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两种观察视角
2024-05-22张君
[摘 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正确道路,其根本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由此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康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现代以来我国政治建设长期内生性演化的成果,是对世界政治格局演变作出的一种回应,也是新征程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必由之路。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一种新的政治发展理念,也是具体的政治制度实践。从制度实践的角度看,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持续探索的实践结晶,代表了新时代以来人民民主的最新形态。从重大理念的角度看,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在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过程中得出的民主新认识,是新征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遵循。
[关键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全过程人民民主;社会主义民主
[DOI编号] 10.14180/j.cnki.1004-0544.2024.04.006
[中图分类号] D6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0544(2024)04-0050-09
基金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创新项目“中国式现代化的民主观研究”(2023YZD045);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创新项目“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研究”(2023YZD020);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论述研究”(21&ZD006);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重大项目“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创新与经验探索研究——基于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的民主实践调研”(GQZD2023011)。
作者简介:张君(1985—),男,政治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主义民主研究中心副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理论研究中心副主任。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改革开放以后,党领导人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取得重大进展。”1党的二十大报告在总结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时进一步指出:“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推进。”1这里提示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在改革开放以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过程中探索形成的,与近来备受瞩目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有着紧密的逻辑关联。因此,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新部署新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研究在新时代新征程又蕴含了更胜以往的崭新意义。
近十多年来,学界系统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形成过程、制度设计、实践路径、历史成就和基本经验,深入揭示了其基本内涵、本质特征、核心原则、动力机制与多重逻辑,同时也延伸探讨了它与现代化进程、中国共产党、多党合作、协商民主以及和谐社会构建等方面的关系,为我们全方位多角度理解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作出了重要贡献。不过,到目前为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研究的观察视角,更多的是聚焦于中国自身政治演进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缺乏一种基于世界政治格局演化而来的总体性观察,同时其与社会主义民主尤其是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的关系研究还有所不足。因此,当新征程上如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时,我们有必要采取兼顾中国历史发展与世界政治变动的双重视角更全面地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形成和发展,并且将其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逻辑关联纳入宏观分析视野,以此回应和满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对于民主理论创新的现实需求。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提出及意涵
坚持中国道路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之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改革开放以来坚持中国道路在政治建设上的具体体现。2006年7月,胡锦涛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首先使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完整表述2,指出实现我国政党关系长期和谐的根本就在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并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一条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能够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社会和谐提供根本政治保证的政治发展道路,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一提法,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政治发展道路”两部分构成的。前者是这条道路最本质的规定性,决定了道路的社会主义性质,也就是符合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同时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需要考虑中国的国情和实际;后者规定了这条道路涉及政治发展范畴,需要顺应民主这一时代潮流,以此更好地适应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要求。
回溯文献可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凝练而来的。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指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4这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提法的滥觞,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由此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方向。1988年6月,邓小平在会见埃塞俄比亚总统门格斯图时强调:“一九七八年以来,我们又开辟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新的事业。”5这里首次出现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提法。江泽民在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初期延续使用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提法,在1991、1992年间又同时使用过“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两种提法。党的十四大报告的标题使用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提法,并且报告正文中除涉及之前的探索实践时使用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提法外均使用这一提法。