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要“因县制宜”
2024-06-06林辉煌
林辉煌
中国是一个大国,区域差异非常大。这种区域差异不仅仅体现在南中北、东中西这样的大区域差异上,更体现在县域之间的差异上。所以,“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在我看來就是要将全国2843个县级行政单位进行科学分类,然后分别按照不同的发展策略开展乡村振兴工作。
目前,我们认为大致可以将县域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稳定极县域,以农业生产、生态安全、社会稳定为核心工作,大概占到县域总数的70%;二是发展极县域,以工商业生产为主,大概占到县域总数的20%;三是创新极县域,以科技创新和高端商业服务业为主,大概占到县域总数的10%。三类县域不仅仅在乡村振兴的政策定位上非常不同,而且在工商业发展、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方面的政策需求也大不相同。遗憾的是,我们看到现在很多地方的政策都趋于一致,各省市县甚至镇都激情满满地要大力发展工商业,对于自身的区位条件、发展潜力、发展能力等客观条件很少考虑。这种缺乏“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发展模式是很不科学的,只会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甚至会引发系统性风险。
如果说“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是从空间层面来讲政策科学,那么“循序渐进、久久为功”则是从时间层面告诉我们,事物的发展总是有其内在规律的。这个提法对于乡村振兴工作尤其重要,农业是近两亿人就业的产业,农村是近五亿农民常住的家园,再加上我们还有三亿农民工。我们要实现全面乡村振兴,不可能几年之内就能完成。
因此,我们除了要掌握乡村振兴的空间规律,更要掌握乡村振兴的时间规律,要对未来乡村的发展规律有一个清醒的认识,知道每个重要的时间节点需要做什么,也要意识到违背规律的发展模式只会浪费钱财。
“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可以说切中了现实的要害。我们团队在驻村调研时发现一个有趣的悖论,上面下来的财政资源越来越多,广大农民的满意度却不升反降。其实道理很简单,这些资源没有用到农民可感可及的实事上,比如水利建设、乡村教育、乡村医疗、乡村公共文化,等等。为群众办实事涉及乡村振兴的社会规律:老百姓不参与、不受益、不满意的乡村振兴是没有出路、没有价值的。
所以,我愿意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精神总结为一个词,那就是“讲规律”。认识到国家发展的时空规律和社会规律之后,想要充分利用这些规律,就必须具备统筹能力,敢于打破既有不合理的利益格局。
乡村振兴需要建立在空间分类的基础之上,尤其是县域分类的基础上。稳定极县域努力生产粮食,而发展极县域和创新极县域努力发展工商业,这是符合经济发展内在规律的。一方面,我们没必要打破这种发展规律,非要让适合生产粮食的地区盲目去发展工商业,让适合搞工商业的区域一定要生产粮食;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简单顺应这种规律而消极无为,因为按照这样的发展规律,各地的贫富差距必然会越来越大,这对那些种粮大县、种粮大省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也不符合社会主义体制对共同富裕的价值追求。
合理的政策体系是在充分尊重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的统筹分配,在农业地区和工商业地区之间实现利益共享。正因如此,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探索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期待的探索。
除了要探索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之外,也要在省域内探索县域之间的横向利益补偿机制。我们很多省的内部差异也很大,即使是主产区也不是每个县都是产粮大县,因此县域之间的省级统筹显得尤为重要。当然,如何在主产区和主销区之间进行统筹,涉及很多复杂的计算问题,不论是省域之间还是县域之间,都很困难。但是有困难就有解决困难的方案,这正是国家治理的基本问题。
(摘自《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