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卡雷:《此生如鸽》
2024-05-22唐诺
唐诺
为什么读《此生如鸽》!我们先试读这段文字吧,年过七十五岁的勒卡雷这么回想,这也是这本书的前言:
我写过的书几乎都曾暂时以“鸽道”做为工作档名。这个书名的来由很简单,我父亲常去蒙地卡罗赌钱狂欢,我大约十五、六岁时,他有回决定带我同去。旧赌场旁边是运动俱乐部,底层有片俯瞰大海的草坪和射击场。草坪底下是九条平行的小隧道,出口临着海滨,排成一排。隧道是放活鸽用的,这些在赌场孵出然后被圈养的鸽子,唯一任务就是拍着翅膀,沿黑漆漆的隧道飞向地中海天空,成为枪靶,让那些饱食一顿午餐、带着猎枪或站或卧等待开枪或狩猎的绅士得以大显身手。没被击中或只轻伤的鸽子,则善尽鸽子的本分:它们回到自己的出生地,也就是有同样陷阱在等待它们的赌场屋顶。至于这个意象为何萦绕我心头,历经如此漫长岁月犹挥之不去,我想或许读者比我更能判断原因吧。
别客气,说得够明白了,我相信,对某些内心较柔软易感的人,读了这段文字就够理由阅读了;出版社的人显然也懂了,所以他们把这本原直译为《鸽道》或《鸽子隧道》的书名,改成定谳式的《此生如鸽》。
其一
好小说家很多,但勒卡雷有个极特殊的历史位置,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这个俗谚对勒卡雷不生作用。依我的意见,应该还有不少人同意,他就是间谍小说的“山羊”,GOAT,Greatist of all Time。这样看似夸大、置未来书写者于何地的断言,一方面是因为勒卡雷远高于间谍小说同侪一头,已不仅仅是间谍类型小说了;另一方面是,我个人以为,间谍小说,一如它所书写的间谍世界,其实非常窄迫封闭,外头的人光靠想象是无法掌握的,因此,从书写材料到书写者的能力和准备,有极多的限制和要求。曾经,有不少人说冷战的结束极可能就是间谍小说书写的终结,从柏林、维也纳到伊斯坦堡这道南北向的人工分界善恶曲线上的各城市不再是各路间谍荟萃之地,大家解甲归田了云云。这个太天真也当然太乐观的说法马上遭到勒卡雷的驳斥,“间谍小说不因冷战而生,也就不因冷战而死”,是啊,人的世界,何处何时没有窥探、监视、入侵、欺骗和背叛这些东西呢?间谍,尤其是广义说法的间谍永不消失,包括你的某邻居某同事或某家人,但间谍小说这个书写载体则是有限的,会写完它能够写的,尤其勒卡雷把间谍小说一下子拔高到这样,剩给接下来书写者的空间及其可能性也就更少了。
所以怎么能够不读勒卡雷呢?你也许可以错过一些更好的小说,但勒卡雷是山羊,是某一个世界的最高峰,难有替代——在如今我们这样一个收集的、猎奇的、××到此一游如勋章如纪念品的年代。
说来,间谍小说是最古怪的一组类型小说,几乎是诡异了。首先,它来得意外的晚,相较于早已肆虐人类世界如阴魂的间谍这一行当——我们不是都说,有了人类就有了间谍。其次,间谍小说书写好像是有“资格”的,很长一段时日几乎只有英国人才写,而且限定于真的实际干过间谍的英国人。比方推理女王阿嘉莎·克丽丝蒂,英国人。老练的类型书写者,有缜密思考的能力和习惯,但阿嘉莎写二战的间谍小说是她最糟的一批作品,儿戏,一看就晓得她只是个爱国公民,不是间谍。间谍小说几乎一开始就分道,同时走光鲜和黯黑两条全然背反的路,彼此驳斥相互嘲讽,政治命运也两极化,情报单位热爱前者,这让他们有面子而且得到更多预算,这就是勒卡雷在《此生如鸽》书中讲的:“一九○○年代初期,作品格调不一的间谍小说作家,从厄斯金·柴德斯到威廉·勒克和菲利浦斯·奥本海姆,唤起大众反德的公愤,所以说最初是他们协助创设了情报组织倒也不失公允。”情报单位则痛恨后者,以叛徒视之,这些书写者通常是他们阵营出身的,这组小说触怒情报当局,只因为书写得太真实了。
