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培训对于公安工作效果的影响因素及内在机理探究
——基于N省546份警务培训问卷数据分析
2024-05-25王朔旋
王朔旋,李 辉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公安管理学院,北京 100038
一、研究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有关加强公安机关实战化训练、锻造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的重要讲话。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新时代背景下,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的期望和需求不断增加,公安队伍需要担当更为关键的角色和职责[1]。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执法水平、增强公安队伍实战能力,成为公安机关当前的首要任务之一[2]。作为提高公安队伍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民警训练在公安机关建设中居于先导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3]。然而,目前的警务培训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内容方式不匹配、目标界定不清晰、体系结构不完整等问题[4],培训方法与内容同质化严重,忽略民警个人发展的现实需求,理论脱离实战。鉴于此,完善警务培训工作的目标与机制、内容与方式、流程和体系,提高公安队伍综合素质势在必行[5]。
为切实发挥警务培训的价值与作用,首先要厘清警务培训对公安工作影响的具体因素及内在机理,进而找准切入点和抓手进行调整和完善。笔者借鉴学界现有成果,结合期望差异理论和理性选择理论,探索并验证警务培训内容与方式、培训满意度、民警个人发展对公安工作效果的影响机制。同时,将民警的工作年限作为调节变量,研究其在民警个人发展对公安工作效果的影响过程中的调节作用。
二、理论框架与研究假设
(一)理论基础
1. 期望差异理论
期望差异理论是一个心理学理论。20 世纪80年代,Oliver 首次提出期望差异理论[6]。该理论指出,顾客在实施购买行为前,对产品质量的预期与购买后对产品实际质量的感知之间的偏差,决定了客户对产品质量的感知深度。迁移到本研究,作如下分析:在接受警务培训之前,无论是根据过去的培训经验或是从其他途径获取的间接经验,民警会对培训内容与方式产生一定的初始期望。受训民警将带着这种初始期望参与培训。如果受训民警对实际培训内容与方式的期望值过高,实际效果则可能无法满足其期望,导致民警的培训满意度较低;反之,则会促进民警的满意度升高。
2. 理性选择理论
理性选择理论是社会科学中的一种理论,主张个体在特定情境下会以理性的方式进行决策。科尔曼提出,所有理性的人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为自身利益而行动的。理性选择理论经常被用于解释部分社会现象和人类行为,其基本假设是:个体在特定情境下会以理性的方式进行决策,即以最有效的方式实现自己的目标。这里的理性通常指行为个体能够预见其行为的结果,并基于预期的结果作出最优决策。迁移到本研究,作如下分析:民警决定接受警务培训也是一种理性选择。虽然在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组织的培训带有一定的强制性,但对于培训内容与方式的接受程度、满意程度以及后续的实际应用,都是受训民警的个人选择,而这种选择是理性的。当培训的内容与方式能够满足民警的个人实际需求时,通过理性的判断和分析,民警会接受警务培训从而产生实际效果,促进个人发展,进而提升公安工作效果;反之,则不利于个人发展,甚至阻碍公安工作效果的提升。
(二)研究假设
1. 警务培训内容与方式和公安工作效果的关系
对组织而言,绩效就是成员在完成任务过程中,产出质量、数量及效率等方面的表现[7]。高文杰经过研究发现,对员工的培训会正面影响他们的工作成果[8];张璐通过对HD 公司的培训研究验证了员工培训对工作绩效的正向影响作用[9]。因此,基于以上论述,本研究提出下列假设:
H1:在警务培训中,培训内容与方式对公安工作效果具有显著正向影响。
2. 培训满意度的中介作用
