傈僳族婚俗文化“婚后再名”的社会功能价值探析
2024-05-16余七斤
余七斤
(云南师范大学,云南 昆明 650500)
“婚后再名”极具典型性、民族性和地域文化特性,蕴含了千百年来傈僳族劳动人民的生存智慧和社会历史,社会功能突出;该习俗融汇了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等内容,具有重要的审美价值和历史文化价值。学术界关于傈僳族历史、社会形态、婚俗文化、婚姻习俗的研究成果均较为丰富,但针对傈僳族“婚后再名”的研究尚显欠缺,本研究对傈僳族婚俗文化及其“婚后再名”的社会功能价值进行研究,可以起到民族凝聚、民族团结的作用。傈僳族是一个分布于不同地域、不同国家的民族,跨境而居,傈僳族文化是境内外傈僳族人之间沟通的桥梁,这对边疆、跨境地区和谐文化建设有重要意义,也迎合了国家“一带一路”民族团结、民族认同的战略需求。因此,对傈僳族“婚后再名”文化的研究,有利于傈僳族文化认同和民族稳定。结合“婚后再名”特点和美学特征开展综合性研究,有助于补充和丰富以往的研究成果。傈僳族“婚后再名”的婚俗文化是构成傈僳族非遗文化的重要内容,投射出傈僳族社会的风俗习惯、社会形态、民间信仰等丰富文化现象,蕴含着傈僳族人民的知识体系和精神内涵,具有传承民众知识、经验、风俗与习惯的价值,深入挖掘其文学特征和文化内涵,在传承保护傈僳族的传统文化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一、“婚后再名”是傈僳族自然崇拜、祖先崇拜和图腾崇拜的产物
傈僳族源于古代的氐羌部落,属古长城以南的一支游牧民族,后因躲避战乱和寻求新的资源,从青藏高原逐步迁徙至今天居住区域。在迁徙的过程中不仅保留了本民族独特的传统文化,还受到汉族、白族、彝族等民族文化的影响,傈僳族的传统婚姻文化也逐渐丰富了起来,各地也各有不同[1]。“婚后再名”是傈僳族独特的婚俗,从古至今,“婚后再名”一直延续在傈僳族的婚礼中,是傈僳族历经沧桑而不变的重要精神支柱;是傈僳族一次次迁徙中的精神动力;是傈僳族维系婚姻关系、坚持一夫一妻制、维护婚后幸福生活的重要文化载体。这种独特的婚俗在其他民族中几乎没有。探究傈僳族至今保留着的“婚后再名”的婚俗文化,主要从傈僳族的图腾崇拜、祖先崇拜、自然崇拜、万物有灵观等方面入手。
(一)“婚后再名”是傈僳族图腾崇拜的产物
傈僳族的每个部落、氏族都有自己的图腾崇拜,有动物图腾崇拜、植物图腾崇拜[2]。傈僳族的先祖在秦汉以前是属古长城以南一带的游牧民族,那时期傈僳族先民以羊为主要崇拜物,傈僳族自古以来对羊有特殊的感情,在一些傈僳族地区正门悬挂山羊头,日常穿戴羊皮褂,祭祀用祭品山羊。傈僳族传统的婚姻主要以羊、牛等为聘礼。傈僳族“婚后再名”的名字中常常保留着对图腾崇拜的迹象,如新郎原本的名字叫李三,新娘叫李四,但是他们结婚之后取的婚名叫做“阿迟洛帕”“阿迟洛玛”(译为:放山羊的恋人。“阿迟”为山羊的意思,“洛”为放牧的意思;“帕”为雄性的代称,“玛”为雌性的代称);如“变花帕”“变花玛”(译为:寻蜜蜂的恋人。“变”为蜂的意思,“花”为寻找的意思)等等。另外,以动物的器官做婚名,如“洼几”(译为:像鱼胆一样的恋人。“洼”为鱼的意思;“几”就是胆汁);“洼眯帕”“洼眯玛”(译为:像鱼的眼睛一样的恋人。“眯”为眼睛的意思);以植物名字来取的婚名有“四桩氐帕”“四桩氐帕”(译为:居住在有李子树且土地平坦的地方的恋人。“四桩”为“李子”的意思;“氐”为平地的意思。)等。这些婚名既体现了傈僳族迁徙、演变以及居住环境的特点,也反映了傈僳族对动物图腾和植物图腾的崇拜迹象。
(二)“婚后再名”是傈僳族祖先崇拜的文化遗存
