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地检察协作 共护英烈荣光
2024-05-21刘亚曹颖频李敏
刘亚 曹颖频 李敏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今年清明节前夕,陈绍光烈士生前所在连队第26任指导员邹玉波,与成都军事检察院、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检察院检察官们一同来到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绍光村陈绍光烈士纪念园敬献鲜花,共同缅怀这位在珍宝岛战役中牺牲的战斗英雄。
纪念园内,镌刻着“战斗英雄陈绍光烈士永垂不朽”的纪念碑巍然耸立,纪念堂、附属用房、路面广场修葺一新,庄严肃穆;纪念馆里,一张张泛黄的老照片、一枚枚尘封的獎章,不断诉说着战斗英雄陈绍光坚强不屈的革命精神和英勇豪迈的爱国情怀。
“鲜花敬英烈,浩气存天地!陈绍光在保卫国家领土中寸土不让,他是中华儿女,他是边疆卫士,他更是战斗英雄!他的一生是鞠躬尽瘁、全心全意听党指挥的一生;是为国家献身国防事业的一生;是为理想而矢志不渝、坚持信仰的一生。”多位接受《方圆》记者采访的参观者均表示,应崇尚英烈、学习英烈、传颂英烈事迹、弘扬英烈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民族复兴砥砺前行!
陈绍光烈士纪念园被用作敬老院
陈绍光,1936年出生于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1958年冬参军,196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4年被评为沈阳军区“雷锋式五好战士标兵”,升任副连长;曾12次救人危难,9次闯入火海抢救国家和人民财产;先后荣立一、二等功各1次,三等功4次。
1969年3月,在珍宝岛战役中,陈绍光身先士卒。战斗中,他一面指挥,一面冲锋,左臂和头部左侧不幸受到重伤,鲜血直流。可他并未退缩,而是右手持枪边冲锋边射击,直至一颗子弹从左向右贯穿他的腰部,最终因流血过多牺牲。沈阳军区党委为他追记一等功,中央军委授予他“战斗英雄”的光荣称号。
为表彰陈绍光烈士的英雄事迹,原四川省宜宾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在他的家乡一步滩修建起陈绍光烈士纪念园,建筑内容为纪念碑、纪念馆(堂)、附属用房基地和观众活动场所;同时,将一步滩改名“绍光村”,一步滩中学和一步滩大桥分别被命名为“绍光中学”和“英雄大桥”。20世纪80年代中期,因宜宾市烈士陵园建成使用,根据相关要求将陈绍光烈士纪念园陈列物品整体搬迁至宜宾市烈士陵园,陈绍光烈士纪念园部分房屋闲置。2006年,陈绍光烈士纪念园被用作金坪镇敬老院,用于集中供养老人。
“在走访摸排线索时,我们发现位于金坪镇绍光村的陈绍光烈士纪念设施年久失修,教育性文化性不强,纪念园内除了陈绍光烈士纪念碑在发挥纪念设施作用外,其余场地因历史原因被金坪镇敬老院作为附属设施使用,纪念设施未能发挥应有的缅怀、纪念功能。”办案检察官、宜宾市翠屏区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王晓亚告诉《方圆》记者,这起案件既涉及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又涉及老年人权益保障,如何高质效办案、做到双向共赢考验着检察机关的智慧。
将烈士纪念园整修改造并提档升级
“为保障办案效果,我们坚持市区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并主动邀请成都军事检察院共同推进案件办理,咨询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的有关政策法规。”宜宾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安清说。
“通过实地调研、走访座谈并调取相关证据材料,我们认为,烈士纪念园庄严肃穆,是人民凭吊先烈的地方,纪念碑、纪念馆等设施,是烈士遗存的宝贵资产,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资源。陈绍光烈士纪念馆部分场地因历史等原因被用作敬老院,庄严、肃穆的环境和氛围受到影响,对陈绍光烈士的缅怀纪念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影响。”成都军事检察院上校检察员陈昱舟介绍说。
2024年清明节前夕,陈绍光烈士生前所在连队第26任指导员邹玉波,与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检察院、成都军事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一起来到陈绍光烈士纪念园,共同缅怀这位在珍宝岛战役中英勇牺牲的战斗英雄。(摄影:方圆记者 刘亚)
2021年12月10日,翠屏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基层组织代表参加听证会,主动听取各方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翠屏区检察院向金坪镇政府与翠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后翠屏区检察院会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金坪镇政府分别组成专班,多次开会专题研究陈绍光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并向翠屏区委、区政府专题报告,决定将金坪镇敬老院老人搬迁安置与陈绍光烈士纪念设施整修提档升级工作同步进行。
由于纪念设施现场公共设施老旧、纪念碑碑身陈旧、碑座处铭文单调,存在文化性不强、教育性偏弱等问题,在翠屏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翠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金坪镇解决维修整治资金,聘请川南红色文化雕塑艺术设计研究院(宜宾学院)编制陈绍光烈士纪念园维修整治规划,进行整改修复、提档升级。2023年1月,拆除了园内敬老院房屋,以恢复、翻新烈士纪念园。同时,对广场和纪念碑进行了修缮,完善了功能布局。为了确保建筑主体结构的安全和稳定,同年3月还进行了加固、补强工作,并重新进行了陈列和布展。在修复破损、恢复功能的基础上,2023年还增加了浮雕墙、事迹墙、雕塑小品和景观绿化,并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增强纪念设施的文化性,提升纪念设施功能。截至2023年,翠屏区委、区政府已累计投资500余万元开展纪念馆第一期整修改造和第二期提档升级工作,完成四川省烈士纪念设施三年提升行动验收,并申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个性化”安置养老院老人