随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法在党和国家重要文献中得到广泛使用。2002年9月,江泽民在对党的十六大报告稿提意見时指出:“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伟大创举。”1由此,“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提法,经由“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最终凝练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政治发展是西方学者20世纪50年代初提出的一项重要研究议题,兼具描述性和目标性维度,主要关注某一国家或地区政治制度、政党体系、政府行为及民主化程度等方面的变迁过程。在西方政治发展理论看来,所谓的政治发展就是向西方发达国家政治体制或者说政治模式的过渡。我国接受了“政治发展”这一概念,却对单线式政治发展观并不认同,而是始终坚持任何国家的政治发展都应从本国实际出发并且要与自身的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在对政治发展概念作必要改造的基础上,江泽民2002年5月首次使用了“政治发展道路”这一提法,强调“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政治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2。这里的政治发展道路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中国的具体化,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政治建设方面的现实体现。
对一个国家来说,政治发展的根本问题是选择什么样的发展道路,这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能够起到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重大作用。与西方政治发展理论聚焦一种朝向西式民主的政治变迁过程相比,中国共产党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初期就公开表明,要适应形势需要,根据我国实际情况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目的就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党的十三大明确概括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总目标。因此,从根本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回答的核心命题,就是在当代中国发展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怎样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1979年3月,邓小平强调:“什么是中国人民今天所需要的民主呢?中国人民今天所需要的民主,只能是社会主义民主或称人民民主,而不是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的民主。”3这里的社会主义民主是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的,是历史上最大多数人共同享受的最广泛的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而怎么发展始终是一个有着特定时代条件限制的问题。因此,它不能简单照搬西方资产阶级民主如多党竞选、三权鼎立和两院制那一套,而需要充分考虑我国的国情实际,在不断探索和实践中有序推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核心关切,就是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向前发展。具体来说,就是要通过持续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不断实现包括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在内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能够把人民主权原则具体落实为人民当家作主的实践过程,才算真正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在这个过程中,就必然涉及遵循什么样的根本原则。
习近平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4这条政治发展道路是在长期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其根本原则同样是在不断调适中得到厘清和确定的。
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在深刻反思“文化大革命”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及党和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的需要,既要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及其他制度,真正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破除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又要充分发扬人民民主,切实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而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权威性。他指出:“我们在宣传民主的时候,一定要把社会主义民主同资产阶级民主、个人主义民主严格地区别开来,一定要把对人民的民主和对敌人的专政结合起来,把民主和集中、民主和法制、民主和纪律、民主和党的领导结合起来”1,“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不可分的。不要社会主义法制的民主,不要党的领导的民主,不要纪律和秩序的民主,决不是社会主义民主”2。邓小平的这些重要思想和论述已经涉及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全部要素,为理清政党、民主及法律等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作出了开创性贡献。
经过十多年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江泽民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了更深入的认知,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规律有了更科学的把握。在江泽民看来,“党对国家政治生活的领导,最本质的内容就是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党的领导同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是一致的”3。他强调,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法制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结合起来。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把依法治国正式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认为依法治国能够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1998年7月,江泽民指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处理好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的关系。党的领导是关键,发扬民主是基础,依法办事是保证,绝不能把三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4这里开始有意识地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如何处理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与依法办事三者之间的关系作系统化阐述,只不过涉及诸要素的具体表述与后来熟知的“三统一”略有不同。2002年5月,江泽民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上指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优势。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5这里的表述已经比较成熟,与最终确定的权威性表述相差无几。
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进一步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6这里对三者之间的关系作了更具权威性、更为规范的系统阐述,强调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提供了一种稳定有效的政治结构。在这一政治结构中,党的领导提供了引导和组织政治运作的合法性权威,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政治参与的无穷活力,依法治国提供了保障政治平稳运行的有效秩序7。这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最根本最关键所在,能够保证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性质始终不变色不变质。从党的十七大报告到党的二十大报告,在明确宣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同时,都不断重申了“三统一”的根本原则,这也是我国全面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所得出的最根本经验。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历史演进视角