来说一下毛姆的故事,这位父亲是英国驻巴黎大使馆法律官员、而且就出生在大使館内的小说家,可能因为这样的生命背景和成长记忆,他也写间谍小说,而且还很可能成为间谍小说的先驱书写者之一。扮演拦路虎的正是英国情报当局,还上达到更高层,依勒卡雷的说法,丘吉尔公开点名抨击了毛姆的《秘密情报员》一书,指控他违反了国家机密保护法,面临同性恋丑闻威胁的毛姆只好烧掉十四篇未出版的短篇小说。同性恋,勒卡雷作为行内人告诉我们,极度卑劣的手段,这正是间谍世界最好利用也最常用的生命缺口,“不管怎样说,MI5都是英国公务员和科学家私生活的道德仲裁者。在当时的调查程序下,同性恋和其他被认为越轨的行为都是可以拿来勒索的弱点。”
阿嘉莎的书写失败,实证地告诉我们,间谍世界真的不是我们正常人的世界。当然,举凡怀疑、窥探、监控、伪装、欺骗、背叛、谋杀云云这些我们正常人世界全都有,我们正常地视之为恶,即便根除不了,也努力将它们逼到某个幽暗封闭角落里,尽可能不让它们进入到正常人世界里。但我们说,如果一个世界除此之外再没其他东西了,世界就剩这些、几乎只由这些恶念恶行所构成,这是何等荒凉可惧到难以思议的一个世界?或更确切地说,我们这里借用年轻人熟悉的这个词——“夺舍”,我们所有熟悉、自古有之、可依赖可信靠如天经地义的人和事物,其实都只剩薄薄一层外壳,都遭侵入替换掉了,仍都是伪装、怀疑、窥探、监控、欺骗、背叛,而且随时可利用、可牺牲、可消灭,人这样活着,只这么看世界以及和他者相处,这是养怪物吧?没任何人能长期禁得住不扭曲、不变形、不失控、不变得残忍,即便少数心志最坚韧的人,也至少会陷入长期的忧郁、罪恶感和深不见底的孤独之中,直探虚无。
我仍要再讲一次《孙子兵法》里最让我不舒服的那两句“廉洁可辱也,爱民可烦也。”廉洁和爱民,又干净又柔软的好东西,都是人不易建立更不易护持的珍罕质量,但在这世界里,这都成为最好利用的攻击缺口,在敌我二分只剩输赢的神圣前提下,这样的攻击还是聪敏的、洋洋得意的,乃至于会赢来勋章。是的,除了不正常,几乎什么都逐渐消亡殆尽的一个世界。
由此,我们便进一步察觉,这里面必定还有个不正常的极巨大东西,那就是神圣。间谍,原是战争的产物,夜间的、延续的战争,间谍本来就如此诞生于所谓国家生死存亡的神圣荣光之中,加上,间谍又是设计来躲过、穿透、破坏种种有形无形防御界线的,因此,间谍最“自由”,两倍的行动自由,连战场上士兵多少得遵守的他都不必,后头还有国家的掩护支援,豁免于法律,更豁免于所有的道德规范之外,这是很难让人回得来的自由。伊安·佛莱明“○○七”系列里有个超级过瘾的东西,License To Kill(杀人执照),但这不全然是小说家的华丽想象,毋宁说是现实间谍世界的最基本事实,只是没这么戏剧性地成为一纸执照而已。神圣性的可怕,不只在于它豁免人为恶,更在于它直接把恶变成善,变圣徒变英雄,这样的沐猴而冠,对人是多大的诱惑力量,以及摧毁力量不是吗?
