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用法治力量畅通“城市呼吸”
2024-05-22张海鸥
张海鸥 刘 华
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海绵城市建设,让自然与城市共生。2023年12 月1 日,《潍坊市海绵城市建设条例》施行,为打造“会呼吸”的韧性城市提供了法治保障。
聚焦实际 立法势在必行
潍坊,是一座因水而生、向海发展的城市。这座与水息息相关的城市,却被“旱季缺水、雨季内涝”问题困扰。海绵城市建设则为这座“因水而忧”的城市提供了新思路。
潍坊市积极探索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途径,不断加强海绵城市建设。2016 年,入选山东省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2021 年,被确定为国家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首批示范城市。建设期间,潍坊市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也发现了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进行海绵城市建设立法其时已至、其势已成。
基于此,市人大常委会从服务全市大局出发,及时将制定海绵城市建设条例纳入立法计划,提前介入法规草案起草,会同有关单位多次现场调研、座谈研究,积极推动立法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汇集民智 坚持开门立法
海绵城市建设立法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立法,也是没有相应上位法参考的探索性立法。法规起草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国家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制定参与者、富有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经验的北京建筑大学的专家参与条例草案起草,并全程参与法规集中修改。
如何让这件“高大上”的法规接地气,让群众“看得懂”?
在增强立法专业性的同时,市人大常委会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条例制定始终,从立项、起草到审议、修改,每一个环节,都是不断倾听民声、汇集民智的过程,真正实现征求民意“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座谈调研、察看现场、走访群众、研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市人大常委会采用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因地制宜 强化问题导向
只有以问题为导向,才能明确立法方向。市人大常委会奔着问题去、跟着问题走,精准对接海绵城市建设的现实需要和群众期盼,对调研中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出破解问题的制度设计。
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多,情况复杂,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用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方法解决这一实际问题。条例对新建区和已建区作出了不同规定,新建区域应当按照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和建设要求,进行连片建设和全过程管控;已建区域在开展城市更新、道路改扩建、水环境综合治理以及工业园区、企业厂区、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时,遵循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进行海绵城市建设改造。同时,为了避免“一刀切”,明确符合相应例外条件的建设项目,可以不对海绵城市建设作出强制要求。
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权责不清、监管不力以及海绵城市设施、监测设施维护主体不明确等问题也是调研中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为此,条例规定了各相关单位在海绵城市建设中的具体职责和有权采取的监管措施,明确了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质量监督、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等全过程各环节的具体管控要求。对于运行维护,条例以专门章节作了规定,明确了运行维护主体确定的原则、运行维护主体管理制度、日常运行维护要求等相关内容。
“绿之所处皆海绵,目之所及尽风景”,这是海绵城市建设追求的美好愿景,也是“更好潍坊”建设的应有之义。条例的施行必将助力美好愿景的实现,让潍坊成为一座“会呼吸”“有韧性”的生态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