但对敬老院里的老人,贸然搬迁并非易事。“调查时,我们了解到敬老院内供养老人16人,另有管理人员2人。不少老人长期居住在这里,已经有了深厚感情,且直系亲属较少,难以进行分散安置,多数老人最初有诸多担忧,不愿意离开。”赵安清告诉《方圆》记者,如何寻求英烈保护和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最优解”,成了当地检察院和相关部门面临的最大难题。
据赵安清介绍,为解决金坪镇内无其他敬老院的问题,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主动对接民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临近的金秋湖镇接收,实行异地安置;对于不愿意异地搬迁的老人,提供个性化方案,联系其亲属进行就近分散安置。同时,协助金坪镇政府做老人们的思想工作,让他们没有顾虑地“搬家”。
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基础上,地方政府与敬老院老人及其亲属座谈沟通,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为16名老人分别制訂“个性化”搬迁方案进行分类安置,在尊重老人及其亲属意见的前提下,2022年5月,除4名老人选择分散供养外,其余12名老人异地安置在金秋湖镇邱场敬老院,并配强管理人员,转移拨付供养资金,改建老人居室8间,配套建设老人娱乐设施,保障老人权益,实现老人搬迁与敬老爱老的“最优解”。
在部门协同配合下,金坪镇敬老院于2022年5月完成搬迁,陈绍光烈士纪念园于2023年9月完成提档升级。
2024年3月,《方圆》记者来到金秋湖镇邱场敬老院走访时,老人们正惬意地围坐在一块下棋。现在敬老院干净整洁,新增、改造了护理型床位80张,全部配备了空调,还增添了院内各类生活、体育设施,并打造了院内文化。86岁老人陈光元告诉记者:“整体搬迁过来以后,我们住上了单人间,还装了空调,条件很不错。没有什么不习惯,吃穿都不愁。在这里一起生活的老人更多,活动也更丰富,我们很满意。”
做好英烈保护的“后半篇文章”
“为进一步深化办案效果,做优执法办案的‘后半篇文章,地方检察机关主动作为,深化与军事检察机关的协作,合力推动‘三地四方协作关系的构建。”陈昱舟告诉《方圆》记者,成都军事检察院为此多次到宜宾实地走访调研,协同开展“回头看”,调查了解办案成效,开展协作交流,并看望慰问搬迁老人。
“陈绍光的爱人于2023年去世,相关的当事人正逐渐消失。如果我们军事检察机关不主动参与到这个案子中,同地方检察机关携手开展抢救保护,陈绍光烈士纪念园的红色文化教育功能将无法最大程度得到发挥,‘绍光精神构筑起的不朽丰碑和凝聚成的红色基因未被充分弘扬和传承,会是我们所有人的遗憾。”谈及此事,陈昱舟感慨万分。
今年2月,针对纪念展陈物品、资料不足的问题,宜宾市翠屏区检察院会同成都军事检察院、翠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先后到陈绍光烈士生前部队和部队驻地、战斗地、烈士安葬地实地调研,深入了解陈绍光烈士英雄事迹,收集展陈资料,获得陈绍光生前的笔记本等重要文史资料,为纪念馆补充了珍贵的红色史料和丰富的纪念资料。
“在黑龙江珍宝岛上观看相关影视资料,看着战士们顶着零下二三十摄氏度的严寒,不断在雪地里与侵略者战斗,令人肃然起敬。联想到时代更替,依然有解放军戍守边疆,更让人感受到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翠屏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 、常务副检察长张若帆告诉《方圆》记者,这次调研让她更加坚定守护英烈荣光的决心。
宜宾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唐福均介绍说,陈绍光烈士的革命精神在部队传承和家风传承中均有生动体现,是习近平文化思想的生动实践。此案将陈绍光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与老年人权益保障有机统一,在烈士纪念设施整改中,既维护了英雄烈士荣誉,修复了纪念设施功能,更有效解决了老人搬迁安置事宜,维护和保障了老人权益;在整改意见的落实中,地方各职能部门全力配合,积极响应,快速反应,地方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在资金等方面全力保障,为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据了解,近年来,四川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立足本地实际,联合军事检察机关在红色资源保护、英烈名誉荣誉保护等领域,持续加强军地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有力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英雄烈士等合法权益。5年来,四川省检察机关与军事检察机关召开联席会议30余次,立案办理涉军类公益诉讼案件31件,其中机场净空安全领域案件1件、军人权益和地位保障领域案件14件、人民防空领域案件6件、英烈保护领域案件10件。
公益诉讼守护英烈荣光
“在下一步工作中,翠屏区将紧紧围绕弘扬英烈精神、赓续红色血脉的时代主题,做实红色文化阵地和旅游景点打造,形成以陈绍光烈士纪念园为中心的金坪镇绍光村红色旅游环线,成为翠屏区继承英烈遗志、弘扬英雄精神,全力推动红色文化教育和乡村振兴赋能的重要阵地。”赵安清说。
陈昱舟还表示,此案在推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的“军地协作”“地方协同”等方面提供了有益实践,围绕陈绍光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及事迹宣扬工作,建立了联结四川宜宾、黑龙江双鸭山、山东烟台(陈绍光烈士生前所在部队驻地)“三地”,包含其生前所在部队、军事检察机关、地方检察机关、地方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四方”的协作关系,提升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水平和爱国主义教育功能,实现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和教育“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
“我是土生土长的宜宾人,宜宾这座红色文化城市有郑佑之、赵一曼等革命烈士。当地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以办案为抓手,在推动加强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产以及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和运用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国人大代表、宜宾学院四川省油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魏琴表示,修缮一新的陈绍光烈士纪念园能让当地群众深入了解陈绍光烈士短暂而光辉的一生,为讲好红色故事、赓续红色血脉继续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