间谍小说由英国人开始,而且好像只英国人能写、英国男性作家能写。这个诡异书写现象,我们稍稍回看其历史经过,倒又感觉好像很合理。
英国是现代世界第一个大帝国,目指一整个地球,尽管只能做到松弛的殖民,其控制的土地之广、之散落、之多样复杂,是人类历史之仅见(美加、澳纽、印度、非洲南北两端云云),还有积极进出但未得逞的。而当时,还是各地各国仍彼此阻隔、谁也不了解谁的曙光时日,所谓的情报工作涵盖面遂极广,去到看到的全都算,更多是第一阶段的搜集而非日后的刺探窃取,可直接在阳光下堂堂正正进行,国家要的和个人志业工作参差交叠没界线,举凡行商、传教士、人类学者、探险家等等都可以同时是间谍,完全同一份工作,他自身的工作成果,很容易找出可上贡女皇陛下的一部分。因此,间谍的规模陡然放大,这解决了间谍小说书写必要的人数问题,间谍人数得跨过某一临界数字,才足够形成一个自己的世界,凝结出有自身独特意义的现象及其反思成为书写题材,也才可望从中生长出来书写者;同时,这也一并解除了罪恶感这个书写的反向力量,因为这是开拓的、启蒙的、进步的,乃至于是助人救赎人带来天国福音的。有国家、有上帝、更有无可怀疑的进步意识形态,这哪里罪恶?
两部极了不起的著作,尽管不属间谍类型小说,却是间谍小说讨论几乎一定提到的,一是吉卜林的史诗也似的小说《基姆》(一九○○年)另一是阿拉伯劳伦斯的史诗也似的自传《智慧七柱》(一九二六年),书里的间谍,虚拟的小男孩基姆和实存的孤绝劳伦斯,都是极正面地看待间谍工作、我们也正面看他们的精彩人物
解除了间谍量的问题,接下来是质的问题,这也许更难,其间有近乎悖论的矛盾。
间谍世界和小说书写世界,怎么想都是极度不兼容的,需要的聪明、才能和信念也接近背反,也许先讲间谍必要的沉默和小说书写者必然的多言就够了。我们说,间谍小说,尤其是蔚为类型的耕作式书写,无法外借,必须是真的浸泡过其中的自己人。但根本上,写小说和干间谍各自吸引来的就是不同的两种人,就算有那几个人违禁品般把那些小说书写必要的东西带进间谍世界,也会在那个封闭、阴暗的世界没阳光没空气没水地枯萎掉——一个一生干间谍、的确内行得不得了的人,除了回忆录,你还能指望他写得出来什么?如果允许的话。但鬼使神差地,英国早年这支业余的、杂牌军也似的大间谍部队,却意外是个绝妙解方。不从间谍标准,我们回归到人的普遍质量来说,高矮胖瘦士农工商,这绝对是人类历史上程度最好、最富个性也最丰硕多样才华的一群间谍,我敢保证今后也不会再有了。日后,尤其因为两次大战和冷战的森冷肃杀的空气,间谍世界持续收拢、封闭,组织化科层化效率化而且无趣化,惟极特别的是,逐渐丧失重要性的英国倒是相当程度把这个杂牌军特质给保留下来如一个传统。这可能和另一个英国知识分子特殊传统有关,英国知识分子对他们女王一直有一种素朴的、素朴到像是礼仪式的忠诚。女王已不亲政不掌权,因此,这样的忠诚如同一种回忆、一个怀念,有相当的美学感,像是重温那个世界崭新、海天空阔、人慨然有天下之志的时代。
