查保障“三个年”活动扎实开展的10项措施》,紧盯各级各部门落实“三个年”活动任务情况开展3轮实地督导检查,发现推动解决问题160个。
抓住“关键少数”突出政治监督。从净化政治生态、消除政治危害、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紧紧盯住“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等“关键少数”,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持续压责任、纠偏差、防风险、抓整改、促发展。市委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细化监督措施,强化监督责任,以管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2023年,安康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各级“一把手”101人,其中市本级查处16人,形成强有力震慑。
创新方式、综合施策,增强政治监督活力
安康市纪委监委在综合用好监督措施的前提下,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打好政治监督“组合拳”,持续推动政治监督走深走实。
创新制定工作指引。制定《“三清单一融合”政治监督工作指引》,对政治监督工作内容、流程和措施要求进行了明确,形成以建立政治监督任务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融合运用监督执纪执法措施的工作机制。在制定任务清单上,年初由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拟定年度任务清单,各责任室部细化监督任务,明确月监督重点;在建立问题清单上,按一般性问题、突出问题、问题线索分类列出,为后期精准处理打下基础;在建立整改清单上,载明问题概要、流转途径、办理及处置方式、办理结果等,实现闭环管理;在融合监督措施方面,融合运用巡视巡察、党风政风监督、信访处理、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业务中的30余种监督措施,把预防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不断推动政治监督做实做深做细。
发挥巡察监督作用。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建立完善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创新巡审联动机制、巡察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协作机制,不断强化巡察监督全覆盖和有效性。压紧压实被巡视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督促其自觉把巡视巡察整改作为管党治党、履行职责、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巡察机构强化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建立巡察整改反馈问题和效果评估机制,制定《安康市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意见》,对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综合运用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五届市委第三、第四轮巡察,分别对水利、环保、医疗卫生、市属国企等系统35个单位进行全面政治体检,发现突出问题1209个,移交处置问题线索57件。
完善以案促改机制。坚持以“三不腐”一体推进理念推进政治监督,把“促改促治”贯穿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案件工作始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做好整改,对行业系统存在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深化行业系统治理、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充分释放监督促治理效应。研究制定《关于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以案促改“六个一”机制(即制发一份以案促改建议书、制定一份工作方案、组织一轮专题学习、召开一场警示教育会、组织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一批突出问题),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确保监督、办案、整改、治理一体推进。
强化责任、贯通落实,提升政治监督质效
安康市把政治监督作为各级各部门的共同任务,坚持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贯通协同、一体推进,让政治监督更聚焦、更精准、更有力。
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安康市委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政治监督的意见》,适时调整充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深化落实“四责协同”机制。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全面从严治党重点难点问题,2023年先后围绕基层党建、干部管理、强化监督等内容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指导,与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相关负责人开展任职谈话和监督谈话54人次、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36人次。市委各常委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全面从严治党与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常态化到分管部门和包联县(市、区)就全面加强党的建設开展检查指导,各常委与分管市级部门、县(市、区)的相关负责人或领导班子开展谈话共27次。
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职责。督促市委相关工作部门认真落实承担的管党治党职责任务,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落细。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定期开展调研督导,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到有关县(市、区)、镇办开展督导检查,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2023年3月,市纪委监委班子各成员带队分赴10个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重点任务进行督导检查,点对点反馈问题,推动整改落实。研究制定《县(市、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细化完善16项考核指标,对各级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严格量化考核,倒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每年底组织对全市各行业各部门进行党风政风行风评议,向社会公开通报评议结果,推动各级各部门夯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
强化纪委专责监督作用。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政治生态研判工作暂行办法》,明确研判方式、研判内容,市县分级统筹开展政治生态研判,全面掌握各级各部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及时通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2023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向市委报告工作情况43次,及时提请市委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有力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坚持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内容,注重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监督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以有力有效的监督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落实。2023年1月以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落实不到位问题,对相关党委和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3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