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梅:完善监督机制,促进高质效办案
2024-05-22肖之云
肖之云
近年来,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紧紧抓住健全完善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机制这一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核心要求,立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在服务现代化建设中落地见效。
构建高质效监督机制。该院注重融合履职,制定《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细则》,落实监督办案一体化要求,增强线索移送责任意识、线索发现能力和考评结果运用。注重加强与当地法院协调联动,该院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30件。办理买卖合同、民間借贷、借款合同等领域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5件;办理提供劳务者致害纠纷等支持起诉案件11件,追回赔偿金140万余元;支持农民工讨薪3起,追回工资21万余元,为弱势群体撑腰。
推进高层次诉源治理。该院建立“提前介入细审查、分别恳谈解心结、法律援助做后盾、检调对接促化解”的矛盾化解长效机制,通过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提存保证金87.11万元,化解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案件矛盾27件,刑事和解率达62.7%,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注重实效促治理,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6份,以“我管”促“都管”,督促建章立制,堵塞治理漏洞。数字赋能促治理,坚持“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针对医保资金违规报销问题,自主研发“第三人侵权致人身伤害违规报销医保法律监督模型”,追回被侵占医保基金7.5余万元,该模型被评为湖北省十佳数字检察模型。
满足高层次法治需要。该院与黄梅县总工会等13家单位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办理司法救助案21件,申报救助金28.5万元。最大力度减少诉累,实施轻重分离繁简分流,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378件、速裁程序审理18件,提高办案效率。最大力度减轻访累,畅通涉法涉检信访渠道,与人大等7家单位建立多元矛盾化解机制,受理群众信访36件,7日内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必答复,信访量下降26%,以“如我在访”增进理解、赢得信赖、化解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