所以骄傲如格林是间谍,勒卡雷是间谍,甚至,像自由主义大师以赛亚·柏林都曾被说是间谍云云。一直到今天,英国的间谍依然不是那些大学考不好的人。而是如勒卡雷在本书中告诉我们的:“你必须上好学校,最好是私立的,然后上大学,最好是牛津剑桥。最理想的状况是,你的家族早就有间谍背景,或至少有一两个军人……”这是二○一六年才刚说的话。
还有:“甚至,相信我,是在执行民主功能,因为在英国,我们的情报组织无论如何都还是我们的政治、社会与企业精英的心灵归宿。”
其二
间谍小说始生于英国,让这些在哪个国家都不可以说的事化为白纸黑字公诸于世,最一锤定音的理由当然是因为英国的“民主自由”,全世界领头羊的动人民主自由。看近两三百年历史,我们晓得诸如此类冲破禁忌,尤其政治性禁忌的事,通常都先在英国。《此生如鸽》里勒卡雷讲了这样一个实例,军情六处退下来的小说家兼传记作家康普顿·麦肯奇,因为他的《希腊回忆录》在一九三二年(注意这个年份,快百年前了)被依国家机密保护法起诉,一般我们总认定麦肯奇会就此失踪或至少打入大牢坐穿,但英国对他的重惩是,罚款一百英镑。
甚至,勒卡雷一炮而红的《冷战谍魂》出版于一九六三年,而这已是他的第三部小说了。问题是,他一九六四年才离开间谍工作,现役间谍同时写间谍小说,叔可忍婶婶也不可忍吧,除了英国,究竟有没有其他国家也发生过这种事?
伊安·佛莱明式的正面英雄间谍先来,这合情合理更合于掌权者幅度有限的宽容;绝不正面的狼狈间谍只慢半步紧跟而至,这就有点怪了,关键应该仍是时间,不是后者太快,毋宁说是前者太慢了。压抑到二十世纪初方得由英国人开始写间谍小说,但现实里这已进入到大英帝国荣光远矣的夕晖时段了。两次大战是赢了,但赢得很惨,没真正得利也成就感不大,和伤害完全不成比例,英国人心知肚明,歌功颂德的作品先来,这无可厚非。但只有无脑的、战争神剧式的陶醉歌颂,是小看了英国人的沉静、诚实和想事情的习惯。尤其间谍小说真正成熟的冷战年代,现实中,英国间谍更滑落成美国的小弟,马前卒打工仔,假装我们还在作战,而且还是善与恶的亘古永恒争战,假装世界危在旦夕,是我们在撑着,我们所做的这一切攸关人类的未来和命运云云。我尽量温和地借用博尔赫斯的话:“人做梦持续不了那么久。”冷战,当然有诸多历史因素,但相当主要一部分,也是因为人做梦,某种噩梦,否则至少不会撑那么多年。
而这个很凄凉的英国间谍图像,也正是勒卡雷早期那几部名著的主画面、主要关怀,尤其是《镜子战争》(一九六五年),极可能就是勒卡雷最好的小说,非常悲伤,讲一群曾叱咤二战的老去的间谍,缅怀、幻想,并兴奋地试图制造出一场让他们又活过来的战事,镜子里的戰争。
时间的另外两个现实面向是——其一,小说本体这边。写到二十世纪,小说已不断内折,人的内心活动已逐渐取代外在描述,小说追问反思的能力和习惯大增。其二,大世界这边。二十世纪已是人类世界除魅臻于成熟的时日了,怀疑乃至于批判已不需要有特别的感悟,不必靠勇气支撑,而是逐渐成为日常生活的基本事实,成为人的第一反应,所有神圣气味的字词称谓,要说出它来都得刻意加括号、加一堆你知我知的表情和语调。
也就是说,在间谍小说才开始闭门造英雄造神时,外面世界其实已倒向了狼狈不堪的凡人间谍这边。