Melanie和Richard通过实证分析,研究得出员工培训和工作绩效之间存在其他影响因素,故引入工作满意度作为中介变量进行研究,经过数据分析后,得出结论:员工培训是通过中介变量工作满意度对工作绩效产生积极影响的[10]。康婷婷通过研究证明工作满意度和工作绩效之间存在显著的影响关系[11]。何乔丹、霍佳震则分析了企业员工工作满意度与工作绩效之间的相关性,并引入组织承诺作为中介,验证了二者之间有正向影响作用[12]。朱东娅基于ACSI 构建公务员培训满意度测评模型,假设并论证了培训满意度对工作绩效的正向影响作用[13]。
基于上述研究成果及期望差异理论,本研究提出以下假设:
H2:在警务培训中,培训内容与方式对培训满意度具有正向影响作用。
H3:在警务培训中,培训满意度对公安工作效果具有正向影响作用。
H4:在警务培训中,培训满意度在培训内容与方式对公安工作效果的影响中起中介作用。
3. 民警个人发展的中介作用
民警个人发展可以理解为民警个人在公安工作中的成就感、获得感以及对未来职业期望。张光在研究公安机关绩效制胜的路径选择时提出,要加强组织的学习能力建设,通过建设学习型公安机关打造组织持久的核心竞争力[14],表明对于民警个人发展的重视能够有效提升公安机关整体工作效果。同时,个人发展越好的民警,其自我效能感往往越高,个人能力和自信心往往较强,他们会充分肯定自己,因此在培训学习过程中,其积极性就会越高,收获的效果也会越好。并且,培训动机是一种内生性力量,会促使受训者主动加入培训并有意识地将所学推广到工作中,实现较好的公安工作效果。因此,基于以上论述,本研究提出以下假设:
H5:在警务培训中,培训内容与方式对民警个人发展具有正向影响作用。
H6:在警务培训中,民警个人发展对公安工作效果具有正向影响作用。
H7:在警务培训中,民警个人发展在培训内容与方式对公安工作效果的影响中起中介作用。
4. 培训满意度与民警个人发展的链式中介作用
谢波通过研究验证了工作满意度的提升可以显著提高企业绩效[15]。朱生营、成刚、董彬怡运用工作要求—资源理论探讨教师培训与工作满意度的关系,发现教师培训显著正向影响工作满意度[16]。培训满意度虽然是接受培训的人对培训的主观感受,但这种主观感受是根据现有条件及其对未来变化的感知所作出的评价,是培训对象对自身经历体验和未来预期的最好判断[17]。根据本研究主题,结合理性选择理论及上述成果,提出以下假设:
H8:在警务培训中,培训满意度和民警个人发展在培训内容与方式对公安工作效果的影响中起链式中介作用。
5. 民警工作年限的调节作用
对于工作年限的调节作用,本研究引入职业高原现象进行分析。职业高原现象由美国心理学家Ference 等人于1977年首先提出,其被视为个体在职业生涯中看到的晋升机会有限的状态,更具体地说,是个体认为自己在职业上的进一步发展和获得新的知识或技能几乎无可能的现象[18],可能会导致个体的满意度降低。刘迪、杨栩、石磊在研究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职业高原、工作满意度与工作绩效的关系时,发现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职业高原与其工作绩效呈负相关关系[19]。徐姌在探究民警职业高原与基层民警在职行为之间的关系时,发现长时间陷于职业高原的民警更容易出现消极情绪,从而导致缺乏上进心和降低工作效率[20]。
基于上述论述,本研究提出以下假设:
H9:民警工作年限负向调节民警个人发展与公安工作效果之间的关系。
综上假设,构建理论模型图(见图1)。
图1 理论模型图
三、实证检验
(一)变量测量
1. 人口统计学变量的测量
本文参考已有研究成果,借鉴一般人口统计学信息,选取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工作年限、警衔以及机关/基层民警共6 项人口学特征,进行影响路径的探究与分析。
各变量赋值如下:在性别变量中,男性=1,女性=0;在年龄变量中,19~30 岁=1,31~44 岁=2,45 岁及以上=3;在受教育程度变量中,高中及以下=1,大专=2,本科=3,硕士及以上=4;在警衔变量中,其他=1,警员学员=2,警司=3,警督=4;在机关或基层民警变量中,机关民警=1,基层民警=0。
2. 警务培训内容与方式变量的测量
自变量警务培训内容与方式的量表基于陈静安、李样明、张惠敏的教师培训量表[21-22]修改而成,包括“我参加过的即时应用培训中,我认为培训内容很有用”“我参加过的即时应用培训中,我认为教官讲授很有效”“我觉得即时应用培训有助于公安机关民警能力的提升”“我觉得即时应用培训有助于把工作做得更好”共4个测项。
3. 警务培训满意度变量的测量
中介变量警务培训满意度的测量借鉴美国学者Paul E. Spector 编制的工作满意度量表(JSS)、明尼苏达满意度问卷(MSQ)的研究成果修改而成,包括“我觉得即时应用培训很有意义”“在经过即时应用培训后我的工作绩效得到了明显提高”“我参加过的即时应用培训中,我对培训设施条件满意”“经过即时应用培训后我对做好公安工作更有信心”共4 个测项。
4. 民警个人发展变量的测量