历史不是孤立的、割裂的,而是一个有着内在联系的整体系统。所有的历史性抉择都是在既往经验和时代条件下作出的,都应该被置放在相关国家的宏观历史脉络中去把握。只有站在历史全局的角度去考察,我们才能得出更符合历史情境、更合乎因果逻辑的正确结论。因此,准确地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探索形成,就不能囿于改革开放以来40余年的具体实践,而应该放眼到近现代以来中国历史的宏观演进。
1840年鸦片战争后,在西方列强的持续侵略下,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整个国家、社会及各领域陷入前所未有的全面危机之中。面对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几代仁人志士用自身的实践证明,基于中国历史经验的传统思想和常规方式以及基于日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发展经验的变革思想和革命方式都不能从根本上克服这种全面危机,都不能让中国走出山河破碎、民不聊生的苦难境地。在中国的先进知识分子陷入苦闷迷茫之际,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表明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在实践中的可行性,极大地激发了中国先进知识分子的革命热情,让这些先进的中国人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真理中看到了克服社会分散化状态、推动现代国家建设进而彻底解决中国问题的出路。只有走俄国人的路、坚持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这是当时中国先进知识分子深入思考后得出的结论。沿着这一解决全面危机的总体思路,中国共产党很快成立了,带领中国人民经过不懈奋斗完成了现代国家构建的历史任务,建立了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毛泽东的号召下,我们曾把苏联共产党当成“最好的先生”,掀起了模仿苏联模式的建设高潮。通过学习借鉴苏联模式所体现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我国在较短时间内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当然,我国的基本政治体制如国体、政体、政党制度、国家结构形式等都是根据自身的国情和实践经验确立的,而非照抄照搬苏联的产物。不过,在政治体制方面我国仍然衍生出与苏联相类似的一些弊端,改革开放前党政不分、干部终身任职、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不完善、个人专断集权等体制性弊端现实地存在着1。
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历史性抉择,最初意在实行各项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政策,后来发展为包括经济、政治、科技、教育等各行各业的全面改革2。其目的在于,改革同生产力迅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革除苏联模式内在的体制性弊端,建设与苏联模式不同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3。邓小平的系列重要讲话充分说明了这一点。1978年9月,邓小平在听取中共黑龙江省委有关同志汇报工作时指出:“从总的状况来说,我们国家的体制,包括机构体制等,基本上是从苏联来的,人浮于事,机构重叠,官僚主义发展。……有好多体制问题要重新考虑。”41988年5月,他在会见莫桑比克总统希萨诺时进一步指出:“我们过去照搬苏联搞社会主义的模式,带来很多问题。我们很早就发现了,但没有解决好。我们现在要解决好这个问题,我们要建设的是具有中国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5从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意味着从中国的自身特点和实际出发,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不断走向深入的必然产物,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过程中,我国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着眼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比如说,恢复和发扬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废除了实际上存在的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的现象得到显著改变;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推进城乡基层民主建设,落实并扩大人民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权利;坚持依法治国,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等等1。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积极适应国内外形势变化,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巩固和完善一整套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形成新的实践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
综上發现,从追求和发展社会主义的角度,可将近现代以来的中国历史概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1919年五四运动,这期间中国积贫积弱、备受欺凌,各种救国图强方案都以失败告终,始终找不到一条可行的政治发展道路。第二个阶段是从五四运动到新中国成立,受俄国十月革命的影响,一批先进的中国人逐渐意识到,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走俄国人的路搞革命,成为随后追求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当然,与俄国人以城市为中心进而夺取全国胜利的道路不同,中国共产党最终走出了一条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第三个阶段是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主要是走苏联的路搞建设,大致经历了全面模仿和有限调整两个阶段,在社会主义政治体制上对苏联模式的模仿主要体现在政权的无产阶级专政实质、共产党对国家的全面领导、干部任命制与终身制等方面2。第四个阶段是从改革开放到现在,对苏联式的传统社会主义模式进行变革,坚持走自己的路谋发展。这里的发展显然包括政治发展,也就是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现代以来我国政治建设长期内生性演化的伟大成果,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追求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经验结晶,也是新征程上不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的必由之路。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世界政治视角
世界政治格局是指一定时期内由主权国家和重要的国家集团等各种政治力量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进而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政治力量结构形态。近百年来,世界政治格局是以体系交替的形式不断演进,大致经过了凡尔赛—华盛顿体系(1918年—1945年)、雅尔塔体系(1945年—1991年)和一超多强体系(1991年至今)3。当前,世界政治格局再度处于快速演化和深度调整之中。这种政治格局的变动,无疑是一国选择政治发展道路时的重要考量因素,对于全球化时代的大国来说尤其如此。
中国的改革开放对世界政治格局演变的历史长河来说不过是短暂的一瞬,对中国人民来说却是一件影响极其深远的里程碑事件。自那以来的40多年里,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成功开辟并坚持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经过持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价值原则更清晰、制度基础更成熟、参与实践更多样。这条政治发展道路的开辟与坚持,是中国对世界政治格局演变作出的一种正面回应。从世界政治视角出发,能够更深入地理解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现实针对性和极端重要性。