○○七邦德,最迷人的间谍,身高一米八三,体重七十六公斤,身材修长,“邦德的脸轮廓分明,皮肤晒得发黑,右脸有条大约三寸长的伤疤。乌黑的头发随意地梳向左边。右眼角上有颗黑痣。鼻子修长挺拔。嘴巴宽大看上去异常残忍。下颌线条明快,宛若刀削斧凿。”这是伊安·佛莱明在《俄罗斯情书》里的亲笔描述。这是个谁都会一眼看到并记住的人物,尤其年轻女性。而勒卡雷这么讲他的王牌间谍乔治·史迈利,也是最让我们尊敬的间谍:“五短身材,偏肥胖,加上温顺的脾性,似乎还热衷把钱花在一些品味差劲的衣服上。”他的美丽老婆安嫁给他的理由是,“一个普通得令人心痛的人”,但两年后她就跟个古巴摩托车手跑了。总之,这是个不会有人注意的寻常中年男子,看过他的人也旋即将他从记忆中抹去,让他从此消失于人来人往的芸芸众生之中。
两组全然背反的间谍小说贴得近、又两道铁轨般齐头而行,我们并不好说后者是因着颠覆、瓦解前者而写、而生。勒卡雷写到了类型小说之上、之外,但并未真的毁损掉间谍小说作为一种类型书写的根基和设定,不像比方有了《唐·吉诃德》之后我们简直再难回头去写、去看那种装腔作态的骑士小说。
勒卡雷审慎地停在某个微妙的交界点处,本体上仍是类型小说家,我相信这也是他的本意、他的生命构成;他热爱间谍世界如同一个从杳逝时间世界走出来的人、仅剩的人,说真的,抽走了间谍,他的生命菁华尽去,所剩不多。真正对间谍世界无情的是格林,格林的世界太大,关怀层面太复杂,间谍只是他生命的一小块,甚至只是不成熟的自己的“误入”,他站在间谍世界外头冷嘲热讽,也许嘲讽的也有昔日的自己。
勒卡雷的嘲讽不一样。他一直在里面,就连一九六四年离职后也没离开,他携带着。勒卡雷看似嘲笑这些活在荒谬闭锁世界如愚人的间谍,但较多的是痛心、替他们不平、以及勒卡雷式的自伤自怜。是的,他讲那些养来当活靶、只是游戏祭品而已、还不是神圣祭品的鸽子,是适用于某种人普遍处境的隐喻,但他直接想的就是间谍,就是他的如斯人生,此生如鸽。
是以,勒卡雷远比格林煽情,这吸引着相当一批人,分享着某种感伤,某种勒卡雷帮他们先讲、所以说出来并不丢人的感伤。
一九六四年离职但并不离开,这是我们讲的。勒卡雷自己说的是,他十七岁成为间谍世界的跑腿小弟,但早在这之前他就是老间谍了,他是训练好了来的——他那位著名的大骗子父亲和在他五岁就拎只皮箱消失的母亲,让他在成长岁月就熟悉、且一样一样学会间谍所需的一切理解和技能。倒是英国情报当局的训练,大概无非是些战斗技艺和工具操作云云,吾生也晚,其实是从没派上用场的东西。
因此,写的是欺骗背叛的间谍小说,但书写者勒卡雷的最特别书写内核却是“真诚”,一种刺猬式的、仿佛生命仅此一物的真诚。写类型小说尤其不需要这样,甚至,在严肃小说领域特别是学院派口中,真诚也早就不是什么好词,但这其实是他们不够认真或懂得并不够多的缘故。真诚当然是好东西,于书写,意思是专注加上竭尽所能,他们不晓得那种不分神的、直去无用的高度精纯书写能带人进多深走多远。一般间谍小说家只是职业,勒卡雷却是拼命。我们都看出了其成果差距有多大不是吗?