《礼记》云:“婚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3]婚姻肩负着承先启后、继往开来的重任。上事宗庙,延续祖先血统,保持祖先家风;下继后世,教育后代,承传祖德,光大门楣,为后代所垂范。傈僳族的祖先崇拜主要体现在丧葬和婚俗上,婚俗方面主要是体现在对先祖的祭祀仪式上。婚礼当天要用羊头、猪头、糍粑、玉米饭等食物对祖先进行祭拜,以求得祖先的保佑。取婚名时通常将还没有食用的食物切块切碎放在碗里,由祭祀师再次对先祖进行祭祀,从取婚名的习俗中不难看出傈僳族的祖先崇拜。如傈僳族的婚名中常带有“帕”“玛”等字,一般为“什么什么帕”和“什么什么玛”。傈僳族的创世神话中的“木古帕”“木古玛”为创造人类的天神,傈僳族也视他们为祖先。“帕”在傈僳语中有严肃、富有责任感、顶天立地等意味的雄性形象,“玛”则为温柔细腻、富有爱心等意味的雌性形象,通俗来讲,“帕”就是父亲,“玛”就是母亲。婚礼上及取婚名时,新郎新娘要准备供品来敬告神灵祖先,以求祖先保佑。
(三)“婚后再名”是傈僳族自然崇拜的体现
傈僳族青年男女的恋爱方式并不复杂,也没有太多传统封建思想的束缚,傈僳族倡导婚姻自由、恋爱自由。传统上,傈僳族从恋爱到婚姻不受各种礼俗约束,婚姻可由自己承办、父母包办,傈僳族家庭父母允许子女婚前自由恋爱。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是很多民族所没有的“自由恋爱”的方式。虽然新时代的婚姻观念已经深入人心,自由恋爱的婚姻观念也是人们所推崇的,但是很多民族还存在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或是实行“族内婚”,由于各种原因,在恋爱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各种各样的约束,从而没有真正实现“恋爱自由”和“婚姻自由”。而傈僳族从古至今遵循着自由恋爱的原则,倡导婚姻自由,不抵制与外族人通婚,从而形成了父母包办、媒人牵线搭桥、自由恋爱为主的传统婚恋习俗。
傈僳族的“婚名”很特别,它不随男方姓,也不随女方姓,“婚名”也不是随随便便取一个就好,而是要根据神灵的旨意来进行取名。取名之前要祭祀山神,以求神灵给新郎新娘赐名。如傈僳族的尼帕(祭祀师)拿着贡品,带着新郎新娘,对主房里的火塘、门、石磨、粮仓等一一进行烧香祭祀祈福。祈求山神保佑新郎新娘婚后财源滚滚、五谷丰登、儿孙满堂、家庭幸福美满。祭祀词如:
一年十二月,一月三十天。
今天是个好日子,今天是个吉祥日。
我们跪着向财神您祈求了,我们跪着向家神您祷告了。
请您保佑他们(新郎新娘)避凶就吉,请您保佑他们(新郎新娘)平平安安。保佑他们白头偕老,保佑他们子孙万代。
傈僳族尼帕按神灵的旨意给新郎新娘取婚名,傈僳族把这个婚名叫做“来孰米”,有“劳动生活”“勤劳持家”等之意。如“爱能帕”“爱能玛”等名字包含着“吉祥如意”的寓意,又如“能华帕”“能华玛”等名字均有“幸福”“富裕”等之寓意。尼帕按神灵的旨意给新郎新娘取了婚名以后,他们一生一世都会用这个婚名。
二、傈僳族“婚后再名”的社会功能与多重价值
(一)生活功能与价值
1.树立良好伦理道德观
