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高质量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认识与建议

2024-05-18云兆得杨元月胡庆芳王银堂

中国水利 2024年8期
关键词:河湖生态建设

云兆得,杨元月,胡庆芳,3,王银堂,3,苏 鑫

(1.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水灾害防御全国重点实验室,210029,南京;2.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100038,北京;3.长江保护与绿色发展研究院,210098,南京)

江河湖泊是基本的国土空间,是水分、泥沙、溶质和能量等物质存储、迁移和转化的主要载体,是生态系统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资源,对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具有不可替代的综合服务功能。人类生存发展、国家民族兴衰乃至文明的赓续传承,与江河湖泊的演化息息相关。我国治水传统悠久,保障河湖安澜更是治国兴邦的大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经历了史无前例的河湖治理进程,随着大规模水利工程建设,江河湖库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然而,受制于发展理念的历史局限性、短期局部经济利益驱动以及科技发展水平,各地河湖普遍重利用轻保护。在人口规模和经济规模长期高位增长的过程中,过度取水、河道侵占、围湖造田、废污水超标排放和岸线粗放利用等造成了河湖径流衰减、水沙失调、水质恶化和生物多样性丧失等一系列损害,河湖一度成为我国资源环境问题的集中表现所在。这一情况既危及了国土空间生态安全,降低了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又严重影响了人居环境和人体生命健康,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上世纪70 年代至90 年代末黄河频繁断流、2007年太湖蓝藻暴发等一系列重大河湖危机事件说明,有效保护是持续利用河湖资源的基本前提。维护河湖生命健康、实现人水和谐,是义不容辞的治水责任,从根本上扭转河湖重利用轻保护局面已刻不容缓。在此背景下,我国河湖保护理念和方略持续调整,并在实践中逐步探索适宜的河湖保护与治理模式。然而,河湖保护治理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等行业。2016年、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提出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这为依法依规落实河湖治理主体责任,凝聚整合各方力量,系统推进和有效统筹水域空间管控、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河湖治理措施,提供了制度保障。随着河湖长制的全面推行,我国河湖保护与管理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黄河时,发出了“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号召,为河湖治理指明了新的目标和方向。2020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指出,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反映了我国治水主要矛盾的变化。2021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又明确提出“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支撑”。

幸福河湖是一个涉及生态、环境、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的综合性概念,标志着我国河湖治理理念和模式在新时期的升华,同时反映了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治水需求的变化。建设幸福河湖提出以来,学术界广泛开展了关于幸福河湖的理论研讨,全国、流域和地方层面也积极出台了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指导意见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同时打造了一批具有示范性、标杆性的幸福河流和湖泊,浙江等基础条件较好的省份还推进了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随着相关研究和实践的深入,诸多地区河湖面貌发生了显著改善,成为水利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成果,有力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但河湖保护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并且生态伦理准则在持续更新,经济社会和工程技术条件也在不断变化,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望不断提升,幸福河湖标准也在迭代升级,因此幸福河湖建设是一个长期过程。在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背景下,有必要及时梳理幸福河湖的理论与实践进展,剖析幸福河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挑战,提出高质量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建议。

一、幸福河湖的理论研究进展

1.幸福河湖的定义与内涵

“幸福河湖”作为新的河湖治理保护理念和目标被正式提出的时间尚短,但前期国内已提出“生态河湖”“美丽河湖”的相关概念。国内学者在这些概念基础上,对幸福河湖的内涵开展了广泛探讨。左其亭等探讨了幸福河的内涵,认为幸福河的本质是人水和谐,要求河流既满足生态系统基本需求,也满足人类社会合理需求;同时还提出了安全运行、持续供给、生态健康、和谐发展四大幸福河判断准则。陈茂山等认为幸福河的基本前提是河流健康,在此基础上发挥防洪安全、优质水资源、生态产品服务等功能属性,进一步从洪水有效防御、供水安全可靠、水生态健康、水环境良好、流域高质量发展和水文化传承6 个方面阐述了幸福河的内涵要义。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幸福河研究课题组总结了前人有关认识,指出幸福河是能够维持河流自身健康,支撑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体现人水和谐,让流域内人民具有安全感、获得感与满意感的河流。唐克旺主张从心理学角度多维度评价幸福河,同时指出幸福河不仅要遵循社会发展基本规律,还要贴近人民生活和心理主观感受。左其亭等构建了幸福河评价指标体系,并引入幸福河指数定量评价河流幸福状态。鞠茜茜和柳长顺将幸福河的基本内涵表述为:既能维护河流自身环境与生态健康,又能满足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防洪安全,提供优质水资源,同时可传承优良文化,增加人类福祉,提高人民生活满意度、认同度与归属感的河流。胡琳等认为河流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任务之一,应将幸福河置于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考虑,构建了经济社会发展框架内的幸福河评估指标体系。2023 年4 月,水利部在广州召开的幸福河湖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将幸福河湖的内涵具化为“安澜的河、健康的河、智慧的河、文化的河、法治的河和发展的河”。