中介变量民警个人发展的测量借鉴梁国胜研究成果修改而成,包括“我觉得即时应用培训有助于我的职业生涯规划”“在经过即时应用培训后通常会提高我的警务素质”“我认为即时应用培训能够提高公安机关民警工作热情”“我参加过的即时应用培训中,我认为培训设计很好”共4个测项。
5. 公安工作效果变量的测量
因变量公安工作效果的量表借鉴Befort 和Hantrup以及Borman和Wotowidlo 的任务绩效量表修改而成,包括“我认为即时应用培训能够实现我所在部门的目标”“我认为即时应用培训能够实现公安机关的整体目标”“我认为即时应用培训能够提高公安机关的工作绩效”“我认为即时应用培训能够提升公安民警的整体素质”共4个测项。
6. 工作年限的选取
调节变量选取人口统计学变量中常用的工作年限,其赋值为:工作1 年及以下=1,工作2 年=2,工作3~5年=3,工作5年以上=4。
本研究采用李克特5 点量表,并在正式调研之前进行100 份小样本的预调研,用以验证量表的效度和信度。检验结果表明,各量表KMO 值均大于0.7,Cronbach’s alpha 系数均大于0.7。 当Cronbach’s alpha 系数高于0.7 时,表明该量表内部一致性较高。同时,所有量表的Bartlett 检验均在0.000水平上显著,说明量表适合进行因子分析。
(二)数据采集
数据来源于向N 省部分市局机关和基层民警发放的警务培训调查问卷。本研究正式调查共发放600 份问卷,回收600 份问卷,剔除空白问卷及无效问卷后,共回收有效问卷546份,有效回收率为91%。
(三)共同方法偏差检验
为避免问卷带来的共同方法偏差,本研究采用Harma 提出的单因素检验方法进行检验。如表1 中单因素模型检验结果所示,该模型的数据拟合效果不是太好(RMSEA=0.092>0.08),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本研究所收集数据不存在严重的共同方法偏差。
表1 验证性因子分析结果
(四)验证性因子分析
采用AMOS 24.0 软件对546 份有效样本进行验证性因子分析来检验模型之间的区分效度和聚合效度。结果如表1 所示,基准模型拟合度较好,相关指标均优于其他模型,且基准模型中χ2/df 的值为4.394,小于5,RMSEA=0.079,小于0.080,符合学界要求的一般标准,表明本研究的5 个变量具有良好的区分效度和聚合效度。
(五)各变量间相关关系
应用SPSS 26.0 软件对546 份有效样本进行数据分析,本研究相关变量的均值、标准差以及相关系数见表2。结果显示,各变量之间均呈显著正相关,可进一步开展研究。
表2 各变量间相关关系
(六)假设检验
1. 主效应检验
首先,采用层次回归法检验培训内容与方式对培训满意度、民警个人发展和公安工作效果的直接影响。如表3 所示,在控制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机关或基层的条件下,通过对546 份有效样本进行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培训内容与方式对培训满意度有显著正向影响,对民警个人发展有显著正向影响,对公安工作效果有显著正向影响;培训满意度对民警个人发展有显著正向影响,培训满意度对公安工作效果有显著正向影响;民警个人发展对公安工作效果有显著正向影响。因此,假设H1、H2、H3、H5和H6都得到了验证。
表3 变量间回归分析
2. 中介效应检验
根据Hayes、温忠麟和叶宝娟的观点,采用SPSS宏程序PROCESS的模型6检验培训满意度与民警个人发展的链式中介作用,检验结果见表4。结果显示:在控制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警衔、机关或基层民警变量后,中介效应检验结果表明,培训满意度与民警个人发展在警务培训内容与方式对公安工作效果的影响中的中介作用显著。具体来看,中介效应通过三条中介链产生:第一,由培训内容与方式→培训满意度→公安工作效果组成的间接效应Ind1显著。第二,由培训内容与方式→民警个人发展→公安工作效果组成的间接效应Ind2 显著。第三,由培训内容与方式→培训满意度→民警个人发展→公安工作效果组成的间接效应Ind3 显著。因此,假设H4、H7和H8都得到验证。
表4 培训满意度与民警个人发展的链式中介效应检验
3. 调节效应检验
采用SPSS 宏程序PROCESS 的模型87 进行调节作用检验。结果显示:在控制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警衔、机关或基层民警变量后,民警工作年限的调节效应显著,p<0.05(如表5 所示)。在民警工作年限较短(M-1SD)时,公安工作效果的效应值为0.162 2,95%CL[0.123 0,0.205 6];而在民警工作年限较长(M+1SD)时,民警个人发展的效应值为0.130 4,95%CL[0.091 6,0.171 6]。这说明民警工作年限负向调节了民警个人发展对公安工作效果的影响。因此,H9得到验证。