作用于我们身体的部位也大有不同,某个内心深处、灵魂战栗的深处。
勒卡雷不当错过,但是从哪一本开始看好?诚实的回答是任一本。他的小说素质极整齐,只是我自己稍稍偏爱前期的、类型成分较多的那几部,《冷战谍魂》《锅匠·裁缝·士兵·间谍》《镜子战争》。如今,又有了这本仿佛回到一切源头的《此生如鸽》,也许就它吧。
《此生如鸽》设定为回忆录,体例上却是时间碎片捡拾的所谓四十个人生片羽。这可能是较偷懒的写法、却也可能是更真诚的写法,意思是,回忆者不勉强去补白串接,不多加东西,只忠诚地听从记忆本身,在已七十几岁已平静不波的时间大河暮光里,折戟沉沙铁未销,什么在意什么强韧什么仿佛洗不去赶不走,就自然浮上来什么。因此,这是一组大可放心信任的文字,我们可回报以一种相衬的阅读方式——读内容,更去留意勒卡雷究竟捡了哪些碎片?哪人、哪事、哪时刻、哪地点等等。对我们也算知道一二的对象,比方莫斯科此城或阿拉法特此人,勒卡雷看他们哪里、记住了哪些云云。这种直视,透露出他的生命态度,他的信念价值,他的偏爱和忽略,以及,情感。这些,在七十多岁已如夕晖的柔光里,会更实在,如结晶如允诺。是的,这一刻我想的仍是朱天心《远方的雷声》中那一问:“假想,必须永远离开这岛屿的那一刻,最叫你怀念的会是什么?”
但也有这样的颇有意思的碎片,像是勒卡雷津津回想他每一部小说的电影改编,很明显,他对电影世界的盎然之情不成比例地高于小说世界这边;说真的,我所关怀的小说家这几乎是仅见的(想想福克纳对好莱坞召唤的不情不愿),这点让他更倾向于做类型小说家。
当然,最大最重的必定是编号33那一块,《作者父亲之子》:“我花了很长的工夫才有办法动手写罗尼。他是骗子,梦想家,偶尔坐牢的囚犯,也是我的父亲。”勒卡雷有个太戏剧性的人生,希腊神话故事也似的,让他日后的人生展开,尤其是成为间谍和小说家这两者,跑多远都逃不掉,如同注定如同宿命,但小说书写,把此一诅咒化为禀赋,再化为材料,最终还成为祝福,还是给我们读小说的人的礼物,这是文学的胜利,难能但结结实实,文学把人生的不幸巧妙转变成沉静的幸福。
骗子,间谍,小说家,不构成一平面,而是绞成一条坚韧的绳子,骗子父亲罗尼,让他才当间谍就已像老手。日后写小说亦然,勒卡雷自己这么讲:“格林告诉我们,童年是作家的存款簿,若以此计算,我生来就是个百万富翁。”也就是说,他在这两个起跑点上先就领先同侪一大截。
一直到七十岁了,勒卡雷仍会如此自问:“我身上有多少部分还属于罗尼,而有多少是只属于自己的?我不禁納闷,一个坐书桌前、在空白纸上构思骗局的人(也就是我),和每天穿上干净衬衫、除了想象力之外口袋里什么都没有、出门去骗受害人的人(也就是罗尼),真的有很大不同吗?”最有趣的是,罗尼还有点不要脸地当真这么想,他认定勒卡雷小说就是“我们的书”,父子俩是共同作者,还要求联名签书——那是一九六三年《冷战谍魂》登顶美国畅销书排行榜的庆功宴,罗尼突然现身。“我们的书”,他还哭着对勒卡雷讲,“儿子,咱们一起努力有成,是不是呢?”