综上可知,目前已形成了对幸福河湖本质特征的基本共识。幸福河湖强调河湖的开发利用必须以维护河湖自身生命健康为基本前提,这要求以更加平等的视角看待人与河湖的关系,充分树立尊重和顺应自然的现代生态伦理准则,不仅要杜绝对河湖资源过度索取、无序开发的行为,而且要科学推进河湖保护修复。同时,幸福河湖也强调要满足人类基本安全需求,在有效保障生态和防洪安全的情况下,充分发挥河湖在经济、文化、景观等方面的综合效用与价值,这是实现新时期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总的来说,幸福河湖应是河湖自身“幸福”和人类“幸福”两者的综合,是生态、安全、经济、景观、文化等多个维度的平衡。因此,幸福河湖体现了人与河湖共生共荣的哲学思想和生态伦理准则,其本质是人水和谐。

2.评价体系和指导性文件

河湖长制全面实施以来,特别是“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号召提出以来,国家和地方层面着力加强顶层设计,科学指导幸福河湖建设,积极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评价体系、技术标准和指导意见(表1、表2),将幸福河湖建设目标、要求和任务具体化。在全国层面,2020年6月,水利部发布行业技术标准《河湖健康评估技术导则》,从“水文水资源、物理结构、水质、生物、社会服务功能”5个准则层构建了河湖健康评价指标体系,虽主要侧重于河湖自身健康评价,但也涉及河湖防洪、供水和航运等社会服务功能方面,该标准也为出台《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提供了重要依据。2023年,水利部河长办在调研各省幸福河湖建设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了《幸福河湖建设成效评估工作方案(试行)》,从“安澜、生态、宜居、智慧、文化、发展”6个方面提出了幸福河湖的量化标准,该标准除包含一系列通用性指标外,还考虑到不同类型河湖特点及治理要求,提出了若干差异化指标。

表1 国家、流域和地方层面有关幸福河湖的评价体系和技术导则

表2 国家、流域和地方层面有关幸福河湖的指导性意见和工作方案(计划)

与此同时,流域和省级层面也相继制定了幸福河湖的评价体系或标准。2020年10月,广西印发了《广西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评价标准(试行)》,提出从“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5方面开展美丽幸福河湖评价;2021年11月,江苏发布《江苏省幸福河湖评价办法(试行)》,该省围绕“河安湖晏、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文昌人和、公众满意”5方面建设“幸福河湖”;2023年,福建省和安徽省相继发布了地方性幸福河湖评价技术导则或标准;2020年12月,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发布了首套适用于南方平原河网区的幸福河湖评价地方标准。2023年,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出台了《淮河流域幸福河湖建设成效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这是第一个流域层面的幸福河湖评价体系,其指标涉及“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与水景观、水经济与水产业、水管理、公众满意”8 方面,包括了水利部《幸福河湖建设成效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的13个通用指标,并与流域内5省幸福河湖评价标准衔接。

各地还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性意见或工作方案(计划),明确了幸福河湖建设路径(表2)。《江西省关于强化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的指导意见》提出在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基础上,基本建成100条(段)流域面积50 km2以上的幸福河,并在河长统筹下将相关建设任务分解到相关责任部门;安徽省幸福河湖建设行动计划提出2022—2024年每年建成“河畅、湖晏、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省级幸福河湖不少于80条(个);浙江省提出至2027 年全省8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全域幸福河湖建设目标,形成“八带百廊千明珠万里道”的全域幸福河湖基本格局;河北省、河南省也提出了省域幸福河湖建设指南和实施方案。2024年,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太湖流域片幸福河湖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了2027 年和2035年太湖流域片幸福河湖建设工作目标,要求从守牢河湖安澜底线,提升河湖生态品质,打造滨水宜居空间,构建智慧管护体系,保护、传承、利用水文化,助力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落实幸福河湖建设任务。