表5 民警工作年限的调节效应检验
四、研究结论与实践启示
(一)研究结论
1. 在警务培训中,培训内容与方式对公安工作效果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作用
结合数据分析结果,本研究发现培训内容与方式能够显著正向影响公安工作效果。在警务培训中,培训的内容与方式是其核心所在,目的在于为公安干警赋能,从而促进公安工作效果提升,符合研究假设。
2. 在警务培训中,培训满意度在警务培训内容与方式对公安工作效果的正向影响中具有显著的中介作用
结合数据分析结果,本研究发现培训满意度能够显著正向影响公安工作效果,同时培训满意度在警务培训内容与方式对公安工作效果的正向影响中具有显著的中介作用。培训满意度是对培训内容与方式的直接反映,也是最能直观体现公安民警是否真正投入到培训之中,进行学习和训练。培训的满意度越高,民警的正向反馈越好,越有利于公安工作整体效率提升,同时也会增强民警对于公安机关的组织认同,从而形成良性循环,推动公安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3. 在警务培训中,民警个人发展在警务培训内容与方式对公安工作效果的正向影响中具有显著的中介作用
结合数据分析结果,本研究发现民警个人发展能够显著正向影响公安工作效果,同时民警个人发展在警务培训内容与方式对公安工作效果的正向影响中具有显著的中介作用。每一个组织都由诸多基本单元构成,而构成公安工作的每一个单元,正是公安民警。在接受培训过程中,民警是最小受训单元,他们直接感受、接受培训内容与方式,并且民警个人的工作绩效及个人的发展正是培训效果的直接体现。在原有工作流程和工作压力下,当每一名民警都通过培训提升技能和增强能力,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得到提升,公安工作的效率也同样会得到提升。
4. 在警务培训中,培训满意度和民警个人发展在培训内容与方式对公安工作效果的影响中起到显著的链式中介作用
结合数据分析结果,本研究发现培训满意度和民警个人发展在培训内容与方式对公安工作效果的影响中起显著的链式中介作用。对此,可以作如下理解,培训内容与培训方式直接影响民警的培训满意度,内容与方式得当,民警自然会对该次培训产生较高的满意度,从而更加容易将所学所获应用到实践中,提升自己,促进个人发展,进而提升公安工作效果。因此,培训内容与方式→培训满意度→民警个人发展→公安工作效果的链式路径是成立的,符合本研究的假设。
5. 民警工作年限可以显著负向调节民警个人发展对公安工作效果的影响作用
结合数据分析结果,本研究发现民警工作年限可以显著负向调节民警个人发展对公安工作效果的影响作用。结合职业高原现象,可以对民警工作年限的负向调节作用作如下解释:当民警的工作年限超过一定时间后,其在岗位上进一步上升的空间和路径都会变得更加狭窄,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部分民警获取新知识、新技能的能力,以及对工作本身的热情和投入,可能会随着警龄的增加出现一定程度的衰减。所以,在经过相同的警务培训后,部分工作年限较长的民警,不愿意将个人的进步贡献到工作效率提升当中,即民警个人能力的提升不容易转化为公安工作成效,这与以往其他领域学者对职业高原现象的研究结论相一致。
(二)实践启示
在实践方面,本研究有助于公安机关在开展警务培训过程中,更加深刻、清晰地认识到培训内容与方式、培训满意度、民警个人发展以及工作年限对提升公安工作效果的重要性。在新时代背景下,现代化警务培训既要应对传统犯罪的挑战,也要面对网络犯罪、跨国犯罪等新型犯罪形态,以及公众对安全和正义需求的变化。因此,构建现代化警务培训体系,全面提升警务培训的质量和效率,是实现警力现代化和提升公安工作整体水平的关键。结合研究结论,笔者对警务培训提出以下建议:
1. 丰富警务培训内容与方式,提供高效警务培训服务
在新时代背景下,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提出更加细致和高标准的要求,以往的“大锅饭”式培训不能满足民警个人以及公安工作的现实需求。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三方面改进:一是开展个性化和模块化培训。结合民警工作部门和岗位的差别制定针对性的培训内容,根据每名民警的具体职责、经验和技能需求,设计特定的培训模块[23]。二是根据民警工作生活的现实状况,调整授课方式。民警的工作生活常常不规律且充满压力,随时存在处置突发事件的可能。为此,培训单位需要考虑更为灵活和人性化的授课方式,除提供在线视频课程,允许民警根据自己的时间选择观看外,还可设立多个培训时段,确保他们能够找到合适的时间参与。三是开展创新能力与合作能力培训。随着时代的发展,公安工作同样需要与时俱进,民警的创新能力和合作能力对现代公安工作至关重要。为提升民警的创新能力,可在课程设置中,开设逻辑思维、批判性思维、解决问题的思维等课程,鼓励民警在遇到问题时不拘泥于传统思路,进行多角度的思考;同时,为提升民警的合作能力,在培训课程中可提供与其他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和社区的合作机会,创建各种合作场景,让民警模拟与其他部门或公众的合作过程,了解其他部门的工作方式和需求,从中学习和改进,提高跨部门合作的效率。