改革开放是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历史起点。当时的世界政治格局仍处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形成的雅尔塔体系时期。在这一体系里,美国、苏联是争夺世界霸权的两个超级大国,彼此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这两个超级大国都在试图控制各自阵营的成员,而阵营成员国也都在对其领导国展开反控制斗争。当时及之前的几年时间里,苏联处于全盛时期,军事霸权野心急剧膨胀,在全球范围内进入战略扩张攻势;美国则深陷经济危机,美元霸主地位遭到沉重打击,进入战略收缩守势。由于中苏关系持续恶化,中国基于抵制苏联军事霸权的需要,运用传统的“以夷制夷”思维,尝试并成功地拉近了中美之间的关系,维系了两国之间的一种准联盟关系1。
在这样的世界政治格局背景下,尽可能地摆脱苏联模式对我国政治发展的影响是一个很自然的选择。“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国政治上个人专断和个人崇拜现象滋长,民主和法制遭到严重破坏,公民权利得不到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出现了大倒退,这样的严重教训同样要求作出与以往不同的政治发展探索。再加上改革开放之初,我国经济总量规模很小,综合国力不强,人民群众尤其是农民的生活水平低,很多人甚至连温饱问题都难以解决。邓小平当时就意识到,要实现中国的现代化、推进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仅从经济体制改革是不可能的,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他从分析当时政治体制存在的种种弊端入手,阐述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系统地论述了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和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初步探索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探索,是在曲折中前进的。对中国来说,1989年就是一个风波迭起的年份,也是一个经受巨大考验的年份。邓小平对此指出,“这场风波迟早要来。这是国际的大气候和中国自己的小气候所决定了的,是一定要来的,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只不过是迟早的问题,大小的问题”3。那么,这里所说的国内外气候尤其是国际大气候是怎样呢?这就需要关注到当时正处于变革前夕的世界政治格局。
20世纪80年代尤其是中后期是美苏关系走向迅速缓解的大变动时期。这期间,美国由守转攻,逼迫苏联在各领域让步;苏联走下坡路,整个社会出现严重停滞局面。1989年,苏联、东欧形势急转直下,美苏关系走向全面缓解。在西方的“和平演变”推动下,从这年9月起,波兰等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相继发生巨变,再加上随后的两德统一、苏联解体等一系列重大事件让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遭受严重挫折,给世界政治格局带来深远影响。
就中国来说,1989年的政治风波是一个国内外负面因素逐渐累积产生的恶果。一方面,早在政治风波前的一段时期,西方敌对势力就加紧了对我国的思想渗透;另一方面,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沉渣泛起,一些人直接把斗争矛头指向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对此,在平息政治风波不久,邓小平就立即强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制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是正确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没有错,要坚定不移地干下去4。江泽民在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后同样明确强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和基本政策没有变,必须继续贯彻执行。”5因此,虽然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探索一度遭遇挫折,但党中央的态度和决心一以贯之,继续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逐渐形成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结合的统一整体。这种有中国特色的新的民主政治模式,对于中国式民主、中国政治发展极具重大意义,不亚于“三权分立”原则之于西方民主、美式民主的重要性6。
冷战结束、雅尔塔体系瓦解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获得巨大戰略收益,世界政治格局进入一超多强阶段,美国是全球唯一的超级大国,有着超强的综合国力,其他任何国家都无法与其相抗衡。不过,经过1/4个世纪后,由于自身内部矛盾的累积暴露以及对外决策的接连失误,美国整体实力已经开始衰退,其所主导的单极体系面临着愈来愈大的挑战。“东升西降”是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一个显著特征。中国和西方国家的实力对比正在发生变化,尤其是在中美之间,一个综合实力迅速上升,另一个实力依旧超强但已显露疲态1。西方渐露疲态,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西方民主政治的内在弊端和无效治理;而中国综合实力的持续上升,则是有着坚实的政治模式支撑的,是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密不可分的。
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程序更加健全完整,人民群众的参与实践更为丰富多样,形成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崭新形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保驾护航下,经过新时代以来的接续努力,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推动我国经济总量突破121万亿元大关、即将跨过高收入国家门槛,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续写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实践已经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一条适合我国国情实际、经受住世界格局演变的正确道路。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双重关联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了一系列新部署,强调“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密切关系可见一斑。当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存在什么样的具体关联,主要取决于我们如何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
考虑到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的,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解理应以其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透过这些重要论述的具体内容和产生语境,我们可以更准确地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到底是在理念还是实践层面使用的。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对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了系统阐述,明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3。这一重要论述使用了两次“全过程人民民主”,代表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两种用法或者说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过程中提出的一个重大理念,它内在地要求把人民当家作主贯彻落实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全过程,体现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领域各方面,成为一种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从这个意义上说,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进行时。为了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目标任务,需要以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为指引,在新征程上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更好地使人民当家作主的价值原则落地见效。另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也是一种制度实践,是对新时代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的崭新概括和提炼。党的二十大报告在谈十九大以来的五年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时,先后两次提到“全过程人民民主”,显然是从完成时的角度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最新进展,说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一定程度上已经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的辩证统一,呈现为一种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人民民主新形态。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政治发展理念和政治制度实践的结合体,其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关联理应分两个层面加以论述。如果仅从重大理念或者制度实践的角度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进而把握其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关系,必然是片面的和不准确的。