“婚后再名”体现了傈僳族人的伦理道德观。傈僳族是崇尚孝敬长辈、尊老爱幼的民族,有的“婚名”蕴含着孝敬父母、父母对自己养育之恩又无以为报父母的爱,祝愿父母健康长寿等寓意,如“常苏帕”(傈僳语为爸妈的话记在心上之意)。傈僳族晚辈对长辈的孝敬体现在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傈僳族家庭的座次中也不难看出傈僳族年轻人对长辈的尊敬,在傈僳族火塘边往往将火塘正对面留给老人,因为这里是整个房间最温暖的地方;吃饭时盛出的第一碗饭必须先给长辈。新郎新娘的婚名往往蕴含着日常的伦理道德观,意在提醒新郎新娘即使已成家立业也不能忘记父母的养育之恩。“婚后再名”体现了傈僳族劳动人民的苦难历程,是傈僳族在一次次迁徙、一次次苦难中赖以生存的精神动力。显而易见,在古代,傈僳族长期处于战乱、压迫中。因此,常常将自己的理想信念、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寄托在对孩子的取名、对新郎新娘的“婚名”和神灵上,这是他们在复杂的生产生活条件中、战争与迁徙中赖以繁衍生息的精神动力。
2.虔诚的祈愿与精神寄托
傈僳族“婚后再名”是一个“福名”,是傈僳族人赖以生存的精神财富。“婚后再名”体现了傈僳族人慈祥和蔼,寄托着傈僳族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傈僳族是一个迁徙的民族,是一个在苦难和战乱中不断壮大的民族。他们历经千辛万苦,但追求幸福的脚步从未停止。在传统落后的原始社会里,“婚后再名”有利于消除恐惧,使人内心安宁。“婚后再名”有利于构建新郎新娘美好的婚姻关系,是族人对新郎新娘的美好祝愿。“婚后再名”是在结婚当天由德高望重的头领或者是祭祀师尼帕按神灵的旨意给新郎新娘取的名字,而这些“婚名”往往从新郎新娘的名字中各找出一个或两个字组成他们以后共有的婚名,他们的名字也紧紧联系在了一起,有同甘共苦、早生贵子、万事如意之寓意,体现了傈僳族对神灵的寄托,对婚姻的忠诚,对维护夫妻关系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3.维护村落生产生活秩序
傈僳族居住的地方大多是高山峡谷、深沟洼地,海拔高,气温低,在特殊的自然环境中,傈僳族人民凭着勤劳、强悍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同大自然进行了顽强斗争;在斗争中养活自己、繁衍后代,创造出丰富多彩的傈僳族文化,“婚后再名”体现了荣华富贵、心想事成之愿望。傈僳族是从事采集、狩猎的民族,“婚名”往往蕴含着农业、花草树木、高山大石等字眼,如:“四尼底”(傈僳语为平地)。这样的用意使得新郎新娘在生活中不再被生活所烦恼,有利于巩固农业生产,勤恳劳作,不懒惰,让他们知道不劳动不得食道理,表达着对财富的追求与渴望,表达出他们热爱生活的思想感情。
(二)社会功能与价值
1.规范功能
马林诺夫斯基说:“一物品之成为文化的一部分,只是在人类用得着它的地方,只是在它能满足人类需要的地方”“所有的意义都是依它的人类活动的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它所关联的思想,及所有的价值而定。”[4]根据功能主义的这一观点,任何文化现象都是因满足某种社会现象的需求而形成,并在社会中发挥着自己的功能,与社会相适应。“婚后再名”是傈僳族特有的婚俗文化现象,它不仅是傈僳族婚俗文化的表现,是傈僳族婚姻文化的本质反映,更是倡导恋爱自由下对传统文化的规范。如,傈僳族的“婚后再名”在长期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婚姻自由、恋爱自由、顺其自然、对爱忠贞的传统婚姻观念,它在开放自由的同时又进一步具体地规范了传统的对爱负责、对爱忠诚的婚姻观念;不得未婚先孕、不得抛妻弃子、不得好吃懒做更是规范了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婚后再名”指的是男女同名,这是对女性人权的尊重,更是对女性婚后权力和家庭地位的尊重,是男女平等观念的最早规范。