2. 关注民警个人发展与现实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警务培训
警察的教育训练并不限于知识的传授,而是要确保知识能够转化为实际技能,并进一步形成实际操作能力。为使警务培训更具针对性和实际效果,公安机关应当依据日常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来设计培训内容。这样可以确保培训与实际工作需求紧密联系,从而提升培训的应用价值。为此,公安机关在构建培训体系之前,应当时常了解民警在工作中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通过调查与反馈,掌握他们对培训的具体需求和期望方式。首先,为有效满足民警的培训需求,可围绕民警的兴趣点和公安工作目标设计培训方案,激发他们主动参与,以确保培训达到预期效果并充分发挥作用,从而实现培训的目标;其次,在开展警务培训过程中,为民警提供职业生涯规划咨询,帮助他们明确自己的发展方向,根据每名民警的发展目标,提供相应支持;再次,制定个性化培训计划,根据每名民警的职责、经验和发展方向,提供多种培训方式和内容,确保每名民警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培训资源。虽然由于人力、物力、财力的限制,许多培训单位无法实现一人一方案,但可以根据单位、警龄、警种等进行分类培训,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有效提高培训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3. 完善警务培训效果评估机制,有效促进培训效果转化
在警务培训完成后,公安机关需要采取特定的评估方法,通过量化的方式比较培训目标与民警实际业务能力的差距,从而确定培训的实际成效。基于这些评估结果,能够充分了解民警的学习成果和满意度,同时根据反馈调整培训内容和方式,制定具体措施,才能有效确保培训始终与实际工作需求相匹配,进而优化未来警务培训的质量和内容。
结合研究结论,提出如下建议:第一,制定综合评估策略。根据民警培训的具体情况,建立有效评估机制。评估不应仅限于考勤和成绩,还应包括培训后的感受和反馈,从多角度对培训效果进行全面评估。对针对性培训科目,还可采取“因人施教”的评价方式,构建素质导向的人才评价模式[24]。这些评估策略能够确保培训对民警切实发挥作用。第二,反馈与实施。培训效果评估旨在为培训的持续改进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通过将评估数据和反馈相结合,可以更有针对性地调整培训内容,进一步提高警务培训的质量和实用性。第三,奖励与激励。为鼓励民警更加积极地参与培训,应将培训评估成果与其个人的奖励和发展挂钩。对在培训中表现出色的民警,可考虑为其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或其他形式的奖励,从制度层面彰显公安机关对警务培训的高度重视。
4. 构建区域警务培训协作机制,充分激发“1+1大于2”的协同效应
区域警务培训协作机制的建立,旨在通过各地警务力量的紧密合作和资源共享,提升警务人员的整体训练水平和应对各种安全挑战的能力[25]。为充分激发“1+1 大于2”的协同效应,各参与方之间不仅需要有效沟通和协调,还需制定一系列具体策略。第一,建立共享平台。各地公安机关通过开发区域性的信息共享和交流平台,发布最新警务训练资源、技术更新、案例分析和最佳实践等内容,有助于各地公安机关与民警相互学习,共享成功经验和教训。第二,开展联合训练。可以通过区域合作,相关单位之间定期举行联合训练,使不同地区的警务人员能够在模拟的实际情境中共同作业,进而增强团队协作能力,提升跨区域协同作战效率。第三,共享资源和专业技能。积极鼓励合作区域内的公安机关,根据自身优势共享资源和专业技能,如特殊装备使用、反恐战术、网络犯罪调查等,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互助学习机制,派出经验丰富的警员定期到其他地区开展学习交流,培训单位也可邀请外部专家为警务人员提供精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