各地幸福河湖评价体系不尽相同,但基本上涵盖了水灾害、水环境、水生态、水经济和水文化等方面。当然,由于河湖本底条件和面临重点问题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各异,各地幸福河湖建设目标和重点内容也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北方地区水资源短缺,幸福河湖建设注重强化流域用水管理,推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优化水资源配置,满足河湖基本生态水量(水位)需求,修复断流萎缩河湖。而南方地区水资源较为丰富,河湖类型和功能多样,因此幸福河湖建设注重河湖分区分类保护和管理。如江苏省幸福河湖评价指标体系将省域内河湖划分为骨干河道、城市建成区河道、农村河道、湖泊和水库,实施分类评估。

由于河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各地均十分重视幸福河湖在水经济、水产业层面的内容,大力推动“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双向转化,以促进兴水富民、绿色发展。如江西省积极探索通过幸福河湖建设实现水生态产品价值,致力于打造“五河一湖一江”旅游精品线路;河北省鼓励发挥幸福河湖的辐射带动作用,打造沿河环湖产业带,形成绿色发展模式,切实提高群众经济收入水平;淮河流域强调在形成良性水生态、优美水环境的同时,充分发挥河湖的资源价值,增加居民经济收入。

二、幸福河湖建设主要成效

目前,幸福河湖建设已全面开展。在幸福河湖建设过程中,通过依法管控河湖空间、大力防治水灾害、严格保护水资源、精准治理水污染、加快修复水生态,有效解决了河湖保护利用中面临的一系列突出问题,推动了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积累了复杂条件下河湖治理保护的典型经验和模式。大量河湖面貌发生了历史性转变,一批示范性幸福河湖已成为水利高质量发展的亮丽名片,夯实了水安全保障的河湖基础,人民群众因河湖而产生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大大增强。

1.显著提升了水旱灾害应对韧性

通过大力推进河湖堤防建设、清淤疏浚、岸坡整治和病险工程加固扩容等,河湖基础设施短板逐步补齐,切实提高了防御水旱灾害的能力。由于全球气候变化影响逐步显现,近年颠覆传统认知的极端天气事件频繁发生,江河洪旱情势的极端性、反常性和不确定性显著增强。但长江、珠江、太湖等河湖经受了2020年、2022年等历史罕见的大洪水或大干旱考验,当前水旱灾害对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经济正常运行的影响显著降低。与2015年相比,2022年全国因洪涝受灾人口减少了4281.7 万,农作物因洪涝受灾面积减少了271.84万hm2,因洪涝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当年GDP 的百分比下降了0.13%(图1);同时,农作物因旱成灾和绝收面积、粮食损失数量也大幅度减少,分别减少了271.86万hm2、39.36万hm2和87亿kg(图2)。

图1 2015年、2022年全国因洪涝受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和直接经济损失占当年GDP百分比对比

图2 2015年、2022年全国因旱农作物成灾、绝收和粮食损失对比

2.持续改善了河湖生命健康状况

通过幸福河湖建设,推进了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全国120万余km河流、近2000处湖泊首次明确了管控边界,河湖库“四乱”问题得到了重拳整治。自2018 年实施河湖库“清四乱”专项行动以来,累计清理整治河湖库“四乱”问题24万余个,拆除违建1.46亿m3,清除围堤2万km,清理垃圾9800余万t,打击非法采砂船1.8万艘。重点河湖生态水量保障水平显著提升,2022年京杭大运河实现了百年来首次全线水流贯通,2023年断流干涸27年之久的永定河首次实现全年全线有水,大清河、滹沱河、子牙河等其他多年断流河道也在近年实现了全线贯通,重现“流动的河”,吉林查干湖、云南滇池、安徽巢湖等重点河湖水生态治理修复加快实施。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2022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7.9%,较2015年提高了23.4个百分点;主要江河劣Ⅴ类水体占比下降至0.4%,较2015年减少了8.4%,总体上接近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的目标;Ⅰ~Ⅲ类水质重点湖泊(水库)占比由66.0%提高至73.8%;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已基本消除。

3.有力促进了水与城乡融合发展

通过幸福河湖建设,释放了生态红利,激发了滨水发展活力,促进了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加快形成了“河湖生态美、河岸产业兴、河畔百姓富”的图景。一是各地因水制宜打造“一村一溪一风景、一镇一河一风情、一城一湖一风光”,优化了城乡人居环境和风貌,幸福河湖已成为串联美丽城镇、美丽乡村的重要纽带和高质量发展的亮丽名片,提升了城镇化质量,促进了乡村振兴。二是带动了航运、水电和水产养殖等传统产业转型发展,同时培育了经济新业态。水利、生态环境等多部门联合推进了全国小水电清理整改,同时大力开展了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促进小水电绿色有序发展。更突出的是通过打造流动之河、清洁之河、景观之河,带动旅游观光、水上运动、文化康养、优质水利用、生态养殖、节水治污等绿水经济发展,促进了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截至2023年4月,国家水利风景区数量达到了921家;“十三五”以来推动全国实施合同节水管理项目559项,吸引社会资本84.6亿元。2023年广东省印发了“10+2”水经济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在全省以市场为主体推动水经济发展,其中佛山、江门2个地市开展全域水经济试点建设,全省试点已完成超18亿元的年度投资,其中社会投资近15亿元,项目建成后预计增加就业岗位超2600个。