从重大理念的角度看,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的成果。这一重大理念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应有之义的深刻揭示,是人民当家作主价值取向的一种具体体现,是与新时代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的现实相适应的。因此,它在反映和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价值取向上不具有唯一性,在推进政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鲜明的阶段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本质规定性是社会主义民主,它始终是在人民民主的框架内进行探索和发展的,始终是围绕如何更好地贯彻人民主权原则或者说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价值取向来推进的。在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时,我们要明确的是全过程人民民主与社会主义民主或者说人民民主不属于同一个层面的范畴,不能盲目地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普遍适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各个发展阶段,在贯彻落实这一政治发展理念时应保持既不能超前也不应滞后的务实态度。换言之,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不同时空是可以分别适用若干个政治发展理念的,甚至在同一時空下也可以同时适用多个政治发展理念。
从制度实践的角度看,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持续发展的产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在成功开辟并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人民民主旗帜,致力于把人民主权原则和人民当家作主的价值取向充分落实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具体进程中。全过程的民主是人民民主的应然要求,但这种要求具有一定的阶段性,需要一定的经济社会条件和政治建设实践相匹配。它不是从一开始就能够实现的,而应是一个长期追求、不懈奋斗的目标,需要不断地推进落实。经过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长期探索实践,我国的人民民主事业在制度建设和参与实践上持续进行着量的积累,进入新时代初步实现了质的迭代升级,开始形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崭新形态。从这个意义上说,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民民主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实践产物,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所取得的民主成果。而如果没有找到或者没有坚定不移地走这条适合中国国情实际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事业恐怕很难保证不变色不变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形态就不可能逐渐成为一种具体的经验现实。
责任编辑 申 华
1《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年,第39页。
1《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年,第8页。
2这之前,胡锦涛在中共十六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及首都各界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大会等场合使用过“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的提法。显然,这种提法属于完全定型前的一种过渡状态。
3《胡锦涛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472页。
4《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页。
5《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69页。
1《江泽民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516页。
2《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 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新华每日电讯》2002年6月1日,第1版。
3《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75页。
4《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第138页。
1《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76页。
2《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59页。
3《江泽民文选》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12—113页。
4 江泽民:《论党的建设》,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293页。
5《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 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新华每日电讯》2002年6月1日,第1版。
6《江泽民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5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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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胡国胜:《中国共产党“改革开放”概念的历史演变与话语建构》,《教学与研究》2018年第12期。
3黄宗良:《苏联剧变的教训与中国的改革开放》,《科学社会主义》2007年第1期。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邓小平思想年编(1975—1997)》,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163页。
5《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61页。
1《江泽民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34页。
2沈宗武:《新中国模仿苏联模式建设社会主义的原因、过程、表现和结果》,《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0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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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宁:《民主的中国经验》,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88—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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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房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改革若干思考》,《科学社会主义》200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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