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 加大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建设力度 全国总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4-05-17白莹
□本刊记者 白莹
近日,记者从全国总工会获悉,近年来,各级工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大力维护发展职工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领域突出矛盾,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全国总工会积极推动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目前,31 个省(区、市)全部建立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23 个省(区、市)成立由同级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主任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会参与的县级以上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覆盖率超过90%,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每三年开展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每五年开展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表彰。全国有19 个省(区、市)定期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和示范创建活动,19 个省制定了省级和谐劳动关系评价标准。
近年来,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先后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集体协商“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行动计划,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集体协商建立健全技术工人薪酬激励的指导意见》,指导企业协商提高技术工人薪酬待遇,涌现出江苏邳州木制品行业协商、浙江温岭羊毛衫行业协商、北京快递行业协商等一批优秀案例。以邳州木制品行业为例,集体协商前,职工流动率一度高达60%、劳动关系矛盾高发频发,经过连续17 年的协商,职工年流动率从61%下降到7%,劳动争议从150 件减少到5 件,行业年产值达到300 亿元,占全市GDP30%以上,实现了促进行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双赢局面。
在各级政府、企业大力支持下,各级工会加大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建设力度,制定下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8 家头部平台企业完成协商机制建设,覆盖910 万快递员、外卖员和网约车司机群体。日前,全国总工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推行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进行部署,明确要求加强工会与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一函两书”在维护劳动者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中的积极作用。今年1 月,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的通知》,突出政策集成、协同联动,整合工会、法院、人社等多方力量,促进各类调解衔接联动,规范和畅通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调、裁、诉、执对接渠道,为进一步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提供了基础支撑和保障。
下一步,工会将持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同合作,在更大范围、更广层次、更多内容上丰富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实践。包括:大力培育推树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样板站点,计划用5 年时间在乡镇、工业园区内培育全国样板站点1000 家,省级站点1 万家;扎实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服务三年行动,力争建会入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会及时调解劳动争议取得实质性进展;以幸福企业建设为载体,推进提升职工生活品质;推动各级“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协作联动机制建设;扎实开展职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12351+”专项行动,管好用好12351 工会服务职工热线;巩固拓展双15 工程成果,提高服务质量与内容、增加开放时间,向8小时之外延伸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