2.教育功能
“婚后再名”的背后是意味着婚姻得到了父母及长辈们的认可。无论是古代社会还是现代社会,尤其是对女性而言,有着各种各样的行为约束。传统社会上,儒家礼教对女性行为及道德规范上显得更为严格,在传统的思想中“三从四德”是衡量女性优良的标准。除了“三从四德”外,传统社会对女子的贞洁非常重视,从家教、穿衣打扮、学识涵养等方面都有严格的约束。在这种环境的熏陶下,“如何为人妻”“如何为人子”以及终生“不失身”或“从一而终”的理念始终被秉承。而傈僳族父母为了子女长大以后能够遵守孝道且让他们过得幸福,从小就对子女进行教育。特别是女子,“几岁要做什么,什么不能做”,父母对其都有严格的教育,女孩学到越多懂得越多。而傈僳族子女在婚后既能遵守孝道又能持家,这无不体现了教育的作用及功能。
3.传承功能
“婚后再名”是傈僳族婚俗文化中一个组成部分,傈僳族在给新郎新娘取婚名时无疑是对傈僳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傈僳族早期没有文字,所有的文化主要以口头传承的方式传承,包括婚俗仪式、婚姻习俗、祭祀仪式等。婚俗仪式都要有一套完整又规范的程序,如新郎新娘结婚当天要遵循什么、禁忌什么、避讳什么,这些都是文化的反映。仪式中的情歌对唱、古歌对唱、婚调、嫁女歌、迎亲调、祝酒歌、舞蹈等歌曲舞蹈欢快又庄重,其歌曲对仗工整且现场发挥歌词衔接,有独唱又有多声部合唱等既是对婚俗文化的传承更是对本民族文学、歌曲等方面的发扬与保护。
4.凝聚功能
增强民族凝聚力,坚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我们一直尊崇的一个永恒主题,而这种民族凝聚力在傈僳族传统社会中早已体现。从傈僳族《创世纪》中讲述的民族起源以及“婚后再名”的婚俗文化无不体现了这民族共同体意识。傈僳族在同族通婚的同时,不反对与其他民族之间进行通婚,而与其他民族通婚后又进行“婚后再名”的方式来稳定感情,这不仅增强了家庭和民族内部的凝聚力,更加强了与外族之间的亲密联系,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的地区的和谐,增强了地区的民族凝聚力。
三、结语
婚姻是民族繁衍、人类生存的重要源头。傈僳族“婚后再名”是傈僳族婚姻所表现出来的独特的婚俗文化,是傈僳族劳动人民生存与智慧的结晶。婚姻文化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由于生产条件落后,傈僳族历史上与外民族很少进行通婚,在这种情况下傈僳族的婚姻习俗与文化显得格外丰富多彩,傈僳族婚姻习俗是与其生活理想相适宜的。但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进步,傈僳族的“婚后再名”这一婚俗文化渐渐失去了传统的生命力。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共同组成了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少数民族的文化若是消失殆尽,我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将会失去其生命力。因此,对傈僳族传统“婚后再名”的婚俗文化进行保护与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让傈僳族文化为我国异彩纷呈的民族大家庭的文化增添一道艳丽的色彩。