4.传承和弘扬了优秀水文化

在幸福河湖建设过程中延续历史文脉,推动以江河湖泊和精品水利工程为纽带和载体的水文化挖掘与传承。2019年2月,中办和国办印发了《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黄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分别于2020年12月和2022年1月正式启动,成为推动新时代文化发展的重大工程,在建设中,积极融入水文化主题,稳步推进黄河、长江和京杭大运河水文化建设;2021年10月和2022年2月《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水文化建设规划》先后印发,2023年5月水利部召开水文化工作推进会,各省市也相继出台了水文化建设规划。通过积极探索河湖治理保护与水文化融合,加强了水利遗产整理、挖掘和保护,同时建成了一批文化内涵鲜明的水利风景区、水情教育基地、博物馆(展示馆)、主题公园等各类水文化载体和开放空间,提升了水利工程文化内涵和品位,形成了一批水工程与水文化有机融合的案例。通过向全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水文化产品和服务,提高了水利行业文化软实力,全民关爱河湖意识显著增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幸福河湖建设已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目前对幸福河湖建设难度和复杂性仍存在认知偏差,在实际工作中还反映出幸福河湖建设路径系统性不足的问题,同时河湖生态价值转化和实现路径也亟待加快形成,高质量推进幸福河湖建设还面临着不少挑战。

1.建设难度存在认知偏差

幸福河湖作为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名片,既要能维系河湖自身生命健康,又要能发挥优良的经济社会服务功能,这就决定了其具有标杆性、典范性,应获得公众高度认可。然而,河湖作为复杂的生命有机体,其健康状态从受损到复苏并实现稳定良性发展有其客观规律,因此幸福河湖建设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但部分地区对建设幸福河湖难度存在认知偏差,制定的建设目标过高,任务过多,周期过紧,甚至盲目追求数量和速度,脱离了河湖基础条件、资金保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幸福河湖评估认定也存在准入门槛不高、关键指标约束性不强、考核把关不严等问题。部分治理成果尚在巩固过程中,甚至存在明显水灾害、水污染问题的河湖仍被地方评选为幸福河湖,违背了公众基本心理认知。

2.系统治理理念贯彻不足

一是以流域为单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的水岸共治理念有待强化,综合水源涵养、水土保持、节水控污、岸线保护、景观绿化、水系连通等多种措施,涵盖源头、中间和末端的全过程系统治理保护体系需建立健全。二是河湖治理,特别是跨界河湖治理仍受行政、地域因素制约,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治理措施和进程不协调、不平衡,忽视了河湖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影响总体效果。三是重建轻管的情况比较明显,建设资金和人力主要用于实施工程治理项目,对河湖管护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稳定充足的经费投入,导致治理效果长效性不足,易出现反弹。四是河湖存量与增量问题的协同治理不足,河湖空间侵占、内源污染等历史遗留、积累问题尚未全面解决,又面临新污染物风险管控等问题。

3.数字赋能具有明显短板

幸福河湖建设需要全方位的基础信息和现代化的管理能力提供支撑。但我国河湖监测感知体系仍不完善,河湖智慧化管理仍处于蓄力阶段,数字赋能仍需全面强化。目前,中小河流监测预警设施不足,大部分中小水库和堤防未开展安全监测,覆盖空中、地表、地下的河湖全要素立体监测和透彻感知体系尚未形成。同时地理基础、水量、水质、水生态等信息分布在不同部门和机构,共享渠道和机制不畅,多部门统筹协调力度不足,存在信息壁垒甚至孤岛情况;同时,洪涝灾害防御、水资源调度、水污染防控等业务的智慧化应用水平不足,通过数字孪生河湖建设实现河湖“智治”仍需时日。

4.投入回报链条亟待补全

幸福河湖建设需要持续稳定的资金投入保障。但一方面,当前幸福河湖建设投资以地方政府财政和上级政府奖补经费为主,社会资本投入的杠杆作用未充分发挥,经费投入渠道亟待拓宽。另一方面,幸福河湖建设作为公益性活动,一部分实施内容的社会效益显著,但直接经济回报不明显,河湖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还处于初期发展阶段,这些因素易影响资本投入的积极性和内生动力。总之,幸福河湖建设的经济价值尚需进一步挖掘显现,所提供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需要加快构建,通过多种途径回报投资主体并反哺河湖保护治理的链条亟待补全。