压到书末才说,但勒卡雷其实早就写了罗尼,《完美的间谍》。这是一部有争议的书,有人直讲这是勒卡雷最好最深沉动人的小说,也有人指出它结构凌乱松散。都对,其实也就是同一件事不是吗?现在有了《作者父亲之子》这块姗姗而来的碎片,就全补起来了、完整了。
但我得说,这太戏剧性的人生、太紧实的生命之绳,另一面,也不免把勒卡雷捆太紧了(现代心理学那些制式因果说法,必然不断加深暗示如嗾使),让他的生命内容少了余裕、也少了东西,就像勒卡雷自承的:“从我动笔写作那一天开始,房里就有两头大象:我父亲骇人听闻的一生……;另一个是我的情报关系。”这两样又都迥异于、不宜于、也很难回转一般性的正常人生。你怎么可能只要这边不要另外那一边呢?
这是通则:人的禀赋并非指的只一个、一种(更非那种武断检定的IQ)。生命的工作太过漫长,每阶段都有它不一样的困难及其要求。就说NBA篮球吧,会飞如文斯·卡特那是禀赋,但高度敏感于球场空间及其动态变化如魔术师约翰遜,沉静强韧无匹的心智力量如大鸟伯德又何尝不是珍稀禀赋?卅岁前你会飞也许就所向披靡了,但卅岁后呢?流逝的时间会带来不一样的球赛,另一种球赛。
猜猜看,哪种禀赋耗损得快?
再讲另一个通则,比较危险比较可惧的一种——哪种来得早的所谓禀赋往往会成为陷阱成为牢笼?会把你困在前期的成就里出不来,而且耽误了你去寻求更可长可久的专业技艺、寻求更可长可久的整体理解?写小说,远比打篮球漫长,更多阶段更多歧路更多可能,也要求人更多更复杂,这还用说吗?
关键不在于外在世界的此一变化。一如勒卡雷的有力驳斥,冷战落幕,间谍并未消失,窥探、监控、伪装、欺骗、背叛、谋杀更不会消失,间谍小说仍可持续前行,而且泼散开来也似的面对一个更紊乱更各搞各的没焦点没基本游戏规则的世界。勒卡雷也依然最好,无可撼动,甚至,不少热爱他成迷的人(我认得好些个)尝试把他推上一个新顶点:去掉间谍二字,直接就说是最好的小说家。
于此,我自己的意见稍有不同。勒卡雷后来的小说,没冷战并尝试较放开类型的小说模式,少了这两个重要扶手,走起来似乎有点颠滞,有维吉尼亚·伍尔夫所说的那种“朦胧”(原用来批评失去海洋支撑、上了陆地后的康拉德小说)。我想到早年演电视影集《霹雳娇娃》(《查理的天使》)全球爆红的费拉·福赛特,她鱼跃上电影,影评优雅的批判我印象深刻:“银幕变大,她好像迷路了。”
我钟爱的另一位类型小说家,纽约的劳伦斯·布洛克也有点这样。
而且,勒卡雷似乎一直保持着他写类型小说的习惯节奏。我意思是,写太快了,有点低估了新一阶段、面对更大世界的小说的难度;或者说已是一种肌肉记忆。
环顾周遭世界,我以为我们正经历着一趟小说鉴赏小说评价的定向位移。有相当长时日,好小说和好读的、受欢迎的小说,或严肃小说和享乐小说各自成立不犯,但如今两者有逐渐合流的趋向,对不少新的小说读者,所谓最好的、经典的小说慢慢变成是那种不失享乐(通俗小说式的享乐)、但好像有点东西有点看不懂遂以为高大上的东西。
我不认为谁真能阻挡此一坠落走向,但也正因为这样,我对已经够精彩的勒卡雷小说,变得不安,变得小气,变得有些斤斤计较。
荣誉本身没什么,但荣誉是指引,是地图,是联系并拉动某些珍贵东西的绳子,所以褒则褒贬则贬,有这样的无情。如果最好的小说下修(抱歉,用这个词)到勒卡雷,我大概就可列表哪些伟大小说难再进入人的视野,我也惋惜这浪费了小说读者可贵的虔诚。
必须在最后讲这些扫兴话语,因为我们是很认真的阅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