四、高质量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主要建议

幸福河湖建设事关人水和谐和高质量发展。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为高质量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打造更多的典范性、标杆性河湖,实实在在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可,提出以下建议。

1.坚持人民至上,深化共建共享

建设幸福河湖的初衷和根本落脚点是造福人民。幸福河湖建设成效必须接受人民群众评判,获得人民群众充分满意和认可。为切实做到人民满意,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一是要始终坚持幸福河湖的高标准和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并完善评估体系,强化考核复查;二是要强化幸福河湖建设成果的社会共享,不断扩大建设成果的开放性和受惠面,更加有机地融入城乡发展,更好地带动富民兴业,更好地满足公众亲水需求;三是要建立公众全过程、全方位参与机制,让公众不仅成为幸福河湖的见证者,更是创造者、评判者和监督者。

2.强化河湖长制,落实系统治理

江河湖泊植根于流域,应依托并强化河湖长制,创造性发挥河湖长牵头和统筹协调作用,强化河长办职能,以流域为单元推进河湖系统治理保护。一是根据国土空间保护利用格局和用途管控要求,合理确定河湖功能定位,在尊重河湖特色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幸福河湖建设规划和方案,优化治理措施布局;二是坚持空间均衡,统筹推进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内外源治理,提高河湖风貌的协调性;三是探索并完善“跨界河湖长”和“流域机构+河湖长”机制,破解跨行政辖区河湖管理与保护难题,凝聚治水合力;四是要坚持建管并重,提升河湖立体长效管护能力。

3.夯实数据底板,实现智慧监管

完善常规地表站网布局,集成卫星遥感、雷达、无人机和无人船等现代技术手段,加快天、空、地、人一体化物联网感知监测体系建设,构建包括气象、水文、水环境、水生态和水工程等多方面信息的河湖实时感知监测体系,夯实河湖保护治理的数据底板,强化部门与部门间、流域与区域间、区域与区域间信息互联互通;聚焦河湖安全、岸线利用、水域监管、水污染防控和水生态修复等功能,搭建高效先进的数据分析和管理平台,迭代升级河湖综合治理应用场景,实现河湖“智治”。

4.拓宽资金渠道,加快价值实现

多措并举,拓宽资金渠道,构建幸福河湖建设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中央引导性资金和地方各级财政对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的投入支持力度。积极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通过信贷、保险等方式加大对水污染综合治理、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产品开发经营等领域的支持力度。梳理幸福河湖的生态产品清单,加快建立水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促进河湖资源向生态产品转化,厚植绿色优势。在确保防洪、供水、水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探索河湖水域空间开放机制。鼓励通过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试点项目等方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幸福河湖建设和运维。突出幸福河湖的资源稀缺性,推动水生态友好产业发展。探索建立水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健全水权交易、水价形成、生态补偿等机制,拓宽水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通道。

5.依托水网建设,探索全域幸福河湖建设

将幸福河湖理念和要求融入和贯穿国家水网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全过程。依托水网工程建设,提升流域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增强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加快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着力推进长江、黄河和南水北调工程等国家水网大动脉以及有关骨干输排水通道、控制性调蓄河湖治理保护,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幸福河湖标杆。以各级水网为纽带,探索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协力打造各具特色的幸福河湖,形成幸福河湖网的新格局。

五、结 语

本文系统梳理了幸福河湖理论研究与实践进展,剖析了当前幸福河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高质量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针对性建议。幸福河湖是维护河湖生命健康和发挥社会服务功能的有机统一体,其概念的提出标志着我国河湖治理理念和模式的升华,为新时代河湖保护治理指明了方向。幸福河湖建设已成为新阶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增进人民群众福祉是幸福河湖建设的根本出发点,也是落脚点。幸福河湖建设必须遵循河湖生态伦理准则,得到公众充分认可和满意。必须充分认识到幸福河湖建设的难度和长期性,持续深化对什么是幸福河湖、如何建设幸福河湖的认识,在强化河湖长制的前提下,探索高能效的幸福河湖建设推进模式。

猜你喜欢

河湖生态建设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打造“三晋”幸福河湖
淮河流域省级河湖长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
“生态养生”娱晚年
加强河湖保护治理 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黑龙江:河湖治理保护成效明显
住进呆萌生态房
生态之旅
自贸区建设再出发
基于IUV的4G承载网的模拟建设
《人大建设》伴我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